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自成稿之日起,便顯示出不容低估的學術價值。亞里士多德在寫作《政治學》過程中,《雅典政制》是他的重要參考材料;四百年后,普魯塔克在寫作《名人傳》中的《忒修斯傳》、《梭倫傳》、《客蒙傳》、《伯里克利傳》和《尼西阿斯傳》時,曾直接或間接引用了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中的篇章,尤其是關于梭倫的部分;兩千多年后,當其抄本在1891年重見天日之時,學界普遍認為它將會引領西方古典學進入一個新紀元,僅當年便出現了三種英文譯本、三種德文譯本、兩種法文譯本、一種意大利文譯本及俄文譯本,等等。倘若恩格斯讀了這本《雅典政制》(我們不能絕對肯定他沒有讀過),他會不會修正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的論述,我們無法確知;但可以確知的是,它的確是閱讀《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的重要參考材料,也同樣是了解和研究古希臘政治制度尤其是雅典民主政治的必備史籍。
一、《雅典政制》的流傳、散失與重現
亞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年)在《尼各馬科倫理學》的篇尾講道,為了使《政治學》能夠變成一部培養優秀政治家的經典,他搜集了許多國家與地區的政治制度并進行了比較和分析,以便闡明“什么是最好的政體,它應該如何設置;制定何種法制,才能使它在最佳狀態下發揮作用”。第歐根尼?拉爾修(Diogenes Laertius,生活在公元3世紀)在記錄亞里士多德的作品時,稱他搜集了158個國家和地區的政治制度,這個數字普遍被學界認可;不過,烏薩比亞(Usaibia)認為它應該是171個;據桑迪斯考證,其中有99個國家和地區的名字有案可稽。可惜的是,亞里士多德為寫《政治學》所參考的這些史料后來全部遺失;幸運的是,其中最重要的史料《雅典政制》卻在近兩千年之后又被重新發現。
最初,《雅典政制》可能不是一部獨立的作品,而是“政制匯編(the vast collection of Πολιτε?αι)的一個篇章,古代作家幾乎一致認為這個匯編出自亞里士多德之手”。這部“政制匯編”在《政治學》完成之后,被存入了呂克昂(Lyceum,一譯呂西昂)學園的圖書館里面;公元前322年,亞里士多德將呂克昂學園交給了他的得意門生忒奧弗拉斯圖(Theophrastus)掌管,當然亞里士多德的所有著作也包括在內;忒奧弗拉斯圖又在公元前287年將亞里士多德和他本人的著作傳給了自己的學生涅留斯(Neleus),后者將導師所贈之物帶到了小亞細亞地區。從此,亞里士多德連同忒奧弗拉斯圖的這批手稿開始經歷輾轉與流失的命運。涅留斯把它們留傳給子孫,而這些子孫們既無良好的文化水平又無強烈的哲學品味;在忒奧弗拉斯圖死后三四十年,這批手稿被賣給了帕伽馬王國(Pergamos)的國王們,送進了王室圖書館的地窖里,經受潮濕的侵蝕和蛀蟲的啃噬。大約在公元前133年,它們又被提俄斯人阿佩利孔(Apellicon)獲得,此人是亞里士多德主義的信奉者。阿佩利孔發現其中有許多呂克昂學園未收藏的作品,他便將它們公布于眾。公元前86年,雅典被攻占后,阿佩利孔的藏書又被送到羅馬,它們在那里受到了禮遇,最后輾轉到了羅德斯人安德羅尼庫斯(AndronicusofRhodes)手中,他將它們按照不同主題分類編纂成套。不幸的是,安德羅尼庫斯編纂的這套亞里士多德文集在公元2世紀之后便遺失了。在安德羅尼庫斯之前,生活在公元前3世紀晚期的亞歷山大里亞學者赫爾米普斯(Hermippus)也曾對亞里士多德的作品進行過編目,赫爾米普斯的目錄被第歐根尼?拉爾修保存了下來,它是按照字母先后順序排列的。第歐根尼?拉爾修提到,包括“158個城邦的政制:對民主制、寡頭制、貴族制和僭主制的一般或具體分析”在內的近400個篇目都是出自亞里士多德之手。
“政制匯編”,尤其是其中的《雅典政制》,雖在影響上不及《政治學》,但是它在成稿之后仍然在一定范圍內為人知曉和引用。公元前306年,阿提卡編年史家斐洛科魯斯(Philochorus)在為阿里斯托芬的《馬蜂》作注時,曾引用過《雅典政制》,并將其歸名于亞里士多德。其后的提邁烏斯(Timaeus)、斐洛斯特法諾斯(Philostephanus)、老普林尼、西塞羅、斯特拉波、普魯塔克、阿忒那俄斯(Athenaeus)、哈爾伯克拉提昂(Harpocration)、赫拉克里德斯(Heraclides Lembus)等數十位對后世有影響的希臘羅馬作家都曾經引用過“政制匯編”的內容。其中,普魯塔克、哈爾伯克拉提昂和赫拉克里德都曾大量引用或摘錄了《雅典政制》,并且哈爾伯克拉提昂的摘引文字多達50段。哈爾伯克拉提昂是亞歷山大里亞的希臘文法學者,大概生活在公元2世紀;《雅典政制》或許在他之后便不見于世,后世學者只能通過先前這些作家的摘引來了解《雅典政制》。
進入19世紀,西方學者掀起了搜集亞里士多德作品殘篇的熱潮,搜集《雅典政制》殘篇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工作。1827年,紐曼(C.F.Neumann)在慕尼黑出版了《亞里士多德政體論殘篇》(Aristotelis Rerumpublicarum Reliquiae),其中收錄了59段《雅典政制》殘篇;1848年,卡爾?繆勒(CarlMüller)在巴黎出版的《希臘歷史殘篇》(Fragmanta Historicorum Graecorum),收錄了74段《雅典政制》殘篇;瓦倫丁?羅斯(ValentineRose)在《亞里士多德偽書》(Aristotles Pseudepigraphus)的不同版本中,將這個數目從1863年的89段提高到1886年的91段。
在瓦倫丁?羅斯努力搜集《雅典政制》殘篇的過程中,相關的考古發現也取得了重大成果。1880年,在埃及法雍(或譯“法尤姆”)地區阿爾西諾城附近出土的兩片紙草文書,被收藏在了柏林的埃及博物館中,它們記載了梭倫改革和克里斯提尼改革及其之后的情況。更大的考古發現是在十年之后取得的,1891年1月19日,《泰晤士報》刊發了一篇爆炸性新聞,大英博物館收集到了一份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的紙草抄本,它也是從埃及出土而來的;僅僅在11天之后,1月30日,該圖書館管理員科尼翁(F.G.Kenyon)編輯整理的希臘文本公開發表了。大英博物館收藏的這份紙草抄本并未完整抄錄《雅典政制》,它沒有開篇文字,最后一部分嚴重破損,大約有63章的內容可以被學者輕松識讀。
二、現代學者對《雅典政制》的注疏、修補與研究
科尼翁整理的文本一經刊出,歐美各國的古典學者紛紛對其進行注疏、翻譯、復原和研究。雖然認為《雅典政制》的出土將西方古典學帶入了一個新紀元的觀點有夸張之嫌,但可以完全肯定,它的確將雅典憲政史的研究提升到了一個更高的階段。19世紀的那些雅典憲政史著作在當時學界無論閃耀出何等光芒,都在《雅典政制》出土之后,尤其是希格內特《雅典憲政史》出版之后變得極為暗淡;對當代學界而言,它們只剩下了學術史梳理上的價值。
就英語學界而言,科尼翁和桑迪斯(John Edwin Sandys)兩位古典學者在《雅典政制》的注疏和復原上面作出了重要貢獻。在1891年,科尼翁不僅對《雅典政制》抄本的63章的內容進行了編輯出版,還隨后出版了第一個注疏本和英文譯本,第二年又出版了一個修訂版的注疏本,科尼翁的這些工作為日后的《雅典政制》研究奠定了最初的基礎。緊隨科尼翁之后的是桑迪斯,他的重要貢獻也在于對《雅典政制》的注疏。桑迪斯分別在1893年和1912年出版了一個注疏本及其修訂本,他整理的希臘文本在細節部分與科尼翁的有所不同,并且引用了更為豐富的學術著述來輔助對《雅典政制》原文的閱讀。同時,桑迪斯的另一大貢獻是他對抄本的殘缺部分進行了修復,使第六十四至六十九章的絕大部分內容可以被人識讀。
最后剩下的極為殘缺的第六十七章第四節至第六十八章第一節的內容,后來又被柯林(G.Colin)和霍默爾(H.Homel)兩位學者復原,他們的勞動得到了羅德斯(P.J.Rhodes)的尊重,這在他1984年出版的《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譯本中得到了體現,它是迄今最為完整的英譯本。同時,羅德斯還在注疏方面作出了杰出貢獻,他在1981年出版了《〈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注疏》,全書近800頁,正文分為序言和注疏。在序言中,作者分析了《雅典政制》的考古發現,它的篇章結構、行文風格、成稿與修改以及亞里士多德和《雅典政制》的關系等;在注疏中,作者吸收了1981年以前的學術研究和考古發現成果,彌補了科尼翁和桑迪斯注疏本中的不足,并糾正了先前學者對文中某些篇章或術語的錯誤理解。總而言之,羅德斯在《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學術史上又樹立了另一座里程碑。
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研究,我們發現比《雅典政制》文本更難復原的是歷史真相,這集中在作者身份和成書年代上。
盡管公元前1世紀的伊壁鳩魯學派學者斐洛徳墨斯(Philodemus)指出,有一部分“政制匯編”并非出自亞里士多德之手,但他未具體列出這些篇章的名稱。除了這個不能確定的質疑之外,古代作家一律認為亞里士多德是《雅典政制》的作者,直至近代學者搜集其殘篇的過程中,這一置疑又被重新提出。羅斯在《亞里士多德偽書》中寫道,亞里士多德“既沒有寫這些作品,也沒有寫這些作品的意圖”;同時,它也不是忒奧弗拉斯圖所寫,而是由某個不著名的逍遙派學者完成的,這個人可能是德米特里烏斯(Demetrius Phalereus)或狄卡俄庫斯(Dicaearchus)。在大英博物館收藏的抄本出版之后,關于作者身份的問題也成為了一個學界長期熱議的話題。學界逐漸偏向于認為《雅典政制》不是亞里士多德的作品,并在作者是“亞里士多德的某個不知名學生”(ananonymous pupil of Aristotle)上達成共識;并且,它極有可能是在亞里士多德指導下完成的,因為《雅典政制》和《政治學》都明顯表現出對貴族統治或精英政治的偏愛。但是,至于它具體出自何人之手,至今仍無一個權威結論。
關于《雅典政制》是何時寫成或編成的,現代學界對此一直存在爭論,但普遍認為:它是在公元前332年至前322年的某個時間段內完成的,或許前后進行過修改。《雅典政制》第五十四章第七節提到科斐梭芬(Cephisophon)擔任執政官,這一年是公元前329/前328年;第四十六章第一節提到了四列槳艦而未提到五列槳艦,五列槳艦是在公元前325/前324年首次成為雅典海軍戰艦的。由此可知,《雅典政制》一定是在公元前329/前328年之后,或許是在公元前325/前324年之前完稿或修訂的。另一個可能的時間下限是公元前322年。雅典在這一年失去了對提洛島的控制,無權再向該地派駐官員。同時,亞里士多德也在這一年被迫離開雅典,并很快去世,他的《政治學》也未能最終完成,而他的弟子也沒有對其進行續寫;由此可見,收集和整理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政治制度史料的工作也就此終止。羅德斯還進一步認為,《雅典政制》在完稿過程中經歷過修訂,例如第四章所講的德拉古改革便是后來增添到初稿中的內容。從行文邏輯上判斷,第二章和第五章之間有著明顯的承接關系,而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存在卻割裂了兩者之間的邏輯聯系。
三、對《雅典政制》重新翻譯和注釋的意義
相對西方學界而言,我國對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的研究取得的最大成績是出版了兩個頗具影響的中譯本。日知、力野兩位先生早在1957年將羅布古典叢書的《雅典政制》翻譯成了中文,由北京三聯出版社出版;顏一先生后來又根據同一版本將《雅典政制》重新翻譯成中文,其譯文被編輯到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亞里士多德全集》(第十卷)。這兩個分別來自歷史學界和哲學界的中文譯本都產生了廣泛影響,它們的影響力使得本書的出版面臨著狗尾續貂的尷尬境地,但它畢竟也有自身的價值。不管是從譯文還是從注釋來看,本書都有其獨特之處。
第一,本書參考了多家希臘文校注本和英譯本,盡可能準確地轉述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使讀者了解《雅典政制》到底寫了什么。筆者以科尼翁1892年版、桑迪斯1912年版、拉克漢1938年版和羅德斯1981年版四個希臘文校注本為基本依據,并以科尼翁1928年牛津、拉克漢1938年羅布古典叢書版、穆爾1975年加利福尼亞大學版和羅德斯1984年企鵝版的英譯本為重要參考,進行比較綜合之后,才完成了本書的譯文。
第二,本書將《雅典政制》中表述簡略或模糊以及應寫而未寫的內容,以注釋形式進行補充,適時地輔助讀者閱讀。筆者將古典文獻與現代研究成果相結合,以《雅典政制》的行文為主線輔以適當的注釋文字,使讀者對雅典的政治制度演變歷程、雅典民主制在公元前5和前4世紀的運行情況、古希臘政治格局及其演變歷程、古希臘人的政治觀念等都有一些了解;這些背景知識,反過來或許有助于讀者更透徹地研讀《雅典政制》。
第三,本書盡可能地對《雅典政制》中錯誤的記載和有爭議的文字進行辨析,使讀者閱讀時能夠做到去偽存真、去粗取精,獲得來自《雅典政制》卻又超越《雅典政制》的知識。“《雅典政制》不是一部杰作,它出自平庸之手”,這一評價確不為過。盡管這部作品經歷過修改并且有可能單獨成書發表,但它終未能改變史料匯編的性質,并且仍然是一部文史混雜、未經精心考證的史料匯編。例如第二十四章第三節所述觀點“來自盟邦的盟金、稅收和捐獻,能夠維持超過兩萬人的生活”,有待進一步商榷;筆者以注釋形式對作者所列數據逐一進行溯源和分析,來說明它們的不可靠或不準確,以供讀者參考和選擇。
第四,在完成本書的過程中,筆者搜集、閱讀了部分相關的古今文獻,并將其融匯到本書的注釋中。如果您閱讀本書時對其中的某個具體方面感興趣,或許筆者所引用或參考的文獻能夠為您的延伸閱讀提供線索。
最后,本文還收錄了《色諾芬雅典政制》。一方面,它的出現有助于更好地閱讀《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另一方面,將兩部著作放在一起閱讀,或許更有助于讀者進一步認識雅典城邦的憲政沿革。
總而言之,筆者完成本書的最終目的是,使它既可以成為古希臘政治史特別是雅典城邦憲政史愛好者的一本入門讀物,又能夠成為相關研究人員可資借鑒的參考書。然而,筆者畢竟學力淺薄、見識鄙陋,文中所述必有謬誤。懇請讀者以懷疑和批判的眼光來閱讀本書的譯文和注釋,更懇請方家不吝賜教,以使本書進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