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地理環境與歷史概況
昌平區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地處溫榆河沖積平原和燕山、太行山支脈結合地帶,南俯北京小平原,北與延慶縣、懷柔區相連,東鄰順義區,南與朝陽區、海淀區毗鄰,西與門頭溝區和河北省懷來縣毗鄰。區域地理坐標東經115°50′17″~116°29′49″,北緯40°2′18″~40°23′13″。邊界線總長261.46公里,區域面積1343.5平方公里,耕地面積28萬畝,下轄2個街道辦事處、16個鎮,177個社區居委會,303個行政村。全區人口由漢族、回族、滿族、蒙古族、朝鮮族等多民族構成,其中主要為漢族。昌平區素有“京師之枕”、“甲視諸州”的美稱。著名的居庸關(古亦稱軍都關)孔道穿過兩大山脈交接部,號稱北京西北門戶,自古以來為中原地區與蒙古高原相互交往的必經之路。
境內西北高、東南低,地勢由西北向東南逐漸形成一個緩坡傾斜地帶。西部、北部為山區、半山區。地勢以南口及居庸關為界,西部山區統稱西山,屬太行山脈;北部山區稱軍都山,屬燕山山脈。平原海拔50米以下,面積552平方公里,占全區總面積的40.8%。北部和西部山區、半山區約800平方公里,占59.2%。山區海拔400~800米,最高峰(高樓峰)海拔1439.3米。最著名的山脈有天壽山、銀山、龍泉山、疊翠山、駐蹕山、虎峪山等,層疊交錯,高山、峽谷、懸崖、陡壁等地貌特征豐富。
昌平區氣候類型屬暖溫帶半濕潤大陸性半干旱季風氣候。春季干旱多風,秋季涼爽。冬季受西北氣流影響,多西北風,空氣干燥,寒冷少雪;夏季受季風影響,多東南風,降雨充沛。年平均降水量550.3毫米,年平均日照時數2684小時,年平均氣溫11.8℃,最高氣溫40.3℃,最低氣溫-19.6℃。昌平區氣候適宜,降雨量充足,高溫期與多雨期一致,特別是北部和西部山區,山前熱量堆積,形成山前暖帶,這為該區農業生產提供了有利條件,溫榆河及其支流匯納全區徑流,自西北向東南流出境外,下接北運河,屬海河水系。
北部山區巖性主要是花崗巖、白云質灰巖和片麻巖。土質為巖石風化形成的薄層褐土,適于發展林果業。南部平原為第四級沖積物上形成的厚層潮土,適宜種植各種農作物。
昌平區歷史悠久,早在6000多年前祖先就已在境內雪山、南口等地繁衍生息。在雪山、曹碾、燕丹等地都發現了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其中以雪山遺址最為重要。這里夏商文化以前堆積可分為三期,雪山一期文化是中國北方地區新石器時代的一支代表性文化,總體的相對年代晚于紅山文化和仰韶文化廟底溝類型,早于龍山文化。雪山二期文化與中原龍山文化面貌比較接近,屬新石器時代晚期的考古文化類型。雪山三期文化與昌平張營夏商時代遺存是北方地區青銅時代早期文化。
昌平區在距今4700多年的黃帝時期,屬于幽州;4300年前的唐堯時期屬于朔方;4200年前的夏、禹時期屬于幽州;3800年前商、殷時屬冀州;西周武王分封諸侯國,昌平先屬于薊,后被燕國吞并。戰國末年,燕王喜(前228年)筑長城,并在長城內側建上谷、漁陽等五郡,同時為屯兵駐軍,建軍都縣,屬上谷郡。縣的治所在今馬池口土城村,軍都縣是昌平地方建縣制最早的名稱。
漢初,西漢惠帝四年(前191年)封子劉太為昌平侯,惠帝七年(前188年)劉太進封為呂王,因昌平是劉太的始封地,故改名為昌平縣,縣的治所在今沙河鎮的辛立屯村南。軍都縣在昌平的西半部,是戰國末年(前228年)所建,東半部是西漢初年(前188年)建的昌平縣,兩縣并存,統屬上谷郡。王莽建立新朝(9~23年)將上谷郡改稱朔調,昌平縣改名為長昌縣。東漢,恢復了上谷郡名和昌平縣名,撤廣陽國以其地并入上谷。
魏文帝黃初元年(220年)改廣陽郡為燕郡,昌平、軍都屬燕郡。魏明帝太和六年(232年)下令改諸侯皆以郡為國,燕郡為燕國,統屬昌平、軍都二縣。
東魏孝靜帝武定元年(543年)將北燕太平元年(409年)所建的偏城郡(屬今陜西)僑治于昌平西半部,并把其所屬的廣武、沃野兩縣隨之僑治在昌平治所的西邊,此時昌平地方并存的有平昌、偏城兩郡,下屬有昌平、萬年、廣武、沃野四個縣。
北齊時(550~577年)廢掉了僑治在昌平的偏城郡并入平昌郡,廢掉廣武、沃野兩縣,并入昌平、萬年兩縣。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郡以州治民,此時廢掉平昌郡,并將萬年并入昌平縣,自此以后單一稱昌平隸屬于幽州。
唐德宗建中年間(780~783年)昌平縣的治所自土城遷到昌平縣舊縣村。五代后唐長興二年(932年)將昌平縣改名燕平縣,并將縣的治所從舊縣遷往縣東朝鳳庵。后唐河東節度使,石敬瑭與契丹相勾結,以燕云十六州賂遼,于清泰三年(936年)建立后晉,改燕平為昌平,并將治所遷回舊縣。
遼會同元年(938年)升幽州為南京,屬于南京道,昌平屬之。遼圣宗開泰元年(1012年)改南京為燕京,改幽都府為析津府。北宋宣和五年(1123年)改燕京為燕山府。金天會三年(1125年)金海陵王遷都燕京,金天德五年(1153年)改年號貞元,改燕京為中都,府曰大興府。元至元四年(1267年)將都城遷到中都,改中都為大都。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遷昌平縣治所于辛店,三十年后遷回舊縣。
明洪武元年(1368年),拆密云、昌平二縣地置懷柔縣,改隆慶州屬永平府。明永樂元年(1403年)稱順天府昌平縣。明景泰元年(1450年)在縣東八里任和鄉東道里筑永安城,于明景泰三年(1452年)縣治所遷入。明正德八年(1513年)改昌平縣為昌平州,統領密云、順義、懷柔三縣,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改為順天府霸州道昌平州,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改成順天府昌平道昌平州。清康熙八年(1669年)霸、昌兩道合并稱霸昌道,道署設昌平。清雍正八年(1730年)在鞏華城設北路捕盜同知,簡稱二府,與宛平、通州、大興為京師四輔之一。
民國初年為京兆區昌平縣,北伐后為河北省昌平縣。1931年日本侵華經何梅協定劃為戰區,昌平屬薊密專區。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在縣西部和北部地區先后建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昌宛、昌延、昌順聯合縣等民主革命政權。1948年12月12日,昌平縣解放。1949年4月,昌順聯合縣分設昌平縣,屬察哈爾省南口專區;8月1日起屬河北省通縣專區。1956年1月,劃歸北京市管轄,撤縣設區。1960年,撤區復設昌平縣。1999年9月,撤銷昌平縣設立昌平區,一直至今①。
沙河鎮位于昌平區域南部,因溫榆河上游支流南沙河、北沙河在此交匯而得名,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古鎮(圖一),曾名“沙河店”。沙河鎮是通往十三陵、八達嶺等著名風景區以及山西、內蒙古和西北的必經之地;京張公路、京包鐵路縱貫南北,六環路、順沙路、定泗路橫貫東西;水資源豐富,東沙河、南沙河、北沙河匯合于沙河水庫,形成溫榆河的源頭。鎮域面積56.5平方公里;下轄22個行政村,6個社區居委會,各類企業1000余家;常住人口5萬余人,流動人口8萬余人。
沙河鎮東北約2.6公里的辛立屯村南有漢代昌平故城①。《光緒昌平州志》記載:“昌平故城在沙河店迤東,上下東郭二村之西。”②
明成祖遷都北京后隨即在沙河建行宮。正統元年(1436年)行宮被水沖毀。嘉靖十六年(1537年)重修并筑城圍之,御賜名“鞏華城”,是明代皇帝謁陵和北征駐蹕之地。城方形,每邊長1公里,占地100公頃。城設4門,皆有甕城,南曰“扶京”,北曰“展思”,東曰“鎮遼”,西曰“威漠”。隆慶六年(1572年)穆宗調軍士疏通鞏華城外安濟橋到通州渡口的溫榆河的水道,并在鞏華城北門內建“奠靖倉”,于城外東南處修復元代時期的臨水泊岸,供運送御用物資。清代一直派兵戍守,稱“鞏華城營”。康熙十六年(1677年)行宮設為“搟氈局”。沙河鎮北有朝宗橋,橫跨北沙河,鎮南有安濟橋,橫跨南沙河,均為明代修建,保存較好③。
第二節發掘經過與資料整理
昌平沙河墓地位于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鞏華城之鎮遼門以東0.5公里處的原東一村范圍內。為配合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規劃北區工程建設,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與昌平區文化委員會對考古勘探發現的墓葬進行了發掘(圖版一,1)。發掘區地理位置為東經116°17′26.87″、北緯40°7′43.28″,海拔48米。地表曾為耕地、林地。發掘區地勢平坦,范圍較大,其中發掘區Ⅰ區北距北沙河約40米,Ⅲ區南距南沙河約50米,各發掘區東距城鐵昌平線50~160米。發掘區Ⅰ區南距離Ⅱ區約450米,發掘區Ⅱ區東南距離Ⅲ區約130米(圖二)。
發掘項目的前期協調工作由北京市文物研究所韓鴻業完成,具體發掘工作由北京市文物研究所于璞負責,參加發掘的有北京市昌平區文化委員會楊廣文、邢軍、張福升,技工馬奔、朱愛娟、金博、馬震斌、馬國政、巴敬樂、馬世鋼、馬克哲、馬國現、巴利坤、巴慈永、孫紅都、金向東、馬同現、古艷兵、劉曉賀。現場照片由于璞拍攝,器物照片由王殿平、王宇新拍攝。楊菊做了部分器物的科學檢測工作。
昌平沙河墓地的現場考古發掘分為兩個階段完成;第一階段發掘時間為2010年1月2~13日,發掘面積4100平方米,發掘古代墓葬110座;第二階段發掘時間為2010年4月1~30日,發掘面積1051平方米,發掘漢代窯址1座,古代墓葬18座。
因屬于搶救性發掘,時間緊張,加之冬日氣候寒冷,因此在對昌平沙河墓地進行發掘時,雖然采用象限布方法布了探方,但沒有以探方為單位進行發掘,而是以墓葬單位進行發掘的。在清理過程中,嚴格遵守《田野考古操作規程》進行發掘工作。
根據墓地內墓葬的分布情況,將發掘區自東向西分為3個小區,分別以Ⅰ、Ⅱ、Ⅲ表示。墓葬的編號以阿拉伯數字為順序依次編號,沒有因為分為3個小區而各自編號。
①北京市文物局:《北京文物地圖集》,科學出版社,2009年。
②(清)繆荃孫:《光緒昌平州志》,北京古籍出版社,1989年。
③楊廣文:《風雨滄桑鞏華城》,北京燕山出版社,2010年。
圖二昌平沙河墓地位置示意圖
1.Ⅰ區
發掘工作首先在Ⅰ區進行(圖三)。在Ⅰ區布10米×10米探方83個(T0631~T0633、T0731~T0733、T0831~T0833、T0931~T0933、T1031~T1033、T1101~T1104、T1131~T1133、T1201~T1204、T1227~T1229、T1231~T1235、T1301~T1304、T1327~T1329、T1331~T1335、T1431~T1435、T1518~T1521、T1618~T1621、T1718~T1721、T1724~T1728、T1824~T1828、T1924~T1928、T2210~T2212、T2231、T2331),實際發掘發掘面積共計2951平方米(圖四)。發掘的遺跡分別為:
漢代窯址1座。漢代墓葬5座,編號為:M122~M124、M127、M128。僅M128出土銅錢25枚,皆為“五銖”錢。唐代墓葬9座,編號為:M112、M114~M120、M126。出土隨葬品21件(不含銅錢),其中陶器(含釉陶器)19件,器形有罐、碗、爐;鐵器2件,皆為鐵?斗。另出土銅錢2枚。元代墓葬4座,編號為:M34~M36、M125。出土隨葬品極少,僅4件,有瓷器3件、銅鏡1面。另出土銅錢2枚。
明代墓葬22座,編號為:M2~M5、M19~M27、M30~M33、M37~M39、M113、M121,可分為單棺墓、雙棺墓、磚室墓、豎穴土壙無棺墓,其中以單棺墓為多,達14座。出土隨葬品27件(不含銅錢),其中陶器11件、瓷器6件、料器3件、金器1件、銅器小件5件、鐵器1件。另出土銅錢200枚。
清代墓葬10座,編號為:M9~M18。可分為單棺墓、雙棺墓、三棺墓、四棺墓,其中以單、雙棺墓為多,達7座。出土隨葬品63件(不含銅錢),有陶器3件、瓷器1件、玉器4件、料器6件、瑪瑙1件、銀器38件、銅器10件。另出土銅錢241枚。
明、清時期搬遷墓7座,編號為:M1、M6、M7、M8、M28、M29、M111。
2.Ⅱ區
在Ⅱ區布10米×10米探方23個(T0804~T0806、T0903~T0907、T1003~T1007、T1103~T1107、T1203、T1204、T1303、T1510、T1610),實際發掘面積1500平方米(圖五、圖六)。發掘的墓葬分別為:
西晉墓葬3座,編號為:M40~M42。出土隨葬品13件。其中陶器5件,有陶罐、陶雞、陶狗、陶灶;銅器8件,有銅鏡、銅熨斗、銅簪。另出土銅錢44枚。
清代墓葬32座,編號為:M43~M47、M49、M50、M52~M56、M59~M78。可分為單棺墓、雙棺墓、三棺墓、四棺墓、磚室龜鎮墓,其中以雙棺墓為多,達17座。出土隨葬品39件(不含銅錢),有瓷器7件、石器3件、銀器11件、銅器13件、鐵器5件。另出土銅錢280枚。
明、清時期搬遷墓4座,編號為:M48、M51、M57、M58。
3.Ⅲ區
在Ⅲ區布10米×10米探方37個(T0901~T0907、T1001~T1007、T1101~T1107、T1201~T1206、T1301~T1306、T1404~T1504、T1505),實際發掘面積700平方米(圖七、圖八)。發掘的墓葬分別為:
清代墓葬27座,編號為:M79~M81、M84~M87、M89~M99、M101~M103、M105~M110,可分為單棺墓、雙棺墓,其中以單棺墓為多,達26座。出土隨葬品22件(不含銅錢),有陶器2件、瓷器1件、玉器6件(片)、蜻蜓眼3粒、紫砂器1件、銀器4件、銅器5件。另出土銅錢45枚。
明、清時期搬遷墓5座,編號為M82、M83、M88、M100、M104。
綜上,昌平沙河墓地發掘面積總計約5151平方米,發掘窯址1座,清理墓葬128座,出土陶器40件、瓷器18件、玉飾10件(片)、料器9件、蜻蜓眼3粒、金器1件、銀器53件、銅器42件、鐵器8件、紫砂器1件、石器3件、銅錢839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