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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探索(III)神現今對人的作為(下):神現今對人的作為(第三單元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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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探索(III)神現今對人的作為(下):神現今對人的作為(第三單元下冊)

商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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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這是屬於追求真理者都必須閱讀的書。淺顯易懂,幫助讀者明白聖經真理。書中有精彩的每週聖經課程,讀完此書等於上了聖經學院二年的課程。透過閱讀,必能帶來啟示並更加明白神的話,作者將其多年來跟隨神的屬靈亮光大方放入,等於給了每位閱讀此書者的最佳禮物。

作者簡介

芬尼戴克(Finis Jennings Dake),1902年生於美國,年輕時曾十分排斥基督教,直到遇見幾個充滿見證的基督徒之後,他的生命完全改變。

1920年5月,十七歲時被聖靈充滿,從那時起,即能出口成章的引用聖經的經文,根本不需要死背。在這次大轉變之前,讀聖經從來沒有讀過完整的一章,而這個對聖經的新知識無疑是神的恩賜,那是他向上帝懇求來的。

從此以後他不停的讀經,花了無數時間探求聖經豐富的教導。

自他初次讀聖經時就覺得聖經既簡單又明白;由於每天研讀、加上聖靈所賜給他引用經文的能力,使他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有關預言等難理解的經文在他看來並不神秘,雖然對某一段經文不明瞭、但可用相同主題的另一段經文將其解釋清楚;因其謙卑的求聖靈引導,不斷的讀經形成了豐富的聖經活用寶庫;十八歲進入聖經學院接受裝備,不久即學會「人若不相信聖經的教導,就會終其一生在五光十色的人生舞台中苦纏爛打。」他的一生完全用在教導聖經,被譽稱為「走路的聖經」(Walking Bible)。

八十五歲的生涯中,他牧養過數個教會,建立了一所聖經學院,也曾連續十三年主持過每天兩次的空中聖經函授課程。在他忙碌的事工之餘,他還著手寫了兩本鉅著,一是《聖經探索 》(God's Plan for Man),一是”Dake Annotated Reference Bible”。

著有:《聖經探索》(God's Plan for Man),Dake Annotated Reference Bible。

一個「管理」恩賜者的真實故事

我年輕時曾經十分排斥基督教,直到我遇見幾個充滿見證的基督徒之後,才使我的生命完全改變。接著在對真理有所瞭解,並且活生生的經歷到神與我的同在,更堅定了我對信仰的決心,我知道自己無論如何都該做個決定了;如此經過數週的掙扎,我決定要終生服事神,不論祂的旨意如何,我都要照主的意思行。聖靈與

我同在,使我明白我是神的兒子,基督的寶血洗淨了我一切的不義,於是我接受洗禮,見證基督在我生命中的作為。

迫切追求的恩賜

我比以前更渴慕上帝,迫切懇求上帝與我同行,懇求聖靈充滿我,我不停的禱告、敬拜、尋求主。我全心降卑在主的面前達三個月之久,至終聖靈膏抹了我,頓時一股暖流籠罩全身,使我靈魂的深處像有活水的江河流出一般,這一切正如耶穌所應許的(見約七37-39)。就像五旬節時耶穌的門徒那樣──我的口滔滔不絕的讚美主!那是1920年5月,正當我十七歲時。

從那時起,我就能出口成章的引用聖經的經文,根本不需要死背,我還發現自己的心智活潑得竟然能夠知道每一段經文是出自某經卷的某章節。可是在這次大轉變之前,我讀聖經從來沒有讀過完整的一章,而這個對聖經的新知識無疑是神的恩賜,那是我向上帝懇求得來的。

自從聖靈膏抹我的那時起直到現在,我教導聖經時曾用到無數的經文,但我從來不需要背誦,當需要時,我只要引述經文就行了,因為有聖靈膏抹我。從此以後我不停的讀經,花了無數時間探求聖經豐富的教導。

自我初次讀聖經時就覺得聖經既簡單又明白;由於每天研讀,加上聖靈所賜給我引用經文的能力,使我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有關預言等難理解的經文在我看來並不神秘,雖然對某一段經文不明瞭,但可用相同主題的另一段經文將其解釋清楚;因為我謙卑的求聖靈引導,所以不斷的讀經形成了豐富的聖經活用寶庫;十八歲時,我進入聖經學院裝備自己,不久我學會了「人若不相信聖經的教導,就會終其一生在五光十色的人生舞台中苦纏爛打」。我發現有些教授並不同意別人所教的基本真理,有些甚至不認同聖經中的某些論點。

於是我開始遇到聖經中許多難解的教導,有些我就查閱與同一個主題相關的各處經文,某些疑難的確可以找到符合的聖經經文,但是有些實在把一些老牧師給難倒了,儘管如此,他們之中的許多位都很了不起。

我的定論──跟隨神走

就在這時我面臨了一項抉擇:究竟是該重視我的恩賜而依靠上帝?還是重視神所給我的聖經知識,當作聖經真理導引的定論?或者是我該附和潮流,隨著一些神神學教授的理論走?

我終於下了決定!我向上帝宣誓:若用兩三節淺顯經文仍然不能肯定的事情,我就不教導,以符合保羅所說:「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林後十三1);經上還說:「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一20)。我認為聖經是以人的語言所記錄的神的話語,而且每一句都是真實的,凡是依人的看法翻譯出來,卻與聖經經文不合的都該拋棄。

對一個青年而言,那實在是一個重大之決定!因此偶爾會有些朋友與我斷絕來往──他們寧可聽從任何長者之言而不聽一個廿歲出頭的年輕人。但我現在也是個白髮老人了,而我的決定依然未改──聖經裡的預言、應許、訓誡、教導與我當初引用聖經時完全未變,仍然還是淺顯易懂的文字,任何識字而且願意花些時間查閱字典的人都讀得懂。

我當初的決定得到了不同的回應,其中一些是朋友偶爾給我的來信,例如有朋友來信說:「幾年以前我不同意你的教導,但是現在我讀了你的書得到很大的收穫和啟示!」這樣的見證著實給我很大的鼓勵。

若你受我話語的啟示而用開放的心胸讀神的話;若你受我影響而逐字逐句的讀聖經;若我的見證影響你渴慕上帝、渴慕上帝的話語和祂的膏抹,那麼就達成了我的心願──願神賜福你的一生。

本書作者芬尼戴克

書摘/試閱

第28課
信心──如何取得活中一切的需要?

一、信心的定義和使用
信心(faith)這字在舊約中只找到兩次,可是在新約中卻找到了245次。相信(believe,動詞)和其各種不同的字尾在舊約中出現了45次,在新約中則出現了268次。在舊約中,信心和相信的另外一個字是信靠(trust)。它和不同字尾的詞在舊約中用上了154次,在新約中則用上了35次。

這些字的意思是信任(to confide in)、安穩而不懼怕、尋找庇護所或藏身某處、對某人或某物有信心、留在或安歇於某物、依賴某人、相信某人的話、依賴他人的承諾、絕對相信某人、對他的信用不存任何的問題或懷疑等等。

聖經對信心的定義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不同的版本譯法將這字表達為:「信心是我們所盼望之事的堅定根基,是我們眼所未見之事的實際確信。」(韋氏辭典);「信心的意義是我們對所盼望之事具有信心,也信服於我們所不能見之事。」(莫氏辭典);「信心是所盼望之事的權
狀;是所不能見之事的證明。」(Centenary Translation);「信心是所期盼之事的假定,是對關於未能受觀察之事的確信。」(Concordant Version);「信心是所盼望之事的說服,正如它們已發生一樣,它是未見之事的顯明。」(The Syriac);「信心是所望之事的保證,是未見之事的確信。」(修訂版聖經)保羅在羅馬書四章17節裡說明真正的信心是一項神的屬性,祂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信心是把握和確信的聯合,認定一件事已經成就,就如它真的已經成就一般。信心不需要看見便能相信。它嗤笑不可能,以及一切與其相對的周遭處境,它將向神所求問的一切都算為已經被成就的。信心並不是當事情似乎是有可能時才相信神,而是當事情看起來好像與所求問的相對時,它仍一點不會動搖或產生疑問。它頑強地,一點也不出差錯地把不可能算為可能,不能見之事算為已經被成就,將不存在的事算為是已經存在的。

二、甚麼不是信心?
1.信心不是指一個人覺得感覺禱告已經蒙垂聽了的。
一般尋求操練信心的人皆憑靠他們所能看見、聽見和所感覺到的。通常與信心有關的見證的表達往往與各種感覺、情緒和諸官能知覺有關聯。靠著知覺的信心(sense-faith)是以物質的證據,或者以魂的情感和感覺為基礎。所有以這作為走信心道路之根基者遲早會受到欺騙。信心應該是以神的話為根基,而不是以任何官能的知識,或感覺來作其憑據。太多人不斷地借助於感覺來作為禱告是否蒙垂聽的印證。若他們恰巧感覺不錯,或者剛好有些事情的發生成了他們的鼓勵,要他們相信就很容易了,可是若所發生的剛好相反,而好的感覺也不見了,他們便會陷入極度的絕望。他們很快的便控告神是不信實的神,對祂自己的話不負責任。若他們還沒有到這種程度,他們便很快的想像答應禱告並不是神的旨意。儘管他們沒有得著神所清楚應許的,他們也滿意於現況,照樣可以在禱告未蒙垂聽下

活得很好。
2.信心與感覺或官能的感覺一點關係也沒有。
當人由於他們的感覺而認為他們擁有世界上全部的信心時,其實他們在世上所擁有的是最少的,而甚麼時候他們覺得他們所有的是最少時,他們其實所有的是一生任何時刻中最多的。許多人在他們禱告時覺得他們的信心一點不算得甚麼,可是卻很驚訝地發現他們的禱告居然得了應允。人不應該由於他們病痛成為過去而
相信他們已得了醫治,或者得救是因為他們覺得他們已經蒙赦免。他們不應該認為他們禱告得答應是因為事情是照所認可的方向發展。相反地,他們應該以神的話所說的來持守他們的信心。是神的話,而不是各種的感覺,才能在他們的生活中佔有首要的地位。一切以我們的所作,如何規規矩矩地生活,或者有何種經歷作為信心的根基,將至終導致我們不能得著禱告的答應。神不會根據這些立場來答應禱告。祂完全是憑著恩典和信心──對祂和祂話語的信心──作為答應禱告的立場。

3.真正的信心也不是藉助於依賴他人的信心和美德。
它必須是個人自己對神和祂話語的信心。人們不斷地尋找那些對禱告具有信心的人來為他們的需要代求,好讓他們得著回應,對於正在學習認識神和祂話語的人,這可能會有暫時的果效,可是若我們沒有合宜的學習,讓我們持續發展出一個即使被拒絕也認定神的個人信心,那麼,至終我們將回到失敗和不信,也會接受
禱告蒙垂聽並不是為著每一個人預備的現代說法。

我們必須要花代價來建立對神、耶穌、聖靈、神的話、已蒙救贖的信心,並且全心全意地來信靠神,不管發生多少攔阻禱告的事。正確的可行計畫不是光談論信心或對它的需要,而是對它確實的操練。對一個只活在官能感覺領域裡的人,不

顧感覺和環境,而只簡單地相信神的話似乎是永遠不可能的。這是因為他只相信眼睛所見,感覺得到,耳朵聽見,或認為是可能的事。這是門徒多馬的那種信,也就是除非他親眼看見才相信的信心。這是馬大的信心;她看不見別的,只看見拉撒路已經死了整四天的這天然事實,而回答耶穌說,「他現在必是臭了。」這
就是現代宗教領袖所鼓吹和教導的信心,卻不是新約所要求的那種信心。

4.這不是指一種心智上的信靠或是僅僅對真理的同意,或是對感覺的倚賴。
不是,光只這樣是不夠的。有這等信心的人必會在知道神所賜他的生命好處之前,就熱愛生命、活得積極,並且拒絕失敗和挫折。這樣的人必須學習打信心的仗,並且持守神和祂的話語。因他深知他是被一個不信的世界和疑惑的氣氛所包圍,包括污鬼、墮落的天使和人,皆已經在這個不信邪惡的世界中存活了許多世紀,他們製造出一種非常狡黠的不信任和疑惑的風氣,影響這地上墮落之人的生命,以致留下了許多必須被醫治的疑惑和搖擺不定的深深傷口。一個有信心的人必須知道他非得要和這個黑暗的權勢,以及這層不信的洪流搏鬥不可,這使得他為了此未見之事而操練出的活潑長存的信,成了一種生活中不斷的掙扎。他不僅必須學習知道如何來作,他也必須瞭解,只有這麼作他才能往前進展。

三、信心的種類
聖經中共提及了幾種信心,下面所列出的將有助於一個人達到他該有的信心:
1.共有的信心(多一4)
它又被稱為「彼此的信心」(羅一12)。這是一般被稱為基督徒的人都擁有的共同信心。它之所以被稱為共同的原因,是其中幾個少數為人所接受的真理皆為一般的基督徒所持守,譬如相信基督是救主和信者有永生等。而一些不尋常的信心,即一般基督徒在其一生之中較罕有的,如對使徒能力的信心,或是在神裡面的豐滿等,這些真理中的信心甚至會引發爭論,因為一般教會的信徒很少被教導告知他能獲取福音中的一切好處,或是能經歷早期信徒們所經歷的。在第20和22課中,均已清楚說明每一個人都能得著這不尋常的信心和能力,煩請參考。

2.軟弱的信心(羅四19,十四1-23,十五1-4;林前八1-3)
這種信心經常限制個人享有在福音中的益處及特權。這是由於信徒被錯誤教導,以及因個人在生活瑣事上造成的良心不安所累積出來的。有太多的人花了太多的時間在為著生活中一些微不足道的細節(連聖經中也沒有特別提及的)彼此爭議和定罪。譬如說甚麼東西是生活中可吃或不可吃、可喝或不可喝、可穿或不可穿,可做或不可做,而卻仍能是基督徒的。根據上述所引用的經文,我們能清楚神的國並不在乎吃、喝,或個人生活的細節上,而是「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

若魔鬼不能使一個人犯下聖經中所禁止的重大之罪,牠也會催使心地誠實的人偏向極端,隨意定罪這個或那個,而其實是神沒有嚴格定罪的事物。今天大部份的人走向極端,在某個程度上,幾乎會對每一個人類生活的階段都定上罪名。聖經中關於一切不被神所明確禁止的定規是這樣的:「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喫,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

基督徒對他人之愛心的律是這樣:「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纔好。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

了……,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羅十四19-22,十五1-2)

3.堅固的信心(羅四20)
這種信心是一種拒絕被打倒的信心。它不要任何「不」的答案。它譏笑情勢、癥狀、一切外在的,以及所看見、聽見,和感覺到的事物。它頑強地堅守著一個事實:向神所求的事物一定得蒙應允。亞伯拉罕就有這種信心:「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她當時已近百歲了),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四18-22)

這是人人都應該擁有的信心,同時也是他能夠擁有的;只要他信服於神對祂自己的話句句是信實的。許多人自稱他們對神有這種程度的信心,更沒人敢說神是說謊者,或宣稱神不會履行祂所說的話。可是在正當需要操練信心,在禱告中一點不疑惑、不動搖的時刻,極少數人能堅守維持住這樣的信心,更不用說能在答案尚未蒙應允前即開口感謝神的。當事情的進展似乎與向神所求的相對立時,很少人會不在心裡發出質問或產生任何絲毫的動搖。而這其實就是為什麼他們不能從神得著確實答案的緣故。很少人能像亞伯拉罕那樣堅固地操練信心,他能夠在許久都沒有從神得著答案的情況下,仍然繼續往前。對那些存著這種不搖動之信心而來到神面前的人,神會不垂聽嗎?這種事不但是不可能發生,甚至還是前所未聞的呢(雅一5-8;來十一16)。所有人都蒙確實的保證可以從神那裡取得祂已應許的事物,只要他們「按著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信之蹤跡去行。」(羅四12、23-25)

4.小信(太六30,八26,十四31;路十二28)
這和沒有信心是一樣的,因為它也是屬於動搖之信心的那一種(來十23;雅一5-8)。

5.大的信心(太八10,十五28)
這是一種真實、不搖擺的信心,它永遠能推動神根據祂的豐盛應許來回應禱告(來十一6)。

6.無偽的信心(提前一5;提後一5)
這種信心不知道何為虛偽、裝腔作勢和假裝。它不張狂,也不在表面上裝模作樣,它是真的。它在每一方面都是真實誠摯的。就如上述的經文中所說的,它是出自一個純正的心和一個無虧的良心。它不是世代相傳而有的,雖然在提摩太後書一章5節保羅提及它已經一連延存了三個世代。它是一切誠實、純正和真摰之人所有的那種信心。它是自然增長在神兒女們的生活中,那種不自私、聖潔和敬虔的那種信心(彼後一4-9,三18)。

7.短暫的信心(路八13)
這種信心只能讓他相信一段日子,但就像很快長出來的蘑菇一樣,因為土淺、紮根不深,在面臨試探和試驗的時候便跌倒了。歷代以來,許多人都像這個樣子,他們歡喜地接受了神的道,信心也似乎超越了其他人,可是不過幾天或幾個月,便不再聽到他們的聲音。若是再聽到他們,那也可能是另一次復興聚會中的事,
這時,他們的情感會再次被暫時地挑旺起來,也重新在信心中開始,卻過不了一陣子又再次跌倒了。這樣的人從不曾完全與神有透亮的關係,也不曾將他的一生完全奉獻給神,除了有時候這麼作之外。他們沒有預備好他們的心土,以致種子不能在其中生根,並結出果子。

有人教導說這是不會發生的事,然而儘管有所謂不可能從信心中墜落及重新悔改的說法,這種事仍然會發生。也有人教導說人不可能從信心上墜落,可是耶穌卻明明地說「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十三20-21;路八13)。保
羅說這些人是「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提前一19),是因為「轉去隨從撒但」,而「廢棄了當初的信」(提前五12-15)(譯者按:中文和合版譯的是當初所許的「願」),以及「偏離了真道」(提前六21)。許多聖經經文說人能離棄信心,或從信心中墜落(徒十四22;提前二15,四1,五8-15,六10、21;
提後二18;來三6、12-14,六11-12,十22-28)。聖經也勸告人要恆守所信的道(徒十四22;西一23,二6-7)。而任何一個具有一般常識的人也都知道,當一個人對某件事已失去信心時,他便不再相信,特別是對那些看不見的事物。

8.對歷史的信心(約壹五10-13)
這是一種對歷史,或者是對神在以往有關祂自己為人所作之事的記錄上的信心。人可以逐字不差地相信神的記錄,卻仍然不能得救。它只是相信以往所記錄的一切事而已。人不需要將自己獻給神便能相信歷史的記載。

9.心理上的信(雅二14-26)
心理上的信和對歷史的信心是雷同的,它相信歷史,也進一步相信聖經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每一部份,甚至包括有關神祝福的真理,可是它卻不按照神的話去作。單有信心,卻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它是被動的信,或者僅是心中對真理的同意而已。許多的罪人對神和聖經皆只有心理上的相信,卻一直忽略了確實服從真理的行動。

真正的信心是不會僅在心裡上同意真理為一個事實而已,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有這樣的一個認同。一個人若相信神能,且相信祂已應許要來作某件事,這時他若操練真正的信心,神就會這麼作。但若他不花一點力氣來與神合作,以取得祂所應許的東西,充其量只能說他是心理上對真理的認可,卻不存有活潑的信心在其中。這樣的信心會引他求助於除神之外的其他源頭,而表面上卻維持著彷彿確實是相信神和祂的話。這就像有人相信食物是好的,卻沒有把它吃下去來取得它的好處一般。

心理的信,或是被動的信,是針對神發出真正信心的最危險敵人。它宣稱擁有世上一切的信,卻能輕易即滿足於從神而來的一切,或說從神那裡一無所獲。它並不在意有沒有得著它所要的。它只有在神個人帶著答案而來,請求人收下禮物的時候,他才願意從神接受一些東西,可是除此之外,它不會花一點力量來實際地運用信心,藉以取得神所應許的一切事物。心理的信能夠維持對每一樣真理和神的計畫的相信,也甚至能爭取到某些益處,但卻不敢根據神的應許而行動。

10.活潑的信心(雅二14-26;來十19-38)
這是一種根據神的話來行動的信心。雅各說:「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每一個人都必須要擁有這樣的信心,才能從神那裡取得一切的事物。只要信心是純粹心理上或被動的,人就不會以行動來服從真理。人必須突破光光用「聽」的階段,而要在取得結果之前,親身力行神所說的。惟有活潑長存的信才能順服神的每一樣真理,並運用神所應許的。它所帶出來的行為,就如同將未見之事看作是已實際成就的一般。它很快就能藉其所作的事,來證明此信是誠摯,並順服神的。

想想看你自己擁有一個真實、活潑長存的信心!想想看當你自己的禱告蒙應允的那種喜悅。在我的書桌上有一大疊標有「見證」的信件,這些都是最近幾個月收到的信件,裡頭述說著神如何答應禱告的事實。許多人從我的廣播節目中得著了激勵,從此根據神的話而行動。當他們在付諸實行時,他們便得著了答案。
其中一位女士說她已經病了長達十年之久,在這期間她一點也沒有辦法作家務。

她聽見我在收音機中說,「若你相信神,拒絕接受病痛來的痛苦,並且拒絕被它擊敗,那麼,不管你求甚麼,你都能獲得。」她信中說:「我便按著神的話去作,當場從床上爬起來,而神就在那一刻便兌現了我的信心。從此之後,我便開始能做我的家務了。」

另一個女士也興奮地寫道,當她將手按在收音機上和我們一起禱告後,她便得著禱告的回應。還有許許多多的人也因為學習按神的話去行,之後便深深地受到激勵而得著了新生命,並且更深一步將自己奉獻給神。

有許多人的禱告連一次也不曾得到回應,由於這種疏失,以致失去了一生中最大的祝福。大部份的人變得依賴他人來為他們取得答案。他們也思想,也禱告,卻要其他人去信。實際上,他們沒有信,因此也就沒有真正的禱告,只是用禱告的形式來說一些話而已。真正的禱告是永遠蒙神所垂聽的,而且永遠保證會有答案。神已經計畫每一個人都應該有這一種的信心和結果。「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還有「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十一22-24,十六15-20;約十四12-15)。

信心可以發展成為一股強大、不知失敗為何物的活潑力量。藉著耶穌基督,你能知道你是一切鬼魔權勢和環境情勢的首領。你不再需要成為懼怕、膽怯、軟弱、失敗、生病、貧窮、無助和絕望的奴隸。你能在你所遭遇失敗的事上得勝有餘。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約十五7、16)。以及「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約十五5)

我們必須醒悟,留意在基督裡我們所已得著的新生命。身為一個枝子,你有祂的生命、健康、能力、愛,和性情,這些均能從你的裡頭流露出來。在這地上,你是基督結果子的一部份。你在祂裡面,祂也在你裡面。祂的話住在你裡面,無論你求問的是甚麼,它都賦予你信心。在基督裡,你有向神求問,並從祂接受祂所
有的一切權利。你有權利從神得著祂所預備的相同答案,你在這裡所代表的是神,因此若沒有得著耶穌的死所為你帶來的好處,你就不要輕易罷休。(另見第16課和第22課)

你是受囑咐成為神的話的實行者,這意思是你必須求問及接受,你不僅僅是一個聽的人而已。當你按照神的話去行的時候,你才不是在欺騙你自己。因為它是真理,它必將被證實。它必須是活潑長存的信心,而不是一個連罪人也有的,一種屬於心理上的被動信心。你是在基督裡,而身為神的兒女和繼承者,你有權柄照
著神的話而行。你是一個為神結果、生產果子的人,所以,你要根據神的話來忙著為祂結果子。

11.搖擺不定的信心(雅一5-8)
這是一種懷疑神及拒絕相信神的信心。一個人照著神的話去行,才算是真正的相信,或說他具有真實的信心。它的意思是指領受那些已經是屬你的東西。我們說一個人相信耶穌,這意思是指一個人根據聖經宣稱祂所是的一切來取用祂;意思是你領受了從罪裡得著救恩、身體得著醫治、禱告得蒙應允,以及祂的死所為你
所帶來的一切。相信是一件屬於意志的事。當你真的相信時,這等於你已經有了行動,你是已經採取了需要的步驟從神取得你所要的。有行為的信心能使無變為有(羅四17;可十一22-24)。懷疑則是拒絕照著神的話去作。不信指的是:若

不是拒絕根據你的知識來作事,不然就是對神的話一種無知的彰顯。你若不知道,就不能作事,這是因為你並不明白的緣故。你若不明白,你就會害怕作事,因為你不知道怎樣去作。對於一切的不信,最好的良藥是對神的話有徹底的認識,並且奉獻自己來透徹地遵守神的話,不管它看起來是如何地不可能。

搖擺不定的信心亦被稱為心懷二意,它是心思對於想要的東西,或者所求問的東西,是否為自己真正想要的,不斷在改變主意。它是一種又是又否,又否又是的態度,直到連神自已也不知道到底他要的是是還否。它在上一分鐘決定了要一樣東西,同時還很急切地想要,可是到了下一分鐘,它卻變得不那麼重要了。那些
在信上搖擺不定的人並不會下定決心要憑著信心爭戰,一直到取得答案為止。若答案果真來的話,它會毫不猶豫及不辭勞苦地接受它,但是要採取必須步驟來取得答案,或者至少爭取所求問的事時,則是另外一回事。

12.不動搖的信心(來十23,十一6)
這是信賴神的話,對其不產生任何疑問的信心。神囑咐我們「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一5-8)聖經告訴我們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來十23)再者,「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

這是一種拒絕對向神所求之事的細節產生懷疑、胡思亂想、質問或講理由的信心。它對於根據神的話而求的事具有絕對的信心,因此它也知道他的禱告是蒙答應的。它安息於應許之上,而不是立基在感覺和看得見的事物上,他深信應許才是答案的根基。它拒絕作出與它所求之事相對的事,或者對答案的延遲產生一絲的疑問。不管所有外在的跡象是多麼的不利,它仍把事情算作是已經成就的了。它當面譏笑不可能,對於神所應許的,祂必成就的這件事極為有信心。它在求問的時候便為答案而獻上感謝,並像孩童般地期盼著要得著它。

13.人的信心(可十一22-24)
這是操練人類的官能,使人有信心並確認他能夠相信神,並相信神對祂所應許的一切事都是信實的。人人裡頭都有相信的能力,能信任其他任何對他們作出許諾之言的人。信心是人在受造時就有的屬性。人在墮落之前相信神是很自然的事,在此之前,人這一方面根本就沒有甚麼類似懷疑、問問題,或存有任何不信的理。魔鬼才是將懷疑和不信注射入人的道德和屬靈構造的傢伙。自從人吃了禁果,也由於他本人的徹底墮落和腐敗,要取回墮落之前那同樣自然、簡單和不搖擺的信,便成了他得蒙救贖的最大掙扎。導致人墮落的是懷疑和不信,而人若要得
救贖,除去這一切是非常重要的。

14.神聖的信心(來十一3;加二20;林前十三13)
信心不僅是人的一項自然屬性而已,它也是神的屬性,是神對自己本身和祂的話語所呈現的絕對信心和確信。前面所列出的第一處經文教導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代是由神的話所造成的,而現有之物都是前所未有的。神在計畫創造諸世界時,祂在自己裡面滿有信心。祂相信只要祂一出令,祂所要作的便能作成,也

將無有的事物算為已有的(羅四17)。
上面所列出的第二處經文說到「神兒子的信」,因此證明了祂也有信心,就像父有信心一樣。事實上,基督是信心的創始和成終者(來十二1-2)。上述提到的最後一處經文說到與盼望和愛共同常存的是「信」,意思是這三樣是神屬性的永遠本質。

人將可以永無止境地操練信心,直到永世。人必須永遠對神和祂的永恆計畫具有信心,特別是關於那些現今在人類有限的悟力下還不能領會的無限事物(賽卅二17)。若信心在永世裡是必要的,對於我們現今所不知曉的事物豈不是更加需要這層信心嗎?今生是人類存到永遠的一個試驗期,在其中我們需要學習信心和順服的功課,才能不僅現在實行神對人的計畫,並且在將來也能夠如此。信心是根據神的話來行事,而這在整個永世裡也將是如此,因為神在永恆裡將要把祂的話賜給得救的人,並在將來一切要來的事上顯明祂的旨意。

所以很清楚地,神有信心,基督有信心,聖靈也有信心,天使們有信心,魔鬼們也有信心(雅二11),而人也必須有信,他才能夠討神的喜悅(來十一6)。信心對於實行道德的治理也是非常需要的,倘若這些政府管理者對這宇宙的道德首領沒有信心的話,他們對祂也就不會信任。屬民若對管治他們的人權政府缺乏信心,他們勢必容易趨向混亂和反叛。當各種懷疑、問題、不信、不滿,和缺乏信心,顯明於任何國家的子民中間時,這個國家便存活不了多久了。信心是絕對必須之物。無論是一個人或一個政府,若對神有著孩童般的信心和信任,以及對私人利益的徹底撇棄,並且為著大眾的利益而將一切事情交在祂手中等等,這些不僅是神這一面所要求的,它更是在人這一面惟一要採取的合理態度。

人類、天使和污鬼們的歷史,證明了神一直是善良、有憐憫、愛心、恩慈,並且致力為其所造的萬物謀福。在萬有的造物中,沒有一個人能夠指責控告神曾不公平地對待他。今天我們找不到一個在信心裡實行神的旨意及符合神話語的人,能出來見證說神曾對他不信實。沒有一個道德意識者在任何事上能對神作出一絲不信實的控告。人甚至在永世裡,也無法控告神是偏待人的。神一向以來善待所有的人,並且將永遠如此。

今天祂渴望賜福予每一個人。祂將醫治每一樣的疾病,拯救人脫離每一樣罪和壞習慣、失敗和貧窮,還要回應每一個在信心裡奉耶穌基督之名禱告的人。祂渴望作那些祂已應許要作的事;祂渴慕供應人所有的需要,可是祂不會違反自己的原則來賜福給那些沒有信的人。祂已清楚地立下信心的律,任何人、每一個人,皆能藉著它得著他今生所想要的。在祂還沒有答應給人渴求的事物之前,祂要人先順服這些律。人若要得著益處,而他也夠聰明的話,他就得完全順服神的律法,也只有這麼作他才能取得神所應許的東西。若他覺得這些好處並不值得他付出代價,那麼他就無需抱怨他沒有得到供應。若這些好處就像神所說的那麼清楚,值得花每一分力氣來爭取,那麼我們對於結果如何就不需有一刻的懷疑或動搖。只要肯操練真實、簡單,像孩童那般單純的信心,我們一定會得著益處,這是祂保證的。只要我們相信聖經,對於這些事就一點也不需要再疑惑,就讓它一次且永遠地從我們心中解決吧!

四、信心的重要性
聖經很確切地宣告「信心」是最重要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十一1)「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著甚麼。」(雅一5-8)「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十四23)「此外,又拿著信德〔心〕當作籐牌,可以滅盡那惡者的一切火箭。」(弗六16)「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來十35-39)「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太廿一22)「……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九23)「耶穌回答說,你們當信服神。我實在告訴你們,無論何人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他若心裡不疑惑,只信他說的必成就,就必給他成了。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

就必得著。」(可十一22-24)
這些說出信心重要性的經文本身就已經很清楚,無需再作深入的解釋。它們明明地應許大家,只要他們有信心,他們就能得到任何東西,無論是今生和來生的,這當中沒有限制和條件來攔阻人得著一切已知的需要,因此,請不要在取得它們的事上受到限制。它們清楚地說明了一件事:對於想要取得今生所渴望之事物的,信心是絕對需要的。人若不願意有信心,他就不該期望從神取得任何的東西。沒有「不可能有信心」這回事,所以,事實上若一個人不肯有信心,這是他自己的選擇和責任。耶穌囑咐人「當信服神」,這是可能的,不然就不會含有命令的意義。有信心是最重要的,因為沒有它的話,禱告將不會蒙應允;沒有它,神也不會被取悅;人也不會從神那裡取得任何東西;而沒有信心的話,人也將不會對神是順服的。若信心是道命令,那麼沒有信心就等於是觸犯神的律法和犯罪。若信徒們曉得這個事實,他們應會異常重視,好讓自己不干犯這律法,就像他們不願干犯神其他的律法一樣。只要他們明白不信和懷疑神是個罪,他們至少會採取行動不去作這種干犯律法的事。

一直以來,大部份人的問題是存在於他們只將不信和懷疑認作是人類性情的一部份,他們認為這是可以預料得到,且是不能改變的事情。他們對於這件事一向以來採取漠不關心的態度。當事情很容易的時候,相信不是問題,可是當事情成了掙扎和難以相信時,信心便很快地被遺忘了。這就是魔鬼對禱告的人佔了上風的地方,牠使他們認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相信神。若有人不信神,那麼活在不信中,任憑他去懷疑和動搖,完全是天經地義的事。

若禱告不蒙應允,大部份的人會理所當然地認為可能是因為這個禱告不是神旨意的緣故,於是便很快地從這個禱告的目標轉開,也滿意於被擊敗的狀況。他們把這種失敗歸在神身上,認為這毫無疑問是神的旨意,然而事實卻是因為這種態度

無疑是向攔阻禱告得答應的魔鬼和惡靈權勢屈服之故。一般的基督徒已經習慣了被打敗,卻不屑想一想這是怎麼回事。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禱告不蒙應允是正常的,而神沒有應允這禱告等於啟示了祂不回應是因為祂的旨意如此。

這種事情之所以在禱告者的生活中常常發生,實在是教會歷年來的錯誤教訓所一手造成的。一般的傳道人若讀到我們所提出的論點,他將迫不及待地為這種禱告得不著回應的失敗和這類的教導來作辯護,會說這種教導才是完全合乎聖經的,禱告要蒙垂聽,端視神的旨意如何。這點證明了我們所說的是正確的──傳道人應該為教會大部份不信的光景,以及聽任會眾在禱告上的失敗負起絕大部份的責任。

若每一位傳道人都能覺醒,承認真理,並且積極地帶領會眾與魔鬼的權勢對抗到底,撒但必將被擊敗。若他們忠心地教導寫在聖經中的清楚真理,會眾信心便能很快地被建立起來,這樣,人們也不再會滿意於以得著「不」作為禱告的答案,而會奮戰到底。這至少會停止一切為不信和失敗而作出的辯護。若所有的人能至
少願意誠懇地拒絕用這種失敗來作為他們不相信的藉口,那麼今日基督徒的前景就會好得多了。

有太多次,人用這種失敗來證明答應禱告並不是神的旨意。然而,惟有神那清楚的話語才能印證一切,可是它卻被完全忽略了。雖然人若有謙卑的態度,並努力研讀聖經,便能承認失敗的真相是出於撒但和人的源頭,而不是出於神,但沒有獲得應允,似乎才是人認為一切事情的主要證明。而事實真相是由於不信和懷疑
神,因此禱告才不蒙應允。我們需要明瞭的是,禱告不蒙應允永遠不會是神真正的旨意。

假如神沒有答應禱告,這會廢除祂一切的應許,使祂的話無效,還是說明了人實在是沒有信心?聖經到底怎麼說?它若說神將永遠向信心作出答覆,那麼如果沒有回應,就分明說出了是因為人沒有信。當門徒們問耶穌:「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答案是:「是因你們的信心小。」(太十七14-21)。沒有一處經文曾記載,一個沒有得著答案的禱告是任何其他的因素所導致的。當我們嘗試為我們的不信找藉口及為我們的失敗怪罪於神時,我們便是得罪了祂。

在希來伯來書十二章1至2節告訴我們:「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不信是一個很輕易即能打倒聖徒們的罪。它還不是我們允許來轄制我們肉體的主要的罪,但它卻是一直不斷懷疑神的罪。人若對神沒有心存懷疑,他每一次在為任何在神所應許範圍之內的事情禱告時,就不會得不著禱告的答應。

五、關於信心的一般事實
信心能夠:叫人增長(帖後一3),使人說話(林後四13),藉著愛心運行(加五6),使人得以有妝飾(太六30),醫治病人(太八1-17;九2、22、29;雅五14-16),驅除懼怕(太八26);使人建全(可十52),從罪中蒙拯救(路七36-50;弗二8-9),充滿信徒(徒六5-8),潔淨人的心(徒十五9),分別為聖(徒廿六18),賜人啟示(羅一17),稱義(羅三28-31;加三24),使人得以進入恩典(羅五2),得著義(羅九30-32;十6-10;腓三9),使人站立得住(羅十一20;林後一24),帶來祝福(加三9),賜下聖靈(加三14),使人成為神的兒女(加三26),帶來盼望和救恩(加五5;弗二8-9),帶來基督運行的大能(弗三17),敵擋撒但的火箭(弗六16),產生工作(腓一17;雅二;帖前一3;帖後一11),造就(提前一4),承受應許(來六12),保守人向神忠誠(彼前一5)。

信心能被:眼睛所看見(太九2;可二5),順服(徒六7;羅一5),人所轉離(徒十三8),堅定不移(徒十四22;西一23)。信心也可以成為無效(羅三3),能被增加(林後十15),可被試驗(林後十三5),遭受殘害(加一23),被補滿(帖前三10),如同船壞了一般(提前一19),被離棄(提前四1),被否認(提五8;啟二13),被丟棄(提前五12),人能受引誘而離開它(提前六10、21),被傾覆(提後二18),被跟隨(提後二22),被拒絕(提後三8),成為純全無瑕疵(多一13;二2),被持守(提後四7),以及被試驗(雅一3;彼前一7;五9)。

第28課問題
1.為信心、相信和信任下個定義。它們在聖經中出現了多少次?
2.舉出聖經對信心的定義。
3.討論與禱告相關的感覺和信心。
4.人的信心在甚麼時候是最小的?在甚麼時候是最大的?
5.請為「甚麼不是信心」下個定義。
6.甚麼樣的個人計畫將產生結果?
7.若一個人想要禱告蒙重聽,他必須學習並做些甚麼?
8.為共有的信和不尋常的信下個定義。
9.請討論軟弱信心的問題,它主要是講述關於甚麼樣的重點?
10.對於堪慮的事,信心的律是甚麼?
11.為堅固的信心下個定義,並為它舉出一個聖經的例子。
12.哪一種是人人都該操練的信心?
13.為小信和大的信心下個定義,並為它們各別舉出例子。
14.為無偽的信心下個定義,並為它舉出幾個例子。
15.有沒有像稱作短暫的信心的這種東西?請解釋。
16.從聖經中證明一個人是會從信心中墜落的。
17.為對歷史的信心下個定義。
18.為心理上的信心下個定義,並請進行討論。
19.為活潑長存的信心以及它的結果下個定義,並請進行討論。
20.為什麼有許多人的禱告沒有得著答應?
21.神是否應許祂要永遠答應帶著信心的禱告?
22.為搖擺不定的信、懷疑和不信下個定義。
23.為什麼神不應允搖擺不定的信心所作的禱告?
24.為不動搖的信心下個定義,並請進行討論。
25.為人的信心下個定義,並請進行討論。人人都會有信心麼?
26.為神聖的信心下個定義,並請進行討論。神為什麼需要信心?
27.人需要操練信心到甚麼時候?為什麼?
28.當一個政府之下的屬民對其失去信心時,它還能長久存在麼?
29.為什麼神不回答沒有信心的人?
30.請充分證明並討論信心的重要性。
31.沒有被應允的禱告是否證明了答應禱告不是神的旨意?請解釋。
32.盡你所能的舉出關於信心的事實,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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