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宛如(生態綠創辦人、立法委員)、
★李開復 (前Google副總裁、創新工場創始人) 、
★周欽華(科技島讀創辦人) 、
★林之晨(之初創投創始合夥人)
★林弘全 Light Lin (無名小站、FlyingV、Poseidon Network創辦人) 、
★林冠羣(KKBOX執行長)
★邱繼弘Nathan (cacaFly聖洋科技董事長) 、
★徐挺耀(潮網科技創辦人) 、
★張景溢 (華威創投董事長)、
★郭展榮(一諾新創共同創辦人) 、
★馮昌國(中銀律師事務所 共同主持律師)、
★黃沛聲(力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溫肇東 (創河塾塾長、政大科管智財研究所兼任教授)、
★詹德弘(之初創投合夥人)、
★翟本喬 (美斯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如媛Josephine (Garage+執行長)、
★蔡玉玲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 、
★蔣萬安 (立法委員、萬澤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蔣顯斌(新浪網聯合創辦人、CNEX董事長)、
★鄭光廷Tim Cheng (flyingV共同創辦人兼執行長)
不藏私推薦 (按姓名筆劃排序)
【推薦序1】
這是個小眾的圈子,所以你更要讀這本書—佛瑞德・威爾遜(Fred Wilson)
我還記得踏入創投業的第一週。當時是一九八六年,我二十五歲,剛在一家創投公司找到暑期工作機會。我在一家叫做歐幾里德合夥公司(Euclid Partners)的小型創投公司,為三名很有經驗的創投高手服務,後來在這家公司任職了十年。這三名合夥人中的布里斯・麥克倫(Bliss McCrum)有一天把他的腦袋伸進我的辦公室(是的,二十五歲的我,在洛克菲勒中心也有一間辦公室),並對我說:「你能以募資前估值九百萬美元,募資目標三百萬美元,以及有未發行認股權池一〇%這些條件,替XYZ公司建立一個募資模型嗎?」說完後,他就回到公司後方那間他與另一位創辦合夥人密爾頓・帕帕斯(Milton Pappas)共用的大辦公室去了。
我坐在桌子後面開始思考他提出的要求。我能理解「募資三百萬美元」這部分。我想我也能弄清楚「一〇%未發行認股權池」是怎麼回事。但「募資前估值」到底是什麼?我從沒聽過這個字眼。當時比網景(Netscape)和網際網路搜索引擎的發明還早十年,所以網路搜索不是我的選項。因此,在花了大概十分鐘鼓足勇氣後,我走到那間大辦公室,把我的腦袋伸進去,對麥克倫說:「你能跟我解釋一下募資前估值嗎?」
就這樣,我開始了在創投業三十一年的學習,而且直到我撰寫本文時,這個學習過程還在持續著。
創投業在一九八五年的時候還算是一個小型行業,只在俱樂部中完成交易,並有自己的專業術語。犬儒主義者可能會說,如此設計是為了讓所有人都搞不清楚狀況,這樣創投業者在與創業者談判時就能掌握有利的籌碼。我不全然認同這種說法。我認為,創投業是從在波士頓、紐約跟舊金山的幾間小公司,以及數十名,可能最多一百名主要參與者,加上他們的律師,共同打造出對他們而言合理的結構。接著他們便發展出能彼此溝通的一種簡單術語。
無論這個故事的起源為何,創投業的術語對許多人來說確實陌生,而且直至今日仍然不清不楚與令人費解。這對業內人士確實有益,但對剛投入新創公司與創投業的人的確不利。
二〇〇〇年代初期,在我第一家創投公司福雷提艾倫合夥公司(Flatiron Partners)順利發展,而我們還沒成立聯邦廣場創投公司(Union Square Ventures)之前,我開始經營部落格。我成立AVC部落格(www.avc.com)的一個目標,就是把透明度帶到我從業近二十年的不透明行業。我的朋友與經常的共同投資人布萊德・費爾德(Brad Feld)參與了我的部落格經營。在俱樂部進行投資交易這件事仍然存在,而這是件好事。透過定期閱讀AVC與費爾德見解(Feld Thoughts)上的文章,創業者得以趕上新創公司與創投業的速度。布萊德與我在建立創投業透明度的努力,獲得了非常多的正面回饋,所以我們持續進行下去。現在如果你搜尋「可參加特別股」(participating preferred),將會在搜尋結果的首頁,找到我與布萊德在部落格發表的相關文章。
布萊德和他的合夥人,從新創企業律師轉任創投界的傑生・孟德森(Jason Mendelson)更進一步,於二〇一一年撰寫了《創業投資聖經》這本書。本書已經成為經典,現已發行第三版。如果《創業投資聖經》在一九八五年已經出版的話,我就不會被迫向麥克倫承認,我不知道募資前估值是什麼了。
如果有一本指南手冊,能引領你釐清創投資金與創投募資結構神祕又令人困惑的文字,那就是《創業投資聖經》。所有對新創公司、創業、天使投資人,以及創業募資感興趣的人,都該幫自己一個忙,好好研讀本書。
佛瑞德・威爾遜
聯邦廣場創投公司合夥人
2016年7月
【推薦序2】
我16年來的募資經歷,居然可以用一本書講完!—詹姆斯・帕克(James Park)
我還記得第一次在280高速公路上看見沙丘路出口的時候。當時是一九九九年。我二十二歲,剛從哈佛大學輟學,是一家位於波士頓新創公司的共同創辦人兼技術長。我與公司共同創辦人決定廣泛撒網為公司募資,所以飛去了矽谷與創投業者見面。在我看見沙丘路出口指示牌時,就開始感到極度緊張不適。我立即注意到了這種特別缺乏準備與知識的明顯表徵。我在讀書的時候,如果要考試但還沒有完全把書念好作足準備,就會有這種感覺。念高中的時候,在參加越野賽跑前,如果我沒有事先跑幾英哩路做好準備,也會有這種感覺。到了現在,難道我還沒學會教訓,要事先做好準備,以及沒做好準備對我的消化系統會有怎樣的影響嗎?為什麼我會來出席這麼重要的會議,卻對我要見面,以及試圖募資的人及這個業界,如此缺乏資訊?在一九九九年,對一個二十二歲首度創業的人來說,這些資訊還真的很難弄清楚。
我們後來成功為那家新創公司募到了資金,但由於我們自己的失誤,以及當時惡劣的環境,我們幾年後就結束了公司。不過,我還是透過那家新創公司,交了幾個很好的朋友,包括艾瑞克(Eric)與郭克罕(Gokhan),我們很快又振作起來,迅速開了另一家叫做Windup Labs的公司。經過四年非常辛苦的奮鬥後,我們在二〇〇五年把公司賣給了CNET電視網,也就是現在的CBS互動網,而隨著那次的併購案,我們都搬到了舊金山。
二〇〇七年,艾瑞克與我離開CNET創辦了Fitbit。老實說,艾瑞克與我當時對新公司的野心不大,但隨著這些年過去,我們越來越有雄心壯志。從二〇〇七年到今天,公司人數已經超過一千五百人,我們最近提供給投資人的數字顯示,在二〇一六年,公司收入約有二十五億美元。我們透過私募創投籌到了六千六百萬美元,其中包括費爾德與孟德森的Foundry Group創投公司。在二〇一五年,Fitbit公開上市,籌到的資金超過八億美元,成為史上最大的消費電子業掛牌上市案。從公司成立到今天,我都擔任執行長。
在閱讀本書時,我對於它如此簡明扼要地掌握到我十六年來累積的募資經驗,以及與創投業者及企業律師交手與合作的歷程深感訝異。我希望能夠回到過去,將這本書交給二十二歲時又緊張又生病的自己(當然,也順便給他一支iPhone手機與臉書的點子)。
而身為讀者的你,可得到好處了。讀完這本書後,你就能跳過多年痛苦的體驗、嘗試與犯錯,以及在工作中從昂貴的律師那裡學習教訓的過程。本書提供的商業知識,就讓你相當於電影《駭客任務》(The Matrix)中,尼歐瞬間進入母體系統學習功夫一樣。當你發現自己沿著280高速公路(或者如果這篇前言能持續夠久,你可能就會坐著你的自駕電動車)前進,在看見沙丘路出口出現時,你可以充滿自信,因為你已經從我所知最好的創投業界人士這裡獲得了建議,做了充分的準備。
詹姆斯・帕克
Fitbit公司共同創辦人兼執行長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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