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講與處境的關係
摘自《認識處境:宣講的框架、工具和符號》,第11-12頁
假如基於嚴肅的神學原因,處境對宣講來說關係重大,我們便必須繼續察看來自反對者的挑戰。假如宣講無法處理或者改變處境,廣泛的處境研究對宣講職事來說就毫無意義。在一個層面看來,這裏牽涉的是宣講的結果,而這結果真的仍是奧祕。我們不能事先知道宣講對會眾或者處境的具體影響,即使事後,其果效也可能是間接和不完全的。宣講者很快便明白,講道的後果透過聖言的宣講,來自無法預測的聖靈活動,是關乎信心的,不是在於看見。我們與其着眼講道的結果,不如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宣講:宣講是一種實踐。實踐純粹是一些在社會之中可見的行動,對實踐的人來說具有意義,提供正確實踐的策略,同時尋求預期的目的。投擲棒球、彈鋼琴和烹飪都是實踐,就如(與我們的目的更接近的)唱詩、公禱和宣講也一樣。這樣看來,宣講實在有幾種典型特徵,使它出乎意料地善於應對處境的現實。
第一,宣講是應時的。很明顯,宣講不是一種恆常或者不斷的活動,好像心跳或呼吸那樣,沒入每時每刻之中,以致無法抽離。宣講也不會遠離我們日常生活的節奏,浮在時間之上,在永恆之中動也不動。剛剛相反,宣講在特定時間、為特定用途,尤其在崇拜之中「應時」發生。有時,這些時機追隨一定的模式,諸如每周主日聚會或教會周年節期和節日的循環。不過,宣講也經常在發生異常但深重的事件時出現,諸如與婚姻、死亡、醫治或危機有關的聚會。意思是,宣講既按時(在特定時刻),也應時(為重大事件)發生。事先計畫也好,即興發生也好,宣講都不是自我引發的,乃是應時而生,也有一定原因:為回應當前所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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