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斯蒂芬·米爾斯
與人合著的《近親 : 我與黑猩猩的對話》被《洛杉磯時報》評為年度最佳圖書。他在公民權利和環境等領域為一系列公共利益組織提供咨詢和寫作。自 1983 年以來,他一直與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合作,發起運動,動員了數百萬人支持環境保護。斯蒂芬很榮幸地擔任了美國兒童基金會的大使,這是一個為兒童爭取公民權利的非盈利智庫。他和妻兒蘇珊住在加利福尼亞。
譯者|趙曉曦
教育學碩士,精神分析流派心理咨詢師。曾為少兒圖書編輯,現為自由譯者、獨立執業心理咨詢師。譯有多部社科類圖書,題材涉及心理、教育經管等多領域。翻譯出版作品有《情感忽視》《成功心理學》等。
失去父親的十三歲男孩,與母親不和,渴望愛與關注。惡魔用父愛偽裝性癖,一次次將男孩推入深淵。痛苦蔓延幾十年,每當以為它銷聲匿跡之時,就又在噩夢中出現。這一次,他選擇直面童年的創傷,拯救自己,拯救他人。
第一部 獵 捕
第二部 逃 離
第三部 清 算
後記 2021
致 謝
後記 2021
2017年的一個晚上,我打開電視,觀看了拉裡·納薩爾,就是那個名譽掃地的美國體操隊隊醫的量刑聽證會。一年前,前體操運動員雷切爾·丹霍蘭德挺身而出,指控納薩爾在她十五歲時對她實施了性侵犯。在她之後,又有數百名其他女性站了出來。
現在,我看到其中的156人在法庭上面對侵犯者,說出了自己曾經歷過的可怕真相。這是我見過的對於原始勇氣最為出色的展現之一。很快,體操運動員們將會向庇護納薩爾的強大機構問責:密歇根州立大學、美國體操協會、美國奧委會以及聯邦調查局。
隨著這出宣泄性的法律大戲的展開,我始終受到這樣一個事實的困擾:我和其他被丹·法裡內拉性侵的男孩們被剝奪了在法庭上面對他的機會,我們再也無法揭露他靈魂毀滅者的真實面目,並從中獲得某種安寧。
我最不希望的就是擁有第二次機會。但當紐約州在 2019年通過《兒童受害者法案》時,它重新打開了三十年前在我面前關上的法庭之門。
就像其他幾個州的立法一樣,新法案解決了我遇到的那個令人泄氣的問題:童年性侵害的受害者可能需要幾十年的時間才能克服恐懼、羞恥和創傷,進而尋求刑事或民事司法救助,但到那時,我們卻會被訴訟時效法規擋在門外。《兒童受害者法案》改變了這一切,它允許人們在五十五歲之前采取行動,因此,受害者們能有更長的時間來提起刑事指控和民事訴訟。我已經超過了年齡限制,但法案也為我提供了一個為期一年的窗口—後來延長到了兩年—在此期間,像我這樣的人可以對施虐者以及縱容他們的機構提起民事訴訟,無論時間過去了多久。
現在丹·法裡內拉已經死了,不在法律的管轄範圍內了,期望將他關進監獄的刑事案件也結案了。但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起訴擁有並控制艾拉·福斯營的猶太聯合捐募協會,以及管理夏令營的布朗克斯區青年男女希伯來協會。最後,我還可以迫使這兩個組織—也間接迫使芝加哥的猶太青年服務委員會和匹茲堡的猶太社區中心—正視與法裡內拉有關的這一被掩藏的真相,面對他們將成千上萬兒童的福利托付給了這個連環獵捕者的事實。
令我感到鼓舞的是,和其他許多社區一樣,猶太社區也意識到了性侵害的普遍威脅和追究責任的必要性。一百多名拉比和其他猶太領袖簽署了一封公開信,支持《兒童受害者法案》。他們呼吁自己的會眾與受害者站在一起,為他們尋求正義,並認為這將有助於防止虐待事件在未來繼續發生。“我們也痛苦地承認,”他們寫道,“宗教機構往往是問題的一部分,而不是療癒的源泉……。”
我在紐約見到了詹姆斯·馬什,他是一名庭辯律師,曾代表性侵害、校園強J和兒童SJ制品的受害者提起過開創性的訴訟。在講述自己的故事時,我發現我在20世紀80年代追捕法裡內拉的大部分細節都已經被淹沒了。蘇珊也很難回憶起這些細節。我們把這段經歷徹底封存了起來,以至於後來便很少提起。
我在辦公室壁櫥的深處翻箱倒柜才找到那個標有“法裡內拉/1986-87”的箱子。當我在三十年後首次打開它時,我發現上面放著一個灰色的信封,裡面裝著一些硬邦邦的長方形的東西:法裡內拉的電話錄音帶。我得買個盒式錄音機才能聽這盒錄音帶。
信封下面有幾十個文件夾。我都忘了自己攢了多少資料。這一切都在這裡—每一條線索,每一個電話,每一個證人—等著我去完成我已經開始做了的事情。
我知道,對猶太聯合捐募協會和青年男女希伯來協會采取行動將是一場孤獨的冒險。當我聯繫其他受害者時,只有一個人給了我響應。法裡內拉在五十年前織下的沉默之網,那張網住了男孩、家庭、同事和機構的大網,至今
依然牢固,仿佛他死後還在繼續維持。
我的一部分,一個非常執著的部分,並不願意冒著再次令人心碎的失敗風險走上法庭。但隨後我想起了安德魯·瓦克斯在幾十年前傳授的一些智能。活下來沒什麼大不了的,他說。生存不過是運氣而已。活下來之後做的事情才重要。如果你能長大成人,並且仍然關心並幫助保護其他孩子,那你就已經超越了你所遭受的虐待。我想起了雷切爾·丹霍蘭德,想到她的決心如何讓一代運動員拋開恥辱,讓這項運動變得更加安全。我必須采取行動,即使沒有其他人會跟隨我一同踏入法院的大門。
結果是別人先站了出來。2021年初,一位不願透露身份的匿名男子在紐約對布朗克斯區的青年男女希伯來協會提出了控訴。這名男子聲稱,從1960年左右開始,東特雷蒙特青年旅社的主管丹·法裡內拉對他進行了長達兩三年的性侵,而這遠在法裡內拉抵達艾拉·福斯營之前。這位“無名氏”首次遭性侵時只有十二歲,他來自一個破碎的家庭,與父親很少聯繫;過去,他每周放學後都會去東特雷蒙特青年旅社待幾天。之後,他去了威洛威營的廚房工作,法裡內拉是那裡的主管,在那個地方,侵害行為仍在繼續。
讀他的訴狀就像在看一部我已經看過一百遍的恐怖電影的前傳。他的敘述準確無誤地預示了我自己的命運。我們的案例之間也有法律上的聯繫:東特雷蒙特和艾拉·福斯營都是由布朗克斯區的青年男女希伯來協會經營的,都是猶太聯合捐募協會的附屬機構。
我理解為什麼在法裡內拉偷走了他的童年幾十年後,這位現已七十多歲的受害者會選擇匿名。這個秘密有著無所不能的力量。但我再也藏不住了。
我在五年級進入希伯來學校,為了給成人禮做準備,我們學過希伯來語、《聖經》還有猶太歷史。但我記得最清楚的是一本灰色平裝書,名叫《行公義》( To Do Justly)。這本書的標題取自先知彌迦:“何為善,神向你們所要求的,你們都已蒙了指示:要行公義,仁愛,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我們的老師用這本書幫助把彌迦的崇高訓誡轉化為了美國的社會正義,那大約是在 1965年。我們可以倡導民權,喂飽挨餓的人,幫助不幸的人。我那本《行公義》由於反復閱讀已變得破舊不堪了。在我十三歲的時候,也就是丹·法裡內拉開始性侵我的那年,我已經在一個低收入住房項目中對孩子們進行義務指導,聲援塞薩爾·查韋斯和德拉諾葡萄工人團結一致,遊行20英裡,並在後院舉辦臨時嘉年華,為腦癱兒童籌集資金。
在所有這些活動之中,我只不過是當時當地的一個非常普通的孩子。我們這一代的改革派猶太人是在“要幫助其他不幸者”的教義中成長起來的。這一信條是我母親為一家社會服務機構工作的理由,也是她對法裡內拉這樣的社會工作者推崇有加的原因。她和肯每年都向猶太聯合捐募協會捐款,因為沒有任何組織比它更能幫到有需要的人。他們會把我送到艾拉·福斯營,是因為營地最初的使命是要為那些在炎熱的夏天無法離開城市的貧困兒童提供服務。
丹尼爾·法裡內拉是布朗克斯區的混血兒,有一半猶太血統,一半義大利血統,他的黑暗天才在於巧妙地利用了這種身份所具備的特殊的親社會力量。如何才能更好地獲得猶太機構的信任,並不受質疑地接觸到他們的未成年人呢?
我的民事訴訟不涉及他是否性侵兒童的問題。多名受害者和他自己都已經承認了這一點。關鍵的法律問題是猶太聯合捐募協會和青年男女希伯來協會是否知道或應該知道我和其他男孩處於危險之中。根據那位匿名人士的說法,法裡內拉在布朗克斯區青年旅社的不當行為是“公開而明顯的”,有一次,一名員工在他被虐待時走了進來。當然,艾拉·福斯營的營員和工作人員都知道,法裡內拉的目標是男孩,他對他們進行不恰當的關注,並公然對其上下其手。事實上,許多艾拉·福斯營的員工—服務員和廚房雜工—自己就是受害者。
猶太聯合捐募協會和青年男女希伯來協會的記錄可以顯示是否有營員、家長或員工登記了他們的擔憂或提出過投訴,而重啟這些文件並罷免前管理人員的唯一方法就是提起民事訴訟。我的行為還有可能促使紐約州和其他州的更多受害者著手追責。我們都是被一個隱藏在眾目睽睽之下的連環獵捕者盯上的人,而這個獵捕者受到了一種寧可視而不見的文化的保護。這根默許和共謀的鏈條橫跨了五個營地、六個州及多個社會服務組織,而猶太聯合捐募協會和青年男女希伯來協會就是這一鏈條上的第一個環節。
《兒童受害者法案》肯定了“伸張正義永遠不會太晚”的原則。除非像我這樣的男男女女們下定決心尋求正義,否則這些組織不太可能改變視若無睹的行事作風。除非他們能在壓力下面對近代史中的這一篇章,進行徹查,並吸取教訓,否則他們將無法保護自己所照顧的兒童。
我已經六十六歲了,寧願不上法庭來進行這種清算。我不想沉湎在過去。我當然不希望我的生活被濃縮成半個世紀前發生過的性侵事件。但如果雇用丹·法裡內拉的機構假裝這些事件從未發生過,我也不會袖手旁觀。我不會讓掠奪者得逞,不會讓他總能因默許和令人反感的沉默法則而得到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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