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在民立政治下人民的權益特別重要,那有誰來保障呢?恐怕除國家司法可以保障人民權益外,別無任何機關團體有此能力.而少數不肖司法官.以其絕對的論告量刑權.因為收受賄賂,以致司法審判缺乏制衡作用,是其缺點之一,其次司法官對認證能力不足所以罪證一失正確.則刑度之差距即造成不公,所以我國司法宗旨的公證嚴明性常遭社會質疑與詬病,本書詳述盛行於歐美的陪審制度優缺點,本書優點是法官審判刑案,必須經陪審團陪審員投同意票才能定案.否則沒有法律效用,如果法官受賄,故意圖利他人時,將無法得逞,除非陪審團全部收買,於此可知陪審團對刑案審判有所制衡作用.對維護司法之公平性,建立司法權威,實有很大的功能,其功能不可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