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程序制度目的、機能論之倡、拓深,不僅裨益於凸顯、揭示民事程序法之理念、目標,且可藉認明學問研求之方針、導向,對於其理論構築、立法設計及實務運作,恒能發揮相當之指標作用,恰如本書內論文所驗證。在此意義上,以程序制度目的、機能論為民事程序法系列研究之先導,既有助於學問體系之塑造、開展,亦可循以深植相關各論之法理根基。
作者簡介
邱聯恭
現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暨法律學研究所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法律服務社主任
司法院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公證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目次
一、值得當事人信賴的真實
二、程序保障之機能
三、民事訴訟之目的
四、新世紀民事程序法律制之基本課題
五、法曹養成教育之課題與展望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