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殷商子卜辭散見於各種甲骨著錄,以往缺乏全面、系統、科學的整理。本書在前輩學者研究基礎上,從數以萬計的甲骨片中分辨出子卜辭2064版,較舊有大型甲骨集成著錄相關部分多出一倍,甲骨版面的完整、準確程度亦有很大改觀,是殷商子卜辭最新最全的總匯。
全書按刻辭字體特徵分為婦女類、子組類、圓體類、劣體類、花東類、午類、刀類、侯南類、屯西類共九大類,另將若干零散子卜辭歸入其他一類;有些類型還分出亞類,如婦女類新分為三類、子組類細分為二類等,以凸顯不同類型的特點與規律。以上分類,既總結了學界的研究進展,亦多作者的獨到見解。書中頗多甲骨文字書法精品之作,在分類的視野下,姿態各異,氣象萬千,其蒼朴古拙與方剛道峭之書風具有強烈的藝術衝擊力。
書中所收材料均經嚴格辨偽,又理清著錄系統,選用最好的圖版;全面吸收可靠的綴合成果,並收入作者所作綴合復原166組,其中多數為首次正式發表。經過甄辨、復原的子卜辭“善本”,盡皆薈萃於此。
本書是第一部系統地按字體分類匯總的甲骨文全集,可供古文字、甲骨學、商周史、上古漢語、書法篆刻的研究者參考。
作者簡介
主要致力於甲骨文字研究,先後考釋甲骨金文重要字詞20餘個,揭示甲骨文例與形態的若干新規律;以較高學術水平整理研究甲骨文資料,綴合甲骨近500組,是海內外新綴成果最多的學者之一;對超過7萬片甲骨逐片分類斷代,全面整理子卜辭材料並提出分類研究新見;在甲骨文全文資料庫建設及甲骨文字詞合編編纂等方面也用力較多。在古文字與出土文獻專業書刊發表論文50餘篇,出版有專著1部及參編著作5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1項(在研)、一般項目2項(1項直接認定,1項結項優秀),省部級項目6項。榮獲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領導小組批准的首批“甲骨文釋讀優秀成果”一等獎、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名人/編輯推薦
一、材料全面
(1)總量全:作者遍檢各種甲骨著錄,從已發表的近十萬片甲骨中分辨出子卜辭2064版,既包含經過重新整理的《甲骨文合集》等大型著錄已收子卜辭資料,也囊括《合集》等未收的舊著錄中子卜辭資料,以及《合集》等出版後新發表的子卜辭資料。全書收錄子卜辭材料較舊有集成多出一倍。(2)版面全:全面吸收學者近百年來所作正確綴合472組,其中作者自己的新綴占166組。(3)著錄信息全:全面舉列每版子卜辭的歷次著錄信息,並梳理版本系統,對各片的方向、完整度、補合情況等亦作出必要標注。
二、圖版清晰 儘量搜集每片甲骨的各種拓本、照片、摹本信息,供學者參考;比勘各種著錄形式,選擇最好的著錄版本收錄。真正做到圖版清晰。
三、分類科學 首先,從數以萬計的卜辭中科學分辨子卜辭,包含從字體、契刻習慣上把卜辭區分為不同的類型,從內容(包括占卜主體、稱謂系統等)上確定卜辭的屬性。其次,將子卜辭分別納入婦女類、午類、子組類、圓體類、劣體類、花東類、刀類、侯南類、屯西類等九大類,並附其它一些零散子卜辭。有些大類又細分為各種亞類,如婦女類新分為三類,子類細分為二類等,以凸顯不同類型甲骨占卜、刻辭等方面的特徵和規律。既總結了學界的研究進展,亦多作者的獨到見解。
四、檢閱方便 全書分十大類編排,便於分別觀察各類內部特徵;每類內部,照顧到研究對象原初的系統性,亦即甲骨片之間的固有聯繫,有助於類聚分析。甲骨圖版下詳列諸次著錄信息,並按版本系統編次,圖文對照,庶免學者翻檢之勞。書後特附“殷商子卜辭異類同版情況一覽”以及三種檢索工具:“本書所用甲骨著錄一覽”、“著錄片號對照表”、“殷商子卜辭綴合總表”,方便讀者從不同維度檢索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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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甲骨學120餘年的發展歷程,對標甲骨學的發展方向和迫切需求,本書的出版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和出版價值。
一、《殷商子卜辭合集》作為第一部分類甲骨文全集,是全面、分類匯總甲骨文資料的有益嘗試。
編纂甲骨文全集是甲骨學者的夙願。過去受到各方面限制,即便是《甲骨文合集》這樣的大型甲骨著錄,也仍然是選集。任何研究都要全面佔有材料,新時代的甲骨學應該、也有條件編纂出甲骨文的全集,以持續促進這門學問及相關學科的發展。
甲骨文全集體量大,內容多,很難一次性全部編成。結合甲骨學近些年的新進展,按字體類型分別編纂,當為比較合理的做法。林沄先生多年前就說,“如果有朝一日,能夠對全部的殷墟甲骨刻辭按‘兩系說’的字體分類重新編輯一部新的合集,將會是甲骨學和先秦史研究的一大盛事”。2019年11月,“紀念甲骨文發現120周年座談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辦,林先生在發言又指出,“希望能就目前比較公認的分類法,公佈某類字體甲骨的集成”。
《殷商子卜辭合集》正是對甲骨文中子卜辭的分類匯總和系統整理,也開啟了上述“新的合集”、“某類字體甲骨的集成”編纂的序幕,是第一部分類甲骨文全集。
最近,中宣部等八部委聯合推出“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其重點任務,首要的就是“全面收集、整理甲骨文等古文字資料”。此書正能契合這一任務,並具有前瞻性、示範性,為進一步的工作做出了有益嘗試。
二、殷商子卜辭的系統整理有著迫切的需要和特殊重要的意義。
殷商甲骨文可分為“王卜辭”和“子卜辭”(或稱“非王卜辭”)。林沄先生指出,“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辭並非都是商王的占卜記錄,而存在所謂‘非王卜辭’”,“非王卜辭的時代和性質在甲骨學界取得共識,在甲骨學上有很重要的意義”;“今後在整理甲骨文資料時,理應把子卜辭從王卜辭中區分出來,單獨整理”。他並提倡,“如有可能,專門再出一種有清晰拓本的《子卜辭合集》,將會對進一步研究這類卜辭,提供更方便的條件”。
本書作者專攻子卜辭達二十年,曾在林沄先生指導下撰有博士論文《殷墟子卜辭的整理與研究》(2006),是該項研究最前沿的學者。他在博士論文中基礎上,又曆十餘載完成此書,資料全面、圖版精善、體例完備、纂列科學,從材料和研究兩方面將子卜辭研究推進到最高水平。
序
1. 本書是已發表殷商子卜辭的全集,既包含《甲骨文合集》與《補編》等集成著錄已收的子卜辭,亦囊括集成著錄出版前已發表但未被收錄者,以及集成著錄出版後新公佈者,兼及部分發表在網絡等新媒體的材料。
2. “子卜辭”之“卜辭”系較寬泛之概念,依慣例亦包括少數表譜刻辭(如干支表、家譜)。
3. 本書收錄資料的下限為2020年。
二、類型劃分
1. 本書按字體分類和屬性特徵將殷商子卜辭分為九類,即婦女類、子組類、圓體類、劣體類、花東類、午類、刀類、侯南類、屯西類;另有零散子卜辭若干,歸入其他一類。全書計分十類。
2. 有些類下細分亞類,如婦女類分為異蔔類(A)、B、C三小類,子組類分為A、B兩小類等。婦女B、C類為婦女類的主體,兩小類常見於同版,故而一起編排。
三、各類稱名
1. 各類命名遵循三個原則:能點明類型的某一特徵或在研究史上的特徵,使讀者見其名即可快速聯想到對應的卜辭類型;有一定的區分度;適當照顧舊有稱說習慣。
2. 各類舊有名稱常有不夠科學、名不符實者,例如“婦女卜辭”實非嬪妃、婦女所作;“午組卜辭”並不存在名“午”的貞人。本書中婦女類、子組類、午類、刀類仍使用“婦女”“子組”“午”“刀”等舊稱,僅是作為代號,並不意味著贊同某些錯誤或不合理的舊說。其他如花東類、侯南類、屯西類則據出土地加以命名,圓體類、劣體類採用黃天樹先生依字體特徵所作命名,異蔔類則據其特異的“蔔”字寫法命名。
3. 較早為學者分辨出來的幾種子卜辭名稱不一,特列“殷商子卜辭各家命名對照表”,以供參考。
四、編號與存目
1. 本書共編2064號,全書通排。同一版甲骨之正反側、拓照摹等,均編為一號,後加相應標記(如“0332正照”)。
2. 花東類材料的主體已集中著錄於《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一書,便於學者使用,本書不再整體收錄;僅側重提供最全版面,體現最新成果。該類先列《花東》甲骨綴合16版(子合1058—1073號);次將《花東》除去前出各片後的498版存目(子合1074—1571號);再列散見花東類子卜辭17版(子合1572—1588號)。存目占號,有利於瞭解全部子卜辭的體量。
五、著錄片甄選
1. 本書所收材料均經過真偽鑒別、是否子卜辭、屬�何種子卜辭三個層次的考辨。
2. 全偽或無法證真的不收;存在部分偽刻的,在圖注中加以說明。
3. 曾有學者懷疑為子卜辭,但未加明確論證並在學界取得較一致意見的,不予收錄。
4. 子卜辭依前述分類標準排入相應類型。與王卜辭同版,以及不同類型子卜辭同版者,均在圖注中說明。異類同版的總體情況,可參看本書附錄一“殷商子卜辭異類同版情況一覽”。
六、著錄信息
1. 每號下全面列示歷次著錄信息,均以圖注形式置於圖版下方,以便查閱。關於所用甲骨著錄的基本信息、簡稱全稱對照,請看附錄二“本書所用甲骨著錄一覽”。
2. 歷次著錄,主要指反映甲骨新信息的第一手著錄,即針對甲骨實物直接做出的各種拓本、摹本及影像;複製第一手著錄者,原則上不予收錄。有些著錄雖屬複製,但為學界習用、常引(如《通》中複製《鐵》《前》等的片子,《合》《合補》複製舊著錄的部分)者,仍予注出。
3. 本書圖注中,歷次著錄號在一行(或一段)內者,表示為同一版本系統,居後者沿襲最前者之圖像;各著錄號分行(段)者,表示為不同版本。各版本系統按時間先後排列。
《殷虛文字乙編》前後有兩套拓本出版,《合》(1978—1983)據舊《乙》(1948—1953)收錄,而新《乙》(1994)印刷效果較好。本書不加特別說明時,“乙”指新《乙》,因其底本原拓為早年舊拓,著錄號仍排在《合》前。
4. 歷次著錄號後儘量附加甲骨來源、遞轉收藏等信息,例如“合22133(曆拓10138津博)”“北圖3303胡764”“存補6.154.4京曾”。
5. 歷次著錄號後適當標注該次著錄的校訂情況,如“上博21569.203傅(已殘)”。較多見的校訂用語如下:
“不全”,指著錄圖幅未能全面反映甲骨原貌。
“剪切”“剪邊”,指甲骨拓片的拓面被剪去一部分,尤其是剪去邊緣部分;“未拓到邊”,指施拓時未拓到甲骨片的邊緣;“已殘”,指後世著錄的甲骨較此前著錄時已有殘缺。以上三種情況均避免籠統指為“不全”。
“重”,指與同書或同系列書(如《合集》與《補編》)中的著錄片相重。
“倒”,指該著錄圖版誤將甲骨倒置,本書已顛倒、校正為正確方向。“左轉90°”,指該著錄圖版放錯甲骨方向,本書已向左旋轉90°,校正為正確方向。其他依此類推。
“補合”,指用兩個以上著錄圖像合成較全或較好的圖版。
七、綴合復原
1. 全面吸收學者的正確綴合以及糾正誤綴的成果,作者近年所作子卜辭新綴復原166組亦首次全面發表。本書收錄各家綴合情況可參附錄四“殷商子卜辭綴合總表”。
2. 採用綴合成果時,均注明綴合學者。不同學者作有同一綴合的,僅列出最早綴合者;如系在同一時期分別完成,則一併列出。
3. 每號下業經綴合之碎片,以A、B、C等表示;“+”“-”分別表示甲骨片的實綴和遙綴關係。
4. 稱引舊有著錄中誤綴甲骨之一部分,或有必要按部分稱述時,以舊有著錄號後加“左、中、右,上、下,主體”等方式予以標注。
5. 綴合圖版中,各部色度特意不加劃一,以便區分。
八、圖像選擇與處理
1. 每片以全面、清晰展現甲骨及文辭原貌為標準,選擇最好的圖像。
2. 歷次著錄在展現甲骨及文辭全貌或細節上有優劣之分,相比而言最好者,在其著錄號後加“▲”標示;僅有唯一著錄者,正文中毋需區別,附錄二“著錄片號對照表”內則加“△”標示。加“▲”“△”之著錄即本書圖版之來源或主要來源。
3. 必要時亦採用“補合”的辦法,合成較全或較好的圖像。凡補合者均明確注出。
4. 圖像一般採用拓本,拓本不清而有摹本、照片者,亦列摹、照,以備參考。
5. 舉凡已經發表之甲骨反面、側面圖像,儘量收入。“考古資料數位典藏資料庫”(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及“開放博物館”公佈大量甲骨反面圖像,因數量巨大及各方面限制不便逐一收錄;本書著錄號中標以“甲、乙、乙補、丙、R”者,大多可於上揭兩處看到正反彩照,讀者可自行檢視。
6. 所有圖像儘量按實物或原拓之原大收錄。原著錄非原大者,依比例、尺寸或參照物還原為原大;未能明確者,注明“未詳原大”。屯西類10版蔔骨較長,分別製作統一縮至80%與跨頁原大兩種圖版加以呈現。
7. 本書廣搜各種媒介刊佈的甲骨影像,充分尊重原圖像發表者的工作,採用圖像全部注明來源信息。本書圖像均經必要而審慎的處理(如拼綴、補足,調整為原大,大幅度旋轉方向——以上一般注明;處理圖片色度、背景,小幅度旋轉——以上一般不予注明),其責任應由作者承擔。
九、類內編排
1. 每類內部的編排,首先照顧研究對象原初的系統性,亦即甲骨片之間的固有聯繫,不強求全書編排的完全一致。同套卜辭、同文卜辭等密切相關者儘量排在一起。又如子A類中,貞人為 者多用背甲,主要出於YH127坑,就單獨排為一群;午類中先編屬YH127的一群,次列小屯南地及村中村南出土者,再排見於各種著錄的散片。
2. 在照顧到固有聯繫的基礎上,每類、每群內部按內容排列。所謂內容,儘量考慮殷商甲骨、占卜及甲骨學本身的內涵而非現代的人為劃分。內容大致次序為:
(1)體現該類刻寫特徵的非卜辭作品(主要是干支表)和特徵集中呈現的大版;
(2)常規性貞問(主要是貞旬夕之辭);
(3)為各種事項專作的貞問,一般按受祭對象與祭祀、王室與家族人物及行事、其他事項排列。
3. 甲骨文辭內容豐富,僅能暫依某一方面內容大致排序。按甲骨片在某些方面的固有聯繫編排,也可能照顧不到另外的聯繫。以後將編制相關索引,實現對子卜辭多維度的檢索。
十、附錄與輔助資料
1. 圖版前列“殷商子卜辭各家命名對照表”,後編附錄四種:“殷商子卜辭異類同版情況一覽”、“本書所用甲骨著錄一覽”、“著錄片號對照表”、“殷商子卜辭綴合總表”,作為使用本書的輔助。
2. 今後擬編殷商子卜辭釋文、考釋及有關索引等,以便進一步的利用。
目次
殷商子卜辭各家命名對照表
圖版
壹 婦女類
(一)婦女類主體(婦女B、C類)
0001—0193
(二)異卜類(婦女A類)
0194—0204
貳 子組類
(一)子A類
0205—0576
(二)子B類
0577—0665
三 圓體類
0666—0825
肆 劣體類
0826—1057
伍 花東類
殷墟花東H3出土甲骨文字綴合
1058—1073
殷墟花東H3出土甲骨文字存目
1074—1571
散見於各種著錄的花東類子卜辭
1572—1588
陸 午類
1589—1969
柒 刀類
1970—1998
捌 侯南類
1999—2030
玖 屯西類
(一)縮小圖版 2031—2040
(二)原大圖版 2031—2040
拾 其他
(一)後岡出土刻辭蔔骨
2041
(二)大司空村出土的“辛貞在勞*”蔔骨
2042
(二)大司空遺址出土刻辭蔔骨
2043
(四)大司空東南J25出土刻辭甲骨
2044—2050
(五)花園莊南地“子貞”蔔骨
2051
(六)苗圃北地出土刻辭蔔甲
2052
(七)濟南大辛莊出土刻辭蔔甲
2053—2056
(八)瑞斯104“子卜”蔔骨
2057
(九)“貞”字作三足形的卜辭
2058—2059
(十)“子亡若”蔔骨
2060
(十一)家譜刻辭
2061—2064
附錄
附錄一 殷商子卜辭異類同版情況一覽
附錄二 本書所用甲骨著錄一覽
附錄三 著錄片號對照表
附錄四 殷商子卜辭綴合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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