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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歲月
79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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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得獎作品

商品簡介

★兒童小說版《湖濱散記》★
離家出走的野人男孩獨居山林,
滿足於和野生動物的心靈交流,
卻漸漸發現自己其實渴望與人談話……
山姆‧葛博禮離家出走了!他覺得城市裡的人們雖然住得很近,卻顯得孤單寂寞,於是他走入毫無人跡的山野,運用野外求生的技巧為自己蓋了個樹屋、造了個鹿皮門,甚至馴養了一隻獵鷹為他打獵,過著自給自足又充滿趣味的生活。
剛開始,他特地躲避人群,只跟野生動物來往,直到遇見迷路的邦杜,他才第一次敞開了心房。隨著遇到的人類愈來愈多,山姆開始了解人際間微妙的情感連繫……

 

作者簡介

珍‧克雷賀德‧喬治(Jean Craighead George)
珍‧克雷赫德‧喬治(Jean Craighead George, 1919~2012)是一位熱愛自然、以寫作自然故事為主的美國著名兒童文學作家。她創作力驚人,作品高達一百部以上,而且得過許多獎項,深受文壇和大眾的推崇。
她的寫作風格受家庭影嚮很大。她出生於美國首府華盛頓特區,全家每到週末就出外露營、爬樹觀察貓頭鷹、採集野生植物做菜、用樹枝自製釣魚鉤等等。她十分嚮往獨自在野外生活,《山中歲月》的故事就是她童年的夢想,而故事中山姆的野外求生技能,主要來自於她童年的生活經驗。
寫作和自然是她的生活重心。她從小學三年級開始便寫作不輟;進入賓州州立大學後,主修科學和英美文學。畢業後,她曾擔任一段時間的記者,主跑白宮新聞,也當過讀者文摘的編輯與自然文學作家。但三個孩子陸續出生後,她便離開職場,成為專職母親與作家。
從事寫作初期,珍與丈夫約翰合作撰寫傳記式動物故事,Dipper of Copper Creek 曾獲得一九五六年的Aurianne獎。然而她真正獲得好評的作品卻是獨自完成的自然故事。她的兩部膾炙人口作品:獲一九六○年紐伯瑞銀牌獎的《山居歲月》(My Side of the Mountain)講述一個男孩獨自在荒野中生活;獲一九七三年紐伯瑞金牌獎的《狼女茱莉》(Julie of the Wolves)則是一個女孩與狼共同生活的故事。後來她又為這兩部作品各寫了兩本續集,發展成為三部曲。
珍與丈夫在一九五七年搬到紐約市布朗克斯區的動物園附近。三個孩子在她的薰陶下,也培養出對自然的強烈興趣,成年後,分別成為自然作家和環境生態學家。


傅蓓蒂
一個很容易被感動的人,一片好雲、一陣蟲鳴、一聲朋友的問候、一句「我愛你,媽媽」,都可以讓心在甜滋滋的香味中迴蕩。政大歷史系畢業,在旅行社升職經理時,隨夫赴美,十年的「煮婦」生涯,得到了兩個健康、頑皮的寶寶、自由投稿人的頭銜、兩張優良教師的獎狀和一個美滿的家;但所有的好夢美景,在夫婿喪生車禍的剎那煙消雲散。悲慟半年,苦讀電腦一年,現任職克萊斯勒汽車公司程式分析師,並且和孩子努力編織更好的夢、更美的遠景。譯作有《傻狗溫迪客》。

名人/編輯推薦

‧作者擅長用簡單的幾句話,將情感帶到故事最前線,讓讀者關注接下來會發生什麼。當山姆與其他人互動時,他同時擁有被發現的恐懼,也有孤獨了太久的恐懼。故事隨著山姆適應荒野新生活,流暢的一章接過下一章。──Goodreads五星評論
‧本書主人翁山姆帶著教科書的智慧開始了冒險,很快的,他發現整個大自然是個更微妙、更狡猾的遊戲,如果他想生存,他就必須參與遊戲。他以特有的幽默、智慧和謙遜迎接每個挑戰。英雄事蹟?沒有。但山姆在英雄主義方面,占有很大的分量。──科克斯書評,星級評鑑



完美的離家出走
劉克襄
相信許多小孩都有過離家出走的念頭,只是沒有去實踐而已。
這個念頭的興起,並不全然意味著是壞事,或者受到任何外力的壓迫。有時,那只是一個小小的對自我的反叛,想要探索、嘗試既有熟悉事物之外的世界。
也許有的小孩還真會獨自離開家門。不過,這些孩子裡,有的可能只是走到公寓大樓的門口,或者離開一、二個小時,到了便利商店、書店逛一圈,就結束旅行了。超過一天的,相信一定不多。更少人有長時間離家的經驗。但你有沒有想過,真正的離家出走,能去哪裡呢?要帶多少錢?屆時,要整天泡在網咖嗎,或者遊蕩在捷運、車站或公園等公共場所?更實際的問題,離家後如何生活?要找什麼工作?還有,要住在哪裡呢?我猜想,通常離家的人總是跑了再說,不會考慮太多的。
但無論過程如何,相信多數小孩夢想著離家出走的地方,恐怕都是到一個大城市生活吧!這本小說的主人翁卻偏偏逆向思考,選擇「荒野」作為離家出走的目標。可以離家出走,在荒野躲藏起來,到處探險,又不用讀書,還可以結識很多野生動物玩伴,這或許不是每一個孩子都喜歡的遊戲──尤其是女孩。但對一些從小在鄉下長大的,或者是有野外經驗的男孩,那無疑是童年的一個最大夢想了!
這本略帶自傳性的荒野探險小說,便塑造了一個如此的環境,實踐了很多男孩期待的探險天堂。當然,也包括了作者本身。
故事的主角,山姆‧葛博禮,一個住在紐約擁擠公寓的大家庭男孩。由於厭惡都市環境,在獲得父母親的同意下,回到曾祖父荒廢的克斯奇山的農場,嘗試著單獨處於野外的生活。山姆於五月春天時離開紐約,身上只帶了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以及推銷雜誌得來的四十元。另外,還有一些才買到的打火石和鋼片、火種之類的起火工具。
此後,他靠搭便車抵達農場,在開闊的森林裡,選擇了一棵大鐵杉的樹根,築了一間地下的隱密樹屋。他刻意躲避人群,靠著本能的技藝,嘗試著原始生活。在這段山居歲月裡,除了像野人採食野生果實和花草外,他也一邊學習,利用樹枝做魚鉤,捉捕鱒魚,尋找適合的葉子,燒煮開水和鳥蛋。同時,也以鹿皮製作衣服、門簾等衣物和家具。每一項技能都是靠著一次又一次的嘗試,從失敗中摸索出成功的心得。他靠小時的一些野外經驗作為基礎,經過了一、二個月的嚴苛磨練,終於適應當地的自然環境。這種體驗更讓他樂於長期躲在森林裡,享受快樂而消遙的日子,遲遲不願再與人類碰面。
除了探討野外求生的經驗,小說裡也安排了一些小動物,諸如浣熊傑西、黃鼠狼男爵等,和他在自然環境產生有趣的互動。在山姆和動物的關係裡,冒險到崖壁捕捉獵鷹驚風,以及日後訓練驚風的野外關係,可說是最生動的篇章。這隻獵鷹的加入,不僅讓故事情節避開了老套的野外探險安排,更進而為這篇小說的敘述開啟了新的視野。但相對的,這樣的特殊性亦稍微英雄化了這個探險故事。
書中最值得咀嚼玩味的部分,還是在他和人類的接觸過程。從開始的刻意躲避人群,到遇見迷路的大學英語老師邦杜,他才逐漸敞開那已經為森林而閉鎖的心靈。緊接著,鎮上的夾克男孩、陌生的健行者亞倫、想要獲取獨家新聞的報社工讀生麥特的逐一出現,以及父親的突然尋訪……從不同的人身上,他重新摸索了一個自己和社會的新關係。透過野外的洗禮,他更清楚的體認到社會的價值和意義。我個人認為,最生動的情節,在他和工讀生的談話和互動關係,帶出了許多值得深思的社會價值。一個人的生活目的為何,透過少年間的尋常對話,其實並不容易表達,但作者將它處理得相當自然。
而最精彩的高潮,大概就是結尾了。我們或許會希望故事有一個精采而感人的終了,但這故事的結局卻是一個意想不到的反高潮。透過母親的責任和角度,帶出一個聰明的收場──全家人竟準備回到農場生活。文字中雖未清楚闡明,但我們似乎都知道,母親好像跟山姆說:「夠了,這場離家出走的遊戲已經結束。你不僅獲得應該的成長,我們全家也重新體認到生活的價值。在你十八歲之前,我們還是一家人住在一起吧!」如此,一個彷彿才要重新開始的結局,似乎也為這種隱居野外的離家出走,畫下一個更值得探討的空間。

書摘/試閱

第二章 冒險的開始
我五月離開紐約的時候,身上帶了一把小刀,一捆繩索,一把斧頭,和推銷雜誌賺來的四十元,外加我在城裡中國商店買的一些打火石和鋼片。商店老闆教我如何使用,還給我一個小包包把工具裝在裡面,還送我一些火種。他告訴我,如果火種用完了,可以燃燒布料和灰燼生火。
我滿心歡喜的向他道謝:「我會記得你的話。」
坐在北去克斯奇山的火車上,我開始練習打火。我把生火的要領記在包裝紙上。「打的時候要又狠又快的擦擊。左手拿鋼片,右手持打火石,用打火石敲擊鋼片。問題是,火花雖然四處飛散,卻根本點不著火。」
那還真是個大問題,所以當晚我沒把火生起來。就如同我前面提到的,那真是個可怕的經驗。
我一路搭便車上克斯奇山,大約下午四點鐘的時候,一位卡車駕駛載我經過一片美麗而黑暗的鐵杉林時,我跟他說:「這就是我要去的地方。」
他看看四周說:「你住在這裡?」
「不是啦,我從家裡跑出來的。這片森林正是我夢想的地方。今晚我想在這裡露營。」說完,我從駕駛座跳下來。
「嘿!男孩,你是說真的嗎?」駕駛大聲問我。
「當然嘍!」我說。
「好吧,你的確有種。你知道,在我像你這個年紀的時候,我也做過相同的事。不同的是,我是農場男孩跑向城市,而你是個城市男孩跑向森林。當時我被城市嚇壞了,你想你也會被森林嚇壞嗎?」
「胡扯,我才不怕呢!」我大聲的回答。當我大步走進陰涼的森林裡,我聽到卡車司機對著我說:「如果你想回家,我明天早晨會回到這裡。」
說完他笑了。每個人都笑我,連我老爸也一樣。當我告訴老爸我要到曾祖父的土地時,他笑得前仰後翻,還告訴我他當年離家出走的故事。他上了一艘開往新加坡的船,但是當啟航的汽笛響起時,他急忙跳下跳板,在還沒有人知道他離家出走前,他已回到家躺在床上了。所以他對我說:「沒問題,去試試看。每個男孩都該試一試。」
我在森林裡走了起碼一公里多的路,才找到一條小溪。這是一條清澈的活水溪,湍急、澎湃、濺著水花。沿著溪岸長滿了羊齒蕨,岩石覆蓋著苔蘚。
我坐下來,聞著充滿松香的空氣,然後取出小刀,切下一段綠色樹枝,便削了起來。削東西是我的拿手絕活,我曾經削了一艘船,學校開家長會的時候,還放在教室裡展覽呢。
首先我把樹枝的尾端削成一個斜角,然後又切了一截比較小的樹枝,把它削尖,小樹枝的尾端也削成一個斜角,再把兩個斜角對齊,用長條綠色樹皮綁緊。這樣就做成了一個魚鉤。
根據我在紐約公共圖書館讀過一本教人如何在陸地生存的書,這就是自己製造魚鉤的方法。然後我開始用斧頭挖蚯蚓。誰知道地上霜層太硬,根本沒法挖蚯蚓。我以前從未在山上住過,不知道五月裡地上還結霜。
這下麻煩大了!因為我原先計畫在抵達曾祖父的山之前,靠釣魚維生,等到了農場以後,才能利用圈套和陷阱去捕捉獵物。
我只好去看看溪裡有什麼東西可吃,一個不小心,我的手壓斷了一截腐爛的木頭。我記得腐爛的木頭裡會有很多正值孵育期的昆蟲,就趕緊劈開木頭,果然發現一條白色的蛆。
我三兩下就把蛆綁到魚鉤上,往上游走去找一處釣魚的好地點。我曾經讀過的指南手冊,對哪裡是魚群聚集的地點講解得非常清楚。我記得是這樣:「魚群通常聚集在水塘和深沉靜止的水域。急流源頭、湍流、水潭下方的岩石或木頭下的漩渦、河岸深側和灌木的樹蔭下,都是魚藏身的理想地點。」
這條溪流看起來一點也不平靜,於是我繼續尋找,好像走了一千里路,才找到一個被灌木圍繞的水潭。實際上當然沒那麼遠,只是因為當時我邊走邊找,又餓又累,所以感覺特別遠。
我蹲在河岸把釣魚線放進水裡,我真希望能釣到魚,這樣才能進行下一步。我曾經在書中讀到,從一條魚身上可以學到很多東西,藉由檢查牠胃裡的食物,就會知道牠吃些什麼,或者你也可以用魚的內臟做魚餌。
我把蛆沉入溪底,牠在水面打轉了一會兒,就靜止不動了。突然間釣魚線來回繞圈圈。我用力一拉,不料魚鉤斷了,魚又游回溪底。
我的天啊!我幾乎哭了出來。我的魚餌沒了,魚鉤斷了,加上又冷又怕,我簡直快氣瘋了。我又削了一個魚鉤,但是這次我用線代替樹皮把魚鉤綁緊。我很幸運的在原來的木頭裡又找到一條蛆。我飛奔回水潭 ,而且在知道有魚上鉤前,就把一條鱒魚丟到岸上了。
鱒魚在地上活蹦亂跳,我立刻撲上去,用身體壓住牠。我可不希望這條魚又跳回水裡。
我學市場賣魚的人把魚清洗乾淨,再檢查牠的胃。嚇了我一跳,這條魚的胃是空的,它已經餓到飢不擇食了。我原來以為我是最可憐的人,沒想到魚也跟我一樣可憐,讓我感覺有點難過,不過我還是把牠的內臟當魚餌放在魚鉤上。在釣線還沒沉到溪底前,魚餌又被吃掉了。這回失利,但接下來就好多了,又釣到一條魚。我一連釣了五條鱒魚才罷手,興高采烈的找地方露營生火。
在溪邊找個好地點不難,我挑了一個四周長了一圈鐵杉的岩石旁紮營。
煮飯前,我決定先做一張床。於是我砍下一些大樹枝做床墊,再把枯枝靠在大石上,拿鐵杉的枝葉蓋在枯枝上。好啦!這就是我的帳篷。我爬進去,躺下,覺得很孤單、神祕,也很興奮。
但是啊,接下來的故事就很慘了!我是在山的東北邊,天黑得早,冷得快。看見影子逐漸消失,我急忙四下收集可以生火的木柴。這是我在破曉前唯一做對的事,我記得森林裡最乾的木材是還留在樹上的枯枝,我收集了一大堆。那堆木頭現在一定還在那裡,因為那晚我根本沒把火生起來。
我用打火石擊鋼片,冒出了火花,也點著了火種,可是只要一加上小樹枝,火苗就馬上熄滅,即使我又吹又搧,也沒有用。
天黑得伸手不見五指,連火種都看不見,我仍不死心的繼續敲打火石。最後,我只好放棄,爬進鐵杉帳篷內,飢寒交迫,可憐兮兮的。
雖然我現在可以對那個夜晚高談闊論,不過對當時的愚蠢和害怕,還是覺得很糗。此外,我還做了一件蠢事。我把床做在風口上,正好是從山谷吹下來的冷風必經之地,假如我在大圓石的另一邊搭營,會好得多。加上收集的樹枝不夠厚,我還沒躺下,身體已經又溼又冷。我從屋頂上拿下一些大樹枝墊在下面,但這樣一來肩膀又覺得很冷。我索性縮成一團,就在快睡著的時候,一隻夜鷹卻開始啼叫。如果你曾經在二十公尺之內聽過夜鷹啼叫,你就懂得為什麼我整晚闔不上眼。牠們的叫聲真會把耳朵給振聾!
整個夜晚就這樣過的。我大概睡不到十五分鐘,又怕又累,喉嚨又乾,很想喝一口水,可是不敢靠近小溪,生怕一個不小心栽進水裡面。所以我繃緊神經、發抖戰慄,坐了一整晚。現在我可以告訴你,我忍不住流了一點點眼淚。
幸好,第二天太陽依照它的好習慣準時升起。當天空破曉,鳥兒醒來的時候,我覺得世上沒有比看見一輪紅太陽由地面升起更燦爛的景色了。
我的心情立刻開朗起來,隨即衝向馬路的方向。我想如果我離道路近一點,一切就會沒事。
我爬上一座小山坡,看見離我克難的帳篷約四十公尺遠的地方,有一棟溫暖舒適的房子,煙囪冒著煙,窗戶透出燈光。
我顧不得面子問題,直接衝下山坡,跑去敲門。一位親切的老人來應門。我迫不及待的告訴他每一件事,然後問他:「我可不可以在這裡煮魚?我餓得像好幾年沒吃東西了。」
他笑了笑,摸摸長滿鬍子的臉,把魚接過去。我還沒來得及問他的名字,他已經把魚放進平底鍋煮了。
我問了他的姓名,好像聽見他說叫比爾什麼的,我沒聽完,就已經在廚房裡火爐旁的搖椅上,呼呼大睡。
我睡了幾個小時後才醒來,吃了魚、一些麵包、果醬、燕麥片和乳酪。吃飽後,他對我說:「山姆‧葛博禮,如果你想住在森林裡,你就得學會生火。跟我來。」
於是我們花了一整個下午練習生火。我把這些生火要領記在一張小紙上,以免忘記:

火種點燃時,要不斷的搧風,把乾針葉慢慢的放進火裡。記住!要不停的、平穩的、輕輕的搧火。再把一吋長的乾樹枝放進針葉裡,然後加一把易燃的材料,繼續不停的搧風。這樣火就能生起來了。

第三章 葛博禮農場
第二天,我跟比爾告別。當我精神飽滿的邁開大步時,他叫住我:「今天晚上如果你需要個遮風避雨的屋頂,我的後門會開著等你。」
「好啊!」但是我知道我不會再看見比爾。因為我已經知道如何生火,火就是我的武器。有了火我就能夠征服克斯奇山。況且我還會釣魚。我想,會抓魚、會生火,就可以在山裡過活了。
後來我又搭了三次便車,才到達德里。我從老爸口中得知,刻著葛博禮的山毛櫸樹就在這附近。
但是到了六點鐘,我還是沒找到農場。很多人聽說過葛博禮,可是沒人知道那棵刻字的山毛櫸。所以我在校舍的門廊上休息,吃一條巧克力棒當晚餐。那裡又冷又硬,我卻疲累的倒頭大睡。
清晨醒來,我開始想法子找葛博禮農場。舊地圖!哪裡有舊地圖呢 ?圖書館?我該去那裡找一找。
圖書館十點半才開門,我九點就到了,只好懶洋洋的靠著樓梯。過了十五或二十分鐘之後,大門輕輕開了一條縫,一位高高的女士問我要不要先進去看看。
圖書館員透娜小姐很熱心,長得滿年輕的,有一頭褐色的頭髮和一對褐色的眼睛,而且跟我一樣愛看書。我告訴她,我想找葛博禮農場,那兒大概一百年沒人住了。她一聽完,人就不見了,只聽到她的鞋跟踢踢答答的在書架間穿梭,替我找舊地圖和克斯奇山的史料、書籍、信件。她在一本德拉威郡的郡誌中找到了葛博禮農場,還幫我把地圖畫好。最後她忍不住問我 「你要這些資料幹什麼?學校的作業嗎?」
「哦,不是啦,透娜小姐,我要去那裡住。」
「但是,那裡早已變成森林,房子也只剩下長滿青苔的地基了。」
「那正是我想要的。我會設陷阱抓動物,吃核果、球根和莓子,再給自己做個家。我的名字是山姆‧葛博禮,我一定會喜歡住在我曾祖父的葛博禮農場。」
透娜小姐是唯一相信我的人。她笑了笑,坐回椅子,說:「很好,我贊成。」
我收齊資料要離開的時候,正好圖書館也要開門了。我推門出去時,透娜小姐叫住我:「如果你遇到任何問題,圖書館有很多關於動植物的書。」
我知道她很擔心,所以告訴她我會記得的。
有了透娜小姐的地圖,我很快就找到了農場的一堵石牆。老舊的道路早已被雜草和青苔掩埋了。沿著山腳下的溪流,穿越一座橋,再往北走了大約兩公里的路。然後繞過大岩石,在小溪上游的山坡下,有一堆岩石的土墩,這裡就是我曾祖父農場的邊界。
我站在那裡,不敢相信我居然找到了。我坐在老舊的灰石頭上好一會兒,凝視濃密的森林和前方的山巒,自言自語:「現在一定是星期日下午,外面正下著雨。老爸要我們安靜下來,好聽他說有關曾祖父農場的事。他講得活靈活現,讓我就像看到了農場一樣。」
但很快的我告訴自己:「不!我真的在這兒沒錯,因為我從沒這麼餓過。」
我真想跑回圖書館告訴透娜小姐我找到農場了。有部分原因是我想她也很有興趣知道;另一部分原因是我離家時老爸跟我說:「如果你找到農場的話,至少讓一些德里的人知道,說不定哪天我會去看你。」我當然知道他是在說笑,因為他以為我隔天就會回去了。不過如果我好幾個星期沒回去,他就知道我是當真的,那他就可能會來看我。
不過我太餓了,沒法跑回圖書館。我拿起魚鉤和釣線,走到山腳的小溪。我釣到了一條大鯰魚,興奮的爬回石牆。
天色漸漸暗了,我不想去探險,只想趕快生火。這次我決定先把火生起來,把魚煮熟,晚上有火可以保暖,再去考慮床的問題。五月的克斯奇山一點也不暖和。
那一晚,我在火堆旁寫了一封信給比爾:

親愛的比爾:
經過三次的努力,我終於用火種把乾草點燃了。我發現乾草比松針容易點著,明天我再試試樺樹皮。書裡說樺樹皮含有易燃的油脂,印第安人就用它來生火。我按照你教我的方法煮了一條鯰魚當晚餐。好吃得不得了。
你的朋友山姆

寫完信,我才想起來不知道比爾姓什麼,只好把信塞在口袋裡。然後用樹枝葉子靠著石牆做了一個帳篷,倒頭大睡。
我一定得告訴你有關我第一次把火生起來的經驗,感覺太神奇了。我用一點火種、乾草、枯枝,點燃了溫暖的火燄。柴火燒得霹哩啪啦響,把樹林照得通明,森林看起來親切多了。這個夜晚和第一個夜晚有如天壤之別,當然跟我肚子飽飽的也有關。雖然我以前就會煮飯,可是從來不覺得自己有這麼棒。現在一切都得獨立自主了。

第四章 有用的植物
隔天早上,我站起來伸個懶腰,打量周圍的環境。鳥兒在枝頭飛躍歌唱。我高興的笑著說:「哇!一定是鳥類大遷徙。」因為我從沒看過這麼多的鳥。我的聲音大得在森林嗡嗡回響,而牠們小小的聲音像是在呼應我。
有三、四隻小鳥在我附近的楓樹上啄食。我在想是不是有什麼好吃的東西,可以給我這個餓慌的小男孩呢?
我拉下一枝樹枝,只看見樹葉、小枝和花。我採了一朵花來吃,味道不是很好。我曾在指南手冊讀到過,觀察鳥類和動物的食物,就可以分辨森林植物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動物能吃的東西,人類也絕對沒問題。書上還說浣熊的口味和人類最接近。
不過我很好奇我會不會吃那些牠們敢吃而我不敢吃的東西,像小昆蟲之類的。我看我還是去釣魚吧!我拿起魚鉤和釣線走到溪邊。悠悠哉哉的躺在一根木頭上,把魚線垂入閃閃發光的水裡。等了老半天,卻沒有魚兒上鉤,愈等愈餓,餓得胃都要抽筋了。你知道嗎?餓得發慌是件很痛苦的事。
我靈機一動,河裡應該有很多可以吃的東西才對。但有什麼東西是馬上找到就可以吃的呢?我仔細瞧瞧清澈的小溪,果然看見河底有不少貽貝爬行的痕跡。我興匆匆的跑到岸上,脫掉衣服,跳進冰冷的水裡,一下子就摸了一大堆貽貝,用我的運動衫裝起來打算帶回營地去。
突然,我想到口袋裡就有生火的工具,何不就地烹調?於是我就在溪邊吃起貽貝來了。我用樹葉把貽貝包起來,有點像在炭裡清蒸。貽貝不像蛤蜊那麼韌,不過吃了三個以後,我也忘了蛤蜊吃起來的口感,只知道新鮮的貽貝真是爽口。我吃撐了。
然後我回曾祖父的農場去探險。占地數英畝的農場上,長了很多楓樹、山毛櫸、松樹、山茱萸、白楊木、梣木和山胡桃樹。我把農場的位置畫在公路地圖上,還在山胡桃生長的地方做個「×」記號,因為山胡桃對我來說像金礦一樣重要。秋天我可以吃胡桃果核,胡桃樹枝含有鹽分。我砍了一枝山胡桃樹枝,切成一小段一小段,塞進毛衣口袋,隨時可以用。
農場的地形高低起伏,不知道當初曾祖父是如何開墾犁田的。我發現有一條小溪流過農場,這樣一來我就不用大老遠跑下山去取水、釣魚了。
快到中午的時候,我來到原來房子的地基前。透娜小姐說的沒錯,這裡已經變成了廢墟,到處是石頭,一點點下陷的地方可能是地下室,客廳變成了森林。我只好無奈的四處看看葛博禮家還剩下些什麼?
不一會兒,我找到一棵蘋果樹,興奮的衝過去看看還有沒有可以吃的蘋果。結果一個也沒有。不過,離這棵樹十來公尺左右,我在另一棵樹上發現了一個乾蘋果,大概是小松鼠藏的。我把它給吃了,滋味不太好,不過希望能得到一些營養。我還找到另一棵蘋果樹和三棵胡桃。我馬上在地圖上畫上「×」記號。這真是不錯的發現。
我在舊地基上到處晃,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金屬。不過,太多落葉覆蓋在地上,落葉又長了新植物,所以什麼也沒找到。我決定等做了圓鍬後,再回來繼續找。
我沿著石牆往山上走,一邊吹著口哨一邊尋找食物和可以住的地方。我發現在這塊屬於我家財產的土地上有不少東西,其中包括一塊裡面長滿香蒲和塊根等澱粉食物的沼澤地。
正午,我來到山上的一片草原,草原的正中央有一塊好大的石頭,草原的邊緣有一排白樺樹,西側是一片楓樹林與橡樹林,右邊則是一大片鐵杉林,這片鐵杉林深深吸引著我走進去。
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巨大的老樹,我想可能盤古開天闢地的時候,這些樹就長在這裡了。我繞著樹走,地上的針葉又溼又密,我幾乎聽不到自己的腳步聲。樹下還有一些長滿了羊齒蕨和苔蘚的大石頭。可是這些大石頭跟樹一比,簡直就像小彈珠。
站在這些既古老又巨大的樹王下面,我突然有了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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