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發
用三行文字打動人心
──起頭文寫壞了,將不再有下一次機會。
〔HOP〕文豪知道怎麼樣抓住讀者的心
若是一發子彈失手,就遑論能捕捉到獵物。
追捕野鹿、山豬或是野鴨的獵人,對這一點可說是心知肚明。自動式獵槍雖然能連續擊出三發子彈,但第一發若是未能命中目標,基本上就捕不到任何東西,因為獵物已經向山中或是空中逃之夭夭了。
寫作跟這也很像,通篇起頭的第一句話,最長頂多三句吧,若是未能抓住讀者的心,就會流失掉三心二意的讀者,他們將不會再繼續往下讀。
我是貓,一隻還沒有名字的貓。(夏目漱石)
穿越位於國境的漫長隧道便是雪國。(川端康成)
木曾路自始至終都坐落於山間。(島崎藤村)
文豪們也都為文章的開頭吃足了苦頭,但正因為如此,才造就出這些列舉於此、名留青史的起頭文。
不過小說通篇的起頭文其實根本還不夠看,那是因為「選擇閱讀小說」的人是打從一開始就「想要讀小說」。可能是因為喜歡這位作者,或是在報紙或是電視上看到書介特地買下這本書後展頁閱讀。
但我們筆下的創作卻是無法與之相提並論的。我們筆下的文字是一般人到投幣式洗衣店用來殺時間,或是在髮廊和醫院的診間,又或者是在銀行等待櫃台叫號時,不經意拿到手中的雜誌或是報紙上的可憐文章。這種文章通篇的第一句話若是無法發揮吸引力,「獵物」便會逃之夭夭。
▎寫作者指的是誰
首先讓我先釐清這本書中所謂的「我們」是誰。無庸置疑當然是讀者們與我;專職的寫作者以及想成為寫作者的人。
那麼本書中所定義的寫作者指的又是哪些人呢?自由記者、專欄作家、隨筆作家、任職於報社與雜誌社的記者、文案作家、企業的公關,還有即便金額再微薄,只要是能透過寫作來獲取收入,那麼部落客以及IG的人氣用戶均在此列。
不過本書所預設的讀者也包括了「無意成為專職寫作者,但希望文筆能像專職寫作者一樣好」的族群,學生也包含在內。我在書中將統稱這些人為「我們」或是「寫作者」。
我之所以會這麼定義,是因為寫作者的工作,又或者是寫作這件事,說穿了不外乎就是「生存」。好好好,我這就來仔細說個明白。
插個題外話,英文的「writer」在日文中意味著「作家」,包含這本書在內,我在其他文章中用到「寫作者」(writer)這個詞時,簡而言之便是以這樣的意涵在使用。作家,這個詞雖然給人一種高高在上、難以親近的印象,但目標當然還是盡量遠大些要來得好。
▎山間的寫作私塾
我出生並成長於東京的澀谷,工作地點也始終是在東京,過去只有三年曾待在紐約。二○一四年我在衝動之下移居至位於日本西端、在當地人生地不熟、連一個朋友都沒有的長崎縣諫早市。我在當地投入農耕,並於二○一七年搬到大分縣日田市的山間,成為了獵人。我將這段往事記述於《美味的資本主義》和《身穿夏威夷衫展開獵人生活》(均由河出書房新社出版)這兩本書中,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書店翻來看。而就在我搬到日田沒多久後,一項奇妙的事態就此展開。
住在日田的幾個年輕人、報社記者以及電視台的攝影師開始頻繁進出我家。我這人天性善良,即便是流浪貓,只要經過我家院子的話,我都會餵食牠們,所以當然也不可能不留情面地把他們趕走。畢竟我的年歲也比較長,所以也會請他們吃飯喝酒。
但這幾個人總賴著不走,在我端出甜點跟咖啡後,他們還是不打道回府。最誇張的時候,這樣的聚餐可以從下午六點開始持續到隔天早上的六點。但我也無意趕他們回去,那是因為我們所談論的始終是「工作的話題」。文章的話題、影像的話題。換言之,我們談論的是「創作的話題」。
最初據說我的口頭禪是「我們是專職的寫作者、創作者」、「我們是靠文章在混飯吃的」。聚會中有不少大學剛畢業、二十來歲的年輕人,當時他們似乎沒怎麼意識到自己是「專職的寫作者」、「創作者」,公司的主管跟前輩也不曾向他們提過這樣的話題。
創作者並不僅限於畫家、小說家或是音樂人。不管是工匠、公務員還是上班族,工作賣的是商品、技術或服務。工作說穿了就是創作。勞動的本質便在於此。
正在閱讀這本書的你,無論身處哪一行,肯定是經常想著「要展現出自我」的人,而且還是透過文字。
▎傑出司法記者所撰寫的起頭文
聚集在我家的這群年輕人,每天在我家針對寫作的話題高談闊論、交換閱讀彼此的稿件,發展為互相切磋琢磨、學習的關係。那時也不曉得是誰先起的頭,把我家稱作是「近藤私塾」,並且還自稱是「私塾學生」。
之後私塾的規模逐漸擴大,有時還會有外縣市耳聞風聲的年輕記者加入。而我單憑自己一個人講課也不好意思,所以有時會邀請信賴的朋友當客座老師來講課。其中一位老師是Y,他過去是在報紙發行於全國的報社中負責跑社會線的傑出司法記者。他不僅是一名優秀的社會新聞記者,還曾出版過與司法制度相關的著作,是極具學者風範、如假包換的專家。
對於司法記者來說,為就任最高法院的審判長撰寫人物介紹是一件了不得的大工作。雖說是為讀者側寫人物肖像的輕鬆內容,但畢竟是嚴肅的政府機關,所以也不可能將內容寫得太平易近人。我請Y準備了作為教材使用的資料,其內容是歷代跑司法線的記者,在審判長就任的報導中所撰寫的起頭文。這些文章都是出自報社記者中被視為「菁英」的一群人之手,我將其列舉於此:
①新任審判長過去在司法行政中樞的人事部門等處擔任要職,長年來被視作「最高法院審判長的不二人選」。
②新任審判長過去任職法官四十年。
③新任審判長在未曾任職庭長的情況下便就任審判長,相同的前例可上溯至四十八年前。
④圍棋棋友們異口同聲評論,新任審判長在對弈時絲毫不留情面,與其溫厚的性格落差極大。
⑤眼前的新任審判長看似睡了過去。
⑥新任審判長是在八個月前就任庭長。
⑦六十八歲又八天。最高法院歷任第三高齡的審判長誕生。
⑧新任審判長在睽違一年又九個月後,重返過去以祕書長身分指揮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法院。
在這幾個句子當中,有哪幾句是出自於Y的筆下,分別是第幾句呢?讀者們也不妨猜猜看。
當時現場有現任的報社記者和攝影師,共十來多個人,正確回答出來的只有一個人。正確答案為⑤號這一句而已。
雖然當時所有人都猜中⑤號這一點也很厲害,但是很多人都以為正確答案有兩個(④跟⑤)。
第④句雖然也不差,但是「圍棋棋友們異口同聲評論」這個句子以體言作結這一點讓人有些耿耿於懷。當然我意思不是說要全面排除以體言作結的句子,但是文章開頭第一句話便以體言作結這一點,除非是有相當的自信或是帶有目的性地使用,否則是一項應該避免使用的手法。帶有目的性地要營造出節奏感、又或是要讓句子脫穎而出—─寫作者本人必須要能親自說明,像是這一類刻意使用體言來為句子作結所帶來的效果。關於這一點我在第4發中會有比較詳細的說明,開頭第一句話便以體言作結,是「矯揉造作的表現」的典型寫照。此外,行文也會顯得冗長、缺乏速度感(第16發)。而關於在第①、②、⑧句中提及的資訊,是放在文中即可、無須刻意用在起頭句上的「平庸起頭文」。至於③、⑥、⑦句,如果當中所提及的數字在整體文章中能發揮關鍵作用,那麼也算尚可接受。不過依舊不得不說這幾句文章還是太過平淡,是欠缺取悅讀者精神的一發子彈。
▎讓嘈雜的世界靜默下來
用三行文章打動人心。
搭電車時,請觀察一下自身周圍,所有人都直盯著智慧型手機的螢幕不放,可能是在瀏覽社群網站,也可能是在玩遊戲。讀書的人一個都沒有。
閱讀書籍。閱讀文章。這項行為最大的特徵就是「靜心」,可以讓人沉穩下來、靜下心來,駐足思索。
但是大部分的人並不想靜下心來,也不想思索。就結論反推回去來說的話,靜心是一件麻煩事。靜下心來會讓人感受到人生的空虛。
而重要的是,我們所書寫的對象終究是這群人。內心總是蕩漾著漣漪、靜不下來,也不想深思的一群人。我們是針對這樣的群眾在寫作,身為寫作者千萬不可忘記這一點。寫作者非謙虛不可,我們所寫作的對象並不是熱愛閱讀的菁英分子。
既然如此,就必須在三行內打動人心,讓讀者驚豔、大吃一驚。這無關乎好與壞,寫作者筆下的起頭文,勢必非如此不可。
必須在一開始就將槍給掏出來。
〔STEP〕讀者並不在乎你是誰
「這世上有太多莫名其妙的人,充斥著眾多讓人難以承受的事件。」
「我就從實招來了,跟你見面以前,我可是怕得不得了。」
「安室~雲雀=平成」
這幾句文章是我所撰寫的報導中的起頭文。以報紙的報導來說,算是與眾不同的起頭文。第一句是審判報導的起頭文;第二句則是我與全美最大的機車幫會「地獄天使」的幫主見面的報導內容;第三句則是以音樂為切入點,回顧平成時代的專欄文章。
我的意圖不在於炫耀,傳達這是你們應該追求的境界。這樣的文章略微取巧,對於平常有閱讀習慣的人來說,大概是無法引起他們興致的起頭文。若非新聞報導這樣的媒介,而是可以發表篇幅較長文章的媒體的話,我也會選擇不要以如此突兀的方式撰寫起頭文。
我說這話不是在自誇,我筆下的起頭文在在讓人驚豔。
這本書的對象讀者是業餘的寫作者、目標成為專職寫作者的人以及專職寫作者,我想這些人都是想要提升文章精準度的人。基於這樣的前提可以這麼論斷:
讀者不在乎你是誰。
對於讀者來說,你撰寫什麼樣的主題都無所謂。
這是毫不留情面的現實。然而若是無法接受這樣的現實,就無法往前進。讀者不在乎我是誰,他們對於我所撰寫的內容(不管是審判或美國還是音樂)也絲毫不感興趣。
真要說起來還不僅止於此。不管是和平還是民主主義,虐待小孩或是貧窮問題、貧富差距、地球暖化問題,讀者們對這一切都絲毫不感興趣。我希望你們可以在這樣的認知下來撰寫起頭文。你們所要撰寫的起頭文,是刊載於對於判決、美國社會、音樂毫無興趣的讀者,是他們在準備喝咖啡之餘不小心瞄到、最初根本無意閱讀的報章雜誌或是書籍上的。
▎讓讀者看過來─—非文豪的我們筆下的起頭文
若以棒球的配球來比喻,就是在第一球投出近乎是彈珠台的彈珠一般、直擊對方胸口的直球。因為這顆球是奉送的,打成壞球也無妨。也就是說刻意去增加壞球數。
打者(讀者)勢必會大為吃驚,當中有些人可能會心生不悅、惡狠狠地回瞪;但也有些經驗老到的打者則是相當習慣這樣的配球,他們會在冷靜地退出打擊區後,預測下一球的走向。然而最關鍵的是,我有懷抱著滿腔熱血想要傳達的內容,肯定是會被理解的。努力讓讀者的視線聚焦,試圖誘發他們的閱讀興致。既非文壇大師、名聲也不響亮的我們筆下所撰寫的起頭文,便該是這種帶有哀傷的呼喚才對。
而這第一球也不該只是單純奉送的球,具有意義的奉送球在整體的配球當中,必須是能拿下三振的關鍵球。
如果投出了「這世上有太多莫名其妙的人、充斥著眾多讓人難以承受的事件。」這樣的一球,那麼這篇審判的陪審報導的關鍵概念就必須是人世與世間的「不可理喻之處」。若不將此作為這篇審判報導的主題,就沒有意義了。
奉送的球,說穿了就是伏筆。伏筆必須要被收回。起頭文的意義會在讀完通篇文章後恍然大悟。這顆奉送球是帶有意義的這一點,也會昭然若揭。
俄國小說家契訶夫是這麼說的:「如果故事中出現槍,就必須發射。」
讓人驚豔的第一行起頭文就是那把「槍」。
不過,起頭文是尚未發射的槍。眼前有把槍這件事眾所周知,而看見槍的讀者則是驚惶失措,他們在對於這把槍不曉得是否上膛而感到戰戰兢兢的同時,卻又無法戰勝好奇心,繼續往第二句、第三句內容讀下去。沒有意外的話,甚至還可能會讀完。
但把這篇引人入勝的文章讀到最後,結果發現槍不曉得消失到哪去的話會如何?假設是連一發子彈都沒有發射出來的情況。
「什麼嘛!」
讀者的興致會頓時煙消雲散。這篇文章整體來說,也會變成一篇不過是虛有其表、不得人心的文章。這樣的結果是最糟的。
千萬不能只是讓讀者感到驚豔;出其不意的第一球是有意義的。若是採用這樣的配球就必須要拿下三振。
如果故事中出現槍,就必須發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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