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日本”這個國號是在8世紀之初確定的。本書描寫的是663年白村江戰敗後,在緊迫的國際形式下日本的誕生。此時的日本取法唐朝,吸收了以律令法典為代表的一整套典章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官僚制國家,對日本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因此,這一時期在日本歷史上也被稱為“律令制時代”。
可以說,律令制構成了日本古代的立國之基,也是理解日本古代社會歷史的關鍵線索。而唐、日律令異同比較,利用日本保存的律令復原久已亡佚的《唐令》等等,對於研究唐朝法制史乃至中國古代史都有重要意義。
日本史學家大津透教授繼承了日本律令研究的深厚傳統,是當今日、唐律令研究最具代表性的學者。作者在論述的過程中穿插史料與前沿學說,將晦澀的內容用淺顯易懂的方式地娓娓道來,是對日本律令制研究方面無可非議的啟蒙書,也是了解日本歷史文化演變的重要之作。
本書為《巖波新書》系列的通俗著作,作者精通日本律令制,也熟知東亞古代史和中國隋唐史。本書面向的是一般讀者,作者深入淺出的書寫方式無疑將此書打造成為學術性與普及性兼具,並適合中國讀者了解日本律令文化、日本古代社會以及中日古代文化交流史的歷史讀物。
作者簡介
大津透,生於1960年,現任東京大學大學院人文社會系研究科教授。專攻日本古代史,是日本律令制研究的代表性學者,著有《律令國家支配構造の研究》(巖波書店1993年版)、《古代の天皇制》(巖波書店1999年版)、《道長と宮廷社會》(講談社2001年版)、《日唐律令制の財政構造》(巖波書店2006年版)、《日本古代史を學ぶ》(巖波書店2009年版)等。
譯者簡介:
劉可維,畢業於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學專業,獲學士、碩士學位。後赴日本九州大學人文科學府留學,獲文學博士學位。現任南京師範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教授,主要從事漢唐間歷史學與考古學、中日交流史等方向的研究。目前已發表中、日、英語論文30余篇,出版專著《絲路的最東端——從倭國到日本國》(商務印書館2019年版);譯著川本芳昭著《中國古代的諸民族與國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李憑著《北魏平城時代》(漢譯日,與小尾孝夫、小野響合譯,京都大學學術出版會2021年版)等。
名人/編輯推薦
白村江戰敗後的日本正處於政治交替狀態,社會動蕩不安,於是取法唐朝,吸收了以律令法典為代表的一整套典章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官僚制國家,對日本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一時期在日本歷史上也被稱為“律令制時代”,可以說律令制構成了日本古代的立國之基,也是理解日本古代社會歷史的關鍵線索。
本書以律令制度為切入口,涉及大化改新、遣唐使來華、鑒真赴日、唐招提寺等唐風浸潤下日本國家與社會文化的變遷,以及唐日交流的諸多方面,不僅是研究日本古代社會的重要線索,同時也有助於更深入地理解唐朝法制史和古代中日交流史。
序
漢譯版序
巖波新書《律令國家與隋唐文明》(2020)得以翻譯為漢語,在中國出版,對於筆者而言是非常榮幸之事。
筆者一直以日本古代史,特別是律令制即日本古代國家的法制、古代天皇製作為研究中心。正如本書後記所述,自1999年在中國寧波發現北宋天聖令寫本以來,日唐律令制的比較研究步入了新的階段。日本學界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現古代史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等機構的天聖令研究者間加強了交流。由東方學會組織的國際東方學者會議曾數次舉辦以律令制比較研究為主題的國際研討會。在這一背景下,旨在探討日本古代律令國家的形成,以及對於中國文明吸收的本書能獲得中國友人的閱讀,實屬望外之喜。
隨著隋唐帝國的成立,東亞國際形勢劇變。7世紀中葉以降,倭國在與唐、新羅的對抗中,加速建設中央集權國家。由於倭國是通過吸收律令整備自身的國制,因此被稱作律令國家。本書主要基於與中國的比較,分析8世紀日本編纂的大寶、養老律令,並闡明其特色。盡管相關律令源於隋唐的國制,但同時又與隋唐制度存在較大差異。隨著研究的深入,日本的特色愈發顯現。其中可見7世紀以前日本自身的特徵。通過編纂律令而形成的第一階段的律令制並未建成如隋唐那樣的國家制度。基於律令所確立的制度化的天皇依然保存著其固有形態。並且,制度化天皇的成立可追溯至相較律令制更早的7世紀初。“スメラミコト”(譯者:即指天皇)是獨特的日語君主號,日本創造了與之對應的具有宗教、神話內涵的天皇號。
進入8世紀,倭國將國號改為“日本”,並順利派遣遣唐使。其中包含著大寶遣唐使粟田真人付出的努力。在此背景下,從8世紀中葉至9世紀,日本開始吸收作為中國社會規範的“禮”,愈發效仿隋唐的國制。盡管此時日本並未編纂律令,但筆者認為律令制依然獲得發展,是日本律令制的第二階段。上述認識是本書的一大特色。吉備真備曾從唐朝帶回以“禮”為中心的儒家典籍。由此為開端,在佛教方面日本邀請鑒真赴日,藤原仲麻呂進而開始推行唐風化政策。與此相應,隨著對“禮”的吸收,天皇的相關制度也隨之發生轉變。這一階段,日本整備了有關天皇的衣服、禮拜方式等方面的禮儀,甚至在整備工作尚未完成之際還嘗試祭祀昊天上帝。通過諸如此類的事例,本書論述了日本國制的唐風化過程。
在唐代法律中,作為刑法的唐律以《唐律疏議》的形式得到基本完整的保存。而與此相對,作為行政法的唐令已經散佚,未能流傳。日本方面,仁井田陞、池田溫等學者推動了唐令條文的復原研究(《唐令拾遺》《唐令拾遺補》)。由於天聖令的發現,相關研究取得長足進展。在此過程中,中國學界重新高度評價了日本的唐令復原研究。唐令的復原研究,不僅需要利用《令義解》《令集解》等基本史料,對於日本古代律令制的理解同樣不可或缺。不過,中國學界尚難以做到這一點。本書如能有助於日本古代律令國家形態的研究,促進隋唐史研究者進一步認識唐朝的律令法,推動日中歷史學界間的學術交流,筆者將不勝榮幸。
本書的譯者劉可維(南京師範大學)留學於九州大學,並取得學位,曾在《史學雜志》上發表過有關唐獄官令的日語論文,是一位四十余歲的優秀研究者。在翻譯本書之際,劉氏認真地檢查了原文,指出多處筆誤。對於這樣優秀的譯者,筆者欣喜之余深表感謝。本書在日本出版恰逢新冠疫情暴發前的2020年2月。雖然目前疫情尚未完全結束,但已基本得到控制。本書在此時翻譯出版,筆者深懷感慨!
大津透2024年1月
目次
漢譯版序1
譯者序1
前言 在鬼之城1
第一章 遣隋使與天皇號
中國的統一與朝鮮、倭3
“未開化”的使者5
冠位十二階與憲法十七條7
失載於《日本書紀》的“日出處天子”8
徹底放棄對等外交11
天皇號的成立13
“須明樂美御德”與“天皇”17
第二章 東亞緊張局勢中的權力集中
律令國家建設的起點23
太宗與倭國——拒絕唐的朝命25
權力的集中28
大化改新30
在外交方針方面的摸索32
百濟的滅亡36
白村江戰敗與國土防御39
日趨緊張的局勢——遣唐使中斷41
何為近江令?44
第三章 律令制的形成與“日本”
羅唐戰爭——對立的十年51
對立的影響53
律令的編纂56
凈御原令的意義58
“日本”的出現61
大寶遣唐使——致力於緩解緊張的國際關係64
禰軍墓志中的“日本”68
第四章 作為固有法的律令法
大寶律令與養老律令——探索8世紀的國制75
唐朝律令、日本律令——差異與共通點77
嫁接的“文明”——古代日本的國家構造81
戶籍與班田制84
調庸制——相關的歷史背景87
稅所蘊含的宗教意味91
虛構的律令國家94
第五章 官僚制與天皇
位階——貴族制的秩序99
二官八省制——太政官的強大權限104
四等官制——大夫的執掌分擔106
“宣”的世界——由聲音傳達的咒術機能109
天皇之服——沒有相關規定的原因111
神話與禮儀——天皇統治的正統性113
第六章 “歸化人”與知識、技術
律令國家中的歸化人119
古代日本的帝國構造與技術122
文化背景——民族的遷徙與融合125
南朝系統的知識與情報128
文書行政與史部130第七章吉備真備與“禮”
真備町的風景137
帶回典籍——養老的遣唐使139
系統的收集與修學——“禮”與“歷史”143
基於“禮”的文明化145
從天皇衣服所見日本對於“禮”的吸收148
玄昉帶回的佛典 151
再度入唐154
第八章 鑒真赴日與唐風化時代
從唐招提寺的木雕像說起161
實現東渡之前164
受唐風影響的天皇受戒167
授具足戒169
帶來的經典、戒律171
對於仲麻呂政權的評價174
新的學制177
從尊號至漢風謚號179
歲時節令的開始——親蠶、籍田與卯杖禮儀183
結語
桓武天皇的郊祀191
桓武的中國化與春秋學193
弘仁年間的儀式整備197
天皇制的唐風化與《貞觀格》199
律令制的發展與“古典國制”203
唐文化的意義204
參考文獻209
後記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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