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商品簡介
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護理山西巡撫趙爾巽奏請各省通設罪犯習藝所,首提“收所習藝”,用以表達“收入習藝所學藝做工”的含義。本書以“收所習藝”為研究對象,在充分挖掘檔案、政書、方志、日記、圖像等文獻資料基礎上,系統梳理“收所習藝”的產生、發展與演變,揭櫫清代面對傳統刑罰失靈與外來理念衝擊下的刑罰的生成、嬗變與轉型。在此過程中,“收所習藝”的制度與實踐逐漸成為清季變法修律,尤其是刑罰演變過程中不可忽視的本土資源。借助“收所習藝”,清代最終實現了刑罰策略從“明刑”向“隱刑”的轉變,完成了刑罰體系從身體刑向自由刑的轉型。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