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案件代理實務(簡體書)
商品資訊
ISBN13:9787511833334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作者:廣東省律師協會 編著
出版日:2012/06/01
裝訂/頁數:平裝/411頁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名人/編輯推薦
《民商事案件代理實務》共收錄49篇民商事案例,內容主要涉及人身糾紛、財產糾紛、婚姻繼承糾紛和勞動糾紛四個方面。案例均由王臘清律師提供,每個案例都有案情介紹、爭議焦點、判決理由及判決結果,最後由其從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兩方面加以評析。希望《民商事案件代理實務》的出版,能為廣大法律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借鑒作用。
目次
第一篇 人身糾紛
1二十歲高位截癱,十三載終獲賠償——毛某才訴鄒某江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致殘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2千頭萬緒的未成年少女受聘遇害糾紛案——未成年人譚某花受崖期間摔傷致殘訴劉某意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3小孩砸傷路人,代為看管者應負賠償責任——張某因未成年人致人傷害訴王某、李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4做好事失左手的維權之路——汪某橋因鋸板加工致殘訴張某碧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5精神病人住院期間自傷後的法律責任承擔——精神病人王某住院期間自傷後訴某精神病醫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6設“冷板凳”懲罰“孬學生”於法無據——某某市某中學特設“冷板凳”處罰“孬學生”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糾紛案
7房上石棉瓦“惹禍”,房主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李某傑、鄒某勇因其子墜樓身亡訴工商銀行湖北省某菜市支行人身損罟賠償糾紛案
8從最高院司法解釋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刑、民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涉及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糾紛案
9“因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案之類型分析——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10個人承包工程雇用勞動者,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受到傷害,誰是賠償責任主體——杜某某因清挖油罐致殘訴××道實業有限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11誰為受傷的未成年人雇員埋單——胡某才因受雇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中致傷訴裴某華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12引產胎兒成活後被人收養,生父母監護權是否喪失——李某夫婦訴某市計生指導站、劉醫生及陳某夫婦侵犯引產胎兒監護權賠償糾紛案
第二篇 財產糾紛
1“花朵樓”——豆腐渣工程的救濟實務——某閘村村委會、某閘小學因房屋建築質量訴某建築聯合服務公司、某某市建築勘察設計院賠償糾紛案
2劣質水泥質量糾紛案的來龍去脈——王某訴某閘水泥公司水泥質量損害賠償糾紛案
3房屋買賣中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應如何行使——文××等十人以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為由訴A市郵局房屋轉讓協議無效糾紛案
4物業管理和小區業主之沖突與規範——A小區業主因申請成立業委會無果訴當地街道辦行政不作為糾紛案
5《物權法》第74條規定與車位車庫權爭議——某豪園業主委員會因小區停車位、停車庫權屬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糾紛案
6不準買賣的福利房轉讓合同,事隔12年後起訴,人民法院該如何判決——張某毅訴孫某某辦理福利性住房涉案房產轉移登記手續糾紛案
7鐵老大與托運人的法庭較量——陳某利因托運貨物丟失訴某某鐵路分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8患者住院時財物被盜,責任該誰負——裴某安訴某某市人民醫院因病住院期間財物被盜賠償糾紛案
9. 176棵荔枝,索賠172萬事隔半世紀,被告終勝訴——梁某訴李某萌股份合作公司土地與地上附著物補償款賠償糾紛案
10買房人、賣房人,因“空”郵件而對簿公堂——朱某濤訴陳某波與胡某姿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11.約定履約地不是約定管轄權案的背後故事——某產業公司訴某農機公司因約定履約地產生管轄權爭議糾紛案
12荒唐的買賣,苦澀的訴訟——××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訴肖某妹買賣合同糾紛案
13強詞奪理侵權,最終敗走麥城——某某市威×利科技有限公司訴某某市中×威科技有限公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14行政機關的過錯,不應由企業主管部門埋單——某縣糧油購銷站訴某××公司、某棉花原種場購銷合同糾紛案
第三篇 婚姻繼承糾紛
1夫妻離婚股權分割的法律屬性——張某男與文某女協議離婚投資股權分割後股權確認糾紛案
2夫妻共同財產處分與代理權制度——夫妻之間單獨處分夫妻共有財產與互以名義行使代理權糾紛案
3.有限公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糾紛案夫妻忠實義務案例之剖析——王某男與譚某女不履行夫妻忠實義務糾紛案
4.婚內侵權案件與民事救濟制度實例剖析——於某男訴強某女婚內侵權請求民事賠償糾紛案
5“一夫二妻”案與重婚罪的犯罪構成——劉男與張女、文女一夫二妻重婚案
6全國首例蹊蹺離婚訴訟案始末——A男與B女一波三折離婚訴訟案
7借用他人戶口本登記結婚是騙婚還是無效婚姻?——劉甲女訴周某男借用戶口本登記結婚離婚案
8從司法個案透視最高院意見對死亡時間確定的不足——張B訴岳父母對同一事故中長輩與晚輩遇難先後順序確定案
第四篇 勞動糾紛
1.加班費,一個欲說難休的話題——企業克扣員工加班費勞動爭議糾紛案
2兩則典型案例,揭開勞動法尷尬面紗——農村農民工與城市農民工工傷賠償勞動爭議糾紛案
3調崗遭員工拒絕,某航空公司單方解除其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能否恢復——劉某訴某航空公司恢復工作崗位勞動爭議糾紛案
4用人單位事實上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請求為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陳某訴×××(某某)有限公司未簽書面勞動合同被迫辭職勞動爭議糾紛案
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飯碗,員工嚴重違規同樣可辭退——吉某某訴某力實業(某某)有限公司因違規被辭退勞動爭議糾紛案
6員工上班期間打瞌睡,用人單位依規章制度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為何還要承擔賠償責任——李某松訴天某實業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7員工休息日鬥地主遭辭退,用人單位應否向員工支付賠償金——馬某軍訴東××電子廠以休息日鬥地主解除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8員工乘坐藍牌車應否被辭退——李某新訴某市萬民公司因休息日坐藍牌車被辭退勞動爭議糾紛案
9法律是否保護用人單位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行為——吳某某訴某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A支公司以來位淘汰制解除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10外國企業常駐中國大陸代表機構勞動爭議仲裁主體資格的確定與責任承擔——余某林訴某市中和公司、德國××市代表處拒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11不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權利期限——李×坤訴××制衣公司不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賠償糾紛案
12大陸公民在外企工作滿十年,是否有權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楊某生訴某市對外服務公司、美國某某代表處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13典型工傷認定案例解讀——劉某甲訴某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服工傷認定勞動爭議糾紛案
14勞動者在患職業病期間有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農某華訴某某力有限公司因患職業病期間被辭退勞動爭議糾紛案
15人事檔案丟失的法律救濟途徑——林某訴A公司人事檔案丟失損害賠償爭議糾紛案
1二十歲高位截癱,十三載終獲賠償——毛某才訴鄒某江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致殘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2千頭萬緒的未成年少女受聘遇害糾紛案——未成年人譚某花受崖期間摔傷致殘訴劉某意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3小孩砸傷路人,代為看管者應負賠償責任——張某因未成年人致人傷害訴王某、李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4做好事失左手的維權之路——汪某橋因鋸板加工致殘訴張某碧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5精神病人住院期間自傷後的法律責任承擔——精神病人王某住院期間自傷後訴某精神病醫院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6設“冷板凳”懲罰“孬學生”於法無據——某某市某中學特設“冷板凳”處罰“孬學生”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糾紛案
7房上石棉瓦“惹禍”,房主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李某傑、鄒某勇因其子墜樓身亡訴工商銀行湖北省某菜市支行人身損罟賠償糾紛案
8從最高院司法解釋看刑事案件被害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刑、民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涉及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糾紛案
9“因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案之類型分析——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10個人承包工程雇用勞動者,雇員在施工過程中受到傷害,誰是賠償責任主體——杜某某因清挖油罐致殘訴××道實業有限公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11誰為受傷的未成年人雇員埋單——胡某才因受雇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中致傷訴裴某華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12引產胎兒成活後被人收養,生父母監護權是否喪失——李某夫婦訴某市計生指導站、劉醫生及陳某夫婦侵犯引產胎兒監護權賠償糾紛案
第二篇 財產糾紛
1“花朵樓”——豆腐渣工程的救濟實務——某閘村村委會、某閘小學因房屋建築質量訴某建築聯合服務公司、某某市建築勘察設計院賠償糾紛案
2劣質水泥質量糾紛案的來龍去脈——王某訴某閘水泥公司水泥質量損害賠償糾紛案
3房屋買賣中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應如何行使——文××等十人以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為由訴A市郵局房屋轉讓協議無效糾紛案
4物業管理和小區業主之沖突與規範——A小區業主因申請成立業委會無果訴當地街道辦行政不作為糾紛案
5《物權法》第74條規定與車位車庫權爭議——某豪園業主委員會因小區停車位、停車庫權屬向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糾紛案
6不準買賣的福利房轉讓合同,事隔12年後起訴,人民法院該如何判決——張某毅訴孫某某辦理福利性住房涉案房產轉移登記手續糾紛案
7鐵老大與托運人的法庭較量——陳某利因托運貨物丟失訴某某鐵路分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
8患者住院時財物被盜,責任該誰負——裴某安訴某某市人民醫院因病住院期間財物被盜賠償糾紛案
9. 176棵荔枝,索賠172萬事隔半世紀,被告終勝訴——梁某訴李某萌股份合作公司土地與地上附著物補償款賠償糾紛案
10買房人、賣房人,因“空”郵件而對簿公堂——朱某濤訴陳某波與胡某姿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11.約定履約地不是約定管轄權案的背後故事——某產業公司訴某農機公司因約定履約地產生管轄權爭議糾紛案
12荒唐的買賣,苦澀的訴訟——××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訴肖某妹買賣合同糾紛案
13強詞奪理侵權,最終敗走麥城——某某市威×利科技有限公司訴某某市中×威科技有限公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糾紛案
14行政機關的過錯,不應由企業主管部門埋單——某縣糧油購銷站訴某××公司、某棉花原種場購銷合同糾紛案
第三篇 婚姻繼承糾紛
1夫妻離婚股權分割的法律屬性——張某男與文某女協議離婚投資股權分割後股權確認糾紛案
2夫妻共同財產處分與代理權制度——夫妻之間單獨處分夫妻共有財產與互以名義行使代理權糾紛案
3.有限公司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糾紛案夫妻忠實義務案例之剖析——王某男與譚某女不履行夫妻忠實義務糾紛案
4.婚內侵權案件與民事救濟制度實例剖析——於某男訴強某女婚內侵權請求民事賠償糾紛案
5“一夫二妻”案與重婚罪的犯罪構成——劉男與張女、文女一夫二妻重婚案
6全國首例蹊蹺離婚訴訟案始末——A男與B女一波三折離婚訴訟案
7借用他人戶口本登記結婚是騙婚還是無效婚姻?——劉甲女訴周某男借用戶口本登記結婚離婚案
8從司法個案透視最高院意見對死亡時間確定的不足——張B訴岳父母對同一事故中長輩與晚輩遇難先後順序確定案
第四篇 勞動糾紛
1.加班費,一個欲說難休的話題——企業克扣員工加班費勞動爭議糾紛案
2兩則典型案例,揭開勞動法尷尬面紗——農村農民工與城市農民工工傷賠償勞動爭議糾紛案
3調崗遭員工拒絕,某航空公司單方解除其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能否恢復——劉某訴某航空公司恢復工作崗位勞動爭議糾紛案
4用人單位事實上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請求為何得不到法律的支持——陳某訴×××(某某)有限公司未簽書面勞動合同被迫辭職勞動爭議糾紛案
5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飯碗,員工嚴重違規同樣可辭退——吉某某訴某力實業(某某)有限公司因違規被辭退勞動爭議糾紛案
6員工上班期間打瞌睡,用人單位依規章制度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為何還要承擔賠償責任——李某松訴天某實業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7員工休息日鬥地主遭辭退,用人單位應否向員工支付賠償金——馬某軍訴東××電子廠以休息日鬥地主解除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8員工乘坐藍牌車應否被辭退——李某新訴某市萬民公司因休息日坐藍牌車被辭退勞動爭議糾紛案
9法律是否保護用人單位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行為——吳某某訴某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A支公司以來位淘汰制解除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10外國企業常駐中國大陸代表機構勞動爭議仲裁主體資格的確定與責任承擔——余某林訴某市中和公司、德國××市代表處拒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11不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權利期限——李×坤訴××制衣公司不補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賠償糾紛案
12大陸公民在外企工作滿十年,是否有權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楊某生訴某市對外服務公司、美國某某代表處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糾紛案
13典型工傷認定案例解讀——劉某甲訴某某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不服工傷認定勞動爭議糾紛案
14勞動者在患職業病期間有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農某華訴某某力有限公司因患職業病期間被辭退勞動爭議糾紛案
15人事檔案丟失的法律救濟途徑——林某訴A公司人事檔案丟失損害賠償爭議糾紛案
書摘/試閱
張某碧答辯稱,其做鋸板加工生意已有多年,並不是沒有經驗,當時雖然缺少人手,但也沒有主動要求汪某橋幫忙鋸板。當汪某橋主動上前幫其鋸板時,自己以為汪某橋懂得鋸板常識,所以沒有阻止。因此,沒有阻止並不能成為自己必須承擔賠償責任的條件。另外,汪某橋是張某碧的顧客,在發現張某碧當時缺少人手的情形下主動幫助我,也是他應盡的義務。因為畢竟是他要張某碧為他加工木材,而不是張某碧要他到我這裏來加工木材。再說,就是該張某碧賠償,他汪某橋既然不懂加工木材的常識而主動幫忙,也應當承擔一定責任。所以,汪某橋受到傷害的損失不能全部由張某碧一個人賠償,我也沒有責任賠償他的全部經濟損失。即使要賠,汪某橋的經濟損失也不能全部由張某碧一個人賠償。
(爭議焦點)
主動幫人遭受傷害,經濟損失由誰承擔?
(裁判結果)
某某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經審理後認為,被告張某碧明知吊鋸加工木材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卻允許原告汪某橋進入加工場地,且在原告汪某橋幫其抬樹加工時亦未加以阻止,對原告汪某橋身體受到損害應承擔一定責任。
原告汪某橋明知吊鋸操作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卻仍然在加工場地逗留,並在被告張某碧未明確讓其幫忙的情況下,自作主張幫被告張某碧抬樹,對自身身體受到損害亦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另外,原告汪某橋受他人委託拖木材到被告張某碧處加工,該木材的所有人是受益人,對原告汪某橋遭受的損害亦應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由於原告汪某橋未向受益人主張權利,受益人應負的民事責任由原告汪某橋自行承擔。原告汪某橋要求賠償精神損害費無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9條之規定,遂判決原告汪某橋的經濟損失共計49,406. 80元。其中包括醫療費3886. 8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300元;傷殘補助費21,600元;被撫養人生活補助費18,360元;交通費70元;誤工費120元;護理費120元;殘具費4950元。由被告張某碧賠償19,762. 72元,扣除已支付的1556. 90元,尚欠18,20582元,於該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其餘損失由原告汪某橋自行承擔。
(律師點評)
本案是一起助人而引起的損害賠償案件,是因被助人拒絕賠償主動幫助人因幫助行為而受到傷害所產生經濟損失而引發的民事訴訟。依我國國情,主動幫助人並非是一件壞事,但當在主動幫助人的過程中發生人身損害的情形後,如果雙方既沒有事先的約定,又對法律規定的認識不同,或者說因客觀條件下的賠償能力問題,都極可能由好事變成不愉快的事,甚至鬧得你死我活。
結合本案,原告汪某橋先是受他人委託幫助他人拖木材到被告張某碧鋸板廠加工木材,後又在被告張某碧並沒有要求其幫忙的情況下主動幫被告張某碧加工鋸板,雖然原告汪某橋幫人的初衷是好的,但卻沒有考慮到自己既不懂鋸板加工的常識也不瞭解鋸板加工存在的危險性,就主動上前幫助被告張某碧加工鋸板,其過錯是顯而易見的。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