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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植物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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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植物園

商品資訊

定價
:NT$ 480 元
優惠價
90432
庫存:6
下單可得紅利積點:12 點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人類與植物,數百萬年來一起跳了場「永恆的探戈」
若我們不再從人類視角,而改由植物視角來看待此一關係,會有怎樣的世界觀?


當你在超市購買馬鈴薯,或是走進花園欣賞亮麗的鬱金香時,有沒有想過,或許真正「作主」的其實不是你?

《欲望植物園》開展的探險,就是起自這樣一個顛覆性的自問:人類在花園裡的角色,跟蜜蜂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層層思索與探究找到的答案,竟挑戰了文藝復興以來「以人為欲望主體」的傳統:人擇固然影響了植物,但植物也巧妙地利用我們的欲望,讓人類幫自己傳播基因、繁衍擴張,並於最終重塑了人類的文化與環境。

人類和植物之間的共生關係既深刻又複雜……人和植物,其實是基於欲望,互相重塑。這種互動關係,有時互相迎合,有時互相毀滅。雙方在古希臘神話中兩位神祇所代表的力量下反覆拉扯與平衡:阿波羅象徵秩序、形式、控制與單一性,體現在整齊的造景花園與標準化的農產品中;戴奧尼索斯則代表野性、混亂、可變性與迷醉,而讓生物得以突破環境威脅的突變,正是其中最大的價值。這兩股力量看似對立,但若少了其中一方,豐美無匹的生命宇宙便無以為繼。而有四種植物,體現了四種欲望,正昭示了這個複雜的關係──

【欲望:甜 植物:蘋果】
人類對甘甜與生存的原始欲望,促成了蘋果的馴化與傳播。美國拓荒史上的奇人「強尼蘋果籽」帶著一船船蘋果種籽深入原野,透過種子繁殖的育苗法,無意中進行了一場巨大的演化實驗,大幅度增加蘋果的基因多樣性。那股活力與清教徒移民的自我認同貼合,使得蘋果不再只是水果,更是寓言。然而,現代蘋果產業追求一致性和簡單的甜味,縮減了蘋果的生命多樣性,也讓蘋果樹更容易受到病蟲害威脅。失去多樣性,就是在縮減生命本身。

【欲望:美 植物:鬱金香】
人類對美的欲望超越了生物適應性,成為推動鬱金香演化的主要力量。花朵原本是為了吸引動物授粉而演化的媒介,但在人類的介入下,意義和形態不斷重塑。十七世紀的荷蘭「鬱金香狂熱」這場由花朵引發的非理性金融投機狂潮,正是人類欲望失控的經典案例。最令人稱奇的是,許多美麗的鬱金香花瓣圖案,其實是病毒感染所致。從歷史事件和生物角度,鬱金香都成了疾病反而創造出奇特之美的悖論。

【欲望:迷醉 植物:大麻】
人類對改變意識狀態的追求,可能源自對知識和靈性體驗的深層渴望。從腦神經科學的角度來理解,大麻的作用機制或許就像《美麗新世界》作者赫胥黎所說的「意識減壓閥」,暫時關閉短期記憶,讓人們能夠更深刻、更細緻地體驗當下。事實上,人類並非唯一使用精神活性誤植去影響腦部作用的動物,若改變意識在自然界並非禁忌,在人類社會中卻面臨嚴格的管制和汙名化,此現象正反映出人類對大麻和精神活性物質所代表的戴奧尼索斯式野性力量感到強烈的焦慮與不安。

【欲望:控制 植物:馬鈴薯】
人類對自然界的控制欲望,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以馬鈴薯種植為代表的工業化農業,核心驅動力就是人類對自然的控制。因此一欲望,馬鈴薯走下安地斯山脈來到世界各處,養活了土地原本無法承受的人口數目,但也是同樣的欲望,讓單作栽培引發了愛爾蘭慘絕人寰的馬鈴薯饑荒。孟山都的基因工程技術,讓人類的控制欲望透過馬鈴薯捲土重來,從精緻美饌、驚人產量和農藥減量的福祉,到害蟲抗性、基因污染、資本宰制等災禍……我們如何取捨,其實反映了人類有多執著於「阿波羅式」的秩序與統一。

透過這四種植物的故事,我們得以從植物視角重新審視人類在生態系統中的真正位置,並看見自身欲望如何形塑了周遭的自然世界。麥可.波倫以其獨特的個人化與體驗式敘事風格,從自家花園的觀察和親身實驗出發,引導讀者進入一場充滿好奇的探究之旅。他巧妙地將歷史、神話、生物學、經濟學、社會學與文化研究等多領域知識融會貫通,使得本書不僅是一部科普著作,更是一場關於人類本質、文化歷史與人與自然深層關係的深刻探索,進一步激發了許多後續作家的靈感,邀請他們在各自作品中繼續探討人類與自然之間微妙而複雜的關係,使得《欲望植物園》成為一部跨越時間與空間的重要著作。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麥可.波倫Michael Pollan

美國重量級科普作家,三十多年來持續撰寫書籍與文章,探討人類世界與自然世界的各種交會,例如餐盤、花園與農場,以及心靈。
迄今他已寫作的八本書屢獲盛讚,六本曾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其中三本更是甫出版立即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榜第一名。多次榮獲《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各大媒體評選年度好書,也曾獲頒飲食寫作的殿堂級獎項「詹姆斯.比爾德獎」,代表作《欲望植物園》、《烹》、《雜食者的兩難》、《改變你的心智》均曾改編為紀錄片。
目前於哈佛大學教授非虛構寫作,也在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傳授新聞學。因開設創新課程、實驗性專題及計畫而成為Knight Professor。2020 年與Dacher Keltner等人共同創立「柏克萊啟靈藥物科學研究中心」(UC Berkeley Center for the Science of Psychedelics),該中心研究精神活性物質對認知、感知與情緒的影響及其生物基礎。
波倫長期關注食物議題,企圖在工業社會與田園自然中尋求協調。他在代表作《雜食者的兩難》中實地走訪玉米田、工廠牧場、有機農莊與食品加工廠,追索現代飲食如何成為人類疾病的來源。在《烹》中一探烹飪如何為人類溝通往來,將自然物質轉化為滋養,為人類文明提供根基。
2009 年波倫獲《新聞週刊》評選為十大「新思想領袖」之一,《時代雜誌》於2010年將波倫列為全球百大影響人物,更於2013年評選他為「食物之神」,以表彰他對飲食文化的卓越貢獻。《華盛頓郵報》盛讚他的寫作:「或許只有麥可.波倫能夠調合如此多種飲食運動、哲學與研究文獻,轉化成這般意義明晰且發人深省的訊息,旁徵博引又綱舉目張。」
融合了科學文獻、人文思索、親身體驗,並以清晰的筆法寫作,是他的一貫特色,無論主題是飲食書寫、藥物科學史或意識科學,此一基調仍未改變。

譯者簡介 

周沛郁
森林系碩士,喜歡解讀語言與線索,找出背後的邏輯。前二十年全心翻譯,譯作以文學、科普為主。這幾年開始解讀人體,兼職太極拳教學、筋膜調理。入口網站:https://portaly.cc/vampraths

潘勛
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 、彰化師範大學翻譯學碩士。現任北美《世界日報》編譯,獨、合譯書籍四十餘本。

名人/編輯推薦

「波倫不僅照亮了自然,也照見了我們自身,以及我們與自然世界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紐約時報》

「波倫擁有廣博的知識、對演化生物學的熱情理解,以及一種顛覆常規的特質,使他能挖掘出許多令人驚奇的反直覺觀點。他的文筆既閃耀又有力,還擅長從最不經意的地方挖出恰如其分的引述。最棒的是——波倫真的熱愛植物。」——《紐約時報書評》

「對於這位傑出科普作家兼記者,我們的最高禮讚莫過於這句話:他的新書就像任何一本你曾讀過的精彩小說一樣引人入勝。」——《娛樂週刊》

「這本田園書寫既見多識廣又風趣。」——《紐約客》

「在讀到麥可.波倫那本原創性強、挑戰成見又充滿魅力的《欲望植物園》之前,我從未真正進入過植物的靈魂。波倫是經驗豐富的園丁與園藝作家,他從植物的角度呈現這個世界,顛覆了我對園藝的基本認知,尤其是我究竟是掌控百合,還是被百合牽著走的這個問題。他讓我擺脫了那種以人為中心的無知。
在談論大麻與馬鈴薯的篇章中,他巧妙編織了廣泛的知識、專家對談與來自自家花園的日常觀察。他對基改馬鈴薯的探討(這種新葉馬鈴薯專為對抗最可怕的敵人『科羅拉多金花蟲』而設計)是一場清晰而平衡的評析,對於這種常常被情緒化討論的新興園藝科技,波倫展現了理性與見地。」——《華爾街日報》

「這本書是輕鬆詼諧、充滿文學趣味的探險之旅,描繪了人類與自然間那種既令人挫折又總是難以預測的關係。」——《洛杉磯時報》

「這是一本讓人愛不釋手的精彩之作,娓娓道來四種作物背後的社會、政治、經濟與歷史力量。波倫擅長連結資訊,能在園藝的複雜世界中,看出那些政治、文學、歷史、社會經濟,甚至性別層面上彼此交織的隱祕線索。」——《芝加哥論壇報》

「本書幽默、有趣,就像一片夏日水蜜桃般令人垂涎……對喜歡好故事的人來說,這是本必讀之作。」——《紐約每日新聞》

「這本書帶給我許多啟發——好奇心與溫柔的靈魂孕育出了這個天才。」
— 理查.福特(Richard Ford)

「麥可.波倫是感官享樂主義者,也是幽默動人的說書人。他的敘述如此引人入勝,所以能輕鬆傳達深刻的環保訊息。他讓你深深愛上大自然。」
— 愛莉絲.華特斯(Alice Waters)

「這本書如同十月的蘋果般清脆,如同八月的番茄般多汁,且如同春天第一朵花般令人期待。麥可.波倫構建了一種全新且強而有力的觀點,讓我們重新認識自己以及我們與萬物之間的關係,而他用以證明這一觀點的故事,使這個世界顯得更加豐富多彩。」
— 比爾.麥奇本(Bill McKibben),《Long Distance》和《The End of Nature》作者

「沒有人能像麥可.波倫那樣描寫人類與環境的關係,我們的確應感謝這位最機智、同時也最睿智的科普作家。在《欲望植物園》一書中,波倫令人信服地指出,那些看似被人類充分馴化的植物,事實上也有效地馴化了人類。這個洞見令人震撼,讀過這本書後,沒有人會不重新思考自己對自然的看法。」
— 威廉.克羅農(William Cronon),《Uncommon Ground: Rethinking the Human Place in Nature》主編

「這部作品引人入勝,同時又令人不安,探索了人類與植物及植物科學之間奇異的關係。麥可.波倫激發人們重新思考基本的態度。本書文字優美,情節扣人心弦,如同偵探小說般引人入勝。」
— 佩內洛普.霍布豪斯(Penelope Hobhouse),《On Gardening》作者

「如同崔西.基德(Tracy Kidder)般,麥可.波倫是一位值得深陷其中的作家。他見識廣博且富有幽默感,以自然流暢的文筆,不斷超越讀者的預期,筆鋒控制精準,但又富有創造力且引人入勝,令人痴迷。這本作品實在出色。」
— 愛德華.霍格蘭(Edward Hoagland),《Compass Points》作者

「所有曾經接觸過蘋果、馬鈴薯、鬱金香或大麻的人,都應該讀讀這本書,並驚嘆於人類與植物之間那永恆的雙人舞。這位欲望的植物學家,以機智、大膽與人性化的筆觸,描繪出與文字同樣強大的植物力量。」
— 貝蒂.福塞爾(Betty Fussell),《My Kitchen Wars》作者

「自從強納森.溫納(Jonathan Weiner)的《The Beak of the Finch》後,我從未被一本書如此深深吸引。《欲望植物園》僅僅以四種植物為例,就成功地揭示了進化的壯麗力量。真是令人驚嘆。」
— 丹尼爾.J.辛克利(Daniel J. Hinkley),《The Explorer's Garden》作者

「能讀到如此優雅且充滿智慧的思想之書,實屬難得。它不僅讓人會心一笑,有時甚至忍不住開懷大笑,同時也挑戰你重新思考重要的議題。」
— 馬克.科蘭斯基(Mark Kurlansky),《The Basque History of the World》作者

前言
人形熊蜂
本書的種子最初種在我的園子裡—其實就在我播下種子之時。播種是愉快、隨意、不算超困難的事;播種的時候,有很多餘裕思索其他事。就在那個五月的午後,我碰巧在一棵開花的蘋果樹旁,播下一排排種子。那棵樹似乎隨著蜂群飛舞而輕顫。我發現自己想著:人類在這座園子(或任何花園)扮演的角色,和熊蜂的根本差異是什麼?
這樣比較,聽起來很可笑嗎?想想我那天下午在園子裡做什麼吧,我在散播某個特定物種的基因,而不是其他物種的。那天我散播的是手指馬鈴薯,而不是韭蔥之類的東西。像我這樣的園丁,通常覺得挑選作物是我們至高無上的特權,我告訴自己,在這片園子的空間裡,唯獨我有權決定哪些物種能生長茁壯,哪些會消失。換句話說,這裡是我作主,而我背後還有其他更能作主的人類—過去到現在世世代代的園丁和植物學家、植物培育者,這年頭還有基因工程師,他們「選擇」、「育成」或「培植」我決定種的這種馬鈴薯。甚至我們語言的結構也把這種關係的規則講得很清楚——我選擇植物,我拔下雜草,我收穫作物。我們把世界區分成主體和客體,而在園子裡,就像一般在自然中,我們人類是主體。
不過園子裡那個午後,我發覺自己在納悶:如果那語言結構大錯特錯怎麼辦?如果那其實不過是自利的自負呢?一隻熊蜂很可能也把自己視為園子裡的主體,而牠打劫滴滴花蜜的花是客體。但我們知道那只是牠的想像出了問題。事實上,花很精明地操控熊蜂,讓熊蜂在花之間搬運花粉。
蜂與花的古老關係,是所謂「共演化」的經典範例。像蜂與蘋果樹這樣的共演化交易中,雙方對彼此的作用,都是為了增進個別的利益,卻也讓對方得到好處—蜂得到食物,蘋果的基因得以傳播。雙方都不用有意識地為之;傳統的主、客體區分毫無意義。
而我意識到,我和我在種的小馬鈴薯之間的狀況,其實差不多;我們也是共演化關係中的夥伴。自從一萬多年前農業誕生以來,我們確實就是如此。蘋果花的外形和氣味,是無數代蜂類選擇的結果。而馬鈴薯就像蘋果花,大小和味道也被無數世代的我們選擇—包括印加人、愛爾蘭人,甚至像我這樣在麥當勞點炸薯條的人。蜂與人都有選擇的標準:對蜂而言,是對稱和甜;對於吃馬鈴薯的人而言,是重量和營養價值。人或蜂有誰演化成能夠時不時地意識到自己的欲望,對於參與這協議的花或馬鈴薯並無差別。這些植物,只在乎所有生物在最基本基因層級在乎的事—製造出更多的自己。這些植物透過試錯,發現最好的辦法是引誘動物散播它們的基因(引誘的動物是蜂是人,幾乎沒差)。要怎麼進行?—利用動物的欲望、意識等等。最有效率達成這目標的花和馬鈴薯,才能多產、繁衍。
所以那天我腦中浮現的問題是:是我決定種下這些馬鈴薯,還是馬鈴薯讓我種下它?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沒錯。我清楚記得馬鈴薯在種子型錄的頁面中賣弄疙疙瘩瘩的魅力、誘惑我的那一刻。我想那是聽起來很美味的「細緻如奶油的黃色薯肉」迷住了我。這是微不足道、半知半覺的事件,我從沒想過我們在型錄相遇會有什麼演化上的後果。然而演化是由無數微不足道、無意識的事件構成,對馬鈴薯演化而言,正是我在某個一月晚上看某一本種子型錄那樣的事件。
那個五月下午,我眼中的園子突然不同了,園子給眼睛與鼻子、舌頭的各種享受,不再那麼無辜而被動。我總是視為欲望客體的這所有植物,其實也是主體,會影響我,讓我替它們做自己做不了的事。
當時我靈機一動:如果我們以這種方式看待園子外的世界,以同樣的顛倒觀點,來看我們在自然中的角色,那會如何呢?
本書正想藉著講述四種常見植物(蘋果、鬱金香、大麻和馬鈴薯),以及把這些植物的命運與我們的命運連結的人類欲望,達到這個目標。更廣的主題是人與自然界複雜的互惠關係,我從有點不傳統的角度處理—我認真採用植物的視角。
***
這本書訴說的四種植物,是我們所謂的「馴化種」,這詞彙頗為片面(又是那種語法),給人留下我們掌控一切的錯誤印象。我們理所當然覺得,馴化是我們對其他物種做的事,不過把馴化想成某些植物、動物對我們做的事,也很合理,畢竟這是提升自身利益的聰明演化策略。那些物種過去一萬年左右都在努力找出如何才能提供最好的餵養、治療、衣物、迷醉,或其他討好我們的方法,自己也成了自然最傑出的一些成功故事。
妙的是,我們通常不把牛、馬鈴薯、鬱金香和狗這些物種,視為自然中比較非凡的生物。馴化種不像它們的野生親戚那樣,令我們尊敬。演化可能帶來相互依賴,不過我們人類身為有思考能力的存在,依舊重視自立自強。狼多少比狗更令我們欽佩。
不過美國今日有五千萬隻狗,卻只有一萬隻狼。所以,關於在這世界活下去的方法,狗比牠們的野生祖先多知道了什麼?狗知道的一大重點(也就是牠們在我們身邊一萬年裡精通的主題),是我們—我們的需求與欲望,我們的情感與價值觀,這一切都納入牠們的基因中,成為複雜生存策略的一部分。如果可以像看書一樣,瀏覽狗的基因組,就能更了解我們是誰、我們受什麼驅動。我們通常更看重動物,不那麼肯定植物,不過在蘋果、鬱金香、大麻和馬鈴薯的基因之書,也能讀到許多。在它們的書頁中,在它們為了把人變成蜂而發展出的絕妙指令集中,可以讀到大量與我們有關的事。
一萬年的共演化之後,它們的基因成了文化與自然資訊的豐富資料庫。那邊那株鬱金香是象牙白色,花瓣像軍刀般收尖,它的DNA中含有詳細的指令,告訴它怎樣最能吸引目光—不是蜂的目光,而是奧圖曼土耳其人的目光;那DNA能告訴我們那年代對美的想法。同樣的,每一顆褐皮馬鈴薯中都有工業食物鏈相關的論述,以及我們長久以來對金黃長薯條的喜愛。那是因為我們過去幾千年都藉著人擇重塑這些物種,把一小塊有毒的根節變為一塊營養豐富的肥大馬鈴薯,也把矮小不討喜的野花變成令人陶醉的高大鬱金香。不過,有件事遠比較不顯而易見(至少我們眼裡是這樣),卻同時持續發生:這些植物也忙著改造我們。
***
我把這本書取名為《欲望植物園》,是因為這本書既是在寫人類欲望連結了我們與這些植物,也在寫植物本身。我的前提是,這些人類欲望就像蜂鳥對紅色的熱愛,或螞蟻對蚜蟲蜜露的喜好一樣,形成了自然史的一部分。在我眼中,人類的欲望等同於花蜜。所以這本書既探索這些植物的社會史,將那些歷史編入我們的故事中,同時又是這些植物演化來勾動、滿足的四種人類欲望的自然史。
我有興趣的,不只是馬鈴薯如何改變歐洲的歷史軌跡,或大麻如何引燃西方的浪漫革命,也是男男女女腦中的念頭如何改變這些植物的外觀、滋味和心智作用。人類的想法透過共演化的過程,進入自然的現實中—例如鬱金香花瓣的輪廓,或紅龍蘋果細緻的酸味。
我在本書探討的四種欲望,分別是廣義的甜(蘋果的故事)、美(鬱金香的故事)、迷醉(大麻的故事)和控制(馬鈴薯的故事)—尤其是我種在園子裡一棵基因改造馬鈴薯的故事;我想看看馴化的古老藝術現在將何去何從。這四種植物可以教我們一些關乎這四種欲望的重要事情,也就是我們受什麼驅動。比方說,我覺得如果不先了解花,就無法理解美的誘人魅力,因為正是很久很久以前,花的吸引力成了一種演化策略的那一刻,花讓這世上開始有美的概念。同樣的,若不是一些植物設法製造出的化學物質分子,其結構能如鑰匙般精準打開我們腦中主宰愉悅、記憶甚至超脫的機制,那我們可能永遠無法培養出迷醉這種人類欲望。
馴化遠遠不只是肥大的塊根和溫馴的綿羊;植物與人的古老結合,產生的後代遠比我們意識到的更古怪而神奇。整部自然史充斥著人類想像、美、宗教,可能還有哲學。我在本書的一個目標,是讓人更了解這些常見植物在歷史中扮演的角色。

目次

前言
第一章 欲望:甜 植物:蘋果
第二章 欲望:美 植物:鬱金香
第三章 欲望:迷醉 植物:大麻
第四章 欲望:控制 植物:馬鈴薯
尾聲

書摘/試閱

前言
人形熊蜂
本書的種子最初種在我的花園裡──其實就在我播下種子之時。播種是愉快、隨意、不算超困難的事;播種的時候,有很多餘裕思索其他事。就在那個五月的午後,我碰巧在一棵開花的蘋果樹旁,播下一排排種子。蘋果樹充斥著蜂的振動。我發現自己想著:人類在這座花園(或任何花園)扮演的角色,和熊蜂的根本差異是什麼?
這樣比較聽起來很可笑嗎?想想我那天下午在花園裡做什麼吧,我在散播某個特定物種的基因,而不是其他物種的。那天我散播的是手指馬鈴薯,而不是韭蔥之類的東西。像我這樣的園丁,通常覺得挑選作物是我們至高無上的特權,我告訴自己,在這片花園的空間裡,唯獨我有權決定哪些物種能生長茁壯,哪些會消失。換句話說,這裡是我作主,而我背後還有其他更能作主的人類──過去到現在世世代代的園丁和植物學家、植物培育者,這年頭還有基因工程師,他們「選擇」、「發展」或「培育」我決定種的這種馬鈴薯。甚至我們語言的結構也把這種關係的規則講得很清楚──我選擇植物,我拔下雜草,我收獲作物。我們把世界區分成主體和客體,而在花園裡,就像一般在自然中,我們人類是主體。
不過花園裡那個午後,我發覺自己在納悶:如果那語言結構大錯特錯怎麼辦?如果那其實不過是自私的自負呢?一隻熊蜂很可能也把自己視為花園裡的主體,而他打劫滴滴花蜜的花是客體。但我們知道那只是他的想像出了問題。事實上,花很精明地操控熊蜂,讓熊蜂在花之間搬運花粉。
蜂與花的古老關係,是所謂「共演化」的經典範例。像蜂與蘋果樹這樣的共演化交易中,雙方對對方的作用,都能增進個別的利益,結果是互利──蜂得到食物,蘋果的基因得以傳播。雙方都不用有意識地為之;傳統的主、客體區分毫無意義。
而我意識到,我和我在種的小馬鈴薯之間的狀況,其實差不多;我們也是共演化關係中的夥伴。自從農業誕生於超過一萬年前以來,我們確實就是如此。蘋果花的外形和氣味,是無數代蜂類選擇的結果。而馬鈴薯就像蘋果花,大小和味道也被無數世代的我們選擇──包括印加人、愛爾蘭人,甚至甚至像我這樣在麥當勞點炸薯條的人。蜂與人都有選擇的標準:對蜂而言,是對稱和甜;對於吃馬鈴薯的人而言,是重量和營養價值。其中一方演變成能夠時不時地意識到自己的欲望,對於參與這協議的花或馬鈴薯並無差別。這些植物,只在乎所有生物在最基本基因層級在乎的事──製造出更多的自己。這些植物透過試誤,發現最好的辦法是引誘動物散播它們的基因(引誘的動物是蜂是人,幾乎沒差)。要怎麼進行?──玩弄動物的欲望、意識等等。最有效率達成這目標的花和馬鈴薯,才能多產、繁衍。
所以那天我腦中浮現的問題是:是我決定種下這些馬鈴薯,還是馬鈴薯讓我種下它?其實這兩種說法都沒錯。我清楚記得,馬鈴薯在種子型錄的頁面中,賣弄它疙疙瘩瘩的魅力、誘惑我的那一刻。我想那是聽起來很美味的「細緻如奶油的黃色薯肉」迷住了我。這是微不足道、半知半覺的事,我從沒想過我們在型錄相遇,有什麼演化上的後果。然而演化是由無數微不足道、無意識的事件構成,對馬鈴薯演化而言,正是我在某個一月晚上看某一本種子型錄那樣的事件。
那個五月下午,我眼中的花園突然不同了,花園給眼睛與鼻子、舌頭的各種享受,不再那麼無辜而被動。我總是視這一切植物為我欲望的客體,我意識到它們其實是主體,對我產生影響,讓我替它們做它們自己做不了的事。
當時我靈機一動:如果我們以這種方式看待花園外的世界,以同樣的顛倒觀點,來看我們在自然中的角色,那會如何呢?
本書正想藉著四種常見植物(蘋果、鬱金香、大麻和馬鈴薯)的故事,以及把那些植物的目標與我們目標連結的人類欲望,達到這個目標。更廣的主題,是人與自然界複雜的互惠關係,我從有點不傳統的角度處理──我認真看待植物的視角。
***
這本書訴說的四種植物,是我們所謂的「馴化種」,這詞彙頗為片面(又是那種語言結構的表述法),給人我們當家作主的錯誤印象。我們理所當然覺得,馴化是我們對其他物種做的事,不過把馴化想成某些植物、動物對我們做的事,也很合理,畢竟這是提升自身利益的聰明演化策略。那些物種過去一萬年左右都在嘗試什麼是餵養、治療、提供衣物、迷醉,或其他可以討好我們的最理想方法,它們成了自然最傑出的一些成功故事。
妙的是,我們通常不把牛、馬鈴薯、鬱金香和狗這些物種,視為自然中比較非凡的生物。馴化種不像它們的野生親戚那樣,令我們尊敬。演化可能帶來相互依賴,不過我們思考的自我,依舊重視自給自足。狼多少比狗更令我們欽佩。
不過美國今日有五千萬隻狗,卻只有一萬隻狼。所以,關於在這世界活下去的方法,狗比牠們的野生祖先多知道了什麼?狗知道的一大重點(也就是牠們在我們身邊一萬年裡精通的主題),是我們──我們的需求與欲望,我們的情感與價值觀,這一切都納入牠們的基因中,成為複雜生存策略的一部分。如果可以像看書一樣,瀏覽狗的基因組,就能得知許多我們是誰、我們受什麼驅動的事。我們對植物的稱讚,通常不及動物,不過蘋果、鬱金香、大麻和馬鈴薯的遺傳之書,也是同樣的道理。在它們的書頁中,在它們為了把人變成蜂而發展出的絕妙指令集中,可以讀到大量與我們有關的事。
一萬年的共演化之後,它們的基因成了文化與自然資訊的豐富資料庫。那邊那株鬱金香是象牙白色,花瓣像軍刀般收尖,它的DNA中含有詳細的指令,告訴它怎樣最能吸引目光──不是蜂的目光,而是奧圖曼土耳其人的目光;那DNA能告訴我們,那年代對美的想法。同樣的,每一顆褐皮馬鈴薯中,都有工業食物鏈相關的論述,以及我們長久以來對金黃長薯條的喜愛。那是因為我們過去幾千年都藉著人擇,重塑這些物種,把一小塊有毒的根節變為一塊營養豐富的肥大馬鈴薯,也把矮小不討喜的野花變成令人陶醉的高大鬱金香。不過,有件事遠比較不顯而易見(至少我們眼裡是這樣),卻同時持續發生:這些植物也忙著改造我們。
***
我把這本書取名為《欲望植物園》,是因為這書寫既是在寫人類欲望連結了我們與這些植物,也在寫植物本身。我的前提是,這些人類欲望就像蜂鳥對紅色的熱愛,或螞蟻對蚜蟲蜜露的喜好一樣,形成了自然史的一部分。在我眼中,人類的欲望等同於花蜜。所以這本書既探索這些植物的社會史,將那些歷史編入我們的故事中,同時又是這些植物演化來勾動、滿足的四種人類欲望的自然史。
我有興趣的,不只是馬鈴薯如何改變歐洲的歷史軌跡,或大麻如何引燃西方的浪漫革命,也是男男女女腦中的念頭如何改變這些植物的外觀、滋味和心智作用。人類的想法透過共演化的過程,進入自然的現實中──例如鬱金香花瓣的輪廓,或紅龍蘋果細緻的酸澀。
我在本書談討的四種欲望,分別是廣義的甜(蘋果的故事)、美(鬱金香的故事)、迷醉(大麻的故事)和控制(馬鈴薯的故事)──尤其是我種在花園裡一棵基因改造馬鈴薯的故事;我想看看馴化的古老藝術,現在將何去何從。這四種植物,可以教我們一些關乎這四種欲望的重要事情,也就是我們受什麼驅動。比方說,我覺得如果不先了解花,就無法理解美的誘人魅力,因為正是很久很久以前,花的吸引力成了一種演化策略的那一刻,花讓這世上開始有美的概念。同樣的,若不是一些植物設法製造出化學物質的分子之鑰,剛好能解開我們腦中主宰愉悅、記憶甚至超脫的機制,那我們可能永遠無法培養出迷醉這種人類欲望。
馴化遠遠不只是肥大的塊根和溫馴的綿羊;植物與人的古老結合,產生的後代遠比我們意識到的更古怪而神奇。整部自然史充斥著人類想像、美、宗教,可能還有哲學。我在本書的一個目標,是讓人更了解這些常見植物在歷史中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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