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未名社科·大學經典:法理學的范圍(中譯本第2版)》精選中外社會科學經典名著,尤其是具有學科元典,意義的社科名著,或重譯或重編,增加名師點評和插圖,致力于為我國讀者打造易讀宜藏的經典精粹。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未名社科·大學經典:法理學的范圍(中譯本)(第2版)》是“英國現代法理學之父”奧斯丁的代表作。就法理學的重要派別分析法學而言,奧斯丁的理論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的理論集中體現在此書之中。
目次
譯者序:奧斯丁的“法理學范圍”
譯者說明(中譯本第二版)
譯者說明(中譯本第一版)
導論
第一講
第二講
第三講
第四講
第五講
第六講
結語
書摘/試閱
另外一些規則,我們可以這樣加以描述:它們是由輿論(opinion)確立的法或規則,或者,是由輿論設定的法或規則。之所以可以這樣描述,是因為這樣一些規則,僅僅是一類人們在涉及人類行為時,才具有的輿論和感覺(sentiments),或者,僅僅是一類人們在涉及人類行為時,才感受到的輿論和感覺。這意味著,一項由輿論設定的法,和一項命令意義上的并且我們在準確意義上稱謂的法,這兩者之間,僅僅是由于人們的類比式修辭活動,而產生相互聯系的,雖然,這種類比是較為貼切的。隱喻意義上的法,或比喻意義上的法,或者,我們在隱喻或比喻意義上使用“法”一詞所指稱的對象,不屬于準確意義上的法。一項隱喻或比喻意義上的法,與一項命令意義上的并且我們在準確意義上稱謂的法,它們之間,同樣僅僅是由于人們的類比式修辭活動,而產生相互聯系的。當然,我們必須看到,這種類比是十分牽強的。
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實際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法理學的真正對象),與其他一些杜會現象,是由于人們較為貼切的或十分牽強的類比式修辭活動,而產生相互聯系的。這些社會現象,包括上帝法、實際存在的社會倫理規則(這里既指屬于準確意義上的法的那部分實際存在的倫理規則,也指屬于依賴輿論而設立的法的那部分實際存在的倫理規則)和隱喻意義上的法。
下面六個講座的主要目的,或者內容,就是區別實際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法理學的真正對象)和前面提到的那些其他社會現象。這些其他社會現象,由于具有類似特點,或者,由于人們類比式修辭的活動,與實際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彼此之間產生了相互聯系。另一方面,由于“法”這一隨處可用的稱謂,這些其他社會現象,和這種實際存在的由人制定的法,進一步地彼此相互糾纏。
主題書展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