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紅利積點抵現金,消費購書更貼心
國際法學.司法制度:2013國家司法考試萬國授課精華(簡體書)
滿額折

國際法學.司法制度:2013國家司法考試萬國授課精華(簡體書)

商品資訊

人民幣定價:45 元
定價
:NT$ 270 元
優惠價
87235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下單可得紅利積點:7 點
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2013國家司法考試萬國授課精華:國際法學.司法制度》是一線名師講義的精華提煉,緊扣大綱的經典教材,司考征途中的良師益友。內容包括:國際法導論、國際法律責任、國際法主體、國際法律責任、國際責任制度的新發展、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領土、海洋法、空間法、國際環境保護法、國際法上的個人等。

名人/編輯推薦

《國家司法考試萬國授課精華:國際法學?司法制度(2013)》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目次

國際法
第一章 國際法導論
第二章 國際法律責任
第一節 國際法主體
第二節 國際法律責任
第三節 國際責任制度的新發展
第三章 國際法上的空間劃分
第一節 領土
第二節 海洋法
第三節 空間法
第四節 國際環境保護法
第四章 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一節 國籍
第二節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引渡和庇護
第五章 外交關係法和領事關係法
第一節 外交關係法
第二節 領事關係法
第六章 條約法
第一節 條約的締結
第二節 條約的效力
第三節 條約的解釋和修訂
第七章 國際爭端解決
第八章 戰爭與武裝衝突法
第一節 戰爭狀態與戰時中立
第二節 對作戰手段的限制和對戰時平民及戰爭受難者的保護
第三節 戰爭犯罪

國際私法
第一章 國際私法總論
第一節 國際私法概述
第二節 國際私法的基本概念和制度
第二章 國際民商事法律適用
第一節 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第二節 物權
第三節 債權
第四節 商事關係
第五節 婚姻與家庭
第六節 繼承
第七節 知識產權
第三章 國際民商事爭議解決
第一節 國際商事仲裁
第二節 國際民事訴訟
第四章 區際法律問題

國際經濟法
第一章 國際貨物買賣
第一節 國際貿易術語
第二節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第二章 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
第一節 國際海洋貨物運輸
第二節 國際海洋貨物運輸保險
第三章 國際貿易支付
第四章 對外貿易管理制度
第一節 《對外貿易法》
第二節 貿易救濟措施
第五章 世界貿易組織
第一節 世界貿易組織概述
第二節 世界貿易組織的主要法律制度
第六章 國際經濟法領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第一節 國際知識產權法
第二節 國際投資法
第三節 國際金融法
第四節 國際稅法
附錄:經典真題解析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第一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概述
第一節 司法與司法制度的概念
第二節 法律職業道德的概念和特徵
第三節 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
第二章 審判制度和法官職業道德
第一節 審判制度概述
第二節 審判機關
第三節 法官
第四節 法官職業道德
第五節 法官職業責任
第三章 檢察制度和檢察官職業道德
第一節 檢察制度概述
第二節 檢察機關
第三節 檢察官
第四節 檢察官職業道德
第五節 檢察官職業責任
第四章 律師制度和律師職業道德
第一節 律師制度概述
第二節 律師
第三節 律師事務所
第四節 律師職業道德
第五節 律師執業行為規範
第六節 律師職業責任
第七節 法律援助制度
第五章 公證制度和公證員職業道德
第一節 公證制度概述
第二節 公證員和公證機構
第三節 公證程序與公證效力
第四節 公證員職業道德
第五節 公證職業責任
附錄:經典真題解析

書摘/試閱



2.域外證據的效力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11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
第12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四)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與執行
1.中國關于外國法院判決承認與執行的規定
(1)申請承認與執行的主體
中國法院和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要在對方國家得到承認與執行,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我國為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中級法院)提出,也可以由法院按照條約的規定或互惠原則請求對方國家法院承認與執行。
中國法院就一家中國公司和一家瑞士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糾紛作出判決。
判決發生效力后,瑞士公司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而且該公司在中國既無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代理機構,也無財產。問:根據我國法律,該判決如要得到瑞士法院的承認和執行,應如何提出申請?
答: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80條,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如果被執行人或者其財產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當事人請求執行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外國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外國法院承認和執行。因此,本例中,可以由中國公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瑞士法院提出申請,也可以由中國法院依照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向瑞士法院提出申請。
(2)申請或請求的審查
對于向中國法院申請或者請求承認和執行的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中國法院應依照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不違反中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國家主權、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認其效力,需要執行的,發出執行令,依照有關規定執行;違反中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國家主權、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認和執行。
(3)承認與執行的條件
①判決已生效;
②原判決國法院必須有管轄權;
③審判程序公正;
④不與我國正在進行的或已經終結的訴訟相沖突;
⑤不違反中國公共秩序;
⑥該國與中國存在條約或互惠關系(離婚判決的承認無須此項條件)。
(4)不予承認與執行的救濟
如果某國與我國既無條約關系也不存在互惠關系時,我國對該外國法院的判決不予承認與執行(離婚判決的承認除外)。在該情形下,當事人可以向我國法院起訴,由有管轄權的法院作出判決并予以執行。
2.中國關于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規定
(1)承認申請的受理
①中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人民法院不應以其未在國內締結婚姻關系而拒絕受理;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在其缺席情況下作出的離婚判決,應同時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該判決的外國法院已合法傳喚其出庭的有關證明文件。
②外國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如果其離婚的原配偶是外國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再婚登記。
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調解書效力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并根據《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進行審查,作出承認或不予承認的裁定。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235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