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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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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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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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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我國民事訴訟法自1999年至2003年完成全面修正,將民事程序法制大幅推進,近年來又朝向紛爭類型化之專業審判,制定特別程序法,諸如: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及商業事件審理法。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之根本大法,為上開特別程序法適用之基礎,必須充分理解掌握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立法旨趣及中心思想,始能為合體系性、目的性之解釋論。本書以民事訴訟法之重要基本理論為核心,進行體系架構之說明,並分析實務案例,期使讀者一窺民事訴訟法之精髓。上冊涵蓋四大主題,即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訴訟客體論(訴訟要件及訴訟標的)及起訴效力、訴訟主體論(法院及當事人)、複雜訴訟;下冊則涵蓋事證蒐集與證據法、裁判論、救濟制度、保全程序及特別程序。各章最後另附有「案例演練」,以供讀者檢視學習成效。


【作者簡介】
沈冠伶

現職:
臺灣大學特聘教授

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主授:
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仲裁及裁判外紛爭處理、比較民事程序法

經歷:
財團法人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董事暨董事長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法學院訪問學人
德國漢堡大學、海德堡大學交換教授
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研究制定委員會委員、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委員
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醫事鑑定小組委員
律師
國際比較程序法學會IAPL會員

獲獎:
美國傅爾布萊特資深學人研究獎勵、國科會吳大猷獎、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翁岳生法學講座教授、臺灣大學社會服務傑出獎、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貢獻獎。

著作:
1.訴訟之協力與複雜訴訟
2.民事醫療訴訟與紛爭處理
3.家事程序之新變革
4.程序保障與當事人
5.民事程序法之新變革
6.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
7.訴訟權保障與裁判外紛爭處理


【序】
序言

我國民事訴訟法自1999年至2003年完成全面修正,將民事程序法制大幅推進,近年來又朝向紛爭類型化之專業審判,制定特別程序法,諸如: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及商業事件審理法。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之根本大法,乃憲法訴訟權保障之具體實踐,並為上開特別程序法適用之基礎,必須充分理解掌握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立法旨趣及中心思想,始能為合體系性、合目的性及合憲性之解釋論,並因應人民之需求及社會之發展,探究立法論上可行之道,建構具有前瞻性之民事司法制度。
本書以民事訴訟法之重要基本理論為核心,進行體系架構之說明,並分析實務案例,釐清學說實務見解之爭議,期使讀者一窺民事訴訟法之精髓,並有中心思想。亦即,利用民事訴訟之當事人雖以其實體權利實現為目的,但訴訟本身並不預設客觀權利之存在,而是提供給當事人處理民事法律關係紛爭之公平場域,使其能在有限之資源及成本下,衡量其利益,提出事實、證據作為法官之裁判依據,並由法官協同當事人尋求、發現存在於當事人間主觀的法,以解決紛爭。此外,民事訴訟法並非技術性法規,而是以追求適時、公平、公正之程序正義為導向。唯有能提供程序保障而受到人民信賴之司法,始能定紛止爭,而有其存在之意義及價值。
本書係自任教以來之上課錄音稿改寫,分為上、下二冊,上冊涵蓋四大主題,即民事訴訟之架構及基本原則、訴訟客體論(訴訟要件及訴訟標的)及起訴效力、訴訟主體論(法院及當事人)、複雜訴訟;下冊則涵蓋事證蒐集與證據法、裁判論、救濟制度、保全程序及特別程序。另有關送達及訴訟費用制度,雖於實務上具重要性,但限於篇幅,僅在相關處略為提及。
本書初稿始於台大碩士陳冠中於2014年任職教學助理期間所整理之授課內容,並經歷任助理俞兆安、林靖庭、曾祥鈺……等人協助校對、補充。此外,新學林出版公司前法律主編李惠婷於任職期間一再邀約,以及副總編輯林靜妙於排版美編之多方協助,均為本書出版不可或缺之推手,在此一併致謝。雖尚有不足之處,但或可供參考之用,各章最後另附有「案例演練」,以供讀者檢視學習成效,故仍將之付梓。

沈冠伶
2024年9月


【目錄】
序言/i
主要參考文獻/xxiii

第一編民事訴訟概論及基本原則1
第一章民事訴訟概論1
壹、民事訴訟事件與民事非訟事件2
貳、民事訴訟事件之類型6
參、民事訴訟法之沿革及重要修正13
肆、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之區別及關係16
伍、訴訟觀之變遷17
陸、民事訴訟之訴訟權保障19
柒、民事訴訟之基本理念與各基本要求之兼顧21
捌、民事訴訟追求之目的28
玖、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30
拾、民事訴訟之鳥瞰43

第二章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61
壹、處分權主義64
貳、辯論主義(當事人提出主義)75
參、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86
肆、適時提出主義88
伍、集中審理主義90
陸、公開主義93
柒、言詞審理主義96
捌、直接審理主義98
玖、聽審請求權保障原則101
拾、平等原則107
拾壹、自由心證主義108
拾貳、信賴真實主義110

第二編訴之客體與起訴效力113
第一章訴113
壹、訴之意義及起訴之要式114
貳、訴之種類118
參、訴種類三分法之侷限與特殊訴訟型態138

第二章審判之對象(一):訴訟要件147
壹、訴訟要件之意義148
貳、訴訟要件之審理順序149
參、訴訟要件之分類150
肆、訴之利益(權利保護必要)151
伍、濫行起訴之限制及制裁156
陸、訴訟要件之裁判:裁定及訴訟判決158

第三章審判之對象(二):訴訟標的163
壹、訴訟標的之概念與機能164
貳、訴訟標的之理論166
參、各訴訟類型之特殊問題188

第四章起訴之效力205
壹、訴訟繫屬206
貳、程序法上效力207
參、實體法上效力248

第三編訴訟主體255
第一章法院255
壹、民事審判權256
貳、管轄權274
參、迴避制度302

第二章當事人309
壹、當事人之概念310
貳、當事人能力323
參、當事人適格及訴訟擔當343
肆、訴訟能力379
伍、當事人之代理388

第四編複雜訴訟401
前言401
第一章訴之客觀合併404
壹、概說406
貳、客觀合併之要件406
參、客觀合併之類型412

第二章訴之變更、追加439
壹、概說440
貳、訴變更、追加之要件442
參、變更、追加之相關程序459
肆、簡易及小額程序之訴變更、追加463
伍、家事訴訟程序之訴變更、追加465

第三章反訴469
壹、反訴之意義及制度目的470
貳、反訴之要件472
參、第二審程序之反訴479
肆、反訴之類型481
伍、反訴之審理及裁判485

第四章訴之主觀合併:共同訴訟487
壹、共同訴訟概說488
貳、共同訴訟之要件489
參、共同訴訟之類型論493
肆、普通共同訴訟499
伍、固有必要共同訴訟507
陸、類似必要共同訴訟533
柒、特殊之共同訴訟:干預訴訟562
捌、主觀合併之態樣571
玖、當事人之變更、追加585

第五章第三人之程序參與:訴訟參加、訴訟告知、職權通知595
壹、訴訟參加596
貳、當事人訴訟告知619
參、法院職權通知621

作者簡介

沈冠伶

現職:
臺灣大學特聘教授

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主授:
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仲裁及裁判外紛爭處理、比較民事程序法

經歷:
財團法人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董事暨董事長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法學院訪問學人
德國漢堡大學、海德堡大學交換教授
司法院家事事件法研究制定委員會委員、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法官評鑑委員會委員
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委員
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醫事鑑定小組委員
律師
國際比較程序法學會IAPL會員

獲獎:
美國傅爾布萊特資深學人研究獎勵、國科會吳大猷獎、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翁岳生法學講座教授、臺灣大學社會服務傑出獎、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貢獻獎。

著作:
1.訴訟之協力與複雜訴訟
2.民事醫療訴訟與紛爭處理
3.家事程序之新變革
4.程序保障與當事人
5.民事程序法之新變革
6.民事證據法與武器平等原則
7.訴訟權保障與裁判外紛爭處理

序言

我國民事訴訟法自1999年至2003年完成全面修正,將民事程序法制大幅推進,近年來又朝向紛爭類型化之專業審判,制定特別程序法,諸如: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家事事件法、勞動事件法及商業事件審理法。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之根本大法,乃憲法訴訟權保障之具體實踐,並為上開特別程序法適用之基礎,必須充分理解掌握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立法旨趣及中心思想,始能為合體系性、合目的性及合憲性之解釋論,並因應人民之需求及社會之發展,探究立法論上可行之道,建構具有前瞻性之民事司法制度。
本書以民事訴訟法之重要基本理論為核心,進行體系架構之說明,並分析實務案例,釐清學說實務見解之爭議,期使讀者一窺民事訴訟法之精髓,並有中心思想。亦即,利用民事訴訟之當事人雖以其實體權利實現為目的,但訴訟本身並不預設客觀權利之存在,而是提供給當事人處理民事法律關係紛爭之公平場域,使其能在有限之資源及成本下,衡量其利益,提出事實、證據作為法官之裁判依據,並由法官協同當事人尋求、發現存在於當事人間主觀的法,以解決紛爭。此外,民事訴訟法並非技術性法規,而是以追求適時、公平、公正之程序正義為導向。唯有能提供程序保障而受到人民信賴之司法,始能定紛止爭,而有其存在之意義及價值。
本書係自任教以來之上課錄音稿改寫,分為上、下二冊,上冊涵蓋四大主題,即民事訴訟之架構及基本原則、訴訟客體論(訴訟要件及訴訟標的)及起訴效力、訴訟主體論(法院及當事人)、複雜訴訟;下冊則涵蓋事證蒐集與證據法、裁判論、救濟制度、保全程序及特別程序。另有關送達及訴訟費用制度,雖於實務上具重要性,但限於篇幅,僅在相關處略為提及。
本書初稿始於台大碩士陳冠中於2014年任職教學助理期間所整理之授課內容,並經歷任助理俞兆安、林靖庭、曾祥鈺……等人協助校對、補充。此外,新學林出版公司前法律主編李惠婷於任職期間一再邀約,以及副總編輯林靜妙於排版美編之多方協助,均為本書出版不可或缺之推手,在此一併致謝。雖尚有不足之處,但或可供參考之用,各章最後另附有「案例演練」,以供讀者檢視學習成效,故仍將之付梓。

沈冠伶
2024年9月

目次

序言/i
主要參考文獻/xxiii

第一編 民事訴訟概論及基本原則 1
第一章 民事訴訟概論 1
壹、民事訴訟事件與民事非訟事件 2
貳、民事訴訟事件之類型 6
參、民事訴訟法之沿革及重要修正 13
肆、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之區別及關係 16
伍、訴訟觀之變遷 17
陸、民事訴訟之訴訟權保障 19
柒、民事訴訟之基本理念與各基本要求之兼顧 21
捌、民事訴訟追求之目的 28
玖、裁判外紛爭解決機制 30
拾、民事訴訟之鳥瞰 43

第二章 民事訴訟之基本原則 61
壹、處分權主義 64
貳、辯論主義(當事人提出主義) 75
參、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86
肆、適時提出主義 88
伍、集中審理主義 90
陸、公開主義 93
柒、言詞審理主義 96
捌、直接審理主義 98
玖、聽審請求權保障原則 101
拾、平等原則 107
拾壹、自由心證主義 108
拾貳、信賴真實主義 110

第二編 訴之客體與起訴效力 113
第一章 訴 113
壹、訴之意義及起訴之要式 114
貳、訴之種類 118
參、訴種類三分法之侷限與特殊訴訟型態 138

第二章 審判之對象(一):訴訟要件 147
壹、訴訟要件之意義 148
貳、訴訟要件之審理順序 149
參、訴訟要件之分類 150
肆、訴之利益(權利保護必要) 151
伍、濫行起訴之限制及制裁 156
陸、訴訟要件之裁判:裁定及訴訟判決 158

第三章 審判之對象(二):訴訟標的 163
壹、訴訟標的之概念與機能 164
貳、訴訟標的之理論 166
參、各訴訟類型之特殊問題 188

第四章 起訴之效力 205
壹、訴訟繫屬 206
貳、程序法上效力 207
參、實體法上效力 248

第三編 訴訟主體 255
第一章 法院 255
壹、民事審判權 256
貳、管轄權 274
參、迴避制度 302

第二章 當事人 309
壹、當事人之概念 310
貳、當事人能力 323
參、當事人適格及訴訟擔當 343
肆、訴訟能力 379
伍、當事人之代理 388

第四編 複雜訴訟 401
前言 401
第一章 訴之客觀合併 404
壹、概說 406
貳、客觀合併之要件 406
參、客觀合併之類型 412

第二章 訴之變更、追加 439
壹、概說 440
貳、訴變更、追加之要件 442
參、變更、追加之相關程序 459
肆、簡易及小額程序之訴變更、追加 463
伍、家事訴訟程序之訴變更、追加 465

第三章 反訴 469
壹、反訴之意義及制度目的 470
貳、反訴之要件 472
參、第二審程序之反訴 479
肆、反訴之類型 481
伍、反訴之審理及裁判 485

第四章 訴之主觀合併:共同訴訟 487
壹、共同訴訟概說 488
貳、共同訴訟之要件 489
參、共同訴訟之類型論 493
肆、普通共同訴訟 499
伍、固有必要共同訴訟 507
陸、類似必要共同訴訟 533
柒、特殊之共同訴訟:干預訴訟 562
捌、主觀合併之態樣 571
玖、當事人之變更、追加 585

第五章 第三人之程序參與:訴訟參加、訴訟告知、職權通知 595
壹、訴訟參加 596
貳、當事人訴訟告知 619
參、法院職權通知 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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