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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知所信:基督徒基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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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知所信:基督徒基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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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長久以來,坊間一直缺乏對平信徒來說淺顯易懂、立場又前後一貫的信理書籍,本書正可彌補這個缺憾。這是一本易於使用,適合小組討論的書,每章結尾都列有討論問題,以及配合該章討論的關鍵經節。作者的心願,是要幫助基督徒更積極負責任地認識自己的信仰,並且將基督教會的教導應用出來。

為了引導使用者認識基督信仰,作者按照傳統基督信理的次序來架構本書的主題,亦即啟示論、上帝論、基督論、聖靈論、人論、救恩論、教會論,以及論末後的事。雖然本書傾向改革宗的立場,卻意在幫助更正教所有宗派的教會工人與平信徒。

作者簡介

吳道宗

美國南方浸信會神學院哲學博士,
現任台灣中台神學院專任教師。著有《約翰福音析讀》(基道)、《約翰壹貳參書》(天道)、《腓立比書》(天道)。

"

增訂版序

出版《深知所信》是筆者多年來對教會的負擔之實現;以有系統的聖經教材來造就信徒,一直是筆者埋藏在心中的負擔。在筆者已出版的幾本書中,對這本書的期望特別高。自本書在2010年7月初版後,筆者一直不斷翻閱這本書,希望能在這本書寫得不夠完整,或是寫得不夠好的地方予以補強。但問題是,要增加到什麼地步才算足夠,才算完整?如果不斷的添加內容,有可能就會嚇走原初所設定的讀者群;但是如果只有稍微修改,那就沒有什麼必要修訂了。
 
在這兩難中,筆者依好友的建議,就是:仍舊設定一般信徒為寫作的對象,並且把握簡潔的原則,作有限度的補充、修訂。如此一來,既不會使篇幅過度膨脹,也不致於使修訂的部分顯得可有可無。
 
此次的增訂版把焦點放在兩個地方:一、修改錯誤之處,特別是經文上的錯誤;二、增加部分的內容。就第一方面來說,筆者在本書初版近兩年中,得到一些讀者回應指出某些經文誤植。這些善意的提醒使筆者深受感動。在此也要特別謝謝我的學生李雅雯姊妹,她在使用本書期間,逐一核對經文,把許多錯誤的經文找出來。在內容增加的部分,則包括:對不夠完善的部分補充資料、針對一些神學議題加以著墨,以及新增一些教會信條。

現在回過頭來談筆者的負擔。由於任教於神學院,個人有許多的機會到各教會講道,並且對不同的教會作了一些觀察。筆者看到一個普遍性的現象,就是許多教會會友的聖經基礎相當薄弱;信主數十載,對信仰的認識仍舊停留在初步的階段。
 
《深知所信》就是在這樣的觀察與負擔下寫成的。筆者自知,個人能為教會做的實在非常有限,只盼望藉著本書,使教會一切渴慕真道的信徒能「知其所信」、「深知所信」,以致能「深信所知」,最後進而「行其所信」。本書若有什麼錯誤,一切責任都屬筆者;若它能帶給信徒任何幫助,即使一絲一毫,一切榮耀都歸於上帝。

吳道宗
2012年12月

目次

推薦序一:基本功帶來卓越/周學信—4
推薦序二:深度與實際/歐力仁—7
自序:行在真理中—10
增訂版序 —13
如何使用這個材料—18

第一章 導 論 1、為什麼要學習基要真理—24

第二章 聖經論
1、神的啟示—34
2、聖經正典—42
3、聖經的四個特性(1):聖經的權威性—54
4、聖經的四個特性(2):聖經的清晰性—60
5、聖經的四個特性(3):聖經的必須性—69
6、聖經的四個特性(4):聖經的足夠性—76

第三章 神 論
1、神的存在—86
2、神的名字—96
3、神的屬性(1)—105
4、神的屬性(2)—115
5、三位一體(1)—125
6、三位一體(2)—135
7、神的創造—146
8、神的護理—160

第四章 基督論
1、基督的人性—170
2、基督的神性—180
3、基督的位格合一—192
4、基督的狀態(1)—201
5、基督的狀態(2)—210

第五章 聖靈論
1、聖靈的角色與工作(1)—220
2、聖靈的角色與工作(2)—226
3、聖靈充滿與聖靈的洗—234
4、聖靈的恩賜—242

第六章 人 論
1、人的受造與定位—252
2、神造男造女—257
3、人有神的形像—268
4、人的本質—277
5、神與人的約—284

第七章 救贖論
1、恩典之約的一貫性—294
2、基督十架工作的特色(1)—305
3、基督十架工作的特色(2)—313
4、有效的呼召—322
5、重生—332
6、悔改得生命—342
7、信靠基督—352
8、稱義—363
9、得兒子的名分—373
10、成聖—380
11、得榮耀—390

第八章 教會論
1、教會的性質—400
2、教會的特色與記號—408
3、教會治理—419
4、教會的權柄與責任(1)—430
5、教會的權柄與責任(2)—439
6、教會恩典的媒介(1)—449
7、教會恩典的媒介(2)—462

第九章 末世論
1、死亡與居間狀態—476
2、基督再來—485
3、最後的審判與永遠的刑罰—493
4、千禧年—502
5、新天新地—509

書摘/試閱

為什麼要學習基要真理 

壹、前言
如果有一天,別人要請你有系統的介紹你的信仰,你能說得出來嗎?或者是有人想要信耶穌,那麼你能完整的介紹你所信的耶穌嗎?如果以上的答案都是「否」,那麼現在該是好好認識自己信仰的時候了!而最好的方法就是學習基要真理。

貳、基要真理與神學
基要真理就是「有系統」的把聖經的真理按主題加以整理、歸納與分類,使我們容易去學習或教導。這些主題可以分成「聖經」、「神」、「基督」、「聖靈」、「人」、「救贖」、「教會」、「末世」等大類,這些主題都是從新、舊約中的經文加以整理、歸納而來。由此可知,基要真理的基礎與根據都是來自於聖經。

基要真理在神學院就叫作「系統神學」或「教義學」。「神學」一詞聽起來有點嚇人,好像它是一門高深莫測的學問,令人覺得那只是在象牙塔的聖經學者所研究的對象而已,似乎作為一個信徒就不須懂得那麼多。不過這個觀念並不正確,因為,第一、實際上每個人都有一套自己的「神學」(有關神的知識),只是各人的「神學」範圍,及對「神學」的解釋不同而已。其次,系統化的了解自己的信仰是每個基督徒的權利與責任,神學院的教導只是較為學術性而已。並且如果一個人不清楚自己信仰的內容,他的信仰就顯得自欺欺人!

為什麼這麼說呢?舉例來說,如果一個人聲稱他是基督徒,當然表示他所信的對象是耶穌,但是如果信的「內容」很多是屬於他在信主以前,那些其他神明的觀念,那麼他的信仰就不是正確的信仰,實際上他並不算是相信,因為那不是神要人相信的內容。信仰不只對象要正確,內容正確也同樣重要!

參、學習基要真理的目的
學習基要真理有幾方面的好處(目的):

一、全面且有系統的認識我們的信仰
很多時候,基督徒信主一段時日後,對於自己所信的還是一知半解,或是東一點西一點的,總有一種不完整、雜亂無章的感覺。沒有真理作為根基的信仰是盲目的,也是危險的。像很多信徒就喜歡憑自己的「感動」行事,可是很多時候他們的「感動」既無聖經根據,也常前後矛盾,究其根源還是因為缺乏基要真理的訓練之故。較糟的情況是,有些信徒從不明的地方所吸收到的知識,常是錯誤或不合聖經的思想,可是卻把它當作真理去奉行。

舉例來說,一些教會所流行「砍斷祖先咒詛的鎖鏈」(或稱「認同性悔改的禱告」)之說法,就是一個誤導信徒的觀念。這個說法的支持者引經據典的陳述其主張,表面上似乎言之有理,實際上卻錯誤百出。許多信仰根基不穩固的基督徒由於無法察覺其誤,遂常受這個觀念的威脅與毒害。這個教導主張:基督徒也可能活在咒詛之下,明確地說,信徒由於承繼自己祖先犯罪所帶來的咒詛,以致他們在靈裡仍舊被捆綁。因此基督徒要認真的找出歷代祖先所犯的罪(一個近乎不可能的尋根之旅),然後認同性的一一認罪,進而透過有啟示性恩賜之禱告者的幫助,一一奉耶穌基督的名、宣告上帝的大能,砍斷一切從祖先來的咒詛,否則咒詛仍會在信徒身上!

這個說法主要的經文根據是出埃及記二十章 5節(另參出卅四 7;民十四 18;申五 9):「……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從字面上看,這一節似乎指出:如果祖先犯罪,上帝就會往下施報應到三四代。所以,我們必須追出三代、四代,甚至更多代祖先的罪,然後進行屬靈檢視、認罪禱告,才能免於罪的影響。

但是從神學以及上下文仔細查看,卻不容我們把這節作這般解釋。因為這一節經文所提到的數字,不是要按字面了解,以致它真的是表示三代或四代。否則下一節(出二十 6)所說的「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是否真的是指一千代?由這兩節的對比(「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與「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得知,它其實是強調上帝的恩典與赦罪,強過祂的刑罰(另參詩三十 5)。

此外,聖經不斷強調:各人需要擔當自己的罪。例如「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廿四 16);「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結十八 20);「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吃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耶卅一 29-30)。這些經文可以說明一件事:聖經中正確的觀念,不是「子擔父罪」,而是「各擔己罪」。

另一方面,持「砍斷祖先咒詛的鎖鏈」這主張的人,往往喜歡把人的軟弱歸因於邪靈的作為,並將之與祖先的咒詛牽連在一起。不但如此,他們也主張,邪靈在人的身上會遺傳(至少到第四代)。但是聖經卻完全不支持這樣的說法;事實上,人的軟弱常常與舊人的敗壞有關(羅七 18-23;弗四 22;加五 19-21),其解決之道乃是靠著聖靈治死肉體的情慾(加五 24-25),並且脫去舊人(弗四 22)、將心志改換一新(弗四 23)、穿上新人(弗四 24);而非一味地怪罪於祖先的遺毒,並以禱告的大刀亂砍一個不存在的鎖鏈。

 值得注意的是,信徒還可能會因為意圖「砍斷祖先咒詛的鎖鏈」而產生心理上的困擾,這是由於人根本無法完全知道祖先犯過哪些罪,因此也就不能認盡祖先的罪,如此一來,愈是想「砍斷」祖先的咒詛,就愈沒有把握,於是反倒更心虛了,真是所謂的「剪不斷,理還亂」。

更可怕的是,「砍斷祖先咒詛」的觀念在神學上犯了嚴重的錯誤,因為它暗示在救恩的事上,人單單憑著信心是不足夠的,還需要加上「砍斷」的行為才臻於完全,這就直接挑戰了因信稱義的真理,並且貶低了耶穌基督救贖的功效,使人誤以為耶穌的拯救工作尚留下一個未完成的殘局,等待信徒來收拾。但是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信主的人是已經被「……遷到他愛子的國度裡」(西一 13),他既已獲得拯救,並且一切罪過都蒙赦免(參羅五 18-21;西二 13-14)、律法的咒詛(加三 13)都被挪去,豈會被所謂「祖先的咒詛」所連累,或是被撒但所挾制?因此,一個人信主之後,即使未曾求神斷開因祖先而來的咒詛,也從未為祖先的罪悔改,仍不會因祖先的罪而受到絲毫的影響。

附帶一提的是,「砍斷祖先咒詛的鎖鏈」的說法,背後其實有「成功神學」的影子。不少教會認為,一個人信主後,就應該身體健康、事業順利、兒女成才、財富增加等等。反之,像生病、失業、家庭不和、心裡鬱悶、人際關係欠佳等等,就是魔鬼的攻擊或是來自祖先的咒詛。但事實上聖經並不承諾人信主後就會一帆風順,反而指出一個人信主後會受到逼迫(約十五 20;提後三 12;彼前二 21),並且要求信徒要為主受苦、捨己、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因此,信徒負面的遭遇絕不是與他的祖先有關,否則從使徒保羅的一生來看,我們就可稱他是一個充滿祖先咒詛的人。簡言之,「砍斷祖先咒詛的鎖鏈」是違反聖經的。

由以上的例子就足以說明,缺乏從全面性的角度來了解聖經是危險的。而基要真理就是要建立一個正確、有系統、全面的神學觀,以避免以偏概全的錯誤。

二、使我們的生命獲益
學習聖經可以使我們的生命獲益,如同聖經所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 16-17)學習基要真理更是如此,因為基督徒的行為與生命是依循聖經的指引,若是透過一套整全的聖經真理(基要真理)來導正,則我們生命的成長就不會偏差。

比如說,有時信徒對神的認識常會強調神某一方面的屬性:如果過度強調神的愛,就會使他較不注重聖潔的生活;但如果過度注重神的公義、聖潔,則使他缺少神聖之愛的滋潤,而活在一個不安的情況下。解決這個問題的良方,就是透過有系統的認識神在聖經中的本性、作為,才不致使我們生命的成長失衡或偏頗。

三、可以教導其他信徒(太廿八 19-20;提後二 2)
耶穌在升天前所頒布的大使命中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廿八 19-20)第 20節的「教訓」就是「教導」(teaching)的意思,顯示傳福音也包括教導的工作。

當一個人信主後,他就要有系統的學習信仰的內容,那麼是誰來教導他呢?大部分的人就馬上想到牧師、長老或執事,似乎只有像傳道人或擔任長執的人才能做這個工作,並且假定他們比較懂聖經。但是這看法卻不適合,因為明白自己的信仰內容,並且教導其他的基督徒,是每一個信徒責無旁貸的工作!

教導的工作雖然與恩賜有關(弗四 11),但這工作並不限於有恩賜的人,因為每位父母就有教導兒女有關神的話語之責(申六 6-7);而信徒也有「彼此教導」的工作(弗五 19,「彼此對說」有彼此教導之意,參西三 16)。

結論是:每個基督徒都應學習基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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