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改革企業所得稅制,統一企業所得稅法(代序)
第一部分 法律文本及條文釋疑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節 如何理解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適用范圍?
第二節 如何認定企業居民和非居民的身份?
第三節 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什么?
第四節 企業所得稅的法定稅率是多少?
第二章 應納稅所得額
第五節 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六節 如何計算收入和收入總額?
第七節 哪些收入是不征稅收入?
第八節 哪些支出項目準予扣除?
第九節 如何計算公益性捐贈支出的扣除?
第十節 哪些支出不得扣除?
第十一節 如何進行固定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十二節 如何進行無形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十三節 哪些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項目準予扣除?
第十四節 如何進行對外投資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十五節 如何進行存貨成本的稅務處理?
第十六節 如何進行企業轉讓資產的稅務處理?
第十七節 如何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十八節 如何計算企業虧損的彌補和結轉?
第十九節 對非居民企業境內所得如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第二十節 哪些稅務處理的具體辦法授權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規定?
第二十一節 如何按照稅法高于財會制度原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章 應納稅額
……
第二部分 立法文件
第三部分 相關法律法規精選
書摘/試閱
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出臺時機
我國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按內資、外資企業分別立法,外資企業適用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外資稅法),內資企業適用1993年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以下稱內資稅法)。自20世紀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為吸引外資、發展經濟,對外資企業采取了有別于內資企業的稅收政策,實踐證明這樣做是必要的,對改革開放、吸引外資、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年底,全國累計批準外資企業59.4萬戶,實際使用外資6919億美元。2006年外資企業繳納各類稅款7950億元,占全國稅收總量的21.12%。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初步建立。加入世貿組織后,國內市場對外資進一步開放,內資企業也逐漸融人世界經濟體系之中,面臨越來越大的競爭壓力,繼續采取內資、外資企業不同的稅收政策,必將使內資企業處于不平等競爭地位,影響統一、規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建立。
現行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制度在執行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已經不適應新的形勢要求:
一是現行內資稅法、外資稅法差異較大,造成企業之間稅負不平、苦樂不均。現行稅法在稅收優惠、稅前扣除等政策上,存在對外資企業偏松、內資企業偏緊的問題,根據全國企業所得稅稅源調查資料測算,內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25%左右,外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15%左右,內資企業高出外資企業近10個百分點,企業要求統一稅收待遇、公平競爭的呼聲較高。
二是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存在較大漏洞,扭曲了企業經營行為,造成國家稅款的流失。比如,一些內資企業采取將資金轉到境外再投資境內的“返程投資”方式,享受外資企業所得稅優惠等。
三是現行內資稅法、外資稅法實施10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需要針對新情況及時完善和修訂。以部門規范性文件發布的許多重要稅收政策,也需要及時補充到法律中。
為有效解決企業所得稅制度存在的上述問題,有必要盡快統一內資、外資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兩法合并”改革,有利于促進我國經濟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有利于為各類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稅收法制環境,是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新階段的一項制度創新,是體現“五個統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配套措施,是中國經濟制度走向成熟、規范的標志性工作之一,也是社會各界的普遍共識和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