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總用別的道兒謀生;至于所謂文章也者,不擠,便不做。擠了才有,則和什么高超的“煙士披離純”呀,“創作感興”呀之類不大有關系,也就可想而知。倘說我假如不必用別的道兒謀生,則心志一專,就會有“煙士披離純”等類,而產生較偉大的作品,至少,也可以免于獻出剝皮的貍貓罷,那可是也未必。三家村的冬烘先生,一年到頭,一早到夜教村童,不但毫不“時時想政治活動”,簡直并不很“干著種種無聊的事”,但是他們似乎并沒有《教育學概論》或“高頭講章”①的待定稿,藏之名山。而馬克思的《資本論》,陀思妥夫斯奇的《罪與罰》等,都不是啜末加②加啡,吸埃及煙卷之后所寫的。除非章士釗總長治下的“有些天才”的編譯館③人員,以及討得官僚津貼或銀行廣告費的“大報”作者,于謀成事遂,睡足飯飽之余,三月煉字,半年鍛句,將來會做出超倫軼群的古奧漂亮作品。總之,在我,是肚子一飽,應酬一少,便要心平氣和,關起門來,什么也不寫了;即使還寫,也許不過是溫暾之談,兩可之論,也即所謂執中之說,公允之言,其實等于不寫而已。
所以上海的小書賈化作蚊子,吸我的一點血,自然是給我物質上的損害無疑,而我卻還沒有什么大怨氣,因為我知道他們是蚊子,大家也都知道他們是蚊子。我一生中,給我大的損害的并非書賈,并非兵匪,更不是旗幟鮮明的小人:乃是所謂“流言”。即如今年,就有什么“鼓動學潮”呀,“謀做校長”呀,“打落門牙”呀這些話。有一回,競連現在為我的著作權受損失抱不平的西瀅先生也要相信了,也就在《現代評論》(第二十五期)的照例的《閑話》上發表出來;它的效力就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