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除探討分析我國各種信託業務外,並深入介紹美國日本目前各種流行信託之實際運作情形,富於啟發性與可讀性。閱讀此書可對世界各國信託之來龍去脈與現狀以及信託制度運用之妙,有透徹完整與正確的認識。對金融、保險、會計、地政、稅務、投資、法律各界人士乃了解信託實務之好書。本書乃作者《信託法原理與實務》之姐妹書,如能一併閱讀,則收獲必定更多。
楊崇森
學歷/
司法官暨律師(第一名)高考及格、甲等考試及格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美國紐約大學法理學博士、聯合國技術協助獎補金受領人(由司法行政部派赴美日考察司法制度)
教育部與國科會第一屆傑出研究獎
美國學術團體聯合會(American Council of Learned Societies)及傅爾布萊特(Fulbright)基金會獎助赴美研究考察信託法、專利法、電腦法、仲裁制度等
經歷/
哈佛大學法學院研究員、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主任、
研究所所長及國立臺灣大學等校教授、
司法行政部民法修正委員、
財政部與法務部信託法起草小組召集人(原信託法草案起草人)、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學術審議會委員、
臺灣省民政廳副廳長、
中央圖書館館長、
中央標準局局長、
不分區國大代表、
中華民國工業總會反仿冒委員會副召集人、
中華民國著作權人協長理事長、
仲裁人等。
諳英文、日文、德文。
著有《信託與投資》、《美國法制研究》、《商務仲裁之理論與實際》、《著作權法論叢》、《財團法人制度之研究》、《著作權之保護》、《仲裁法新論》(合著)、《專利法理論與應用》……等多本法學著作及論文二百餘篇,並於美國刊物發表英文著作及被日本期刊譯為日文發表,又與人合譯《德國民法》
研究領城為信託法、智慧財產法、民商法、英美法、仲裁法
現職/
台灣信託協會理事長、
銘傳大學講座教授、
國立台北大學名譽教授、
兩岸仲裁人
信託(trust)乃英美為他人利益管理財產之制度,具有莫大之彈性,可用於實現法律上所難於達成之許多目的,不但可用於家產之管理、遺產之處分,尤可用於許多日新月異之商事交易;其彈性之強,應用之廣,效果之大,令大陸法系之法律家為之驚嘆。大陸法系國家雖有若干法律制度在某程度踐履與信託類似之社會作用,但其方法不免迂迴曲折,而其功能亦屬隱而不彰,不如信託之靈活機動,應付裕如。無怪乎英美信託制度受到許多大陸國家之注意,紛紛以立法予以繼受,而英美日本各國信託業務更五花八門,種類繁多,應用於公私各種領域,對於國計民生都有莫大的助益與貢獻。學者有謂今日已進入信託時代,並非過言。
我國信託法與信託業法雖遲至民國八十五年與八十九年施行,但信託事業在國內已有數十年歷史,惟信託商品種類與外國相較仍嫌不足,法令限制過多。為加速信託業務之推動,以利國計民生,作者特窮數年之力,將三、四十年來從事教學、研究與信託之法之評論與心得撰成本書,其目的除分析我國信託業務外,並介紹美國、日本目前流行之各種信託之實際運作情形,作為我國推動或擴大信託業務之借鏡。
本書為作者另一信託新書《信託法原理與實務》之姐妹作。《信託法原理與實務》著重於闡釋信託法上各種原理、相關法律原則之源流及其運用,而本書則著重於剖析各種信託實際業務之運作,二書有一體兩面與相互補充之關係。讀者最好兩書一併閱讀,相信對於理解信託制度之精彩與巧妙,今後信託法與信託事業發展之趨勢,有更透澈之了解。
本書除對信託業務有關問題詳加析述外,對較複雜深入之問題,則另以「深度研究」欄作較深入之介紹,俾讀者可進一步研讀,而一般讀者亦不妨按程度選讀。又本書對複雜之問題,儘量做成圖解,俾利讀者了解。希望此書出版後,能喚起有關當局與金融、保險、會計、地政、稅務、投資、法律等相關業者,甚至一般讀者之重視;不但對相關法制檢討改進,且在業務上多多設計信託商品,加以推廣利用。在一般大眾方面,舉凡家產之安排、老後與親屬生活之照顧、土地之利用、智慧財產之管理、社會安全之推動、公司資金之籌措與業務之發展、公共建設之推動、社會安全之增進、環境與文化資產之保護等方面,如能多多利用信託,相信可使大眾生活更安定,社會經濟更發展,社會福利更健全,進而對康樂社會之建立大有助益。惟信託制度及其運用異常複雜,況本書探討數國信託實務,極多技術或手續層面問題,所涉至廣,且資訊蒐集不易,疏漏舛誤之處在所難免,尚望讀者多多指正。
本書之完成,承家姐楊詠熙律師、吾友丘宏達教授、施敏雄教授、武永生院長、李念祖大律師、王志興先生、符兆祥先生、高足汪渡村教授、李智仁博士、周秀美會計師、李佩昌、高鳳英、陳逢源、蔡育霖等律師之鼓勵與協助,內子潘毓瑩、黃婉柔小姐等協助繕打,誌此聊表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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