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中國海關報關實用手冊(2013)》根據企業通關需要,增加了監管操作、現場通關、商品歸類、規範申報、補充申報等內容,著力為企業和海關現場工作人員提供權威的報關指導服務,以期實現貼近通關監管實際、傳遞政策調整信息、便於讀者參考查閱、提高通關效率的目標。其主要內容有:海關監管通關實務、進出口關稅徵收管理、海關行政訴訟與覆議等指南,海關最新規章解讀及重要通關政策規定,海關通關系統常用代碼表及說明,10位海關商品編號、商品名稱及備註、關稅稅率、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稅率、海關統計計量單位、出口退稅率等。
名人/編輯推薦
《中國海關報關實用手冊(2013)》根據企業通關需要,增加了監管操作、現場通關、商品歸類、規范申報、補充申報等內容,著力為企業和海關現場工作人員提供權威的報關指導服務,以期實現貼近通關監管實際、傳遞政策調整信息、便于讀者參考查閱、提高通關效率的目標。
目次
進行較大調整。為使進出口企業及時瞭解政策變動情況,加快通關速度,編寫組組織海關系統法律和業務專家編寫了《中國海關報關實用手冊》(...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157.00(6.6折) 《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商品規範申報》採用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以下簡稱《稅則》)一致的結構,所列商品按照類、章層次排列。除了《稅則》中已有的類注釋、章注釋外...海關詞匯手冊海關詞匯手冊¥27.10(7.2折)海關詞匯內涵豐富,意義精確、具有鮮明的文體特色。研究和解釋這些海關專業詞匯,對確保海關詞匯應用的準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海關詞匯手冊》全面收入並解釋海關行政管理科學中的各種名詞術語,...海關報關實務(第5版)海關報關實務(第5版)¥26.60(7.0折) 《海關報關實務》第五版改版將呈現給讀者嶄新的面貌。相較以往版本,本版在體例上進行了較大調整。首先,將原第四章報關單及其有關單據的填制調整到第十章;其次,將原第七章內容分裂為保稅加工貨...海關稅收征管海關稅收征管¥22.60(7.6折)《海關稅收征管》包括海關估價、商品歸類、原產地規則、海關徵稅等內容,以及對關稅征管、減免稅、進口環節代徵稅等海關稅收征管工作的具體介紹。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實務性。海關通關實務指南
海關監管通關指南
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指南
海關監管通關管理指南
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指南
進出口貨物查驗管理指南
進出境運輸工具海關監管指南
海關執行的國家貿易管制措施指南
出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海關管理指南
進出口關稅徵收和管理指南
海關行政覆議、訴訟指南
海關行政覆議指南
海關行政訴訟指南
海關新近規章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修訂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簡單案件程序規定》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簡單案件程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簡單案件程序規定》解讀
海關主要通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
進出口貨物價格、歸類、原產地補充申報規定
海關總署關於啟用補充申報管理系統的公告
海關通關系統常用代碼表及說明
監管方式代碼表及說明
征免性質代碼表及說明
征減免稅方式代碼表及說明
運輸方式代碼表及說明
關區代碼表及說明
國內地區代碼表及說明
結匯方式代碼表及說明
監管證件代碼表及說明
用途代碼表及說明
其他代碼表
海關通關系統《商品綜合分類表》
使用說明
商品歸類總規則
第一類活動物;動物產品
第一章活動物
第二章肉及食用雜碎
第三章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
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動物產品
第五章其他動物產品
第二類植物產品
第六章活樹及其他活植物;鱗莖、根及類似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
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堅果;甜瓜或柑橘屬水果的果皮
第九章咖啡、茶、馬黛茶及調味香料
第十章穀物
第十一章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澱粉;菊粉;麵筋
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實;雜項子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秸稈及飼料
第十三章蟲膠;樹膠、樹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編結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產品
第三類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十五章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四類食品;飲料、酒及醋;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製品
第十六章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的製品
第十七章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製品
第十九章穀物、糧食粉、澱粉或乳的製品;糕餅點心
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製品
第二十一章雜項食品
第二十二章飲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製的動物飼料
第二十四章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製品
第五類礦產品
第二十五章鹽;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二十六章礦砂、礦渣及礦灰
第二十七章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蒸餾產品;瀝青物質;礦物蠟
第六類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第二十八章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機及無機化合物
第二十九章有機化學品
第三十章藥品
第三十一章肥料
第三十二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顏料及其他著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類似膠粘劑;墨水、油墨
第三十三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製品及化妝盥洗品
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機表面活性劑、洗滌劑、潤滑劑、人造蠟、調製蠟、光潔劑、蠟燭及類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蠟”及牙科用熟石膏製劑
第三十五章蛋白類物質;改性澱粉;膠;酶
第三十六章炸藥;煙火製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製品
第三十七章照相及電影用品
第三十八章雜項化學產品
第七類塑料及其製品;橡膠及其製品
第三十九章塑料及其製品
第四十章橡膠及其製品
第八類生皮、皮革、毛皮及其製品;鞍具及輓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製品
第四十一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四十二章皮革製品;鞍具及輓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製品
第四十三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製品
第九類木及木製品;木炭;軟木及軟木製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四十四章木及木製品;木炭
第四十五章軟木及軟木製品
第四十六章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十類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廢碎)紙或紙板;紙、紙板及其製品
第四十七章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廢碎)紙或紙板
第四十八章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製品
第四十九章書籍、報紙、印刷圖畫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設計圖紙
第十一類紡織原料及紡織製品
第五十章蠶絲
第五十一章羊毛、動物細毛或粗毛;馬毛紗線及其機織物
第五十二章棉花
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紡織纖維;紙紗線及其機織物
第五十四章化學纖維長絲;化學纖維紡織材料制扁條及類似品
第五十五章化學纖維短纖
第五十六章絮胎、氈呢及無紡織物;特種紗線;線、繩、索、纜及其製品
第五十七章地毯及紡織材料的其他鋪地製品
第五十八章特種機織物;簇絨織物;花邊;裝飾毯;裝飾帶;刺繡品
第五十九章浸漬、塗布、包覆或層壓的紡織物;工業用紡織製品
第六十章針織物及鉤編織物
第六十一章針織或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第六十二章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第六十三章其他紡織製成品;成套物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碎織物
第十二類鞋、帽、傘、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第六十四章鞋靴、護腿和類似品及其零件
第六十五章帽類及其零件
第六十六章雨傘、陽傘、手杖、鞭子、馬鞭及其零件
第六十七章已加工羽毛、羽絨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第十三類石料、石膏、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製品
第六十八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
第六十九章陶瓷產品
第七十章玻璃及其製品
第十四類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硬幣
第七十一章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硬幣
第十五類賤金屬及其製品
第七十二章鋼鐵
第七十三章鋼鐵製品
第七十四章銅及其製品
第七十五章鎳及其製品
第七十六章鋁及其製品
第七十七章(保留為協調制度將來所用)
第七十八章鉛及其製品
第七十九章鋅及其製品
第八十章錫及其製品
第八十一章其他賤金屬、金屬陶瓷及其製品
第八十二章賤金屬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第八十三章賤金屬雜項製品
第十六類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第八十四章核反應堆、鍋爐、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
第八十五章電機、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類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
第八十六章鐵道及電車道機車、車輛及其零件;鐵道及電車道軌道固定裝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種機械(包括電動機械)交通信號設備
第八十七章車輛及其零件、附件,但鐵道及電車道車輛除外
第八十八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動結構體
第十八類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鐘錶;樂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九十章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九十一章鐘錶及其零件
第九十二章樂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類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三章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類雜項製品
第九十四章家具;寢具、褥墊、彈簧床墊、軟坐墊及類似的填充製品;未列名燈具及照明裝置;發光標誌、發光銘牌及類似品;活動房屋
第九十五章玩具、遊戲品、運動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六章雜項製品
第二十一類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九十七章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二類特殊交易品及未分類商品
第九十八章特殊交易品及未分類商品
2013年出口商品關稅、暫定及特別關稅稅率表
附表
附表12013年進口商品消費稅稅率表
附表22013年進口商品從量稅及複合稅稅率表
附表32013年進口商品協定稅率表
附表42013年進口商品特惠稅率表
附表5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
附表6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
附表72013年進口關稅與進口環節代徵稅(消費稅及增值稅)計稅常數表
附表82013年進口關稅與進口環節代徵稅(增值稅)計稅常數表
附表9計量單位換算表
海關監管通關指南
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指南
海關監管通關管理指南
暫時進出境貨物管理指南
進出口貨物查驗管理指南
進出境運輸工具海關監管指南
海關執行的國家貿易管制措施指南
出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海關管理指南
進出口關稅徵收和管理指南
海關行政覆議、訴訟指南
海關行政覆議指南
海關行政訴訟指南
海關新近規章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修訂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簡單案件程序規定》及解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簡單案件程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辦理行政處罰簡單案件程序規定》解讀
海關主要通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範
進出口貨物價格、歸類、原產地補充申報規定
海關總署關於啟用補充申報管理系統的公告
海關通關系統常用代碼表及說明
監管方式代碼表及說明
征免性質代碼表及說明
征減免稅方式代碼表及說明
運輸方式代碼表及說明
關區代碼表及說明
國內地區代碼表及說明
結匯方式代碼表及說明
監管證件代碼表及說明
用途代碼表及說明
其他代碼表
海關通關系統《商品綜合分類表》
使用說明
商品歸類總規則
第一類活動物;動物產品
第一章活動物
第二章肉及食用雜碎
第三章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
第四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動物產品
第五章其他動物產品
第二類植物產品
第六章活樹及其他活植物;鱗莖、根及類似品;插花及裝飾用簇葉
第七章食用蔬菜、根及塊莖
第八章食用水果及堅果;甜瓜或柑橘屬水果的果皮
第九章咖啡、茶、馬黛茶及調味香料
第十章穀物
第十一章制粉工業產品;麥芽;澱粉;菊粉;麵筋
第十二章含油子仁及果實;雜項子仁及果實;工業用或藥用植物;稻草、秸稈及飼料
第十三章蟲膠;樹膠、樹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編結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產品
第三類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十五章動、植物油、脂及其分解產品;精製的食用油脂;動、植物蠟
第四類食品;飲料、酒及醋;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製品
第十六章肉、魚、甲殼動物、軟體動物及其他水生無脊椎動物的製品
第十七章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可可及可可製品
第十九章穀物、糧食粉、澱粉或乳的製品;糕餅點心
第二十章蔬菜、水果、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製品
第二十一章雜項食品
第二十二章飲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食品工業的殘渣及廢料;配製的動物飼料
第二十四章煙草、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製品
第五類礦產品
第二十五章鹽;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二十六章礦砂、礦渣及礦灰
第二十七章礦物燃料、礦物油及其蒸餾產品;瀝青物質;礦物蠟
第六類化學工業及其相關工業的產品
第二十八章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機及無機化合物
第二十九章有機化學品
第三十章藥品
第三十一章肥料
第三十二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顏料及其他著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類似膠粘劑;墨水、油墨
第三十三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製品及化妝盥洗品
第三十四章肥皂、有機表面活性劑、洗滌劑、潤滑劑、人造蠟、調製蠟、光潔劑、蠟燭及類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蠟”及牙科用熟石膏製劑
第三十五章蛋白類物質;改性澱粉;膠;酶
第三十六章炸藥;煙火製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製品
第三十七章照相及電影用品
第三十八章雜項化學產品
第七類塑料及其製品;橡膠及其製品
第三十九章塑料及其製品
第四十章橡膠及其製品
第八類生皮、皮革、毛皮及其製品;鞍具及輓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製品
第四十一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
第四十二章皮革製品;鞍具及輓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類似容器;動物腸線(蠶膠絲除外)製品
第四十三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製品
第九類木及木製品;木炭;軟木及軟木製品;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四十四章木及木製品;木炭
第四十五章軟木及軟木製品
第四十六章稻草、秸稈、針茅或其他編結材料製品;籃筐及柳條編結品
第十類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廢碎)紙或紙板;紙、紙板及其製品
第四十七章木漿及其他纖維狀纖維素漿;回收(廢碎)紙或紙板
第四十八章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製品
第四十九章書籍、報紙、印刷圖畫及其他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設計圖紙
第十一類紡織原料及紡織製品
第五十章蠶絲
第五十一章羊毛、動物細毛或粗毛;馬毛紗線及其機織物
第五十二章棉花
第五十三章其他植物紡織纖維;紙紗線及其機織物
第五十四章化學纖維長絲;化學纖維紡織材料制扁條及類似品
第五十五章化學纖維短纖
第五十六章絮胎、氈呢及無紡織物;特種紗線;線、繩、索、纜及其製品
第五十七章地毯及紡織材料的其他鋪地製品
第五十八章特種機織物;簇絨織物;花邊;裝飾毯;裝飾帶;刺繡品
第五十九章浸漬、塗布、包覆或層壓的紡織物;工業用紡織製品
第六十章針織物及鉤編織物
第六十一章針織或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第六十二章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
第六十三章其他紡織製成品;成套物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碎織物
第十二類鞋、帽、傘、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第六十四章鞋靴、護腿和類似品及其零件
第六十五章帽類及其零件
第六十六章雨傘、陽傘、手杖、鞭子、馬鞭及其零件
第六十七章已加工羽毛、羽絨及其製品;人造花;人發製品
第十三類石料、石膏、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陶瓷產品;玻璃及其製品
第六十八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雲母及類似材料的製品
第六十九章陶瓷產品
第七十章玻璃及其製品
第十四類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硬幣
第七十一章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硬幣
第十五類賤金屬及其製品
第七十二章鋼鐵
第七十三章鋼鐵製品
第七十四章銅及其製品
第七十五章鎳及其製品
第七十六章鋁及其製品
第七十七章(保留為協調制度將來所用)
第七十八章鉛及其製品
第七十九章鋅及其製品
第八十章錫及其製品
第八十一章其他賤金屬、金屬陶瓷及其製品
第八十二章賤金屬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
第八十三章賤金屬雜項製品
第十六類機器、機械器具、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第八十四章核反應堆、鍋爐、機器、機械器具及其零件
第八十五章電機、電氣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放聲機、電視圖像、聲音的錄製和重放設備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類車輛、航空器、船舶及有關運輸設備
第八十六章鐵道及電車道機車、車輛及其零件;鐵道及電車道軌道固定裝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種機械(包括電動機械)交通信號設備
第八十七章車輛及其零件、附件,但鐵道及電車道車輛除外
第八十八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
第八十九章船舶及浮動結構體
第十八類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鐘錶;樂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九十章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驗、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精密儀器及設備;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九十一章鐘錶及其零件
第九十二章樂器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九類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三章武器、彈藥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類雜項製品
第九十四章家具;寢具、褥墊、彈簧床墊、軟坐墊及類似的填充製品;未列名燈具及照明裝置;發光標誌、發光銘牌及類似品;活動房屋
第九十五章玩具、遊戲品、運動用品及其零件、附件
第九十六章雜項製品
第二十一類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九十七章藝術品、收藏品及古物
第二十二類特殊交易品及未分類商品
第九十八章特殊交易品及未分類商品
2013年出口商品關稅、暫定及特別關稅稅率表
附表
附表12013年進口商品消費稅稅率表
附表22013年進口商品從量稅及複合稅稅率表
附表32013年進口商品協定稅率表
附表42013年進口商品特惠稅率表
附表5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
附表6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
附表72013年進口關稅與進口環節代徵稅(消費稅及增值稅)計稅常數表
附表82013年進口關稅與進口環節代徵稅(增值稅)計稅常數表
附表9計量單位換算表
書摘/試閱
以空運方式進境的中轉貨物,提交聯程運單。
出口提前報關的轉關貨物如何辦理轉關手續?
出口提前報關的轉關貨物,由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貨物未運抵起運地海關監管場所前,向起運地海關填報錄入“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起運地海關提前受理電子申報。貨物應于電子數據申報之日起5日內,運抵起運地海關監管場所,辦理轉關和驗放等手續。超過期限的,起運地海關撤銷提前報關的電子數據。
出口直轉的轉關貨物如何辦理轉關手續?
出口直轉的轉關貨物,由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貨物運抵起運地海關監管場所后,向起運地海關填報錄入“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起運地海關受理電子申報,辦理轉關和驗放等手續。
提前報關和直轉的出口轉關貨物如何辦理轉關手續?
提前報關和直轉的出口轉關貨物,其發貨人或代理人應在起運地填報錄入“出口貨物報關單”,在起運地海關辦理出口通關手續后,計算機自動生成“出口轉關貨物申報單”數據,傳送至出境地海關。
提前報關和直轉的出口轉關貨物發貨人或代理人應持以下單證在起運地海關辦理出口轉關手續:
1.“出口貨物報關單”;
2.“汽車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管簿”;
3.廣東省內公路運輸的,還應遞交“出境汽車載貨清單”。
提前報關和直轉的出口轉關貨物到達出境地后,發貨人或代理人應持“汽車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管簿”和起運地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和“出口轉關貨物申報單”或“出境汽車載貨清單”(廣東省內公路運輸),向出境地海關辦理轉關貨物的出境手續。
出口中轉貨物如何辦理轉關手續?
具有全程提運單、需換裝境內運輸工具的出口中轉貨物,發貨人向起運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后,由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按出境運輸工具分列艙單,批量辦理貨物轉關手續。
出口中轉貨物,其發貨人或代理人向起運地海關辦理出口通關手續后,運輸工具代理人向起運地海關錄入并提交下列單證:
1.“出口轉關貨物申報單”;
2.按出境運輸工具分列的電子或紙質艙單;
3.“汽車載貨登記簿”或“船舶監管簿”。
經起運地海關核準后,簽發“出口貨物中轉通知書”。出境地海關驗核上述單證,辦理中轉貨物的出境手續。
進口溢卸、誤卸貨物怎樣報關?
進口溢卸、誤卸貨物的報關方法為:
1.進口溢卸貨物由原收貨人接收的,原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向進境地主管海關申報,并提供相關的溢卸貨物證明。如屬于國家限制進口商品的,應提供有關的許可證件,海關驗核后按規定征稅放行貨物。
2.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要求以溢卸貨物抵補短卸貨物,應與短卸貨物原收貨人協商同意,并限于同一運輸工具、同一品種的貨物。如非同一運輸工具或不同航次之間以溢卸貨物抵補短卸貨物的,只限于同一運輸公司、同一發貨人、同一品種的進口貨物。同時對上述兩種情況都應填報進口貨物申報單向海關申報。
3.進口誤卸貨物,如屬于應運往國外的,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將誤卸貨物退運國外時,經海關核實后可退運至境外;如屬于運往國內其他口岸的誤卸貨物,可由原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就地向進境地海關辦理進口申報手續,也可以經進境地海關同意按轉關運輸管理辦法辦理轉運手續。
4.對進口溢卸、誤卸貨物,原收貨人不接收或不辦理退運手續的,運輸工具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可以要求在國內進行銷售,由購貨單位向海關辦理相應的進口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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