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官考核研究(簡體書)
- 系列名: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
- ISBN13:9787520359191
- 替代書名:The Study on the Assessment of the Civil Officials in Qing Dynasty
- 出版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 作者:薛剛
- 裝訂/頁數:平裝/355頁
- 規格:24cm*17cm (高/寬)
- 版次:一版
- 出版日:2020/04/15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薛剛
男(1978-),吉林公主嶺人,歷史學博士,長春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宗教學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清史、清朝制度史、東北民族與邊疆問題、薩滿文化,在《中國農史》《宗教學研究》《社會科學戰線》《歷史檔案》等刊物上發表論文近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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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文官考核制度,是清代整個官員考核制度中的重要部分。
序
清代考核職官制度因襲明製而有所改變並發展。先對其概況及製度的特點作簡單介紹。明代對官員的考核,有兩種方式:考滿、考察。考滿,是對每位官員在其任職三、六、九年之時的考績,以決定其職務上的升降調補,因而每年都有時值期限的官員被考核。考察,是幾年(如京官六年、外官三年)一次,對所有官員在八個方面[貪、酷、浮躁、不及、老、病、疲(罷)、不謹]的普遍考核,以罷黜貪劣、裁汰不合格者。清代將兩種方式合二為一,定期對所有官員普遍考核。文職三年一次,京官考核稱“京察”,外官考核稱“大計”(督撫列入京察①);武官之考核統稱“軍政”,五年一次。
清代的考核,制度規範細緻,皇權強化了對考核過程及優劣評判的掌握,對不同檔次的官員以及京官的京察與地方官的大計,實行不同的掌控方式。
京察,按官員的品級檔次、身份地位,採取以下三種不同的考核方法。1.一、二品大員,如六部、都察院、理藩院的長官尚書、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②,以及內閣學士,各省的總督巡撫,是由吏部開列其職任履歷、事實,以題本呈報皇帝,由皇帝審閱後直接評定優劣,明降諭旨,予以官職上的升降,稱為“列題”。這一檔次官員職任重要、地位高、人數較少,而且皇帝經常與他們有直接行政接觸,面見的機會也較多,皇帝對他們的行政素質、勤惰、業績以及身體精力狀況有較多了解,因而採取這種方式。這一檔次官員,起初是以“自陳”的方式,由官員自己陳述,至乾隆十七年,因自陳之語“謬以斥罷為辭,是相率為偽”而停止。2.三品以下“京堂”及部分四、五品官,皇帝對其考核方式與上述大員有所不同。這裡所稱的“京堂”,是指中央機構中次於部院級之衙署的堂官(正副長官),正三品至正六品不等。這些衙署有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太僕寺、光祿寺、鴻臚寺、欽天監、國子監、太醫院等,其堂官稱為“京堂”。在考核上劃歸這一檔次的,還有其他官員——身份地位較高的四、五品官,如內閣侍讀學士,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詹事府左右春坊的庶子。這一檔次官員的考核方式複雜,變化較大,也體現了皇權對這一檔次官員考核的不斷深入①。最後確定,與一、二品大臣一樣,也由吏部開列其任職履歷、事實,上交皇帝審閱,但因人數相對較多,還需要引見皇帝,由皇帝親自面驗的方式把關、確定:或獎勵議敘而加級紀錄;或照舊供職;或以原品休致等。這種方式,為區別一、二品官考核的“列題”,而稱為“引見”②。三品京堂起初是劃歸一、二品大臣的考核方式,乾隆四十八年,以其不像一、二品官那樣皇帝時常召見,因而將三品京堂也引見皇帝面驗而歸入這一檔次考核。3.中央各機構屬員及五品以下的其他中下級官員。這一階層的京官檔次較低,數量最多。有內閣、部院、寺監等所有衙署的屬員,如六部、理藩院的司官郎中、員外郎、主事,都察院的六科給事中,各道監察御史,內閣的中書,各機構的小京官、筆帖式等,皆先由本衙門堂官按照四格八法注考。
目次
緒論
一概念詮釋
二學術史概況
三研究價值與意義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主要內容
六研究所用資料
第一章清代文官考核制度淵源
第一節明代考滿與考察概況
一考滿與考察釋義
二考滿與考察制度的確立
三考滿與考察異同
四考滿與考察之獎懲
第二節清入關前官員考核
一官員考核實施的基本條件
二京官考核
三駐守地方官員考核
第二章清初文官考滿
第一節考滿條件
一滿——官員的歷俸資格
二考——以地方州縣官為例的政績考核
第二節考滿程序
一外官在地方考滿程序
二外官在京考滿程序
三京官考滿程序
四考滿程序中的權力體現
第三節滿漢官考滿獎賞及調整
一考滿加銜、加級的調整
二蔭子讀書製度的調整
三賜羊酒、表裡制度的調整
四考滿封贈
五考滿恩卹
第四節考滿功能的變化及考滿取消
第三章京官考核——京察
第一節京察制度的確立及京官甄別
一京察舉停
二京官甄別
第二節三品以上大員京察自陳及列題、引見方式確立
一京察自陳本類型
二自陳本內容分析
三“自陳乞罷”與“舉賢自代”
四京察自陳方式的取消
五京察“列題”“引見”方式的確立
第三節四品以下京堂及翰詹官京察
一四、五品京堂京察方式及變化
二翰詹官員、內閣侍讀學士等官京察方式及變化
第四節各衙門所屬官員及筆帖式京察
一京察方式及程序
二四格考語及京察等第
第五節京察一等
一京察一等之限制條件
二京察一等額數變化
三補送京察
第六節京察處分
第四章地方官大計
第一節明朝外官考察方式之延續——朝覲大計
一朝覲大計之舉停
二朝覲大計程序
第二節新的大計方式——大計具題
一布按二司考核
二道員以下官員考核
三專業官員考核
四離任官考核
第三節大計展限
一大計展限與補行大計
二展限程序
三展限原因
第四節大計卓異
一卓異資格
二卓異定額
三卓異之製度保障
第五節四格與八法
一四格起源及確立
二四格內容分析
三八法與六法演變
四八法內容
五大銜借補小缺八法降調
六大計六法保障
第六節不入舉劾官員考核
第五章年終密考
第一節年終密考探源
第二節密考與地方官掌控
第三節年終密考對地方大員的仕途影響
第四節年終密考其他相關問題
一大計之年的年終密考
二年終密考展限
第六章清代文官考核優等與升遷
第一節京察一等與京官內升
一京察一等內升原則
二京察一等內昇實例
第二節京察一等與京官外放
一京官外放原則及演變
二外放人員的確定
三京察一等人員外放
四京察一等未記名人員簡放道府
第三節大計卓異與優升
一卓異內升京官
二外升地方官
第七章清代文官考核問責制
第一節大計卓異薦舉問責制
第二節京察一等薦舉問責制
第三節考核處分問責制
第四節地方大計濫舉濫劾問責實例
第八章清末新政背景下的文官考核
第一節政務處、考察政治館主持的地方州縣事實考核
一考核州縣事實的背景
二考核內容
三考核州縣事實等第
四考核州縣事實獎懲
五考核的程序
六考核州縣事實之評價
第二節新政改革與地方官大計變化
一新設職官的考核辦法
二大計考核內容變化
三卓異官員升遷變化
第三節中央官制改革與京察制度調整
一庚子賠款後的中央官制改革
二官制改革與京察的調整
第九章清代文官考核作用
第一節考核之於吏治整飭效果的宏觀分析
第二節吏治環境下的考核的弊端
一大計弊端
二京察弊端
第三節考核弊端根源探尋
一分散與集中——中央、地方權力體制
二視考核制度為具文
三舉多劾少,濫舉濫劾
四劾者,以佐雜、教職等微員居多
第四節文官考核之實質作用
一優等加級與文官獎勵
二劣等八法(六法)與文官處分
三以考核為標準的人事任用
結語
附錄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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