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執行法律文件解讀(總第97輯)(簡體書)
商品資訊
系列名:最新法律文件解讀叢書
ISBN13:9787510906558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作者:江必新
出版日:2013/03/01
裝訂/頁數:平裝/120頁
規格:23.5cm*16.8cm (高/寬)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名人/編輯推薦
《行政與執行法律文件解讀(2013.1)(總第97輯)》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目次
(行政法規與解讀)
征信業管理條例(2013年1月21日)
解讀《征信業管理條例》
(部門規章、部門規章性文件與解讀)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2012年12月19日)
解讀《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財政部
關于印發《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規范》的通知(2013年1月4日)
解讀《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規范》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2012年12月14日)
(司法解釋性文件與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賠償典型案例的通知(2012年12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4日)
(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
福建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2012年12月7日)
解讀《福建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
(新類型疑難案例選評)
行政機關依職權改變行政合同的行為具有可訴性
征信業管理條例(2013年1月21日)
解讀《征信業管理條例》
(部門規章、部門規章性文件與解讀)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2012年12月19日)
解讀《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財政部
關于印發《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規范》的通知(2013年1月4日)
解讀《財政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規范》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2012年12月14日)
(司法解釋性文件與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賠償典型案例的通知(2012年12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試點工作的通知(2013年1月4日)
(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
福建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2012年12月7日)
解讀《福建省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辦法》
(新類型疑難案例選評)
行政機關依職權改變行政合同的行為具有可訴性
書摘/試閱
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且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的,應當作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決定。
對同一被處罰人,不得同時責令其提出保證人和交納保證金。
被處罰人已送達拘留所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將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決定送達拘留所,拘留所應當立即釋放被處罰人。
第一百九十八條被處罰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不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
(一)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后可能逃跑的;
(二)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調查或者偵查的;
(三)不宜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九條行政拘留并處罰款的,罰款不因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而暫緩執行。
第二百條在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期間,被處罰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未經決定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決定機關報告;
(三)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中不得干擾證人作證、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四)不得逃避、拒絕或者阻礙處罰的執行。
在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期間,公安機關不得妨礙被處罰人依法行使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權利。
第二百零一條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第二百零二條公安機關經過審查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擔保人符合條件的,由擔保人出具保證書,并到公安機關將被擔保人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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