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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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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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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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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版權已經售出,確定由名導演巴貝.施羅德(Barbet Schroeder)執導,率領奧斯卡金獎團隊進行拍攝,並由曾獲奧斯卡獎提名的尼可拉斯.卡山(Nicholas Kazan)改編劇本。
劇作家尼可拉斯.卡山:「情節引人入勝……從第一個句子就讓人非常非常欲罷不能。」
美國作家網(The Writers Network)第十七屆原著劇本及小說獎首獎。

純粹和簡單的真相往往既不純粹,也不簡單──王爾德(Oscar Wilde)

挖掘真相,究竟是為了正義,
或者,只是為私欲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關於命案,有些事不大對勁。
即使現在只是在檢察官辦公室打雜跑腿的小助理,李奧仍然知道他可以看出別人看不出的蛛絲馬跡。

沒錯,這起命案看起來很單純:亞當.李度完週末回家,發現妻子瑞秋陳屍家中,唯一可能犯下此案的是他們智能不足和有暴力紀錄的兒子亞伯。所有人都把它當成意外看待,誰教凶手是個無行為能力的遲緩兒嘛;再說亞當的哥哥還是整個亞特蘭大鋒頭最健的律師外加黃金單身漢,根本得罪不起。

但是李奧知道事情絕對沒有這麼簡單,對一心想重返光榮的李奧而言,這是他鹹魚翻身的絕佳機會。他努力從少得可憐的事證中挖掘出真相,要為正義奮戰、要將真正的犯人繩之以法、要讓所有人知道他真正的實力,更要給看不起他的人一點顏色瞧瞧!他以為自己越來越接近核心,但真相背後的另一個真相,卻教他始料未及!

正義究竟是什麼?當謎底終於揭曉,李奧卻發現自己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謎底揭曉的那一刻,你確定你真的可以看到幸福快樂的結局?

作者簡介

格蘭.哲金斯(Grant Jerkins)

和妻子與兒子住在亞特蘭大,在當地專為發展遲緩的成人所設立的養護中心任職十年,本書是他的第一本著作。電影版權也已售出,將由曾獲奧斯卡獎提名的劇作家尼可拉斯.卡山(Nicholas Kazan)及導演巴貝.施羅德(Barbet Schroeder)合作拍攝。

關於譯者

藍曉鹿

曾任出版社編輯,現專職寫作、翻譯。譯有《別把自己作小了!》、《暗流長征》、《橡樹下的女主教》、《靜水深流》等。

名人/編輯推薦

媒體評論

任何小說中的任何人物都無法有如本書般的性格呈現,他們之間的糾葛要到最後一頁才見分曉。登場的黑暗和冷酷……的的確確是一本讓人無法放下的小說,尤其推薦給愛好法律驚悚類的讀者。
──《圖書館期刊》

哲金斯所安排的情節彷彿一個頂尖馬戲團的流暢表演──而且是表現法律的骯髒與黑暗。
──《出版人週刊》

書中的任何人都是無法讓人全心信任的……這絕對是個非常受歡迎的故事,但討論的卻又是大家所討厭的變態心理,我們永遠也沒有辦法用任何貼切的詞語來形容我們所看到的這些角色。
──《紐約時報》書評

如果你喜歡看英雄剷除壞蛋或伸張正義,你不會想看它的。它是扭曲的、黑暗的、充滿畫面的,也有哥德式的華麗瘋狂,你不得不佩服哲金斯寫作上的純粹性:純粹描寫黑暗,也要求讀者跟他一起走進黑暗。
──《華盛頓郵報》書評

的確是非常不尋常的劇情,絕對會讓你難以忘懷。
──美國著名推理書店「毒筆」(The Poisoned Pen)

這是一位優秀作家的優秀作品,絕對不要錯過它。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瑞德利.皮爾森(Ridley Pearson)

傑出的糾葛情節,一發便能擊中讀者內心。
──《密爾瓦基新聞衛報》(Milwaukee Journal Sentinel)

骯髒、令人不安,卻又能讓人上癮。
──《李奇蒙時遞報》(Richmond Times-Dispatch)

美國亞馬遜讀者評論

《簡單犯罪》是一部了不起的法律驚悚小說,但其中卻有更多人性的扭曲。
你必須慢慢地、仔細地讀這本書……作者沒有什麼廢話,很精準地讓故事向前移動,真的非常引人入勝。

如果你期待非常戲劇化的高潮和起伏,請不要閱讀這本書。它雖然沒有什麼巨大的轉折,但絕對能讓你喘不過氣。
我真的非常喜歡這本書。它非常黑暗、充滿人性的扭曲,還有完全出乎意料之外的故事發展和結局。

和書名正好相反,沒有什麼是真的「簡單」的。整本書中沒有任何人物是值得同情的,在一片黑暗中,有執著、報復、殘忍、瘋狂和純粹的暴力。讀者必須把自己放在黑暗裡(對,和主人翁一樣),就可以發現作者到底為我們準備了什麼樣的驚喜。

作者製造出一個有如希區考克電影般的氛圍,你以為你知道故事會怎麼發展,但人性的扭曲又會讓它走向別的地方。每個人看起來都很正常,但作者一層層掀開他們的外表,看到深層的崩壞和隱藏的個性;這些個性有時候很骯髒,但卻又那麼吸引人。看到最後,你會深深體認到這個書名背後所蘊含的意義。

書摘/試閱

1

父母因突如其來的意外過世後,姨媽一家收養了哥哥莫提和我。姨媽家住在郊區,好像為了凸顯原本就存在的錯置感,我們聽從安排,搬到地下室的臨時臥室裡,和上頭的人分層而居。

地下室的氛圍倒是跟我們當時悼念突然因意外亡故的父母的心情頗為相配,所以住在地下室對我們來說並不以為苦。哥哥和我睡在同一間房,臥室幽暗而潮溼,我們卻漸漸喜歡上它。悄悄吸著偷來的雪茄、熬夜看著黑白懸疑片。這個家庭的其他成員和我們不相往來,是有著同樣血緣的陌生人。在地下室的世界裡,我們是統治者,那裡也儼然成了我們的領地。

地下室在屋子底下,入夜之後便沒有半點光亮,是世界上最深的黑暗。有天晚上,我因為想上廁所而從床上爬起來,上樓往這間屋子唯一的洗手間走去。這間洗手間是我們和生活在這裡的其他人唯一的交集,生理功能上的需要是我們唯一認知到住在上面那些人的機會。那晚,我上樓時忘了開燈。為什麼要開燈呢?上廁所的路不曉得走過多少次了,就算閉上眼睛也找得到;但是這次不曉得是什麼緣故,我竟然迷了路。

我想這是因為我意識到四周有多黑的關係,一定是這樣;沒有半點光亮、絕對的黑暗。才走下床沒幾步,我在熟悉的路徑上停了下來,將手伸到離眼睛不過幾吋之遙,試圖看見自己的手,但是我看不見。我看不見。迷失。恐懼。

我開始像漫畫中的盲人一樣行走,把腳伸得老遠探路,發現前方什麼也沒有。好像過了好幾個小時似的,我終於摸到粉刷過油漆的水泥牆,牆面清冷而光滑。想到自己總算找到了一個錨點,可以定位出熟悉的世界,我放鬆了一點。休息片刻之後,想到之前受到的驚嚇,覺得自己真蠢,但我也隨即意識到,其實自己還是不確定自己身在何處。這面牆對我來說有些陌生,沿著牆壁走啊走啊走啊,卻依然找不到一條出路。恐懼糾結在喉嚨,就像緊握的拳頭。我的指尖撫過水泥牆壁上的每一條縫隙,感覺自己好像慢慢走進外星人的領地。我猛然覺得手指所觸之處又冷又溼,而且還有彈性。我摸到了什麼活的東西。我怕到連自尊都無暇顧及,朝哥哥大聲呼救:「莫提!莫提!莫提!」

哥哥的床頭燈隨即亮了起來,我熟悉的景物呈現在燈光下。莫提朝我眨了眨眼睛,問我發生了什麼事。我覺得自己像個傻瓜,一個人獨自站在平日不會走去的牆角,好像冷落在一邊的廢棄舊家具。我覺得好丟臉,不過害怕的感覺也褪去了。我呆呆地站在燈光下,發現只要伸長手臂,開關便近在咫尺。

現在,我覺得自己再次落入同樣難以置信的景況。我像平常一樣過著重複的生活,我相信自己是一直這麼過的。我生活中的每一步似乎早就預定好了,在出生前好幾千年便已命定了,因此我跨出的每一步都帶著滿足喜悅,知道自己走在對的路上。我也從不冒險,大步前行,過著預料中的人生。
但還是有什麼事出錯了,我踉踉蹌蹌,亂了腳步。
在人生道路上的某處,我迷路了。

法庭上的這一幕就是我不曾料想到的。法庭裡大部分時候都很安靜,只有律師發現有什麼事需要抗議一下時,才會嚷嚷著「抗議」。就算是提出質疑,他們也相當有禮貌。今天是審理的最後一天,這天我會被叫到證人席,解釋動機,為自己做的事說兩句話。莫提是我的律師。

即使三十五年後,我依然需要哥哥救我脫離黑暗。他俯身靠向我,在我耳邊低語:「今天,我要做我小弟的守護者。」然後站直了身體,帥氣英挺,一如往常。他的西裝一塵不染,髮線雖然已經開始後移,但是一頭金髮依然熠熠生輝,剛剪的髮型帶著些稚氣,讓他看起來更顯年輕更有型。他對著法官說:「閣下,辯方律師要傳喚最後一位證人,也就是被告──亞當.李。」

我站了起來。當我拉開椅子時,覺得有些尷尬彆扭。被告席與證人席之間似乎無限寬闊,廣場恐懼症候群淹沒了我。我把心思集中在走路上,免得自己跌倒。看著證人席就在前方,空盪盪在那裡的等待我過去,卻覺得要走到那裡大概得花上好幾年。我抬頭望了望左手邊,法官正看著我,我很蠢地朝他一笑,心裡卻想著:他一定看穿了我的心思,這種戲碼在他眼皮底下演過不知幾千幾百回了。我感覺陪審團的十二雙眼睛也都盯著我,他們看著我、判斷我,搞不清楚為什麼我走起路來好像被催眠、下藥的殭屍。最後,我終於跨上了通往證人席的兩級臺階,我抓住椅背,好像筋疲力竭的泳者終於碰觸碰到陸地。

我小心地看了看旁聽席,不曉得那些記者會不會把我誇張的步伐、手足無措的模樣寫進他們的報導裡。這時我哥哥的臉孔出現在視線中,即便在法庭上、在籠罩周圍的一片黑暗當中,他的英挺依然讓我心生敬畏。
「李先生,在所有的一切即將結束之前,只剩下這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我就直接問了,亞當.李,你有沒有謀殺妻子?」

如同哥哥提醒的,我毫不豫地回答。儘管在我張口說話的當下,仍可感受到陪審團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他們吃我喝我,就像對待耶穌的身體。
「沒有。」我說。「我深愛我的妻子。」

2

瑞秋是個好妻子。但是不曉得從哪個時間點開始,我對她做了一些事,就像我和哥哥以前所遭遇過的一樣,而且連自己都沒有意識到。我把她放在比我低一級的地位。她依然和過去一樣,依然在那裡,和我在一起,看起來依然是我生活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但是卻在比我低一級的地方,孤單地生活著。
或許孤單生活著的人是我,是我始終孤立於世界之外,從來不曾離開潮溼陰冷的地下室。

她永遠也不會離開我,這點我很確定。她喜歡我,從見到我的第一眼就迷上我了。
認識她的那年,我們都才二十出頭,當時她連初吻的經驗都沒有,就更不用說其他的事了。她幾乎對我一見鍾情,簡直就是至死不渝;但是我依然懷疑,如果她沒有遇見我,應該也會傾心於另一個男人,最後,鍾一生的情愛於一個承受得住的男人身上。真的,並不是非我不可;這點我從沒對她提起,不過確實如此。

我是在大學畢業舞會上認識她的。她的舞伴喝醉了,在她要求離開時,生氣地拒絕了。已經面對過嚴峻人生的我那晚沒有喝酒,便提議「由我當護花使者吧」,她欣然同意。到了公寓樓下,她打開車門正要出去,但旋即猶豫起來。
「這真蠢,」她說。「今天晚上是畢業舞會耶,我們應該找點樂子。」
我看著她,等著她自己解釋話裡的意思。
「那,你覺得呢?」
「也是。」我說,完全沒想到這等於同意了她的提議。
她收回腳,關上了車門。越過座椅,她傾身在我臉頰上啄了一下。「我們去買些啤酒。」

到了她的公寓,我們玩著從桌上把二十五美分的硬幣彈進一整杯啤酒的遊戲。我們一邊喝酒,一邊互相笑鬧著,她對我提起她的父親,說她的父親一直試著用錢來控制女兒。當她伸手撿硬幣時,我瞄到她手腕上的一塊粉色疤痕,這塊傷疤已經癒合了,新長出的組織比周圍的皮膚來得凸,令人退避三舍。她注意到了我的目光,收回了手臂。

「很久之前的事了。」她用心瞄準,投出硬幣。「我曾經是個非常悲傷的人。」用力把硬幣往桌上丟,硬幣在桌面彈起,一邊旋轉一邊畫出一條弧線,落進啤酒杯裡。我看著二十五美分的硬幣在琥珀色的液體中緩緩下沉,搖搖晃晃地落到杯底,周圍聚集的許多氣泡升到表面。「我曾經是個非常悲傷的人。」她重複一遍,推開玻璃杯,俯身靠向我。「現在悲傷的人醉了。」她吻了我。我猶豫了一下,也回吻她。

現在我可以坦白說嗎?可以承認即便如此,我仍在某種程度上受到她病態心智的吸引嗎?它很明顯地就在那裡,彷彿一座獎牌,所有人都看得到。我看到了,有著粉色邊緣的疤痕橫過她的手腕,我回應了那道疤痕,就像黑暗受到黑暗的吸引。

3

有一次,那時我們還是男女朋友,她當場逮到我偷瞄一個專櫃小姐。
那天我們去逛購物中心的服飾專櫃,她試穿一套又一套的衣服,我就跟所有的男人一樣,在一旁等著。瑞秋從試衣間出來,期待我對她剛換上的新衣服說點什麼。但我沒注意到,我正呆呆地看著專櫃小姐摺衣服。瑞秋順著我的眼光望過去,是一個年輕女人穿著絲襪的腿,以為我心懷不軌。她的喉中發出某種聲音,是我從未聽見過的,既不像人的聲音,也不像動物的聲音,彷彿沒有生命的物體發出的。那是極度的痛苦,瑞秋看起來簡直就要崩潰,那恐怖的聲音彷彿她逃離生命束縛時發出的聲音。

我走向她,張開雙臂,她卻避開了。「別過來!你不可以這樣!別過來!」她把手舉到頭上,手指開始揪著頭髮,先是一縷,之後抓了一整把,頭髮被拔了起來,頭皮開始流血。專櫃小姐看著我們,嚇壞了。自此之後,我變得非常謹慎小心。


4

「所以,她是個瘋子。你知道嗎?所有的女人都很瘋狂。這又是為什麼呢?因為男人都是騙子。你這種人當然不知道。你剛剛怎麼跟我說的?如果那個專櫃小姐跟你說:『從後面上我吧,我可以幫你吹喇叭唷。』你會怎麼回答?說『不』嗎?說『雖然妳既年輕又漂亮,不過我不需要妳幫我吹喇叭』這種騙人的屁話。」

莫提去年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而我也混到了一個商學院學位。莫提的功課非常好,一畢業就應邀成為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初級合夥人。這是很大的成就,不過這只是莫提另一項要什麼就有什麼的證明罷了。陽光般的金髮和帥氣外表不能給他的,敏捷的思維就會找到能讓他心想事成的方法。我們當地的雜誌每年都會列出黃金單身漢的排名,莫提的名字總是高居榜首。

我去過他的辦公室,祕書帶我進去時,他斜倚在椅子上,抵著辦公桌的腳上穿著一雙皮鞋,黑色的皮革閃著奢華的光澤,指間還夾著根雪茄。自從父母過世後,只要我遇上麻煩,總是來找莫提。他比我壯,比我聰明,也比我世故。
「不是這樣的。」我說。
「就是這樣。我知,你知,她也知。男人是不能相信的,而這件事總是讓女人抓狂。」

莫提點燃了另一隻雪茄,吐出一個煙圈,煙圈冉冉上升,在我的臉附近打轉。
「她值多少錢?幾百萬?她拔得起頭髮。」
「拜託。」
「聽著,亞當,你和女人交往的紀錄的確沒有多好,人人都愛八卦,你知道。」
「這就是你給我的忠告嗎?」
「我只是說,你曾經從一個想要你的女孩身邊烙跑。」

真低級。我不敢相信,他居然還敢提那件事。我們還小的時候,他曾經親手造成了一件意外:一個曾跟我們全家一起去度假的女孩,一個曾勾起我少男綺想,又讓它破滅的女孩。最後那個發生許多不愉快的多事之夏以我們父母的雙亡告終。要說起來,那不幸的插曲是莫提一手造成的。

「你的戀愛史也好不到哪裡去,」我說。「你睡過公司裡多少女人?」
「不計其數。」他笑著說。他非但沒生我的氣,反倒以登徒子的浪名為榮。
「聽著,她是有點瘋瘋癲癲的,但是你說她可愛又有錢……」
「錢是她老爸的。」
「老爸多老啦?」
「你果然是個律師。」
「多謝誇獎。想要我當你的伴郎嗎?」

5

兩年後我和瑞秋結婚了。是我受到她偏差心智的吸引嗎?還是黑暗吸引著黑暗?
我們的婚姻結出的果是苦的。兒子亞伯天生智力發展遲緩,進入青春期、身體成熟之後,他突然出現無預警的暴力傾向。私底下,我責怪瑞秋生出不正常的下一代;而她,也一樣偷偷地怪我。

亞伯剛出生時,我們並沒有意識到他的缺陷,當他從醫院回到家裡的時候,同時也無疑地將未來的新希望和新夢想帶了回來。我想就像大家所說的一樣,我們相信我們的兒子擁有神奇的治癒力量,足以填補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我相信我的工作會有新的意義、我的生活不再漫無目標;我也確定瑞秋對她那冷淡丈夫的情感覺醒了,並且擴大了注意的範圍,神經質的愛的關注得以分散,把丈夫和兒子都拉進她愛的光圈之中。

這些期待似乎也都真的實現了:我在生活中找到許久不見的旺盛精力,也重新找到了和瑞秋親密相處的模式。我覺得我們的生活走在正確的道路上、經歷著正常的過程;儘管亞伯總是要晚一點才能符合發展指標,但這又有什麼關係呢,他一定能很快趕上進度,教我們對他的資質刮目相看。但是,親戚朋友卻道出出了我們心中不敢直視的疑問:

「他現在不是應該開口說話了嗎?」
「他從來不出聲耶。」
「所有小孩都這麼安靜嗎?」
「他的眼神。你們不覺得有些怪嗎?」

我們帶著他去找了很多醫師、專家、拜訪不同機構,各家說法不一。他們說這種情況很難說是怎麼回事,也很難確定真正的原因,但是最後的結論卻出奇地一致:他們說,這不是誰的錯。這是X染色體出問題,這是一種隱性遺傳疾病,無法預防,碰上就是碰上了。

我們依然愛亞伯,我以為天下的父母應該也會這樣。我們會撫養他長大,把他視為正常孩子一樣愛他。瑞秋一肩扛下了養護的責任,為了兒子,她犧牲了自己的生活:帶著他去上特教課程、去醫院、去訓練中心,以她堅強的意志教導兒子基本的生活技能,並且一天天消耗她對兒子的愛。

亞伯終究還是學會了那些醫生曾預言他永遠學不會的事情:他會自己穿衣、自己吃飯、自己洗澡、整理自己,以及懂得節制。他十四歲那年,我們擁有了一個五歲智力的小孩。這個五歲大的少年,只要覺得有人看不起他,就認為教訓一下對方是很自然的。有一回上廁所弄髒了褲子,被媽媽教訓一頓之後,這個五歲的少年便用玻璃菸灰缸敲破媽媽的頭,害他媽去醫院躺了一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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