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爵(1814-1877),字玉甫,翁心存次子,翁氏叔伯中排行第五,故翁同龢稱其為五兄。道光三年九月,翁心存叔父翁穎封卒,因其子翁慶貽早亡,翁同爵過繼給翁穎封為嗣孫。
咸豐元年五月,翁同爵考取蔭生,取一等第二名,引見內用,以主事簽分兵部,在武選司行走。是年秋,其父翁心存典順天鄉試,翁同爵回避不考試,即告假出都。咸豐二年八月,應順天鄉試不第,自是絕意制舉業。
同治元年二月,翁同爵京察一等引見,記名以道府用。同治三年九月,翁同爵奉旨授湖南鹽法長寶道。歷任湖南鹽運使、湖南按察使、湖南布政使、四川按察使、陝西布政使、陝西巡撫。同治十三年九月,翁同爵補授湖北巡撫,兼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禦使。光緒元年五月,翁同爵兼署湖廣總督。光緒三年八月初一日病逝於湖北任上③。
國家圖書館藏《常熟翁氏家書》七函二十四冊,保存了翁氏兄弟、子侄之間的家書,總計約九百餘通。其中翁同書家書一百五十餘通,包括致翁同龢家書十餘通;翁同爵家書三百餘通,其中致翁同穌家書七十餘通,其餘為致翁曾翰家書。翁同穌家書二百餘通,內有致翁同爵家書近十通,致翁斌孫家書近二百通,致翁曾翰、曾桂等子侄輩家書數通;另有翁同福、翁曾翰、翁曾榮等人家書近二百通。翁氏家書對研究翁同龢及其家族政治、社會活動,進而研究晚清政局、重大歷史事件,具有很高史料價值。
家書,是寫給父母、兄弟、子女等家人的書信。既然是寫給家人,心有所思,筆有所述;字裡行間,少了與外人說話行文的諱飾與應承,是主人公最直接的情感流露,亦是最真實的歷史記錄。翁心存曆官工部、刑部、兵部、吏部、戶部尚書,直至入閣拜相,是道鹹兩朝重臣;翁同龢先後為同治、光緒兩朝帝師,曾兩度入值軍機,曆官刑部、工部、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都察院左都禦史、總理各國事務大臣等,其舉手投足,對清末政治有一定影響。翁同爵亦是晚清重臣,惜一直以來關注者頗少。
《中國近現代稀見史料叢刊(第二輯):翁同爵家書系年考》輯錄國家圖書館藏《常熟翁氏家書》中的翁同爵家書,並加以系年考證。
《中國近現代稀見史料叢刊(第二輯):翁同爵家書系年考》中所列諸通家書,原稿並沒有自然分別每通家書的起止,多數家書是根據其上下文連續內容,或箋紙間的騎縫印鑒而置為一通;或據其整體內容、時間而歸為一通;或分列兩處,另加按語考證。故《中國近現代稀見史料叢刊(第二輯):翁同爵家書系年考》中所列諸通家書,與實際數量或有出入。
《中國近現代稀見史料叢刊(第二輯):翁同爵家書系年考》家書以收件人的長幼為序;同一人之下多通書劄者,以書劄時間為序;其時間相同的,則以原稿前後為序。
每通以家書最後日期作為小標題,並在其後增加西元紀年,以圓括號標注其後。
原稿中補充說明的夾行小字,移人正文相應位置,並加圓括號,以示區別。表示自謙的小字如“男”、“兄”、“走”等,改用正文字型大小。表示尊稱而換行另起的文字,如“國恩”、“祖德”、“祖母”等,整理時不再換行,而是根據其內容正常排列。
原稿蟲蛀或殘缺處的文字,約略可計數者,以“口”表示;不可計數者,以“……”表示。另有個別不能辨認之字亦用“口”表示。
原稿部分信劄裝訂間有前後錯亂,據其內容列入相應函件,並於按語中略作說明。
《中國近現代稀見史料叢刊(第二輯):翁同爵家書系年考》根據《中國近現代稀見史料叢刊》的體例要求,家書釋文以簡體橫排,除涉及人名、地名和其他等特殊情況,不宜一律改作簡化字,其他儘量使用通行的簡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