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冶金建設預算定額.第1冊:土建工程(上冊)(2012年版)》是完成規定計量單位分項工程計價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台班的指導性消耗量標準;是統一冶金建築安裝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項目劃分、計量單位的依據;是編制冶金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確定工程造價的依據;是編制概算定額(指標)、投資估算指標的基礎;也可作為制定企業定額和投標報價的基礎;其中建築安裝工程的工程量計算規則、項目劃分、計量單位、工作內容等也可作為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編制冶金建築安裝工程量清單的基礎依據。《冶金建設預算定額.第1冊:土建工程(上冊)(2012年版)》內容包括:土石方工程,腳手架工程,砌築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構件運輸及安裝,門窗,樓地面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溫、隔熱工程,裝飾工程,建築工程垂直運輸,高層建築超高增加費,附錄為混凝土、砂漿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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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業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第1冊)土建工程(上冊)(2012年版)》內容包括:土石方工程,腳手架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混凝土構件運輸及安裝,門窗,樓地面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溫、隔熱工程,裝飾工程,建筑工程垂直運輸,高層建筑超高增加費,附錄為混凝土、砂漿配合比。
目次
冊說明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腳手架工程
第三章砌築工程
第四章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
第五章混凝土構件運輸及安裝
第六章門窗
書摘/試閱
一、單層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單層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2.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至樓面的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凈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
二、單層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三、多層建筑物首層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四、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應按其外墻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墻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深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并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筑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1/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場館看臺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
七、建筑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回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回廊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八、建筑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九、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十、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十一、建筑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