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2012年第5輯(總第183輯)》收集的內容包括:上一個月內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公布的行政法規和法規性文件,報國務院備案的部門規章,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另外,還收入了上一個月報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2012年第5輯(總第183輯)》所收的內容,按下列分類順序編排: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國務院部門規章,司法解釋。每類中按公布的時間順序排列。報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目錄按1987年國務院批準的行政區劃順序排列;同一行政區域報備兩件以上者,按公布時間順序排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匯編2012年第5輯(總第183輯)》所收的內容,按下列分類順序編排: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國務院部門規章,司法解釋。每類中按公布的時間順序排列。報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目錄按1987年國務院批準的行政區劃順序排列;同一行政區域報備兩件以上者,按公布時間順序排列。
目次
編輯說明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臺灣省出席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
行政法規
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法規性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中國圖們江區域(琿春)國際合作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法制辦監察部關于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關于“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部門規章
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辦法
教育部關于修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決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財政部門監督辦法
專利標識標注辦法
……
司法解釋
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臺灣省出席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
行政法規
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法規性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中國圖們江區域(琿春)國際合作示范區建設的若干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法制辦監察部關于做好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貫徹實施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關于“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的批復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部門規章
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辦法
教育部關于修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決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財政部門監督辦法
專利標識標注辦法
……
司法解釋
書摘/試閱
第二十條參加軍人退役醫療保險的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應當繳納軍人退役醫療保險費,國家按照個人繳納的軍人退役醫療保險費的同等數額給予補助。
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不繳納軍人退役醫療保險費,國家按照規定的標準給予軍人退役醫療保險補助。
第二十一條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國家補助標準,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比例、軍人工資水平等因素確定。
第二十二條軍人入伍前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二十三條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第二十四條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者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
第二十五條;國家為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建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參加保險,應當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國家給予相應的補助。
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國家補助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隨軍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二十七條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實現就業或者軍人退出現役時,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其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配偶在隨軍未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其在地方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第二十八條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退休地,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退休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享受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提供就業指導、培訓等方面的服務。
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就業安置,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寇部門、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提供的就業培訓的,停止給予保險繳費補助。
……
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不繳納軍人退役醫療保險費,國家按照規定的標準給予軍人退役醫療保險補助。
第二十一條軍人退役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國家補助標準,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繳費比例、軍人工資水平等因素確定。
第二十二條軍人入伍前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二十三條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醫療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第二十四條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者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
第二十五條;國家為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建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參加保險,應當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國家給予相應的補助。
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和國家補助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隨軍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由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二十七條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實現就業或者軍人退出現役時,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其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配偶在隨軍未就業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與其在地方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第二十八條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退休地,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其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退休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享受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九條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為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提供就業指導、培訓等方面的服務。
隨軍未就業的軍人配偶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就業安置,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寇部門、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提供的就業培訓的,停止給予保險繳費補助。
……
主題書展
更多
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