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是對李昌鈺博士參與調查的全球重案的真實記錄,包括《世紀奇案》《血液吐真言》《讓證據說話》《重返犯罪現場》《神秘血手印》《犯罪密碼》《完美謀殺》七部作品。
這部《血液吐真言》以美國的五個經典刑事案例為主要切入口,李博士運用嫻熟的法庭科學技術,用事實和證據說話,還原案發現場,證實有罪者,為無辜者洗冤,還受害人以公道。一枚指紋如何指向犯罪嫌疑人?一封勒索信能否證明誰殺了未來的“美國小姐”?血跡形態能夠證明一個人的死亡原因嗎?不妨跟隨李博士的腳步,重返犯罪現場,看李博士把法律、人權、道德的作用發揮到JIZHI,捍衛正義與公平。
李昌鈺(Henry Chang-Yu Lee),1938年出生於江蘇如皋,美籍華人、刑事鑒識專家、美國紐黑文大學終身教授。1998年,擔任美國康涅狄格州警政廳長,成為全美DIYI位出任州級警界ZUIGAO職位的華裔首長。2006年,他設立了“李昌鈺法醫學研究所”。2013年9月,出任ZUIGAO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顧問。
李博士曾於美國各州與全球其他幾十個國家參與調查8000多件重大刑案,如肯尼迪總統被殺案、尼克松“水門事件”、克林頓桃色案、“911事件”、美國橄欖球明星辛普森殺妻案、法醫調查南斯拉夫種族屠殺萬人案等。
李昌鈺博士因屢破奇案而被新聞媒體冠上“當代福爾摩斯”“物證鑒識大師”“科學神探”“現場重現之王”與“犯罪克星”等稱號,是一位從臺灣走向全球的傳奇人物。
總序 1
序言 3
第一章 康斯塔•彭妮•塞拉案:一位父親的探尋 1
第二章 斯卡科爾—莫科斯利案:惡靈節之夜的謀殺案 49
第三章 瓊貝妮特•拉姆齊案:深夜的哭喊 104
第四章 彭林黎云案:通奸與死亡 227
第五章 蘇珊•巴勒特案:血液吐真言 249
附錄 瓊貝妮特•拉姆齊案的勒索信 266
注釋 268
參考文獻 274
後記 276
譯後記 279
瓊貝妮特·拉姆齊案:深夜的哭喊
我整天滿腦子想的都是她死去的那天。他們(警察)向我們提了好幾個小時的問題,想要理清事情發生的時間順序。我真的回想不起來當時發生了什麼。他們很有同情心,想要幫助我們,也讓我們協助他們。這種事在亞特蘭大、紐約以及洛杉磯這種地方經常發生,但博爾德(Boulder)不同,它是一個寧靜的小鎮。這不應發生在博爾德……有一名殺手正在外面遊蕩。
——帕齊·拉姆齊(Patsy Ramsey)1997年1月1日接受CNN記者布萊恩·卡貝爾(Brian Cabell)采訪時的陳述
1996年12月26日凌晨,6歲的瓊貝妮特·拉姆齊被殺,這起案件迄今仍是近代史上最為錯綜複雜的懸案之一。我們生活在可以實時與世界各地通訊的時代,媒體和互聯網全天24小時滾動播出各種新聞報道。瓊貝妮特的死訊一經傳出,就吸引了全世界的媒體。科羅拉多州博爾德的大學社區位於落基山脈,風景如畫、生機勃勃,為這起暴力犯罪提供了一個田園詩般的背景。年幼的被害人是一名非常漂亮的選美皇後,這更加激發了人們對這起複雜而神秘的案件的興趣。而真正悲慘的現實是,這起無恥的犯罪真真切切地發生了。
被害人的父親約翰·拉姆齊(John Ramsey)和母親帕齊·拉姆齊非常富有,與政界交往密切,住的是豪華的大別墅,這又是一個促成該案被新聞媒體強光聚焦的因素。在現代的文化氛圍下,不可避免的是,記者們又要群集博爾德。其中許多人受雇於一些不太靠譜的小報式媒體,他們時不時進行的狂熱報道更是火上澆油。幾乎是一夜之間,各處(包括互聯網)涌現出大批的作家和業余偵探,他們都在發表自己的一套想法並對本案事實進行推理演繹。有些報道稱瓊貝妮特·拉姆齊被殺前可能遭到性侵犯,這使本案魔力大增,甚至吸引了那些沒有讀過這些街頭小報的人。其他一些不良因素的出現也干擾了專業人員對瓊貝妮特死亡真相的調查。
隨著媒體群聚博爾德,偵探和證人發現自己總是身處或接近聚光燈的中心。記者們有著各種討價還價的方法,他們可以通過這些方法,在立場不堅定者耳邊私語,套取後者對案件的看法或案件事實本身,而絕大多數直接參與偵查工作的人員並不清楚這一點。有些調查人員經歷過許多的高知名度案件,對此了解得較多,他們對媒體過於坦誠,以匿名的方式向媒體提供“非官方的”和“不得報出消息來源”的評論。媒體,特別是一些街頭小報,還有包括出錢購買照片、信息和安裝竊聽器在內的惡習。有的小報記者就像可憐的幽靈,甚至與拉姆齊家所在教會教眾一起參加每周禱告。媒體混亂無序的行為帶來了一些惡果,很快導致警方高層懷疑他們的兄弟單位或下屬泄露消息——這是一種容易削弱單位士氣的常見思想定式。更為嚴重的是,博爾德警察局縮小了知情者的圈子,甚至都不讓博爾德縣檢察官辦事處參與其內部會議。所有這些不和諧或戲劇化的情節似乎是在做自由落體運動,沒有任何辦法能糾正偵查工作的偏差,誰都看不到破案的希望。
成王敗寇。在瓊貝妮特·拉姆齊一案中,我們完全可以把責任歸咎於成百上千名參與偵查的工作人員。12月26日即星期四,天很冷。凌晨5點52分,天還未亮,帕齊·拉姆齊撥打了911報警電話。從這一刻開始,博爾德警察局對瓊貝妮特失蹤及死亡的調查就犯下了嚴重的錯誤。處於歇斯底裡狀態下的拉姆齊太太最先向警方報告稱發生了一起涉嫌綁架案件。她邊哭邊告訴總臺接線員,她家在大學山第15街755號,離科羅拉多州大學校園不到一英裡,瓊貝妮特被人從家中綁走。幾分鐘後,一名巡警到達犯罪現場並在這所都鐸式四層建築內進行了簡單的搜索。之後,他閱讀了那份據傳有三頁紙的手寫勒索信。在這封卷起來的長信中,綁架者要求支付指定
金額即118 000美元的贖金。據傳,綁架者自稱是一個“外國”小集團,信尾簽名是“S.B.T.C”。這名制服警察立即打電話請求支援,幾分鐘後,又一名巡警趕到。但第一名偵探兩小時後才趕到現場。在這個關鍵時期,帕齊已經向她非常龐大的好友圈伸出了求助之手,而且有幾個朋友趕來了。一些人在房內四處走動。犯罪現場的原始狀態需要得到正確的保護,很遺憾,在這個關鍵的時間段裡,原始現場在山區稀薄的空氣中一去不復返了。
早期的嚴重錯誤不過是為本案偵查工作的前幾個小時和前幾天裡再次犯下的錯誤樹立了一個“榜樣”。本章後文還將討論警方持續出現的帶有毀滅性的失策。我之所以感到難過,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許多允許或授權犯下這些錯誤的人都很有責任心,他們畢生致力於打擊和預防犯罪,有些人還是我的朋友。但我必須大聲說出事情變化的原因,因為本案仍然應當偵破。誰應對瓊貝妮特·拉姆齊負責?對此從未證實,也從未有人被移送審判並因其所作所為遭到報應。這個小女孩的死是個徹頭徹尾的悲劇。但是,未能找到應對她的死負責的犯罪人或犯罪團伙,這意味著正義的失敗,而這種失敗應當受到譴責——這種失敗可能會永遠載入美國刑事司法的編年史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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