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是人們用來表達對客觀事物認識的下具,也是思維的主要載體和思維的主
要表現形式。呂叔湘先生曾經指㈩“思維方式、思維特征和思維風格是語言生成的
哲學機制。語言實際上是緊緊地附著在思維這個有無限縱深基礎上的結構體”。所以
說語言和思維是密不可分的統一體,有什么樣的思維方式就會有什么樣的語言表達
方式與之相“對應”。兩種語言之所以會有差異,究其根源就在于思維方式的不同。
人類的思維有兩種基本形式:分析思維和整體思維。分析思維是指在思維活動
中把對象分解成各個部分,逐一加以考察研究的邏輯方法。整體思維是指把事物的
各個方面綜合成統一整體進行思維的活動。人們憑借思維把事物的各個屬性結合起
來,然后得到一個完整的認識,形成一個完整的概念。長久生活在不同區域的人,
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因而也就形成了不同的思維方式。連淑能在《論中西思維方
式》中認為:“從地理和文化的角度來看,全世界可以分為東方和西方兩大區域,東
方以中國為代表,西方古代以希臘、羅馬為代表,近現代則以西歐和北美為代表。
東方和西方屬于兩大不同的文化體系,因而形成了兩大類型的思維方式。”傅雷先生
也曾說過:“東方人與西方人之思想方式有基本分歧,我人重綜合,重歸納,重暗示,
重含蓄;西方人重分析,細微曲折,挖掘唯恐不盡,描寫唯恐不周;此兩種思想方
式殊難彼此融合。”
中國文化的最高境界是“天人合一”,把人與天地萬物一體作為宇宙萬物的自然
秩序。中國的傳統哲學注重物我合一,主客觀統一,認為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莫不
存在于一體之中,強調思維上的整體觀。《易經》早就提出了觀察、認識事物的思想
方法論,那就是要“統一”,要“觀其會通”,也就是整體綜合思維的方法。整體思維
強調直覺體悟,注重整體性的綜合分析,追求整體與部分關系的和諧統一,因而也
就形成了一種強調意念流而比較忽視邏輯形式論證的思維定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