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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法官的家庭法學課:法官媽媽+律師爸爸+搞笑兒女的「法律家庭生活幽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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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法官的家庭法學課:法官媽媽+律師爸爸+搞笑兒女的「法律家庭生活幽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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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親子交流、普羅法治教育 最佳讀本

 

法官媽媽、律師爸爸、一對剛上大學的兒女

每日上映的「法律家庭幽默劇」

 

最接地氣的非典型資深女法官——張瑜鳯,

結合趣味家庭劇、法律入門常識,

寫給一般人都能看得懂的國民生活法律讀本。

 

 

★特別撰文推薦——

 

章魚法官從社會上發生的新聞事件擷取資料,配合著法令的修改或者新制度的實施,用每個人都看得懂的文字,在敘述家庭成員的互動中,「置入性行銷」各種法律常識。詼諧又帶點幽默的情節,從不掩飾自己的小貪小念或者知法犯法(常常被兒女抓包);與丈夫的鬥智互虧,更是讓人莞爾。這樣誠實又坦白的與人交心,讓她成為與「法官不語」族群不同的另類法官,不知不覺中擔任起法律的代言人,也是最接地氣的法律人。

——吳明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章魚法官將生硬的條文規範,毫無違和感的融入日常生活中的家庭對話,讓我們從章魚媽媽一家人溫馨的鬥嘴過程中,理解到法律相關的知識,原來在我們每天的日常生活中,信手捻來,法律無處不在。

——蕭奕弘(律師,大學兼任教師,法普網站「一起讀判決」主筆)

 

大家都知道,法律很重要。可是,對於很多民眾來說,法條明明都是中文字,卻看也看不懂。我極佩服章魚法官的地方,就是章魚法官以生活平常處為始,帶入家庭對話,然後不講行話講「人話」,白話告訴讀者重要法律觀念。

——P律師(臉書粉絲專頁「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經營者、執業律師)

 

///

你的財產不是你的?

離婚的時候,狗狗該歸屬誰?

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嗎?

可以提起訴訟趕走惡鄰居嗎?

「律見」、「陪偵」是什麼?

法官真的不敢吃鳳梨、芒果?也要24小時值班?

 

章魚法官,把難懂的法律知識變有趣了。

 

全書共六輯,每輯末附有「法學小講堂」,總括該輯的法律問題,引導讀者作思辨——

 

*「法律數學課」談數字、時效等觀念

「以上、以下」「超過、未滿」在法律的定義裡怎麼計算的;爸媽給你的零用錢算是你的財產嗎?夫妻之間的財產歸屬問題你理解多少;當撿到錢還給失主後,可以要求金錢的十分之一當報酬?

 

*「法律生物課」探討繼承、認領、遺產等問題

現在同性的人可以共組家庭,如果他們想要有下一代,該採取什麼方式?無從確定出生月日的人,要如何推定生日?自己的爸爸帶走女兒,為什麼犯了和誘罪?為什麼身分證上要記載父母親、配偶、役別、出生地……

 

*「法律文學課」討論霸凌、誹謗、命名權等議題

文學的創作,運用一字,顯現不同境界,法律的用語,差一個字,不只千金,有時候被罰款或賠償的數額,是很驚人的。網路話語,三人成虎,如何讓故意誹謗的人閉嘴?每個人的名字究竟誰有「命名權」?

 

*「法律理化課」談距離、亮度、噪音等問題

為什麼會有法令規定,抓娃娃機器的營業場所必須距離國民中小學五十公尺以上?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是怎麼執行的;如果民眾不喜歡路燈設在家門口,可以提起訴訟嗎?公寓樓上半夜跳繩、唱歌,或者拖移傢俱,都會讓人發狂,有法律途徑可以幫忙解決嗎……

 

*「法律倫理課」分享有關居住正義、性別平等觀念

看到超商茶葉蛋電鍋缺水竟然熱心地拿自己的杯子加水進去,這樣會不會被判賠?鄰居擺放在門口的盆栽,可以自行幫他澆水嗎?都市更新、危老改建,「新」的一定比較好?女性到底能不能在夜間工作,勞基法有什麼法條保障?

 

*「法內情與法外情」趣談大家陌生的法院內幕

「有空來坐坐」,這句話法官可不能常說。做生意開店的,莫不希望門庭若市,最好有川流不息的人潮。唯獨法官,不知不覺有了這樣的傳說:千萬別在辦公室吃鳳梨(誰要案件旺旺旺?),芒果(還不夠忙嗎拜託~),乖乖要擺綠色的案件才會運轉出去,花生乖乖的就謝謝再聯絡(案件辦到開花就糟了)……打開侏儸紀公園的大門,你期待看到各式各樣的恐龍;走進法院的大門,你又希望看到什麼樣的法官呢?這一輯讓你輕鬆認識法院及法官的日常,他們不再與我們有著遙遠的距離。

 

每日上映的「趣味家庭劇」,缺一不可的家庭主角群,在鬥嘴搞笑爭鬧中,導引我們思考切身的法律問題。這是一本從校園學生到社會大眾都適合閱讀的「趣味法學生活讀本」。


 

作者簡介

張瑜鳯
章魚法官,斜槓作家,多重角色,27年仍然感到困惑的審判工作,25年柴米油鹽偶爾吵著要離婚的太太,20年膽戰心驚持續學習的媽媽,縱使有八隻腳也忙不過來。
心境的轉換,全然依賴一次次獨自潛入文字的海。無法解決的人性難題,企圖在小說中找到解答;不能選擇的道德困境,妄想在詩文中獲得自由。希望能從根做起,推廣法律普及教育。
著有《章魚法官來說法》。

相關著作:《章魚法官的家庭法學課——法官媽媽+律師爸爸+搞笑兒女的「法律家庭生活幽默劇」(首刷獨家限量親簽版+章魚法官一家Q版貼紙)》《章魚法官來說法:法律原來可以這麼容易懂!法官媽媽+律師爸爸給孩子的33堂實用法學素養課》

目次

推薦序:

接地氣的法律人/吳明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

將法律教育融入家庭的日常生活中/蕭奕弘律師(律師,大學兼任教師,法普網站「一起讀判決」主筆)

這本書不正常/P律師(臉書粉絲專頁「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經營者、執業律師)

我倒垃圾去了/黃福雄(爸爸)

我家不說法/黃昭勛(哥哥)

我們這一家/黃昭菱(妹妹)

 

自序 追尋隧道口的光

 

輯一 法律數學課:數字的真相

數字的真相

你的財產不是你的

一半

不能忘記的數字

公平的數學

路上的紅包該不該撿?

法學小講堂:無情法律與冷酷數字

 

輯二 法律生物課:兩個媽媽

兩個媽媽

身分與姓名

家裡的戰爭與和平

毛小孩是誰的?

前世今生的情人

被祝福的生命

法學小講堂:談生論死,不是禁忌

 

輯三 法律文學課:愛要怎麼說

一字千金

這樣說話也不行?

讚不讚?誰說了算?

真心話大冒險

誰來為我取名字

愛要怎麼說

法學小講堂:你讀的判決不是判決

 

輯四 法律理化課:惡與樂的距離

一個隔板兩個世界

亮不亮有關係

惡與樂的距離

停車暫借問

千萬不要雞同鴨講

近鄰不如遠親

法學小講堂:從搖籃到墳墓,什麼都要管

 

輯五 法律倫理課:告密與檢舉

熱心與雞婆

吾愛吾師,吾愛老屋

男女不平等

一定要告訴你的事

是黃牛還是跑腿?

告密與檢舉

法學小講堂:那些寂寞的檢舉人

 

輯六 法內情與法外情:法界人生的真相

被誤解的法官

開箱法院

法界人生的真相

也想不談法

不可告人之事

老師爸爸,爸爸老師

 

跋:如果法律是答案,那麼問題是什麼?

 

書摘/試閱

被誤解的法官
工作一整天,走出法院門口,隨手攔一輛計程車,報了家裡地址之後,深深吐一口氣,放鬆身體沉浸座椅內,閉目養神。
「下班囉,辛苦了。妳也在這裡工作?」司機先生像是隨口聊聊,眼神犀利地望著照後鏡,盯著我。
我馬上坐直,臉色一變:「沒有,我來辦事情。」
「辦事情?這麼晚了還沒有辦完?」柴可夫司機彷彿福爾摩斯上身,似笑非笑地提問。
「是啊!我來辦離婚,那個沒良心的老公,在外面搞小三,從來不顧家裡,小孩四個都是我在養。現在要趕回家煮飯,要不然孩子會餓死。」還好剛才打哈欠時眼眶已經泛紅,黑眼圈早就自備,再配上我凌亂的頭髮、吃完午餐就沒有補上口紅的乾枯嘴唇、沙啞的嗓音,簡直就是八點檔驚世媳婦的最佳女配角。
「……辛苦了辛苦了。」柴可夫司機立即把收音機的音量關小,將政論節目轉成幽靜的古典樂曲。
然後我就獲得一路好眠。
快到家附近,便告訴司機:「大哥,我想去全聯超市,現在便當有買一送二,我要去排隊,麻煩你這裡停就好。」
司機好心地不收零頭:「好好照顧小孩,孩子才是最重要的。」我點點頭,感激地說:「祝你一路順風。」
是的,這是我多年演練、揣摩而來的,最適當的變身術!!

剛當法官時,搭上門口排班的計程車,被問了同樣的問題,就呆呆地回應:「是,我在這裡上班。」
「律師喔?法官?檢察官?」一直被追問下去,擇一回答之後,就開始你來我往的辯論大會。善意的司機大哥會說:「啊妳這麼年輕就當法官,會不會被騙啊?你們要認真去抓壞人啦!」
我正要解釋檢察官與法官的不同,時事評論就來了:「像昨天那個殺人犯,明明就是可惡極了,怎麼還放他出來呢?大企業老闆有錢就可以交保,小老百姓怎麼辦?」
羈押的要件還沒有唸給他聽,忽然又跳到影劇版:「那個王某某也很可憐,離婚還要付這麼多錢給老婆,孩子又不是她在養……」
一整個路途,司機比我們激動,也比我們認真,從報紙頭版頭條開始,根本沒完沒了,目的地到了還講不完:「是不是?那些人通通抓去槍斃啦!」還要我嗯嗯嗯認同點頭,才肯放人。

法官這個工作,其實就是一個法律的專業適用者。秉持公正、通達情理、正確判斷,都是這個工作的基本要求,就跟期待建築師依圖蓋房子、醫師仔細治病、公車司機專心開車、農夫適時播種、廚師認真做菜一樣。所有專業的人,只要負責地在他的崗位上盡本分,不需要多麼被推崇為英雄,也無須遭輕蔑貶抑為狗熊或恐龍。
或許人性總是期待公平正義,我們對於包青天的崇敬與佩服,來自於他的不畏權勢、明察秋毫,秉公處理之外又兼顧人情義理之常。法官作為一個中立的第三者,最好出現時都是嚴肅認真,不苟言笑,專心傾聽每一句話。但法官也是人,開庭之前要詳細閱卷,隨時做筆記,開庭當下得聽聽證人的話語裡到底有沒有矛盾?專家鑑定的意見是否與事理相符?兩造的書狀要看、證據清單不能漏,最新的法律見解要知道,論理是否符合經驗法則,原告被告是否盡了相當的舉證責任,有無需要職權調查事項,每一個案件對當事人而言,都是唯一的案件。但是法官身上同時承擔了五十個、一百個、甚至三百個案件的時候,宇宙並沒有給我們一天二十五小時,我們還是一樣跟隨著地球運轉的腳步,分秒必爭地在工作。

法官會被關說嗎?會被恐嚇嗎?
關說的本質在於:用利益誘惑裁判者,使其傾向自己這一方。如果關說成功,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好像可以確保我方勝訴,憂的是,如果對造的價碼出得比我高,那我是不是會被犧牲掉?
弔詭的是,縱使我國民主法治已經非常進步,各種關說走後門的傳聞,從來沒少過。當然活生生血淋淋的案例就是出現過,也抓到了壞了一鍋粥的老鼠屎,但是司法制度畢竟是解決紛爭的頗佳方式,所以我們應該繼續讓壞屎出列,好粥繼續熬,維持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法官會燒香拜拜、會翻《聖經》呼喊上帝嗎?
法官可以加入政黨、參與選舉、上電視當名嘴、做網紅拍片嗎?
女法官一定會將孩子的監護權判給母親?男法官對於老公外遇的容忍度比較高?
法官都是自由心證,隨便判;法官都是不食人間煙火,吹喇叭是什麼也不懂。
法官都是為執政者服務,法官心中的顏色會影響他的判斷,太年輕就是奶嘴法官,太老了就是恐龍法官。
恐龍其實從來沒有被誤解,在侏儸紀裡,他也是盡本分的在生活。或許恐龍該走出大門,看看真實的世界。或許人民該理解,是什麼立法品質、行政效能以及妄想把司法當工具的執政者,把我們生活的正常社會變成侏儸紀公園?而生活在其中的國民,願不願意靜下心來三分鐘,仔細瞭解案件的原委和判決的理由?鍵盤法官可以選邊站,真正執行職務的法官必須依據證據寫下公諸於世的判決書,接受批判。如果大家都沒有對話的誠意,固守自己立場,造成的陌生與疏離,恐怕也是誤解的開端。
我真心期待彼此尊重的民主法治社會,希望搭上計程車的那一刻,可以勇敢地說出:「是的,我在法院工作,我是法官。」

 

一字千金 
秋高氣爽的季節,淡水河邊的夕陽倒影特別動人,爸爸走著走著又吟起詩來:「一年好景君須記……」
哥哥接了下一句:「正是橙黃橘綠時。」
媽媽聽了好感動,哥哥是大一新鮮人,必修的國文課,居然有數十堂課可以選擇:詩經、莊子、紅樓夢、章回小說、三國演義……好羨慕啊!大學時代就應該開放視野,探索自己的特質,還可以藉由活動交到志趣相同的朋友,真是太棒了,媽媽年輕的時候啊……

只見哥哥跟妹妹逕自往前走,彷彿很害怕又聽到媽媽的「想當初」、「話當年」。
妹妹撒嬌:「媽咪我肚子餓了~」看著這餐廳外懸掛的「百年老店」招牌,好像不錯喔!妳看,有歷史傳統的東西還是比較可靠的。
走近一看,「百年老店」是沒錯,後半段多了一句「還差九十九年」。
吼~~
哥哥哈哈大笑,「我上次經過一間滷肉飯店,招牌是『祖傳三代』,後面小小字:『目前第一代』。」
這些創意無限的店,真是詼諧有趣。文學創作,運用一字,顯現不同境界。法律用語,差一個字,不只值千金,如果用字不精確,甚至因而產生賠償或被罰款的數額,是很驚人的喔!
「真有這麼嚴重?」妹妹手忙腳亂地舔著冰淇淋,很好奇。
媽咪指著路邊的住宅銷售廣告,「大公小公一律透明化。」妳看得懂嗎?
「什麼大公小公?阿公還有分大小嗎?」妹妹問。
大公、小公雖然不是法條正式用語,但是房地產交易習慣常常使用,買賣雙方有時候對於其中的意涵也是一知半解,各自表述。例如社區裡的花園、遊戲區、健身中心,是大家都可以去使用的。但是停車位呢?車道呢?大樓最上層的屋頂呢?
「這個涉及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七條……」爸爸開始要說了。妹妹趕快打斷:「爸爸不要背法條,你解釋這兩個字就好。」妹妹指著兩間店面,關閉的門上分別貼著「售」、「讓」。
「這兩個字有什麼差別呢?」
有些商店的經營者,是向房東租店面,然後自己裝修、購買生財器具,例如餐廳需要廚房的爐具、鍋碗瓢盆、用餐的桌椅等等。可是因為疫情影響,無法繼續經營,如果決定要結束營業,希望有同業來接收他們的器具裝潢,就簡單的用「讓」這個字來表達。
「房東會同意嗎?」妹妹擔心。
妳問到重點啦!房屋租約往往一簽就是好幾年,如果還沒有到期,想要提早結束,甚至需要支付解約金。「讓」的意義包不包括把房屋一併轉租給接手經營的人?需不需要房東同意?最好在租賃契約一開始就寫清楚,還有包括租期結束後是否要回復原狀,加上拍照、列清單存證的方式,避免爭議。所以,不是想「讓」就可以「讓」的。
「妹妹跟我搶東西的時候,都要我讓。」哥哥埋怨。
妹妹厚著臉皮說:「大讓小,應該的啊!」
爸爸跟哥哥兩個人皺眉,無奈地搖頭。
難道爸爸對我也有同樣感慨?正想質問,爸爸趕緊轉移話題,「這個『售』啊,應該就是出售房屋的意思,」爸爸解釋:「無論是委託仲介,或者自己出售,不動產所有權的買賣,一定要簽訂書面契約,然後去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民法第七五八條。)
「出售房子,也是連同屋內的東西都一起賣嗎?」妹妹問。
嘿法律系大一新鮮人,哥哥你來回答吧。
「我又還沒有讀到這個章節,民法債篇買賣是大二的課程……」哥哥想要逃避。
不用背法條啊!用基本的概念去想就好。一般人在交易時,會有什麼想法呢?就算不懂民法條文,只要是交易習慣,跟生活經驗相符,其實就是法律規定的精髓喔!
「跟買汽車一樣吧!基本配備一定要有,如果有要加送的,要先講清楚。」哥哥想想說。
對啦!買賣房屋,眼睛看到的:冷氣、廚具、瓦斯管線、傢俱、窗簾,甚至花園內的草木,不一定都在交屋範圍內,最好要在契約上寫清楚買賣標的內容。參觀樣品屋,也千萬別被精心的裝潢設施迷惑喔!
「當初有人在新生宿營時,一副賢妻良母的樣子,又會烤肉又會彈吉他唱歌,果然我還是被迷惑了啊!」爸爸搖頭嘆息。
疫情影響,哥哥的開學典禮也是線上舉行,最刺激的新生宿營也取消,真是很可惜呢!趁著夜色,可以背幾句詩、唱幾首歌,很多無知的少女就會陷入戀愛的迷惑之中了。
「對啊!開學典禮取消,都看不到其他系的漂亮女生……」哥哥無限遺憾。
咦?本系的女生難道不夠美嗎?是誰給你「法律系無美女」這樣的錯誤觀念?讓人憤慨萬分。
哥哥斜眼看著爸爸,不敢多說一句話。
嘿新鮮人,你們這些即將成年(記得二○二三年一月一日開始,十八歲就算成年了喔)的學生,如果在外租屋,記得簽約前要向學校生活輔導處詢問,或者是在內政部網站搜尋「定型化租賃契約」,記得謹慎讀好每一條約定,字字慎重,就像是寫情書告白一樣喔!
「現在誰會寫情書告白啊!」哥哥反駁。
唉~媽咪真是想念那美好的書信往返時代,揣想收信人的心情,期待回應的字句……當然也有陰錯陽差,導致誤會,錯過真愛的遺憾,像是《千江有水千江月》的大信與貞觀。眼看著淡水暮色,滾滾逝水,秋雁飛起,不禁心生感嘆,喃喃自語「落霞與孤鶩齊飛……」
爸爸走了過來,接上:「秋水共長天一色。」
「媽咪,唸詩又填不飽肚子,我要吃海鮮啦!」妹妹提醒。
詩很重要的,蘇東坡就曾經以一首詩換兩隻螃蟹,才會寫出「堪笑吳興饞太守,一詩換得兩尖團」的感嘆。文人食蟹,理所當然,走吧走吧!螃蟹大餐在等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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