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司法解釋新解讀(簡體書)
商品資訊
ISBN13:9787511851802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出版日:2013/09/01
裝訂/頁數:平裝/366頁
商品簡介
名人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為了幫助廣大讀者學習、了解《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編者精心編寫了本書。本書以《公司法》以及三部司法解釋為主體,對其關鍵條文做了詳細解讀,其中《公司法》條文中還將與各條相關的其他法規以索引形式一并列出。另外,對《公司法》以及三部司法解釋的官方解讀進行整理收錄。為便于讀者查詢,還收錄了公司法其他配套規定。
名人推薦
★ 標準文本、條文解讀、關聯索引
★ 官方解讀、配套規定、實用查詢
★ 官方解讀、配套規定、實用查詢
目次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10.27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調整對象
第三條公司的界定
第四條股東權利
第五條合法經營和合法權益受保護
第六條公司設立的準則主義
第七條公司營業執照
第八條公司的名稱
第九條公司形式變更的準則主義與債權債務承繼
第十條公司的住所
第十一條公司的章程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條分公司與子公司
第十五條公司的轉投資及其限制
第十六條公司轉投資及提供擔保的程序規定
第十七條公司的勞動保護等義務
第十八條公司的工會及民主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中的中國共產黨組織
第二十條股東濫用權利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禁止關聯行為
第二十二條無效決議及其法律后果
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設立
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限制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法定事項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及其最低限額
第二十七條股東出資方式、出資評估及其限制
第二十八條股東出資義務的履行和出資違約
第二十九條股東出資的驗資證明
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登記
第三十一條非貨幣財產出資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股東出資證明書
第三十三條股東名冊
第三十四條股東的查閱權
第三十五條股東分紅權和優先認購權
第三十六條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第二節組織機構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
第三十八條股東會的職權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
第四十條股東會的會議制度
第四十一條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組織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的通知期限和會議記錄
第四十三條股東的表決權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及其成員構成及董事長法律地位
第四十六條董事的任職期限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的職權
第四十八條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五十條經理的職權
第五十一條執行董事
第五十二條監事會和監事
第五十三條監事的任職期限
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的一般職權
第五十五條監事的質詢建議權與調查權
第五十六條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七條監事行使職權的費用承擔
第三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五十八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設立、組織機構
第五十九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限制與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第六十條公司登記與營業執照中的投資者身份注明
第六十一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
第六十二條股東決定重大事項的書面形式要求
第六十三條年度審計
第六十四條股東對公司債務的連帶責任
第四節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五條國有獨資公司的定義
第六十六條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制定或批準
第六十七條國有獨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定
第六十八條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
第六十九條國有獨資公司經理
第七十條高級職員的兼職禁止
第七十一條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
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二條股權轉讓的一般規定
第七十三條強制執行程序下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四條股權轉讓對出資證明書、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的影響
第七十五條異議股東請求公司收購股權的情形
第七十六條股東資格的繼承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設立
第七十七條設立條件
第七十八條設立方式
第七十九條設立發起人的限制
第八十條發起人籌辦公司的義務
第八十一條注冊資本與發起人的出資限額
第八十二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定事項
第八十三條發起人的出資方式要求
第八十四條發起人出資義務的履行、出資違約及設立登記申請
第八十五條對募集設立發起人認購股份的要求
第八十六條募集股份公告和認股書內容
第八十七條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
第八十八條發起人向社會募集股份的方式
第八十九條繳納股款方式
第九十條發起人召開公司創立大會的義務
第九十一條創立大會的召集職權和表決程序
第九十二條股本抽回的限制
第九十三條申請設立登記文件
第九十四條發起人的出資補繳責任
第九十五條公司設立過程中的發起人責任
第九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額要求及募股要求
第九十七條重要資料的置備
第九十八條股東的查閱權與建議質詢權
第二節股東大會
第九十九條股東大會的地位與組成
第一百條股東大會的職權
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及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
第一百零二條股東大會的召集
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大會的通知期限、臨時議案和股票交存制度
第一百零四條表決權與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第一百零五條股東大會的法定召集及表決事項
第一百零六條累積投票制
第一百零七條表決權的代理行使
第一百零八條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
第三節董事會、經理
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立及其職權
第一百一十條董事會的組成
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的召開
第一百一十二條董事會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一十三條董事會的出席與代理出席、會議記錄與責任承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經理及其職權
第一百一十五條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第一百一十六條禁止向高級職員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定期披露高級職員報酬
第四節監事會
第一百一十八條監事會的設立與組成
第一百一十九條監事會的職權
第一百二十條監事會的會議制度
第五節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的定義
第一百二十二條重大資產買賣與重要擔保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二十三條獨立董事的設立
第一百二十四條董事會秘書的設立及其職權
第一百二十五條關聯關系董事回避與相關事項議事規則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一節股份發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其形式
第一百二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發行的原則
第一百二十八條股票發行的價格
第一百二十九條股票形式與應載明的事項
第一百三十條股票種類
第一百三十一條股東名冊的置備及內容
第一百三十二條其他種類股票
第一百三十三條向股東交付股票的時間
第一百三十四條發行新股的決議事項
第一百三十五條新股發行公告、募股方式及繳納股款方式
第一百三十六條新股作價方案的確定
第一百三十七條新股募足后的變更登記及公告
第二節股份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份可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轉讓股份的場所
第一百四十條記名股票的轉讓
第一百四十一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第一百四十二條轉讓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三條禁止收購本公司股份及其例外
第一百四十四條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條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第一百四十六條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開制度
第六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一百四十七條不得擔任高級職員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八條高級職員的一般義務
第一百四十九條高級職員的禁止行為
第一百五十條高級職員對公司的賠償責任
第一百五十一條高級職員對股東會及監事會行使知情權的配合
第一百五十二條股東維護公司利益的起訴權
第一百五十三條股東與監事維護個人利益的起訴權
第七章公司債券
第一百五十四條公司債券的定義及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公司債券募集的核準和公告
第一百五十六條公司債券票面必須載明的事項
第一百五十七條債券的種類
第一百五十八條債券存根簿的置備及其應載明的事項
第一百五十九條債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制度要求
第一百六十條公司債券的轉讓場所與轉讓價格
第一百六十一條公司債券的轉讓方式
第一百六十二條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及載明事項
第一百六十三條可轉換債券的轉換
第八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一百六十四條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
第一百六十五條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和年審制
第一百六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送交股東及公告
第一百六十七條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
第一百六十八條資本公積金
第一百六十九條公積金的用途及限制
第一百七十條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及解聘
第一百七十一條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誠實義務
第一百七十二條禁止另立賬簿及開立個人賬戶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的種類
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程序和債權人異議權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合并的債權債務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的通知義務
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分立的債務承繼
第一百七十八條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要求及限制
第一百七十九條增加注冊資本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的登記要求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一條公司解散的原因
第一百八十二條為使公司存續而修改章程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八十三條股東請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
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的職權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期間的債權申報
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方案的制定與公司財產的處理
第一百八十八條宣告破產
第一百八十九條清算報告的報送及公司注銷登記
第一百九十條清算組成員的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破產清算的法律依據
第十一章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一百九十二條外國公司的定義
第一百九十三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及審批
第一百九十四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及資金要求
第一百九十五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稱要求及章程置備
第一百九十六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不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第一百九十七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合法經營義務及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一百九十八條外國公司撤銷分支機構的條件
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九條公司登記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出資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一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二條公司另立會計賬簿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三條提交財務會計報告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四條違法提取法定公積金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五條公司在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和清算中的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六條公司在清算期間違法經營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七條清算組及其成立對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八條資產評估、驗資或驗證機構對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九條登記機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條登記機關上級部門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一條假冒公司的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二條不當停業及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三條外國公司擅自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四條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五條民事賠償優先原則
第二百一十六條刑事責任的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二百一十七條本法所涉相關用語的含義
第二百一十八條本法在外商投資領域的適用及例外
第二百一十九條生效施行日期
全國人大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解讀修訂后的《公司法》
1.《公司法》修訂以后,對中國的市場經濟會產生什么影響?
2.在《公司法》修改過程中,對于允許設立一人公司有不同的意見,立法機關是如何考慮這個問題的?
3.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公司的設立和公司資本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4.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公司的對外投資、對外擔保是如何規定的?
5.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關聯交易是如何規定的?
6.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公司的組織機構是如何規定的?
7.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公司職工民主管理和職工權益保護是如何規定的?
8.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的誠信義務是如何規定的?
9.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股東權益保護是如何規定的?
10.修訂后的《公司法》是如何“揭開公司面紗”的?
……
司法解釋
其他配套規定
以案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10.27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調整對象
第三條公司的界定
第四條股東權利
第五條合法經營和合法權益受保護
第六條公司設立的準則主義
第七條公司營業執照
第八條公司的名稱
第九條公司形式變更的準則主義與債權債務承繼
第十條公司的住所
第十一條公司的章程
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條分公司與子公司
第十五條公司的轉投資及其限制
第十六條公司轉投資及提供擔保的程序規定
第十七條公司的勞動保護等義務
第十八條公司的工會及民主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中的中國共產黨組織
第二十條股東濫用權利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禁止關聯行為
第二十二條無效決議及其法律后果
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設立
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限制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的法定事項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及其最低限額
第二十七條股東出資方式、出資評估及其限制
第二十八條股東出資義務的履行和出資違約
第二十九條股東出資的驗資證明
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登記
第三十一條非貨幣財產出資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股東出資證明書
第三十三條股東名冊
第三十四條股東的查閱權
第三十五條股東分紅權和優先認購權
第三十六條股東不得抽回出資
第二節組織機構
第三十七條股東會
第三十八條股東會的職權
第三十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
第四十條股東會的會議制度
第四十一條股東會會議的召集與組織
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的通知期限和會議記錄
第四十三條股東的表決權
第四十四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及其成員構成及董事長法律地位
第四十六條董事的任職期限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的職權
第四十八條董事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第五十條經理的職權
第五十一條執行董事
第五十二條監事會和監事
第五十三條監事的任職期限
第五十四條監事會或監事的一般職權
第五十五條監事的質詢建議權與調查權
第五十六條監事會會議
第五十七條監事行使職權的費用承擔
第三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五十八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設立、組織機構
第五十九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限制與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第六十條公司登記與營業執照中的投資者身份注明
第六十一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
第六十二條股東決定重大事項的書面形式要求
第六十三條年度審計
第六十四條股東對公司債務的連帶責任
第四節國有獨資公司的特別規定
第六十五條國有獨資公司的定義
第六十六條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制定或批準
第六十七條國有獨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定
第六十八條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
第六十九條國有獨資公司經理
第七十條高級職員的兼職禁止
第七十一條國有獨資公司的監事會
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二條股權轉讓的一般規定
第七十三條強制執行程序下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四條股權轉讓對出資證明書、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的影響
第七十五條異議股東請求公司收購股權的情形
第七十六條股東資格的繼承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設立
第七十七條設立條件
第七十八條設立方式
第七十九條設立發起人的限制
第八十條發起人籌辦公司的義務
第八十一條注冊資本與發起人的出資限額
第八十二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定事項
第八十三條發起人的出資方式要求
第八十四條發起人出資義務的履行、出資違約及設立登記申請
第八十五條對募集設立發起人認購股份的要求
第八十六條募集股份公告和認股書內容
第八十七條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
第八十八條發起人向社會募集股份的方式
第八十九條繳納股款方式
第九十條發起人召開公司創立大會的義務
第九十一條創立大會的召集職權和表決程序
第九十二條股本抽回的限制
第九十三條申請設立登記文件
第九十四條發起人的出資補繳責任
第九十五條公司設立過程中的發起人責任
第九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額要求及募股要求
第九十七條重要資料的置備
第九十八條股東的查閱權與建議質詢權
第二節股東大會
第九十九條股東大會的地位與組成
第一百條股東大會的職權
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及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開
第一百零二條股東大會的召集
第一百零三條股東大會的通知期限、臨時議案和股票交存制度
第一百零四條表決權與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第一百零五條股東大會的法定召集及表決事項
第一百零六條累積投票制
第一百零七條表決權的代理行使
第一百零八條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
第三節董事會、經理
第一百零九條董事會設立及其職權
第一百一十條董事會的組成
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的召開
第一百一十二條董事會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一十三條董事會的出席與代理出席、會議記錄與責任承擔
第一百一十四條經理及其職權
第一百一十五條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第一百一十六條禁止向高級職員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定期披露高級職員報酬
第四節監事會
第一百一十八條監事會的設立與組成
第一百一十九條監事會的職權
第一百二十條監事會的會議制度
第五節上市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上市公司的定義
第一百二十二條重大資產買賣與重要擔保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二十三條獨立董事的設立
第一百二十四條董事會秘書的設立及其職權
第一百二十五條關聯關系董事回避與相關事項議事規則
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和轉讓
第一節股份發行
第一百二十六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其形式
第一百二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發行的原則
第一百二十八條股票發行的價格
第一百二十九條股票形式與應載明的事項
第一百三十條股票種類
第一百三十一條股東名冊的置備及內容
第一百三十二條其他種類股票
第一百三十三條向股東交付股票的時間
第一百三十四條發行新股的決議事項
第一百三十五條新股發行公告、募股方式及繳納股款方式
第一百三十六條新股作價方案的確定
第一百三十七條新股募足后的變更登記及公告
第二節股份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股份可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轉讓股份的場所
第一百四十條記名股票的轉讓
第一百四十一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第一百四十二條轉讓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三條禁止收購本公司股份及其例外
第一百四十四條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條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第一百四十六條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公開制度
第六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一百四十七條不得擔任高級職員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八條高級職員的一般義務
第一百四十九條高級職員的禁止行為
第一百五十條高級職員對公司的賠償責任
第一百五十一條高級職員對股東會及監事會行使知情權的配合
第一百五十二條股東維護公司利益的起訴權
第一百五十三條股東與監事維護個人利益的起訴權
第七章公司債券
第一百五十四條公司債券的定義及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公司債券募集的核準和公告
第一百五十六條公司債券票面必須載明的事項
第一百五十七條債券的種類
第一百五十八條債券存根簿的置備及其應載明的事項
第一百五十九條債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制度要求
第一百六十條公司債券的轉讓場所與轉讓價格
第一百六十一條公司債券的轉讓方式
第一百六十二條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及載明事項
第一百六十三條可轉換債券的轉換
第八章公司財務、會計
第一百六十四條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建立
第一百六十五條財務會計報告的制作和年審制
第一百六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送交股東及公告
第一百六十七條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
第一百六十八條資本公積金
第一百六十九條公積金的用途及限制
第一百七十條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及解聘
第一百七十一條公司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誠實義務
第一百七十二條禁止另立賬簿及開立個人賬戶
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
第一百七十三條公司合并的種類
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并程序和債權人異議權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合并的債權債務承繼
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的通知義務
第一百七十七條公司分立的債務承繼
第一百七十八條減少注冊資本的程序要求及限制
第一百七十九條增加注冊資本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合并、分立、增資、減資的登記要求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一條公司解散的原因
第一百八十二條為使公司存續而修改章程的議事規則
第一百八十三條股東請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
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的職權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期間的債權申報
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方案的制定與公司財產的處理
第一百八十八條宣告破產
第一百八十九條清算報告的報送及公司注銷登記
第一百九十條清算組成員的義務
第一百九十一條破產清算的法律依據
第十一章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
第一百九十二條外國公司的定義
第一百九十三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申請及審批
第一百九十四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及資金要求
第一百九十五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名稱要求及章程置備
第一百九十六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不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第一百九十七條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合法經營義務及合法權益的保護
第一百九十八條外國公司撤銷分支機構的條件
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九條公司登記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出資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一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抽逃出資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二條公司另立會計賬簿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三條提交財務會計報告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四條違法提取法定公積金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五條公司在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和清算中的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六條公司在清算期間違法經營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七條清算組及其成立對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八條資產評估、驗資或驗證機構對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九條登記機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條登記機關上級部門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一條假冒公司的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二條不當停業及不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三條外國公司擅自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四條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五條民事賠償優先原則
第二百一十六條刑事責任的追究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二百一十七條本法所涉相關用語的含義
第二百一十八條本法在外商投資領域的適用及例外
第二百一十九條生效施行日期
全國人大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解讀修訂后的《公司法》
1.《公司法》修訂以后,對中國的市場經濟會產生什么影響?
2.在《公司法》修改過程中,對于允許設立一人公司有不同的意見,立法機關是如何考慮這個問題的?
3.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公司的設立和公司資本制度是如何規定的?
4.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公司的對外投資、對外擔保是如何規定的?
5.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關聯交易是如何規定的?
6.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公司的組織機構是如何規定的?
7.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公司職工民主管理和職工權益保護是如何規定的?
8.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的誠信義務是如何規定的?
9.修訂后的《公司法》關于股東權益保護是如何規定的?
10.修訂后的《公司法》是如何“揭開公司面紗”的?
……
司法解釋
其他配套規定
以案釋法
書摘/試閱
(條文解讀)
上述兩條是關于股東會會議的議事方式和表決方式的規定。
一般而言,股東的表決權是與其出資比例相稱的,也就是出資比例多大就行使多大比例的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對此做出修改,按照其他標準確定表決權。股東會議具體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法律規定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但是在幾項關乎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項上,法律要求必須經過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這些事項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公司形式的變更(如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的是“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不等于全部股東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而是說占所有股東持有的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的那些股東全部同意,同時因為有第四十三條除外條款的規定,它也不一定等于代表全部出資三分之二以上的那部分股東。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及其成員構成及董事長法律地位)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151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