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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福爾摩斯去辦案:推理演繹偵探遊戲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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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繼《名偵探福爾摩斯》系列之後,再次針對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的訓練,重新改編成一系列更能提高個人洞察及分析能力的遊戲書,讓每個人都能更快樂的閱讀與學習。如果你想訓練自己或你孩子的邏輯推理與演繹,本書將可讓你受益匪淺。

目次

福爾摩斯的推理演繹法

勞瑞斯頓花園慘案/13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輪船上的兇殺案/25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深夜的入侵者/26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大提琴手之死/27

離奇的死亡事件/29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賴蓋特的竊盜案/41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書房裡的搶劫案/43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證人被殺案/44

馴馬師慘死的奇案/45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練馬師之死/57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意外還是謀殺/58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雷斯垂德的疏忽/60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4: 秘書的花招/61

伯爾斯通的悲劇/63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失竊的祖傳花瓶/77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狡猾的走私者/78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噴水池殺人事件/79

櫻沼別墅的慘案/83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圖書館裡的黑影/93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識破疑陣/94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拿錯的手提箱/95

一個嚇人的包裹/97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酒窖中的機械錶/107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火車站裡的嫌疑犯/108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沾血的手印/109

博斯科姆比溪谷慘案/111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露出馬腳的謀殺犯/121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第二現場/122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答錄機裡的留言/123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4:兩名嫌疑犯/124

失竊的秘密文件/127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欲蓋彌彰/138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奇怪的兩聲巨響/139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接頭/141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4:兩頁中間/141

雷神橋之謎/143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識破謊言/154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轉移屍體/155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河水能喝嗎/156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4:謎一樣的綁票犯/157

書摘/試閱

福爾摩斯的推理演繹法
一天下午,福爾摩斯對華生說:「最近我的業務已經發展到歐洲大陸了。他們現在正把我的幾篇演譯法的短作,譯成法文,全是關於『觀察』與『推斷』的技術方面。比如從我觀察你的結果來說明:你早上曾到韋格摩爾街郵局去過,而通過推斷,我知道你在那裡發過一封電報。」
「對啊,完全沒錯。但是我真不明白,你怎麼知道的?那是我臨時的舉動,並沒有告訴任何人啊!」
福爾摩斯很得意地笑說:「這就是觀察和推斷的範圍。我能從一滴水推測出它的來源,也能從一個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等細節,看出他的生活職業;並從一個人瞬息之間的表情、肌肉的牽動以及眼睛的轉動,推測出他內心深處的真實想法。而且,對於一個在觀察和分析上,素有鍛鍊的人來說,「欺騙」是不可能的事,我所作出的結論可以和歐基里得的定理一樣的準確。
事實上,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是十九世紀末的英國偵探小說家亞瑟.柯南.道爾,所塑造的一個諮詢偵探。這個靈感是來自於他當見習醫師時的指導老師約瑟夫.貝爾醫師,因為貝爾醫師平常就是喜歡從看來不相關的細微觀察中,以演繹法導出驚人的結論。然而,福爾摩斯之所以能夠時至今日,仍為大眾所喜愛,就在於他驚人的推理演繹法。
福爾摩斯也認為,訓練一種直覺分析事物及推理的能力,對於現在充滿欺瞞拐詐的社會來說,無疑是一種提升自我與保護自我的基本能力。
因此,本書繼《名偵探福爾摩斯》系列之後,再次針對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的訓練,重新改編成一系列更能提高個人洞察及分析能力的遊戲書,讓每個人都能更快樂的閱讀與學習。如果你想訓練自己或你孩子的邏輯推理與演繹,本書將可讓你受益匪淺。
勞瑞斯頓花園慘案

 貝克街221號B的門鈴響起,一封緊急的電報被送了進來,內容寫著:
親愛的福爾摩斯先生:
今晨兩點鐘左右,巡邏員警在勞瑞斯頓花園街號發現了一件兇殺案。因為該房無人居住,巡警卻發現該處有燈光,房門大開,前室空無一物,屋中有男屍一具。
該屍衣著齊整,身上並無傷痕,既無被搶劫跡象,亦未發現任何致死原因之證據。死者如何進入空屋,我們百思莫解,希望您能儘速前來查看。承蒙指教,不勝感激。
特白厄斯•葛萊森上
看完信後的福爾摩斯就帶著華生,立刻搭上馬車前往。

福爾摩斯教你如何偵查:
 在到案發現場時,應先觀察現場附近環境,因為嫌犯進入犯案現場及逃跑時,都有可能在附近留現線索。
所以,當他們距離案發現場的那所房子還有一百公尺左右時,福爾摩斯就命車子停下,堅持步行剩下的一段路以便觀察周圍環境。

福爾摩斯的偵察一:
有一道較深的車輪痕跡:
除了昨晚下雨以外,前一個星期都是晴天,可見屋外車輪痕跡是在昨天夜裡留下的。
兩個大小差不多的鞋印:
花園過道的泥土上,留有兩組鞋印。其中一個步伐距離有70公分,在走到一個120公分寬的水窪時,還直接跨了過去。另一個腳步比較凌亂,步伐距離只有40公分,似乎走起路來很不穩定。
此時,福爾摩斯已經得到了2條很重要的線索,你能看出來嗎?

福爾摩斯教你如何作邏輯判斷:
 只有一道車輪痕跡:
代表兇嫌跟死者是搭同一台馬車過來的,而且兩個人一起進入了屋裡,因為地上留有兩個腳印。
 步伐距離有70公分的鞋印:
代表兇嫌身高約過180公分(從一個人的步伐距離可以推斷出人的身高,人的身高約為步伐距離2.6~2.8倍)。
鞋印直接跨了過120公分寬的水窪,這不可能是一個老頭能辦到的,所以是一個青壯年。
 步伐距離40公分的鞋印:
腳步凌亂,走起路來很不穩定,可斷定是喝醉後被迷迷糊糊帶進了屋內,這肯定是死者的腳印,因為嫌犯如果喝成這樣,又如何能行兇逃跑呢?這只要比照死者的鞋子,就可以知道了。
 馬車伕:
馬車伕載著客人來到這沒人居住的房子,難道不覺得奇怪嗎?而兇嫌就不擔心馬車伕報警嗎?況且其中一個客人走路顛倒西歪的,他怎麼沒有下車幫忙呢?答案只有一個,馬車伕就是那個兇手。

 初步斷定:
兇嫌:180公分,約30~40歲,職業為馬車伕。

福爾摩斯的偵察二:
屋內環境:
這是一間沒有任何傢俱陳設的方形大屋子,室內光線非常昏暗,屋內積土塵封,灰塵滿地;地上腳印凌亂,步伐很大,來回走動;死者就僵臥在餐廳的地板上。
死者:
大約有四十三、四歲,170公分的中等身材,一頭黑鬈髮,留著短鬍子,僵硬的臉上露出恐怖忿恨的表情,像是有過一番痛苦的掙扎。
 檢查屍體:
發現屍體沒有任何傷痕,但四周卻有血跡。
 檢查屋子:
發現牆上還有一個高度約180公分,用鮮血潦草寫成的字:RACHE(復仇)。並在地板上看到一小撮灰色的雪茄菸灰。
於此,福爾摩斯又得到了幾條很重要的線索,你能看出來嗎?

福爾摩斯教你如何作邏輯判斷:
 死者170公分的中等身材:
但外面兩個腳印,大小約相同,代表兇嫌的腳掌偏小。
 屍體沒有任何傷痕:
福爾摩斯於是聞了聞死者的嘴,嗅出有點酸味,斷定是服毒而死;而他臉上那種忿恨和害怕,代表他並非自願,是被迫服毒的,顯然這是一起蓄意謀殺。
 四周怎麼有血跡:
這顯然是兇手留下的,凶手不是受傷,就是患有疾病。若是受傷,沿路怎麼會沒有血跡呢?因此兇手肯定是患有重病,才會在此時流下血來。
 牆上用鮮血寫成的字:
大凡人在牆壁上寫字的時候,寫字的高度通常與眼睛視線是平行的,那牆壁上所留下的字跡離地有180公分,也說明兇嫌的身高肯定超過這個高度。
 地上腳印凌亂,來回走動,地板上還有灰色的雪茄菸灰:
這表示兇嫌一邊抽著雪茄,一邊與死者對話。

 第二次斷定:
兇嫌:超過180公分,約30~40歲,職業為馬車伕,抽著雪茄,身體患有重病。
 死亡原因:蓄意謀殺,中毒而死。

福爾摩斯的偵察三:
檢查遺物:
警方在死者身上找到了一隻金錶,一枚金戒指,一條金鏈子,一枚金別針,還有一些零錢。
員警描述:
員警他說:「大約在昨晚兩點左右,我走到布瑞克斯頓路巡邏時,忽然看見那座房子的窗戶閃著燈光,我知道這所房子是空著的,因此嚇了一大跳;等我走進屋發現屍體後,我就走出大門口,吹起警笛,另外兩個員警也就應聲而來。走出屋時,我還看到一個喝的爛醉如泥、站都站不住的醉漢,靠著欄杆大聲唱著歌。」
 福爾摩斯這時把那名員警臭罵了一頓,你知道原因嗎?

福爾摩斯教你如何作邏輯判斷:
 遺物:
貴重物品都沒有遺失,證明這不是劫殺,而是仇殺。兇手也不是雇來的殺手,否則不可能在那裏來回走動,應該犯案後立刻離開才對。
 臭罵員警:
大多數的罪犯在犯完案後,都會回到案發現場查看,所以員警見到的那名醉漢,極可能就是兇手。

 最終判斷:
兇嫌:超過180公分,約30~40歲,職業為馬車伕,抽著雪茄,身體患有重病,與死者相識。
 死亡原因:兇殺,逼死者服毒而死。

福爾摩斯的推理結論:
只有一道較深的車輪痕跡:兇嫌與死者共乘一車,兇嫌極可能為車夫→兩個腳印:一個為死者的,另一個為兇嫌的,推斷出凶嫌高有180公分,腳小,青壯年→牆上血字高度:再次證明兇嫌身高→死著狀態:無任何傷痕,臉露驚恐表情,證實死者是被毒死→現場血跡及雪茄菸灰:推斷死者患有隱疾,抽雪茄。→貴重物品:沒有遺失,說名這不是劫殺,而是仇殺。
福爾摩斯根據線索,就前往馬車伕公司,從推斷的罪犯嫌疑人特徵,找出了罪犯傑弗遜•侯波。

案件描述:
 幾年前,罪犯侯波的未婚妻,因為遭受仇人的逼婚迫害而死亡,侯波於是下定決心,要替未婚妻討回公道。這幾年來,侯波萬里迢迢追蹤著仇人,而來到了倫敦。因為貧窮,侯波為了維持生計,因此他只能一邊當著車伕,一邊打聽仇人蹤跡並伺機報仇。
一次偶然的機會,侯波駕著車跟在仇人後面,仇人喝得醉醺醺,神智不清的跳上侯波的馬車,侯波便趁機帶他到這所空屋裡,一邊激動的細數著仇人的罪狀,一邊逼他吃下毒藥,接著,毒性發作,一陣痛苦痙攣後,他就死了。
侯波是犯有絕症的病人,血一直從他的鼻孔中往外流個不停,於是他就用鼻血在牆上寫上RACHE(復仇)。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1:輪船上的兇殺案
一艘客輪在大海上航行已經整整三天時間了。這天早晨,船員在甲板上發現了一具死屍。死者是一位有名的富豪,是被人用繩子從背後勒死的,死亡時間在前一晚的零點左右。客輪三天中沒有靠過岸,也不可能有人通過游泳等方式離開,所以兇手一定還在船上。在船上的人當中,與死者有關的人有三個,而且都有殺人的動機。
第一個是死者的助理,因挪用公款被死者發現,正準備將其革職;第二個是死者公司的副總,與死者是競爭關係且矛盾重重,他死了自己可以順利坐上他的位置;第三個是死者的侄子,也是死者財產的唯一合法繼承人,並且死者的侄子最近因投資失敗,欠了別人一大筆錢。
根據以上情況,請推理一下,兇手到底是誰?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2:深夜的入侵者
深夜,在福爾摩斯外出不在家時,有人潛入他公寓的住宅。他此行的目的是在偵探的電話機上安裝竊聽器。首先,從臥室的電話機開始裝起。因這間屋子沒有窗戶,所以即使打開桌上的檯燈也不用擔心燈光會瀉到外面。入侵者正往電話上裝微型竊聽器時,忽聽大門外有鑰匙開鎖的聲音,好像是福爾摩斯突然回來了。入侵者驚慌失措,趕緊關掉檯燈躲到床底下,打算在偵探去其他房間時趁機悄悄地溜走。
可是,臥室的門突然開了,是福爾摩斯進屋來了。他沒有去按門旁邊的電燈開關,而是在黑暗中站了一會兒。接著說:「誰在那兒,快出來!」
他一邊大聲叫著,一邊打開了電燈,入侵者也就藏不住了。
入侵者感到不解。福爾摩斯指了指床頭桌說:「是那個鬧鐘告訴我有人入侵的。」
那麼,那個鬧鐘怎麼會告訴了入侵者呢?都有哪幾種可能性?

當偵探,換你來辦案3:大提琴手之死
蘿拉的屍體躺在公寓的停車場,旁邊是她的紅色轎車,轎車裡放著蘿拉小姐的大提琴。她在晚上8點鐘遭人謀殺,也就是她預定到達劇院音樂會演出前的15分鐘左右。兇手共射擊兩次:第一顆子彈穿過她的右大腿,在她紫色的短裙上留下了一大片血跡;第二顆致命的子彈射中她的心臟,在她的白襯衫上留下了血跡。警方請來福爾摩斯幫忙。
發現屍體的房東太太對福爾摩斯說:「蘿拉決定參加音樂會,但並不演出,因為有一位過分熱情追求她的人困擾著她,他就是同為管弦樂團一員的彼得。一星期以來,蘿拉都沒有練習大提琴,或者說沒有從車中取出大提琴。」
福爾摩斯找來彼得,但他堅稱他和蘿拉已經言歸於好,蘿拉也說她要去參加演出,並且要在晚上八點十分去接他,然後像往常一樣一起坐車到劇院,但是他卻沒有等到她。
福爾摩斯接著又問了樂團的服裝規定,指揮傑克說:「管弦樂團的女性成員穿紫色裙子和白襯衫,而男性成員則穿白色西裝上衣和黑色褲子,至於款式方面,則沒有硬性規定。管弦樂團的成員都是在家中穿好衣服的。」
他還補充說:「蘿拉無疑不用練習就能夠演得很好,因為音樂會是重複性的節目。」
在聽了三個人的證詞之後,福爾摩斯立刻知道誰是兇手。他是怎麼知道的呢?請你也想一想。
福爾摩斯來解答:
1.輪船上的兇殺案:兇手是死者的侄子。因為如果是另外兩個人殺死的,會將屍體投入大海毀滅證據。而侄子為了得到遺產才會刻意留下屍體。因為如果僅僅是失蹤,他的財產無法被繼承。
2.深夜的入侵者:注意螢光塗料。那個鬧鐘錶盤上的數字及指標等塗有螢光塗料。螢光塗料如果受到燈光的照射,在光消失後的少許時間內,螢光塗料依舊會發光。入侵者在臥室安裝竊聽器時打開了檯燈,而在聽到大門處有動靜時又關掉了檯燈。這樣,鬧鐘錶盤數字及指針上的螢光塗料,就會在一段時間內發光。來到臥室的福爾摩斯在昏暗中發覺鬧鐘有光,便知道剛才屋裡開過燈,肯定有人來此。
3.大提琴手之死:彼得是兇手,因為他說了謊。原因是大提琴手是不會穿著短裙演出的,所以說蘿拉要參加演出這件事一定是彼得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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