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環境資源法律探研(簡體書)
商品資訊
系列名: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
ISBN13:9787520382311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作者:劉海鷗
出版日:2021/06/01
裝訂/頁數:平裝/329頁
規格:24cm*17cm (高/寬)
版次:一版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序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中國傳統生態法律文化是傳統生態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以傳統生態智慧和習俗、生態法律思想、生態法律制度和法律實踐為基本內容。較之成熟的環境史、生態倫理史而言,系統研究傳統生態法律思想與法律制度的成果非常零散、數量較少、不成體系。本書以傳統社會天人關係為研究起點,對傳統生態觀(或生態法律思想)和生態法律制度進行詳細闡述,追溯生態文明法治歷史淵源,豐富其理論基礎。通過研究中國傳統生態環境資源法律思想和制度,促進全社會對傳統生態法律文化核心觀念和基本特徵的認知與理解。這有助於在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中,傳承和弘揚傳統生態文化遺產,正確處理人與自然關係,正確處理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關係,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滲入到思想、落實到行為上,貫徹到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真正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
作者簡介
劉海鷗,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博士後。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南省法學會政府投融資法制研究會會長,湖南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名人/編輯推薦
科學務實的研究目的和視角決定研究成果的整體面貌。鑒於環境法學科缺乏環境法律史基礎研究,中國法律史學科缺少古代生態環境資源法制通史研究,《中國古代環境資源法律探研》將研究定位於以古代生態環境資源法制的基礎性史料甄別和分析為主,其目的是為環境資源法學科的後續研究提供歷史基礎,同時豐富法律史學科的研究內容,期待法律史學科研究能夠更貼近現實問題。
序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發掘、傳承和弘揚傳統生態文化,是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劉海鷗教授所著之《中國古代環境資源法律探研》的出版,正是傳承和弘揚傳統生態文化,尤其是傳承和弘揚傳統生態法律文化的最新力作。
傳承和弘揚包括古代環境資源法律思想和制度在內的傳統生態文化,是貫徹落實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傳統生態文化的重要價值,他強調“中華民族向來尊重自然、熱愛自然,綿延5000多年的中華文明孕育著豐富的生態文化”。他在評價我國古代《易經》《老子》《孟子》《荀子》《齊民要術》中蘊含的生態思想和哲理時明確指出:“這些觀念都強調要把天地人統一起來、把自然生態同人類文明聯繫起來,按照大自然規律活動,取之有時,用之有度,表達了我們的先人對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重要認識。”
傳承和弘揚傳統生態智能、生態思想和生態保護的法律制度,將其進行現代轉化並創新,是一項致力於中國優秀傳統生態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重大工程,對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和培育新時代生態文化,至關重要。首要的是,我們應該著重研究傳統生態文化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傳承關係。例如,傳統生態文化之“時禁”制度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價值“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及綠色發展理念的傳承性:新時代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對傳統社會“取之有時,用之有度”“崇儉禁奢”制度的繼承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關係理論對傳統社會人與自然“和合”整體性關係理論的創造性發展;等等。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生態文明建設以來,環境資源法學科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契機。特別是新時代綠色發展理念的提出,為環境資源法學科體系的建設指明了方向。作為環境資源法學科重要組成部分的環境資源法律史研究,學科地位日益凸顯。在當下,如何將傳統生態法律文化的合理成分挖掘、吸收並創造性發展,如何發揮傳統生態文化在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是環境資源法學科研究的重中之重,是包括環境法學科在內的多個相關學科服務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我們急需相關的研究成果對古代環境資源法律思想及法律制度史料進行系統的詮釋和分析,從整體上對中國古代生態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發端、發展、豐富與傳承的歷史脈絡和特點進行全面、客觀、有史料依據的論證,為進一步研究中國傳統生態文化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傳承關係研究奠定基礎。本書的出版,即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成果之一。
傳承和弘揚包括古代環境資源法律思想和制度在內的傳統生態文化,是貫徹落實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傳統生態文化的重要價值,他強調“中華民族向來尊重自然、熱愛自然,綿延5000多年的中華文明孕育著豐富的生態文化”。他在評價我國古代《易經》《老子》《孟子》《荀子》《齊民要術》中蘊含的生態思想和哲理時明確指出:“這些觀念都強調要把天地人統一起來、把自然生態同人類文明聯繫起來,按照大自然規律活動,取之有時,用之有度,表達了我們的先人對處理人與自然關係的重要認識。”
傳承和弘揚傳統生態智能、生態思想和生態保護的法律制度,將其進行現代轉化並創新,是一項致力於中國優秀傳統生態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重大工程,對我國的生態文明建設和培育新時代生態文化,至關重要。首要的是,我們應該著重研究傳統生態文化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傳承關係。例如,傳統生態文化之“時禁”制度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價值“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及綠色發展理念的傳承性:新時代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對傳統社會“取之有時,用之有度”“崇儉禁奢”制度的繼承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關係理論對傳統社會人與自然“和合”整體性關係理論的創造性發展;等等。
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生態文明建設以來,環境資源法學科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契機。特別是新時代綠色發展理念的提出,為環境資源法學科體系的建設指明了方向。作為環境資源法學科重要組成部分的環境資源法律史研究,學科地位日益凸顯。在當下,如何將傳統生態法律文化的合理成分挖掘、吸收並創造性發展,如何發揮傳統生態文化在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是環境資源法學科研究的重中之重,是包括環境法學科在內的多個相關學科服務於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任務。我們急需相關的研究成果對古代環境資源法律思想及法律制度史料進行系統的詮釋和分析,從整體上對中國古代生態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發端、發展、豐富與傳承的歷史脈絡和特點進行全面、客觀、有史料依據的論證,為進一步研究中國傳統生態文化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傳承關係研究奠定基礎。本書的出版,即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成果之一。
目次
導言
一 選題背景和意義
二 研究現狀
三 研究視角、研究結構和主要內容
四 研究方法
上編 中國古代生態觀的形成與發展
第一章 先秦時期古代生態觀的初步形成
第一節 上古時期天神一體的獨特神話體系
一 人神同構的一體觀念
二 包容感恩的博大情懷
三 順勢而為、頑強抗爭的生存智能
第二節 夏商西周時期古代生態觀的發軔
一 《夏小正》的系統農業生態觀和季節節律觀念
二 商代神靈崇拜與占卜實踐
三 《周易》三才和合思想
第三節 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學說與古代生態觀的初步形成
一 陰陽五行學說對大生態圈辯證運行規律的探討
二 老莊道法自然、知足知止和萬物為一思想
三 儒家“與物同體”仁愛思想
四 韓非子的天道自然生態觀和重農思想
五 墨子的順天應人與節用思想
六 管子“萬物和合”“人與天調”思想
第二章 漢唐時期古代生態觀的發展
第一節 漢代對人與自然關係的思考與實踐
一 黃老學說在漢初的實踐
二 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
第二節 魏晉玄學對人與自然關係的再認識
一 何晏“貴無”論
二 王弼的“以無為本”理論
三 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思想
四 郭象的“獨化論”
第三節 唐代關於人與自然關係理論的再詮釋
一 柳宗元的“天人不相預”
二 劉禹錫“天人交相勝”思想
第四節 道教和佛教生態觀
一 道教生態觀
二 佛教生態觀
第三章 宋明理學時期古代生態觀的成熟
第一節 “民胞物與”思想
第二節 “天地萬物一體”思想
一 程顥“天地萬物一體”
二 朱熹“萬物一理”
三 王陽明“一體之仁”
下編 中國古代生態環境資源法制綱要
第四章 先秦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先秦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制度的淵源和形式
一 上古習慣到先秦習慣法
二 禮
三 刑
四 王的命令
第二節 先秦重要的生態保護文獻——月令
一 月令的指導思想”
二 月令中的“時禁”內容”
第三節 先秦生態環境資源管理職官體制
一 土地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二 森林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三 動物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四 礦產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五 水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第五章 秦漢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秦漢月令:從禮俗到制度的發展
一 有關月令的詔令
二 《居延漢簡》——有關月令的實施考察
第二節 秦漢律令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一 《云夢秦簡》中的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二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的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內容
三 秦漢詔令與生態資源保護
第三節 漢《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實踐
一 《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的基本情況
二 《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中主要生態保護制度
三 《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的實效
第六章 魏晉南北朝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魏晉南北朝律令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一 時禁制度
二 勸課農桑與土地資源保護
三 林木資源管理
四 動物資源保護
五 崇儉禁奢
第二節 東晉南朝占山護澤令
一 東晉南朝占山護澤令的緣起
二 “弛山澤之禁”的反復
三 占山護澤令的主要內容
四 占山護澤令的發展
五 東晉南朝占山護澤令的實施效果
第七章 隋唐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勸課農桑與經濟林木保護制度
一 勸課農桑。推廣經濟林木種植
二 城市及道路綠化
三 保護森林,禁止濫伐、毀損林木
第二節 禁令與野生動物保護制度
一 祥瑞與珍稀動植物“名錄”
二 春夏捕獵時禁
三 斷屠釣
四 禁奢侈,禁貢獻
五 皇家苑囿、園陵與野生動物保護
第三節 水資源管理制度與《水部式》
一 唐律中的水資源管理規定
二 《水部式》的主要內容
三 《水部式》所反映的唐朝水權制度
第八章 宋代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宋代律令與自然資源保護制度
一 林木資源保護
二 野生動物保護
三 水資源管理
第二節 宋代城市環境與能源管理制度
一 城市供排水
二 能源管理
三 城市環境衛生治理
第三節 崇儉禁奢教化與詔令
一 禁止僭越禮制
二 豐年儲蓄,倡行節約
三 禁止日常服飾使用金銀及動物皮毛裝飾
第九章 元代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蒙古族生態習俗與生態禁忌
一 薩滿教生態觀
二 內容豐富的生態禁忌
三 以野葬為代表的生態習俗
第二節 元代動植物與水資源保護制度
一 動物保護
二 森林資源保護
三 水資源保護與利用
第三節 元代草原生態系統保護制度
一 《大札撒》
二 元代律令中草原生態保護制度
三 遊牧生產生活方式
第十章 明清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人類活動與明清生態環境變遷
一 過度墾殖與全國性環境惡化
二 圍湖造田與平原地區的環境惡化
三 生態農業生產方式與區域性資源循環利用
第二節 明清律例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一 生態環境資源法律主線
二 林木資源保護
三 動物保護
四 水利資源和水利設施保護
五 城鎮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節 明清特定區域保護制度
一 明清特定生態區域簡況
二 明清特定生態區域保護制度
第四節 明清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的民間規約
一 保護森林資源的鄉規民約
二 禁止開山采石的鄉規民約
三 保護水利資源的鄉規民約
四 保護動物資源的鄉規民約
五 維護橋梁道路、城鎮環境衛生的鄉規民約
結語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的現代價值
一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之“天人關係”,是當代生態文明建設的歷史基礎
二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之“時禁”思想和制度,對當代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和利用原則具有歷史指導意義
三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之“取之有度,用之有節”的節制思想和“崇儉禁奢”的制度,為推動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歷史經驗
四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之道德教化,為建設當代生態文化發揮歷史示範效應
參考文獻
後記
一 選題背景和意義
二 研究現狀
三 研究視角、研究結構和主要內容
四 研究方法
上編 中國古代生態觀的形成與發展
第一章 先秦時期古代生態觀的初步形成
第一節 上古時期天神一體的獨特神話體系
一 人神同構的一體觀念
二 包容感恩的博大情懷
三 順勢而為、頑強抗爭的生存智能
第二節 夏商西周時期古代生態觀的發軔
一 《夏小正》的系統農業生態觀和季節節律觀念
二 商代神靈崇拜與占卜實踐
三 《周易》三才和合思想
第三節 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學說與古代生態觀的初步形成
一 陰陽五行學說對大生態圈辯證運行規律的探討
二 老莊道法自然、知足知止和萬物為一思想
三 儒家“與物同體”仁愛思想
四 韓非子的天道自然生態觀和重農思想
五 墨子的順天應人與節用思想
六 管子“萬物和合”“人與天調”思想
第二章 漢唐時期古代生態觀的發展
第一節 漢代對人與自然關係的思考與實踐
一 黃老學說在漢初的實踐
二 董仲舒的“天人感應”說
第二節 魏晉玄學對人與自然關係的再認識
一 何晏“貴無”論
二 王弼的“以無為本”理論
三 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思想
四 郭象的“獨化論”
第三節 唐代關於人與自然關係理論的再詮釋
一 柳宗元的“天人不相預”
二 劉禹錫“天人交相勝”思想
第四節 道教和佛教生態觀
一 道教生態觀
二 佛教生態觀
第三章 宋明理學時期古代生態觀的成熟
第一節 “民胞物與”思想
第二節 “天地萬物一體”思想
一 程顥“天地萬物一體”
二 朱熹“萬物一理”
三 王陽明“一體之仁”
下編 中國古代生態環境資源法制綱要
第四章 先秦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先秦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制度的淵源和形式
一 上古習慣到先秦習慣法
二 禮
三 刑
四 王的命令
第二節 先秦重要的生態保護文獻——月令
一 月令的指導思想”
二 月令中的“時禁”內容”
第三節 先秦生態環境資源管理職官體制
一 土地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二 森林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三 動物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四 礦產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五 水資源管理的職官制度
第五章 秦漢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秦漢月令:從禮俗到制度的發展
一 有關月令的詔令
二 《居延漢簡》——有關月令的實施考察
第二節 秦漢律令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一 《云夢秦簡》中的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二 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中的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內容
三 秦漢詔令與生態資源保護
第三節 漢《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實踐
一 《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的基本情況
二 《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中主要生態保護制度
三 《詔書四時月令五十條》的實效
第六章 魏晉南北朝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魏晉南北朝律令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一 時禁制度
二 勸課農桑與土地資源保護
三 林木資源管理
四 動物資源保護
五 崇儉禁奢
第二節 東晉南朝占山護澤令
一 東晉南朝占山護澤令的緣起
二 “弛山澤之禁”的反復
三 占山護澤令的主要內容
四 占山護澤令的發展
五 東晉南朝占山護澤令的實施效果
第七章 隋唐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勸課農桑與經濟林木保護制度
一 勸課農桑。推廣經濟林木種植
二 城市及道路綠化
三 保護森林,禁止濫伐、毀損林木
第二節 禁令與野生動物保護制度
一 祥瑞與珍稀動植物“名錄”
二 春夏捕獵時禁
三 斷屠釣
四 禁奢侈,禁貢獻
五 皇家苑囿、園陵與野生動物保護
第三節 水資源管理制度與《水部式》
一 唐律中的水資源管理規定
二 《水部式》的主要內容
三 《水部式》所反映的唐朝水權制度
第八章 宋代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宋代律令與自然資源保護制度
一 林木資源保護
二 野生動物保護
三 水資源管理
第二節 宋代城市環境與能源管理制度
一 城市供排水
二 能源管理
三 城市環境衛生治理
第三節 崇儉禁奢教化與詔令
一 禁止僭越禮制
二 豐年儲蓄,倡行節約
三 禁止日常服飾使用金銀及動物皮毛裝飾
第九章 元代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蒙古族生態習俗與生態禁忌
一 薩滿教生態觀
二 內容豐富的生態禁忌
三 以野葬為代表的生態習俗
第二節 元代動植物與水資源保護制度
一 動物保護
二 森林資源保護
三 水資源保護與利用
第三節 元代草原生態系統保護制度
一 《大札撒》
二 元代律令中草原生態保護制度
三 遊牧生產生活方式
第十章 明清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第一節 人類活動與明清生態環境變遷
一 過度墾殖與全國性環境惡化
二 圍湖造田與平原地區的環境惡化
三 生態農業生產方式與區域性資源循環利用
第二節 明清律例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法律制度
一 生態環境資源法律主線
二 林木資源保護
三 動物保護
四 水利資源和水利設施保護
五 城鎮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節 明清特定區域保護制度
一 明清特定生態區域簡況
二 明清特定生態區域保護制度
第四節 明清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的民間規約
一 保護森林資源的鄉規民約
二 禁止開山采石的鄉規民約
三 保護水利資源的鄉規民約
四 保護動物資源的鄉規民約
五 維護橋梁道路、城鎮環境衛生的鄉規民約
結語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的現代價值
一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之“天人關係”,是當代生態文明建設的歷史基礎
二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之“時禁”思想和制度,對當代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和利用原則具有歷史指導意義
三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之“取之有度,用之有節”的節制思想和“崇儉禁奢”的制度,為推動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歷史經驗
四 中國傳統生態文化之道德教化,為建設當代生態文化發揮歷史示範效應
參考文獻
後記
書摘/試閱
薩滿教依附自然而生,它親近自然,將自然視為有意識、有思想、有靈魂的生命集合體,人類融人自然並成為其中的一分子。薩滿教通過賦予山川、花草、鳥獸、蟲魚等與人類同樣的生命、意志和靈性,確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機制,肯定、頌揚自然價值。薩滿教因其秉持著敬畏自然、尊崇萬物的思想,從而在面對自然時催生出許多生態避諱和禁忌,並逐步升格為具有約束力的習慣和規範,實現了人類利益與生態平衡的良好互動。由此形成以“萬物有靈”為信仰基礎,以“自然崇拜”為信仰內容,致力於協調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薩滿教生態觀。
(一)“萬物有靈”與平等、和諧生態觀
薩滿教采取“多神教”形式,主張“萬物有靈”論,這與薩滿教信眾長久以來的生產生活方式息息相關。在我國,信仰薩滿教的民族多居於北方地區,以今內蒙古、吉林、遼寧、黑龍江為核心。廣袤的草原、綿延的山脈、寬闊的河源造就了當地居民世代遊牧、漁獵的生產方式。在這一生產方式下,先民們對大自然的依賴是顯而易見的。在他們看來,天地萬物同樣具備生命、力量、智能,即靈性。自然是億萬生命的集合體,人既融於自然之中,又與自然平等共存。人與自然無主客之分、等級之差,二者呈現出相互依存、彼此抗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態格局。
“萬物有靈”是薩滿教特有魂靈體系的基礎,亦是薩滿教文化的核心。這從薩滿教大量的創世神話中可以見得,如蒙古族傳說“騰格裡”(即天)創造了世間一切可感知的存在物,妥善安排了世間一切不可感知的存在。“騰格裡”指定“霍爾穆斯塔神”為代理人,作為最高天神主宰世間一切,維護秩序與安寧,大地則是滋養萬物的母親。①天地之外,日月星辰、風霜雨雪、電閃雷鳴、山川草木、飛禽走獸等萬事萬物都是上天用心製造和安排,並經大地撫育滋養而成的,因而其皆具有生命和意志。
“神靈創世、神生萬物、萬物有靈”②是薩滿教的基本內容與原則。它代表了兩層含義:一是與人類生存相關的自然存在物均被擬人化、生命化。人類認同天地萬物是具備生存價值、擁有智能和力量的生命現象,因而當人類為了生存向自然索取物質資料時,遵循的是“有借有還”的邏輯,由此萌生感恩自然的生態價值觀。二是賦予與人類生存相關的自然存在物以神的靈魂。例如天有天神、地有地神、山有山神、樹有樹神、湖有湖神、動物有動物神……人類感知到自然的神秘性,認為天地萬物均有神靈主宰,賜予人間禍福。神靈支配人類的命運,只有虔誠地供奉這些神靈,它們才會給予人類幫助。
在“萬物有靈”觀念基礎上,薩滿教尊崇人與自然的平等,進一步表露出人與自然親密的血親關係。首先,“天人一體”,認同人與自然的同源、同性。薩滿教信眾“與禽獸居,與萬物並”“會而聚之,無以相異”,體現了人與自然萬物共棲共生的原始生態環境。人、動物、植物同屬自然界的一部分,亦同為自然界的產物,雖然具備紛繁複雜、形色各異的生命形態,但性質是同一的。在薩滿教眾多神話中,人與自然萬物的生命可以互相轉化,人與自然的靈魂息息相通,呈現自然生命間平等、親和的關係。其次,確立人與自然的親情關係和親屬稱謂。古代社會勞動力在生產關係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盡管人類追求生育旺盛,但人類的繁衍速度遠不如自然界中的動植物,於是在原始階段的薩滿教,試圖通過依附其他生命形式來補充人類的生育能力。信民們開始對諸多動植物都冠以父親、母親的稱謂,甚至在薩滿教神話中出現了人獸交合、共育後代等情景。最後,展示人與自然的道德倫理關懷。薩滿教對人與自然親屬關係的定性,決定了人與自然互負道德關懷之義務。
“萬物有靈”是由族群創造的原初生態觀。這種樸素生態觀念展露出來的神秘而古老的情感滋生了薩滿教信民敬畏天地萬物,尊重自然的神秘性和神聖性:肯定了人與自然的統一性和同構性,把人與自然萬物置於一個緊密關聯、平等共生、共存共榮的生態環境下;表達了人非宇宙中心、人與自然交互作用並相互制約的事實,強調人的生產活動都應恪守天道,順應自然。概言之,“萬物有靈”論構建了人與自然的生命共同體,折射出人類敬畏自然、尊重自然、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美好意願。
……
(一)“萬物有靈”與平等、和諧生態觀
薩滿教采取“多神教”形式,主張“萬物有靈”論,這與薩滿教信眾長久以來的生產生活方式息息相關。在我國,信仰薩滿教的民族多居於北方地區,以今內蒙古、吉林、遼寧、黑龍江為核心。廣袤的草原、綿延的山脈、寬闊的河源造就了當地居民世代遊牧、漁獵的生產方式。在這一生產方式下,先民們對大自然的依賴是顯而易見的。在他們看來,天地萬物同樣具備生命、力量、智能,即靈性。自然是億萬生命的集合體,人既融於自然之中,又與自然平等共存。人與自然無主客之分、等級之差,二者呈現出相互依存、彼此抗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態格局。
“萬物有靈”是薩滿教特有魂靈體系的基礎,亦是薩滿教文化的核心。這從薩滿教大量的創世神話中可以見得,如蒙古族傳說“騰格裡”(即天)創造了世間一切可感知的存在物,妥善安排了世間一切不可感知的存在。“騰格裡”指定“霍爾穆斯塔神”為代理人,作為最高天神主宰世間一切,維護秩序與安寧,大地則是滋養萬物的母親。①天地之外,日月星辰、風霜雨雪、電閃雷鳴、山川草木、飛禽走獸等萬事萬物都是上天用心製造和安排,並經大地撫育滋養而成的,因而其皆具有生命和意志。
“神靈創世、神生萬物、萬物有靈”②是薩滿教的基本內容與原則。它代表了兩層含義:一是與人類生存相關的自然存在物均被擬人化、生命化。人類認同天地萬物是具備生存價值、擁有智能和力量的生命現象,因而當人類為了生存向自然索取物質資料時,遵循的是“有借有還”的邏輯,由此萌生感恩自然的生態價值觀。二是賦予與人類生存相關的自然存在物以神的靈魂。例如天有天神、地有地神、山有山神、樹有樹神、湖有湖神、動物有動物神……人類感知到自然的神秘性,認為天地萬物均有神靈主宰,賜予人間禍福。神靈支配人類的命運,只有虔誠地供奉這些神靈,它們才會給予人類幫助。
在“萬物有靈”觀念基礎上,薩滿教尊崇人與自然的平等,進一步表露出人與自然親密的血親關係。首先,“天人一體”,認同人與自然的同源、同性。薩滿教信眾“與禽獸居,與萬物並”“會而聚之,無以相異”,體現了人與自然萬物共棲共生的原始生態環境。人、動物、植物同屬自然界的一部分,亦同為自然界的產物,雖然具備紛繁複雜、形色各異的生命形態,但性質是同一的。在薩滿教眾多神話中,人與自然萬物的生命可以互相轉化,人與自然的靈魂息息相通,呈現自然生命間平等、親和的關係。其次,確立人與自然的親情關係和親屬稱謂。古代社會勞動力在生產關係中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盡管人類追求生育旺盛,但人類的繁衍速度遠不如自然界中的動植物,於是在原始階段的薩滿教,試圖通過依附其他生命形式來補充人類的生育能力。信民們開始對諸多動植物都冠以父親、母親的稱謂,甚至在薩滿教神話中出現了人獸交合、共育後代等情景。最後,展示人與自然的道德倫理關懷。薩滿教對人與自然親屬關係的定性,決定了人與自然互負道德關懷之義務。
“萬物有靈”是由族群創造的原初生態觀。這種樸素生態觀念展露出來的神秘而古老的情感滋生了薩滿教信民敬畏天地萬物,尊重自然的神秘性和神聖性:肯定了人與自然的統一性和同構性,把人與自然萬物置於一個緊密關聯、平等共生、共存共榮的生態環境下;表達了人非宇宙中心、人與自然交互作用並相互制約的事實,強調人的生產活動都應恪守天道,順應自然。概言之,“萬物有靈”論構建了人與自然的生命共同體,折射出人類敬畏自然、尊重自然、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美好意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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