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圖解架構、掌握爭點、練出高分——民事訴訟法的完備攻略書!
.全書分十講,以圖說表解方式分析論述民事訴訟法重要觀念及程序架構,協助讀者留意關鍵考點。
.收錄民事訴訟法相關實務判例,並加以解釋其爭點所在,幫助讀者整理繁雜資訊,以利閱讀比較。
.重要章節後置例題演練單元,於重點記憶後,立即按作者引導破題方式作答,加強答題技巧,增加考場備戰經驗。
適用對象
司法特考、高普考
改版差異
更新準備方法最新例題關鍵概念、小幅修訂部分內文及註腳。
使用功效
專研民事訴訟法,提供讀者一書掌握考點的價值。
作者簡介
林明勳
學歷:
東吳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中華民國促參協會理事、文化大學法律系講師
著作:
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序
準備方法
一、民事訴訟法在國家考試及實務上的重要性
一直以來,民事訴訟法對於準備國家考試的同學來說都是很難上手的一門科目。主要是因為它的程序法屬性,概念上比較零散,許多時候法院為處理現實案件爭議,常常自創一些欠缺論理依據的見解,造成同學在理解上的困難,學習這門科目就如同瞎子摸象,往往只能見樹而難以見林。
也因為如此,同學在剛開始接觸民事訴訟法時,不太可能會覺得這門科目有趣,實際學習後又發現許多概念不易串聯,幾經飽受打擊,最後就乾脆放棄。因此,在國家考試中,民事訴訟法就形成一門鑑別度極大的法科,不同於其他實體法(例如民法或刑法),這科大概只要能掌握中等以上分數,就有非常高的上榜機會。
接著在考上後分發到法院時,民事訴訟法真正運用的機會又大於實體法,所以無論是面對國家考試或未來的實務工作,這門科目的重要性都是屬於「10/10」等級。
二、準備方法
準備民事訴訟法,乃至於所有法科,基本上都可以分為二階段,亦即「基本理解」及「實際練習」。前者,有相當大的部分必須配合實體法(尤其是民法)的概念作為輔助。因為「民事」訴訟法,本來就是為了處理民事實體法律紛爭(或稱為「私法紛爭」)而存在,所以我們課本中絕大多數觀念都是結合民法案例作說明。如果民法概念不紮實,民事訴訟法也很難學好。因此在學習民事訴訟法前,建議先研讀民法(至少財產法部分),避免鴨子聽雷。如此一來,在研讀民事訴訟法時,同時也在複習民法概念,一兼二顧。接著妳/你會產生「概念串聯」的感覺,無論對於民訴法或民法,學習上都有極大的助益。
三、實際練習
任何法科考試的準備,最終目的都是要訓練各位同學的「寫作能力」(也就是瞎掰的能力,要訓練出三吋不爛之手),無論妳/你對於考試的科目投入多少勞力、時間及費用去準備,也不管有沒有十年寒窗,反正最後改題者看的就是「妳/你寫了什麼東西?」這部分只有「讀」是沒用的,最重要的是把讀的東西有技巧地「表達」出來。所謂的技巧,就是靠練習考古題來慢慢培養。練習的對象就是我們書中收錄的歷屆考題。從近年的出題趨勢來看,以實例方式出題幾乎是各個法科通用的模式,同學們在唸到一個新的概念後,就儘量從底下這些題目去作練習。
如果在概念理解或練習上有相關疑問,隨時都可以到我的臉書上提問。我臉書的名字為「林明勳律師」,同學也可以直接在臉書上搜尋「@attylms」。
※本次改版,承蒙文化大學推廣部同學廖世机先生細心提供校對建議,萬分感謝!
目次
第一講 緒論/1-1
第二講 訴訟程序要件審查(一)─法院/2-1
第一節 審判權/2-1
第二節 管轄權/2-12
第三節 迴避/2-43
第三講 訴訟程序要件審查(二)─當事人/3-1
第一節 當事人/3-1
第二節 當事人確定/3-3
第三節 當事人能力/3-4
第四節 當事人適格/3-18
第五節 訴訟能力/3-40
第四講 訴訟程序要件審查(三)─複數當事人/4-1
第一節 共同訴訟/4-1
第二節 訴訟參加/4-25
第五講 訴訟程序要件審查─代理、訴訟費用與一事不再理原則/5-1
第一節 代理/5-1
第二節 訴訟費用/5-15
第三節 一事不再理原則/5-29
第六講 訴訟程序總論/6-1
第一節 送達/6-1
第二節 期日與期間/6-29
第三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6-40
第四節 言詞辯論/6-47
第五節 裁判/6-52
第七講 訴訟程序各論(一)─第一審程序/7-1
第一節 起訴/7-1
第二節 言詞辯論之準備/7-46
第三節 證據/7-48
第四節 訴訟上和解/7-67
第五節 判決/7-73
第六節 本案確定終局判決之效力/7-75
第八講 訴訟程序各論(二)─救濟程序/8-1
第一節 普通救濟程序/8-1
第二節 特別救濟程序/8-39
第九講 簡易、小額訴訟及其他特殊程序/9-1
第一節 簡易訴訟程序/9-1
第二節 小額訴訟程序/9-13
第三節 特殊程序/9-19
第十講 家事事件程序/10-1
第一節 家事事件法概論/10-1
第二節 家事法總則/10-6
第三節 家事調解程序/10-16
第四節 家事訴訟程序通則/10-21
第五節 婚姻事件訴訟程序/10-35
第六節 親子關係事件訴訟程序/10-40
第七節 繼承事件訴訟程序/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