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資產評估作為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一個重要的專業服務行業,在市場經濟和社會管理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當前,國家對包括資產評估在內的市場服務行業高度重視,對注冊資產評估師隊伍素質的全面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為了配合2012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工作,更好地為廣大考生服務,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組織專家按照《2012年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大綱》確定的考試范圍,結合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特點,吸收了往年命題及閱卷工作的反饋意見,編寫了這套考試輔導用書。本套用書力求系統全面地體現注冊資產評估師應具備的知識技能,注重資產評估理論和實踐的最新成果,增加國家近期發布的政策法規和行業準則的相關內容。《2012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參考用書·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指南: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相關法規匯編》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針對性,不僅是廣大考生的參考教材和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執業指南,還可作為高校資產評估專業和相關學者的參考教材使用。
為了配合2012年度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工作,更好地為廣大考生服務,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組織專家按照《2012年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大綱》確定的考試范圍,結合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特點,吸收了往年命題及閱卷工作的反饋意見,編寫了這套考試輔導用書。本套用書力求系統全面地體現注冊資產評估師應具備的知識技能,注重資產評估理論和實踐的最新成果,增加國家近期發布的政策法規和行業準則的相關內容。《2012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參考用書·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指南: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相關法規匯編》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針對性,不僅是廣大考生的參考教材和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執業指南,還可作為高校資產評估專業和相關學者的參考教材使用。
目次
一、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政策類
人事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1995年5月10日人職發[1995]54號
人事部、財政部關于調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
2002年2月25日人發[2002]20號
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在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中增設珠寶評估專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3年3月14日人發[2003]19號
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1月14日國人廳發[2004]5號
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5年1月14日國人部發[2005]9號
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7年5月30日國人部發[2007]78號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發布《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2003年9月7日中評協[2003]3號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
二、資產評估管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號公布)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91年11月16日國務院令第91號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1996年1月25日國務院令第192號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2003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378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03年11月30日國辦發[2003]96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2005年12月19目國辦發[2005]60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發布《資產評估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2009年11月17日發改價格[2009]2914號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12月31日財政部令第14號
國有資產評估違法行為處罰辦法2001年12月31日財政部令第15號
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64號令
財政部、銀監會關于規范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置中資產評估工作的通知2005年6月15日財企[2005]89號
財政部、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2006年4月19日財企[2006]109號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5月30日財政部令第35號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5月30目財政部令第36號
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2006年12月25日財企[2006]529號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10月12日財政部令第47號
財政部、工商總局關于加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2009年3月30日財企[2009]46號
財政部關于規范珠寶首飾藝術品評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7月18日財企[2007]141號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2010年8月12日財企[2010]199號
財政部關于評估機構母子公司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2010年11月25日財企[2010]347號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1992年7月I8日國資辦發[1992]36號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2003年12月31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號
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2004年8月25目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令第9號
……
三、資產評估準則類
四、財務、會計、稅收類
五、金融、證券類
六、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人事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1995年5月10日人職發[1995]54號
人事部、財政部關于調整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政策的通知
2002年2月25日人發[2002]20號
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在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中增設珠寶評估專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3年3月14日人發[2003]19號
人事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全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1月14日國人廳發[2004]5號
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5年1月14日國人部發[2005]9號
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7年5月30日國人部發[2007]78號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發布《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2003年9月7日中評協[2003]3號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
二、資產評估管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號公布)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91年11月16日國務院令第91號
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1996年1月25日國務院令第192號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2003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378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03年11月30日國辦發[2003]96號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2005年12月19目國辦發[2005]60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發布《資產評估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2009年11月17日發改價格[2009]2914號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12月31日財政部令第14號
國有資產評估違法行為處罰辦法2001年12月31日財政部令第15號
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64號令
財政部、銀監會關于規范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處置中資產評估工作的通知2005年6月15日財企[2005]89號
財政部、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管理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2006年4月19日財企[2006]109號
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5月30日財政部令第35號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5月30目財政部令第36號
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2006年12月25日財企[2006]529號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10月12日財政部令第47號
財政部、工商總局關于加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2009年3月30日財企[2009]46號
財政部關于規范珠寶首飾藝術品評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7月18日財企[2007]141號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關于加強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與評估管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2010年8月12日財企[2010]199號
財政部關于評估機構母子公司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2010年11月25日財企[2010]347號
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1992年7月I8日國資辦發[1992]36號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2003年12月31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號
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2004年8月25目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令第9號
……
三、資產評估準則類
四、財務、會計、稅收類
五、金融、證券類
六、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書摘/試閱
第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將準予注冊的人員名單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備案,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發現注冊不符合規定的,將通知有關省級管理部門撤銷注冊。各省級管理部門依本規定不予注冊的,應自決定之日起l5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向省級管理部門或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申請復議。
第十七條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或其授權的部門核發統一印制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證》。對《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證》的發放情況,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向人事部備案。
第十八條凡脫離注冊資產評估師工作崗位連續兩年以上者(含兩年),注冊管理機構將取消其注冊。
第十九條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內容變更,須在變更後30日內向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職權
第二十條資產評估機構是經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正式(臨時)資產評估資格的機構。
注冊資產評估師崗位設置和職責規范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統一制定。
第二十一條注冊資產評估師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行業的執業守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恪守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注冊資產評估師有權依法申請開辦資產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是申請開辦資產評估機構的必備文件。
第二十三條在經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或省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資產評估機構中,屬本機構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有下列業務的簽字權:
1.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2.接受委托的非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3.評估咨詢和其他評估服務業務。
第二十四條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托承接的評估項目,其項目負責人只能由注冊資產評估師擔任,評估報告至少由兩位注冊資產評估師簽署方為有效。
第二十五條注冊資產評估師應不斷更新知識,按規定參加法定的執業培訓。
第二十六條注冊資產評估師只能在一個評估機構專職執業,只能在該機構有簽字權。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七條注冊資產評估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管理機構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暫停執業直至吊銷執業資格的處分:
1.在執業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買賣委托方的股票或債券;
2.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索取、收受委托方不正當的酬金或其他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4.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資產評估機構執行業務;
5.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
第十七條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或其授權的部門核發統一印制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證》。對《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證》的發放情況,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向人事部備案。
第十八條凡脫離注冊資產評估師工作崗位連續兩年以上者(含兩年),注冊管理機構將取消其注冊。
第十九條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內容變更,須在變更後30日內向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職權
第二十條資產評估機構是經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正式(臨時)資產評估資格的機構。
注冊資產評估師崗位設置和職責規范由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統一制定。
第二十一條注冊資產評估師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行業的執業守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恪守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注冊資產評估師有權依法申請開辦資產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是申請開辦資產評估機構的必備文件。
第二十三條在經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或省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資產評估機構中,屬本機構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有下列業務的簽字權:
1.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2.接受委托的非國有資產評估業務;
3.評估咨詢和其他評估服務業務。
第二十四條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托承接的評估項目,其項目負責人只能由注冊資產評估師擔任,評估報告至少由兩位注冊資產評估師簽署方為有效。
第二十五條注冊資產評估師應不斷更新知識,按規定參加法定的執業培訓。
第二十六條注冊資產評估師只能在一個評估機構專職執業,只能在該機構有簽字權。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七條注冊資產評估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管理機構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暫停執業直至吊銷執業資格的處分:
1.在執業期間,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買賣委托方的股票或債券;
2.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索取、收受委托方不正當的酬金或其他財物,或者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3.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4.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資產評估機構執行業務;
5.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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