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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新論(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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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新論(簡體書)

商品資訊

人民幣定價: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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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此套《弗洛伊德文集》(12卷)是中國第一部且唯一一部關于弗洛伊德文萃性的經典恢宏譯著,由中國研究弗洛伊德第一人、學術界公認的弗洛伊德研究權威、著名心理學家車文博主編,經全國四十余位專家教授嚴謹翻譯多次修訂,堪稱海峽兩岸最權威、最完整的弗洛伊德心理學著作版本。
此卷收錄四部分內容。《精神分析新論》來源于弗洛伊德1932年所做的演講,是《精神分析導論》發表15年以來研究實踐和反思的成果。《精神分析五講》由弗洛伊德1909年為美國克拉克大學20周年校慶所做的五次演講稿組成,它從敘述弗洛伊德與布洛伊爾合作研究癔癥開始,通過大量的臨床實踐和觀察事例,比較系統地介紹了精神分析關于宣泄法、壓抑、夢、失誤、性欲和移情等重要思想和概念的形成與發展過程。《精神分析運動史》一文是對精神分析產生、發展和分裂過程的歷史總結。《精神分析綱要》既是向讀者介紹精神分析基本原理的指南,又是弗洛伊德對自己為之奮斗一生的精神分析理論的全面而精辟的總結。

作者簡介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奧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學家,精神分析學派的創始人,20世紀影響最大的思想家之一。弗洛伊德作為深蘊心理學的開創者,他的潛意識心理學說、精神分析治療方法技術以及對人類心靈深層隱秘王國的揭示,不僅為心理學研究整個人類精神世界開辟了全新的領域,而且對西方當代文學藝術、宗教、倫理學、社會學、歷史學、民族學、哲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主編車文博,心理學家、哲學家,中國理論心理學的奠基人之一,推進心理學元理論的建構和“類心理學”的開拓;突破單一文化心理學知識史或學科史的研究,開創多元文化(東西方文化)心理學比較思想史學科的建構;開拓中國潛意識的哲學心理學研究,中國“給弗洛伊德‘平反’的人”,中國學術界公認的弗洛伊德研究權威。1952年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畢業。長期執教于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哲學系、社會心理學系,任教授、科學技術哲學博士生導師。曾任中國心理學會第五、六屆副理事長、會士,獲中國心理學會終身成就獎。美國心理學會外籍會員。出版著作、譯著70余部,發表論文200余篇。

名人/編輯推薦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卡爾文斯霍爾認為,“弗洛伊德的哲學是社會性的,是人道主義的,其形式是建立一種人生哲學。弗洛伊德學說代表著一種基于科學而不是基于玄學或宗教的人生哲學。他覺得一種有存在價值的哲學,應當建立在對人的本質的真正認識之上,而這種認識又只能靠科學探索和研究去獲得”。弗洛伊德所提出的問題比他所解決的問題更為重要,所以對讀者有較大的吸引力,讀者也往往出于求知欲的驅使,去研究和探討它。我們為讀者提供中國最完整、最權威、最專業的弗洛伊德心理學著作集,以供探究。

目次

精神分析新論
按語
英文版編者導言
序言
第29講 夢的理論的修訂
第30講 夢與神秘主義
第31講 心理人格的剖析
第32講 焦慮與本能生活
第33講 女性氣質
第34講 解釋、應用和展望
第35講 宇宙觀問題
精神分析五講
按語
第1講
第2講
精神分析新論
按語
英文版編者導言
序言
第29講 夢的理論的修訂
第30講 夢與神秘主義
第31講 心理人格的剖析
第32講 焦慮與本能生活
第33講 女性氣質
第34講 解釋、應用和展望
第35講 宇宙觀問題
精神分析五講
按語
第1講
第2講
第3講
第4講
第5講
精神分析運動史
按語
英文版編者導言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精神分析綱要
按語
英文版編者說明
英文版再版說明
英文版封底說明
序言
第一部分 心靈及其活動
一、精神結構
二、本能的理論
三、性功能的發展
四、精神的品質
五、作為佐證的釋夢
第二部分 實踐任務
六、精神分析的技術
七、精神分析工作的一個范例
第三部分 理論成就
八、精神結構與外部世界
九、內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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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試閱

第29講 夢的理論的修訂
女士們,先生們:
相去15年多之久,我又能與你們會聚一堂,共同探討精神分析在這15年里的新進展和新改進了。從好幾個觀點看,我們首先都應把注意力投向夢的理論,這是合理而適宜的,因為它在精神分析史中不但占有特殊的地位,更標志著一個轉折;精神分析能從心理治療法演化為深度心理學,這是與夢的理論分不開的。自其誕生以來,夢的理論也一直是這門年輕科學的最具特色的理論,我們的知識中沒有任何別的內容可與之匹敵,它是從民俗和神話手里奪回來的新領域。它所必然提出的種種觀點的奇特性,使它充當著判斷標準的角色,依此辨別誰是精神分析的追隨者,誰將永遠不能理解精神分析。對我自己來說,在過去,每當我處于研究的困境時(即當一些精神癥的不確定事實與我的缺乏經驗的判斷相混淆時),我發現夢的理論常是我最后的依恃。每當我開始懷疑這些搖擺不定的結論的正確性時,只要我能成功地把一個毫無意義且雜亂無序的夢轉譯為夢者內心的合乎邏輯且淺顯易曉的心理過程時,我就會重新相信自己走的路是正確的。
所以,特以夢的理論為例,一方面探討精神分析在這15年間的變遷;另一方面研究當代世界對精神分析的理解與評價的進展,這對我們具有特殊的趣味。但我也可以立即告訴你們,你們不久就會在這兩方面大感失望。
不妨翻閱一下《國際(醫學)精神分析雜志》各卷,自1913年以來,關于精神分析的權威性文章大多刊登于此。在較早期幾卷中,你們將看到每卷都有一個“論夢的解析”的分標題,這之中包含著許多關于夢理論的種種觀點的文章。但是,當你們越往后看,這類文章就越少,以至于最后這個分標題完全消失了。從精神分析者的行為來看,他們似乎不再對夢有所論述,似乎夢理論沒有什么可以再補充的了。但是,若你問起夢的解析有多少已被外人所接受——包括許多利用我們理論的精神病學者和精神治療學家(順便提一下,他們對我們的好意不是很感激的)、那些慣于擅用科學中較新結論的所謂飽學之士、文人和普通大眾——答案是難以令人滿意的。關于夢的理論,其內容中有少數觀點是大家普遍熟知的,這之中有些我們從未提出過,例如所有的夢都具有性的屬性的論點;但關于夢的那些真正重要的觀點,諸如夢的外顯內容和夢的內隱思想的根本區別;焦慮的夢與夢的滿足欲望的功能不相矛盾的認識;若非知道夢者在處理過程中的聯想,就不可能解釋夢;最重要的是,關于夢的本質即夢的工作過程的發現等等——正如30年前一樣,這一切仍不為外人所認識。我這樣說是有理由的,因為在過去的這15年里,我曾收到過數不勝數的信件。來信者呈述自己的夢以求獲得解釋,或者詢問夢的性質。他們宣稱已讀過我的《釋夢》,但從其字里行間可看出,他們對夢的理論缺乏了解。不過,這一切并不會阻止我們對夢再做一次詳細的論述。你們會記得,上次我們關于夢的全部講演,都是用來說明我們是如何逐步理解迄今尚未得到解釋的心理現象。
隨后,我們設想某人——例如一個接受精神分析的患者——給我們講述了他的一個夢。我們將假設他正是通過這種途徑同我們進行一次溝通,表明他決心開始接受一次精神分析治療。當然,可以肯定的是,這種溝通所采取的方法是不恰當的,因為夢本身既非社會話語,也非信息傳遞方式。而且,我們并不知道夢者試圖要對我們說什么,在這一點上,他自己也并不比我們更清楚。現在我們不得不立即做出一個決定:一方面,非精神分析的醫生向我們斷言,夢是做夢者睡眠不佳的征兆,它表示大腦的每一部分并非均能同樣在休息,大腦的某些區域在未知的刺激影響下,力圖繼續工作但又僅能以一種相當不完全的方式進行。倘若如此,我們就可不必再從事這種毫無心理價值的、對夜間失調的產物的研究了,因為我們無法從研究中獲得對我們有益的東西。但另一方面,很顯然我們已做出了相反的決定。我們做出假定,并將它看成一種前提——必須承認,這個假定是非常獨斷的——那就是,即使是這種難以理解的夢也肯定是一種完全正常的、有意義和有價值的心理活動,在精神分析中,我們能夠像使用別的任何信息一樣使用它。只有我們的實驗結果才可以證明我們有無錯誤。如果我們成功地把夢轉化為那種有價值的話語,我們就顯然有希望了解到新的東西,并獲得某種溝通,而此種溝通用其他方法是不易獲得的。
可是,現在擺在我們眼前的,卻是此項任務的種種困難和題材上存在的種種迷惑性。我們該如何把夢轉變為一種正常的溝通,如何解釋在患者話語中所呈現的那種對他、對我們而言都是晦澀難懂的表現形式呢?
女士們,先生們,正如你們所知,這次我不擬解釋這個問題的起源,而是采取獨斷的說明。第一步,我們要通過介紹兩個新概念和新名詞來建立對夢的問題的新態度。對于我們稱作夢的東西,我們將描述為夢的內容或顯夢,而對我們所尋找的,即我們所懷疑的夢的背后的意義,我們將描述為隱夢的思想。這一步完成后,我們再說說隨后的兩個任務:即我們必須把顯夢轉化為隱夢,并解釋在夢者的內心里,后者是如何變為前者的。第一項是一個實踐性工作,因為它需要靠對夢的解釋來完成,它要求一項技術;第二項是一個理論性工作,其任務是解釋假設的夢的工作,它只算做一個理論。釋夢技術和夢的工作的理論都必須重新創立。
然后,我們應以上述二者中哪一個問題為起點呢?我認為應從釋夢技術開始;它將把一個更為具體的形象呈現給你們,并給你們留下更生動的印象。
那好,患者給我們講述一個夢,我們且來解釋這個夢。我們靜靜地傾聽,而無須進行思考。 下一步我們做什么呢?我們決定應盡可能少地關注我們所聽到的東西,即顯夢。當然,這個顯夢所呈現的種種特性并非完全與我們無關。它可能是有如文學作品一樣,前后一致,結構流暢;也可能是差不多像譫言妄語一樣雜亂無章,不可理解;也可能像迷霧一樣朦朧;各種差異非常大的特性可能在同一個夢中出現,分散在夢的不同部分;最后,夢可能伴隨著一種漠不關心的情調,也可能伴隨著最強烈的快樂或悲痛的情感。你們不要假定我們沒有思考顯夢的這種無窮無盡的變化性。在后面,我們再回頭研究這種變化性,那就會發現其中有很多東西是可用以釋夢的。但目前且把它暫置不論,而專注于夢的解釋這一主線。也就是說,我們也要求夢者從顯夢的印象中擺脫出來,而把注意力從作為整體的夢轉向于其內容的各個不同部分,并把他所想到的每一件與上述各部分有關的事一一告訴我們。因為如果他把注意力分別集中于夢的每一部分,則夢自身的聯想就會展現在他的腦中。
這是一種奇特的技術,不是嗎?這不是那種對待溝通和話語的常用方式。毫無疑問,你們會揣測在這個過程背后是否存在著明確表述的種種假設。但還是讓我們接著往下講吧。我們應該讓患者采取哪種順序闡述其夢的各部分內容呢?擺在我們面前的,可能有多種順序。我們可以簡單地采取夢的各部分在夢的闡述中顯現的先后順序。這是一種可稱為最嚴格的經典方法。或者,我們還可以直接引導夢者尋求夢中所有的“白天的殘余”;因為經驗告訴我們:差不多所有的夢都殘留著做夢的前一天中某些事件(或數個事件)的記憶或暗示;而且,我們若能追蹤這些聯系,通常就能很快地從虛無縹渺的夢境轉向患者的真實生活。或者,我們還可以告訴患者從夢內容的這樣一些元素開始陳述,這些元素由于特別清晰且具有感覺強度,而使患者產生較深刻的印象;因為我們知道,這些元素是特別容易引起他的聯想的。我們采取哪一種方法來探討我們正在尋求的聯想,這是無關緊要的。
接下來,我們得到了這些聯想。這些聯想帶給我們豐富多彩的內容:有對做夢的前一天或當天的記憶,有對過去事情的記憶,有反思,有爭論(伴隨著贊成與反對),有自白或探究。患者講述其中一些,同時對另一些又一時想不起來。其中大多數都表明了與夢的一些元素有一種清楚的聯系,這不足為奇,因為這些元素正是聯想的出發點。但有時也會發生這種情況,即患者用這些話來介紹他們的聯想:“這個聯想好像與我做夢根本沒有關系,只是因為我想到了它,才把它告訴你。”
如果一個人能聆聽這些豐富的聯想,他很快就會注意到,與其說它們與夢的出發點有相同之處,不如說它們更與夢的內容相同。它們出人意料地解釋了夢的各不相同的部分,填補了夢的各部分之間的空隙,并使各部分之間奇怪的排列得到清晰的解釋。最后我們還應弄清楚它們與夢的內容的關系。夢被看作是這些聯想的簡縮部分,此種選擇是依據我們仍無法了解的規則進行的,而夢的元素就像是從民眾選舉中產生出的代表。毫無疑問,我們的技術已使我們掌握了某種為夢所替代的東西,而夢的心理學價值就在于此,但這種東西已不再是令人困惑的、古怪的和混淆的了。
然而,你們也不要有任何誤會。夢的這些聯想還不是隱夢的思想。后者隱藏在這些聯想中(就像堿之含于母液中),但又不完全包含在其中。一方面,這些聯想所提供的材料遠不止于我們闡述隱夢的思想所需——即它們包含了患者在其探索夢的思想過程中,智力所必定產生的全部解說、轉化和聯系。另一方面,一個聯想通常恰巧止步于快要觸及真正的夢的思想的時候:它僅僅是接近于夢的思想,并且僅僅是通過暗示與夢的思想發生聯系。在這點上,我們就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了,我們追尋暗示,得出不可否認的結論,并把患者在其聯想中僅能觸及的東西明確表達出來。這乍聽起來,我們好像在投機取巧隨心所欲地處理夢者為我們提供的材料;又好像在濫用材料,以期把夢者的話解釋為他所沒有表達出來的言語。用抽象的話語來說明我們這種釋夢的程序的合理性并不容易。但是,假設你們能親自做一回夢的分析,或者在我們的著作中選一個好例子來研究,你們將會對用這種程序進行釋夢表示信服。
假如說在解釋夢的時候,我們一般主要是依靠夢者的聯想,那么在處理有關夢的內容的某些特定元素時,我們則采用一種非常獨立的態度,這主要是因為我們不得不如此,因為在這種情況中,夢者通常不能對這些材料產生聯想。從前我們就曾意識到,這種情形常與一些相同元素有聯系;而這些相同元素通常不是很多。并且,我們的多次經驗表明:這些元素應被看作或解釋為某種別的事物的象征。在與夢的其他元素的對照中,我們可以將一種固定的意義賦予它們,但這種意義不必是明確的,其范圍是由我們所不熟悉的特殊規則決定的。由于我們知道如何解釋這些象征,故而下面這種情形很可能會發生:當我們一聽完夢的內容,乃至在我們尚未試圖去解釋它們時,我們就已明了這個夢的意義,而對夢者本人來說,夢卻仍是一個謎。但是,在我以前的講演中,我已經詳述了象征意義、關于象征的知識以及它所置于我們面前的問題,今天,我就不再贅述了。
上述所講之內容,就是我們釋夢的方法。然后我們來探討有關問題。第一個合理的問題是:“我們能否利用這種方法來解釋所有的夢?”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不能,根本不可能。但我們已用這種方法解釋了許多夢,故而我們相信這種方法的有效性和正確性。”“但為什么不能解釋全部的夢?”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告訴我們某種重要的東西,這些東西馬上就要把我們引導到構成夢的心理上的決定因素:“因為在進行釋夢的工作時要反對一種抵抗,這種抵抗或者無足輕重,或者不能克服(至少以我們目前的方法的力量是遠不可及的)。”在我們的工作過程中,是不可能忽略這種抵抗現象的。有時,患者毫不猶豫就可產生聯想;并且,第一個或第二個觀念就足以解釋夢了;而有時,患者可能要先停頓或猶豫一下才能產生聯想。如果這樣,我們經常就須聽取一長串觀念,然后才能獲得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夢的東西。我們認為,聯想的鏈鎖越長越曲折,抵抗的力量也就越強,這種看法肯定是正確的。我們發現,在夢的遺忘中這些影響仍起作用。在患者身上經常會發生這種事:即無論患者怎樣竭盡全力,他仍然無法回憶起他的某一個夢。但是,一旦在一項精神分析工作過程中,我們能夠去掉干擾患者與這一精神分析相關的困難時,被遺忘的夢就會突然再現。在這里我們還要提及另外兩種觀察。經常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一開始時夢的一部分內容被省略了,但隨后又作為附錄被補充進去。這種情況應被看作是一種遺忘該部分的企圖。經驗證明,這是最重要的特殊片斷。我們猜想,在傳送它的途中,它遇到的抵抗比夢的其他部分遇到的抵抗要更大些。 而且,我們發現夢者為了防止其所做的夢被自己遺忘掉,常在醒后立即記錄下他的夢。我們可以告訴他,這樣做是無用的,因為盡管他想強制地擺脫抵抗而保有夢的原貌,但這種抵抗卻會移植到夢的聯想上,并且使顯夢無法得到解釋。 從這些事實可見,假使抵抗進一步增強以至于完全壓制了聯想,從而使夢的解釋徹底失敗,我們亦無須感到吃驚。
從上述我們可推知,在釋夢工作中我們所遇到的抵抗,也對夢的構成起著作用。事實上,我們可以將夢分為兩類 :一類是形成于輕微抵抗下的夢,一類是形成于高壓抵抗下的夢。但是,這種壓力也可在同一個夢里由一個部分移至另一個部分,它造成了夢的裂痕、晦澀和混亂,從而可能破壞甚至是最精巧的夢的連貫性。
可是,是什么正在形成抵抗呢?抵抗又旨在反對什么呢?嗯,對我們而言,抵抗是沖突的明確標志。夢中必然存在著一股力圖表現某物的力量,同時又存在著一股企圖阻礙其表達的力量。作為顯夢,便是這種沖突的結果,它包括了這種沖突的所有結果,而且,這種沖突是以凝縮的形式存在于這些結果中。在某一點上,其中有一種力量可能成功地表達了它想說的東西;而在另一點上,其相反的力量或設法完全銷毀其所欲表達的東西,或用某種不留痕跡的東西取代了其欲表達的東西。夢的構成的最常見且最有特色的情況是上述沖突以調和告終,致使那種要求表達的力量雖確實能言所欲言,卻不是用它所想用的方式表達,而僅能用一種削弱了的、歪曲的和無法辨認的方式表達。因此,假如夢不能如實地表達出它的思想,假如需要用解釋工作來填補夢與思想間的裂痕,那便是那種相反的、起約束和限制作用的力量造成的結果。而那種力量的存在,我們已從釋夢時所感受到的阻力推知到了。如果把夢作為獨立于類似的心理構成物的孤立現象加以研究,我們就可稱這種力量為夢的稽查員 。
你們很早就已意識到,這種稽查并非夢的生活所特有的機構。你們知道,兩種心理作用間的矛盾支配著我們的整個精神生活(這兩種作用我們可以大致地描述為“被壓抑的潛意識”和“意識”);你們還知道,對釋夢的抵抗(即夢的稽查標志)就是這種因壓抑而引起的抵抗。通過壓抑,這兩種心理作用被隔離開來。你們還知道,這兩種作用的沖突可能在某種特定的條件下,產生其他的心理結構,它們像夢一樣也是調和的結果。我想,你們并不期望我在這里重述我在精神病理論的介紹中已講過的內容,以論證我們對形成這種調和的關鍵性因素的認識。你們已知,夢是病理的產物,是包括癔癥癥狀、強迫癥和幻覺等在內的種類的第一號成員。 但夢又因其短暫性和在正常生活中出現而有別于其他癥狀。讓我們在心中牢記,正如亞里士多德所指出的,夢是我們睡眠狀態過程中心理活動的一種方式。 睡眠狀態包括一種遠離外部真實世界的狀態,并且在那里我們找到了精神病發展的必要條件。對于嚴重的精神病的最仔細的研究,并未給我們揭示出這些病理條件的更典型的特征。然而,在精神病中,患者通過兩種方式脫離現實:或由于被壓抑的潛意識變得過于強烈以至于壓倒了依附于現實的意識 ;或因為現實太令人痛苦而不堪忍受,以至于受到威脅的自我在抵抗失敗后,便投入潛意識本能力量的懷抱中。無害的夢的精神病是意識造成的、僅是暫時脫離外部世界的結果。與外部世界的關系一旦恢復了,它就會消退。在睡覺的個體與外部世界相分離時,其心理能量的分配也發生了變化,通常用以抑制潛意識而消耗的壓力,現在可以節省一部分下來,因為如果潛意識利用它的相對自由而積極活動,它就會發現其活動的通路已被關閉,而只有導向幻覺滿足的無害的通路才是敞開的。因此,現在就可形成夢了,但夢的稽查這一事實表明,即使是在睡眠中,人們仍保留著足夠的因壓抑而引起的抵抗。
夢是否也有一種功能,是否負有一種有價值的任務?現在我們有了回答這些問題的方式。睡眠狀態希望建立的免受刺激的休息狀態受三個方面的威脅:由睡眠時外界刺激偶然引起的威脅,由尚未中斷的前一天的諸種興趣引起的威脅,以及由積極尋找發泄機會而尚未得到滿足的被壓抑的本能沖動不可避免地引起的威脅。由于在夜間壓抑作用被削弱,就有可能出現下述情況。這就是每當來自外部或內部的刺激成功地與潛意識的本能能量發生聯系時,由睡眠提供的休息就會受到干擾。做夢的過程允許這種形式的合作產物通過無害的幻覺經驗得到發泄,并通過這種方式保證睡眠的繼續。夢有時會使睡眠者伴隨著焦慮醒來,這與夢的上述功能是不矛盾的;或者說,這可能只是稽查員認為其中情境過于危險而又自覺無力控制的信號。而更多的時候,當我們仍處于睡眠之中,我們常產生一種自我安慰的想法以免驚醒:“這畢竟不過是一個夢。”
女士們,先生們:這就是我要與你們講的夢的解釋,其任務就是引導我們由顯夢去推求內隱的夢思想。就實際的精神分析而言,在這一切工作完成后,我們對于夢的興趣就差不多結束了。我們把以夢的形式獲得的信息補充到患者的其他信息中,并繼續加以分析。然而,我們有興趣對夢再詳細論述一下。我們打算研究內隱的夢念轉化為顯夢的歷程,我們稱這一歷程為“夢的工作”。你們會記得,我在較早期的講演 中就已非常詳細地描述過,故而在此可以只做一最簡單的概述。
夢的工作歷程是完全新奇的,與過去所知的一切沒有任何相似之處。它使我們第一次窺探到發生于潛意識系統內的歷程,并可知道這些歷程完全有別于我們從意識思維中所認識的歷程,而且,與后者相比,它們必會顯得非常荒謬。要是我們知道神經癥癥狀的形成與把內隱的夢念轉化為顯夢有著相同的機制(我們尚不敢稱之為“思想過程”),那么,這一發現就更加重要了。
對于接下來要講的內容,我就不可避免地要采取一種提綱挈領的表達方式了。我們假設:在某種特殊情境中,我們觀察到了我們面前所有的內隱思想,它們或多或少伴有情感色彩,當對外顯內容的解釋完成后,顯夢就被這些思想所替代。然后,我們就可明顯地看到,各種內隱的思想之間存在著一個差別,而這個差別可以給我們以幫助。幾乎所有夢念都能為夢者認出或承認;他承認他在當前或別的時候一直有這種想法,或很可能有過這種想法。只有一種思想是他拒絕接受的,該思想對他來說是奇怪的,甚至可能是令人厭惡的;他可能伴隨著一種強烈的情感反對它。現在就我們而言,很顯然,其他思想是意識的各部分;或更確切地說,是思維的前意識系列的各部分。它們很可能也是在清醒時所思考過的,也很有可能是在前一天就已形成。然而,這種被否定的思想(確切地說是一種沖動)是夜間的產物,它屬于夢者的潛意識,故而遭到夢者的否定和反對。它不得不等到夜間壓抑放松時,才能獲得某種表現。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這種表現都是微弱的、被扭曲的和偽裝的表現,如果我們不做釋夢工作,我們就無法發現它。這些潛意識的沖動幸而與其他的無可非議的夢念聯系,因而能在難以覺察的偽裝下,溜過稽查的屏障;另一方面,這些前意識的夢念也多虧有了這些聯系,故而有能力在睡眠中也占據精神生活。這是毫無疑問的,因為潛意識的沖動是夢的真正創造者;它提供了夢的構成所需的心理能量。與其他任何本能沖動一樣,它也只是追求自身的滿足;釋夢的經驗告訴我們,做夢的全部意義就在于此。在每個夢里,本能欲望必須得到滿足。心理生活入夜即脫離現實,并有可能因此退回到種種原始的結構中,這樣就使夢者能在目前情況下,以一種幻覺的形式,體驗到這種夢寐以求的本能的滿足。由于同樣的倒退作用,觀念在夢中被轉化為視覺影像;換句話說,也就是內隱的夢念變得生動和形象化了。
這種夢的工作使我們知道了夢的最顯著、最獨特的特征。關于夢的形成中的事件發展可復述如下。作為先導的是睡眠的欲望和脫離外界的意圖。接下來,兩個心理機能方面的結果便產生了:第一,在倒退過程中,出現了更為古老而原始的活動方式的可能性;第二,由于強加于潛意識之上的壓抑而導致抵抗的削弱。由于后一個因素,便使夢的形成成為可能;并且各種突發事件、正在活動的內外刺激便利用了這個因素來制造夢。以這種方式制造的夢已是一個調和的產物。它具有雙重功能:一方面,它適應自我,因為通過排除干擾睡眠的刺激,它可以滿足睡眠的欲望;另一方面,它允許被壓抑的本能沖動以愿望在幻覺中實現的方式在這些情境中獲得滿足。然而,由睡眠中的自我所允許的整個制夢過程仍然受到稽查員的控制,這種控制是由仍在起作用的壓抑的殘余部分所施予的。我不可能將制夢過程描述得更為簡單,因為制夢過程本身亦不太簡單。但現在我可以繼續描述夢的工作。
讓我們再次回顧內隱的夢念吧。它們最有力的元素即是被壓抑的本能沖動,這種沖動是在偶發刺激出現的基礎上,通過向白天的殘余物轉移的方式,在夢念中為自己創造的一種表現形式(盡管這種表現形式是被削弱了的、被偽裝了的)。與其他種種本能沖動一樣,它也強烈希望通過活動得到滿足,但其活動通道被隱藏在睡眠狀態下的生理調節機制所堵塞,它被迫退回到一種相反的知覺途徑,即只是一種幻覺的滿足。這樣內隱的夢念就被轉化為感覺形象和視覺情境的混合物。沿循這條道路前進著的夢,其思想對于我們來說顯得那么奇特和古怪。由于無法表達它們,所有那些我們用以表達比較微妙的思想關系的語言工具——連詞、介詞、名詞、形容詞、代詞的變格和動詞的時態及語態的變化——就都被省略掉了。這就像原始語言一樣,在原始語言中并無語法,只有粗陋的思想材料可以表達出來,而抽象的術語則轉化為構成其基礎的具體的術語,這導致夢的剩余部分有可能缺乏聯系。而夢中用以代表特定事物或過程的象征被大量采用,則是與心理機能的原始倒退和稽查員的要求相協調的,但與意識思維卻水火不容。
但是,夢念元素中還有其他變化比上述變化更為重要。凡是在某一方面具有相互聯系的元素都被凝縮為新的單元。在夢念被轉化為影像的過程中,毫無疑問,這種組合與凝縮是優先采取的。猶如有某種力量在起作用,它使夢的材料受到壓縮和聚集。由于凝縮作用,顯夢中的某一元素可能相當于內隱的夢念中的許多元素;但反過來,夢念中的某一元素也可為顯夢中的許多影像所替代。
更加引人注目的是夢的另一個過程,即移置或重點的轉移,這在意識思維中,我們只在錯誤的推理或玩笑方式中才會遇到。誠然,夢念中各不相同的觀念具有各不等同的價值,它們都各伴隨著不同程度的情感性,并且各自的重要性和值得關注的特性也是不同的。在夢的工作中,這些觀念與依附于它們的情感相脫離了。這些情感被獨立處理,它們可能移置于他物上,也可能保留于原物上,還可能發生了變化,或者根本沒有在夢中出現。由于夢的影響具有感覺強度,故而這些被剝奪了情感的觀念的重要性又重新在夢中得到了恢復。但我們觀察到,其重點已從重要的元素轉移到了一般的元素上。這樣,那些在夢念中僅起微小作用的東西似乎被推向了夢的前臺,從而成為重要東西;相反,夢念的本質只有在夢中那些附帶的、不清晰的表達中顯現。正是夢的工作的這個部分,使得做夢者認為其夢是如此古怪,以至于難以理解。在夢的歪曲中,移置是一種常被采用的主要方法,而在稽查作用的影響下,夢念必須服從于這種夢的歪曲。
當施加在夢上的這些操作完成之后,夢就差不多形成了。一個不太穩定的因素——以“潤飾”(secondary revision)為我們所知——在夢已作為一種知覺客體出現于意識面前之后,便開始作用。在這一方面,我們就像一般習慣于對待知覺內容那樣對待夢:我們填補裂痕,增加聯系;而這樣做時,我們常因犯有嚴重的錯誤而感到內疚。但這個行為可能被描述為文飾行為,而它至多不過提供了一個不能符合于夢的真實內容的、平滑的外表,故而這個行為也可能被忽視,或僅僅在一個最為恰當的程度上得到表現。在這種情況中,夢就會公開地顯示其一切縫隙與裂痕。另一方面,不應忘記,夢的工作并不總是以相等的能量展開的,它通常把自己局限于夢念的某些部分進行,而其他部分則允許原封不動地出現在夢中。在這些情況中,我們可得到這樣一個印象:即夢在進行著最精細、最復雜的智力活動;它從事思考、開玩笑、做出決定和解決問題的工作。然而,所有這一切都是我們正常心理活動的產物,它們可能在夢的前一天和做夢的當夜就已形成了,與夢的工作沒有任何關系,也沒有表現夢的特征。在這里,再一次強調夢念本身的區別,即潛意識沖動和白天的殘余物的區別,這不是多余的。后者顯示了精神活動的多樣性;而既然前者(即潛意識沖動)是形成夢的真正動力,則它無可避免地要尋求欲望滿足的出路。
15年前我可能就已告訴你們上面這些內容了,而且事實上,我也相信,在那時我的確已告訴你們了。現在我想專門講講這15年來關于夢的理論的變化和新發現。我曾說過,恐怕你們會發現收獲極少。或許你們不明白,我為什么要你們兩次聽同樣內容的演講,我自己又為什么要重述。這是因為15年的光陰過去了,我希望這是與你們重新建立聯系的最佳方法。而且,我講的這些內容對理解精神分析都具有關鍵意義,所以再次聽聽,可能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而15年來它們大多無所變動,可見它們具有為人了解的價值。
當然,在這一時期的有關文獻中,你們可以找到大量的可證實材料和詳細的論述。在此,我也只打算給你們提供一些例子。此外,我還可以順便告訴你們一些早期已知的材料。我們所要講的主要是夢的象征作用和夢的其他表現方式。現在請大家認真聽聽。僅僅在不久前,美國一所大學的醫學師生就曾拒絕承認精神分析的科學地位,因為他們認為精神分析缺少實驗證據。他們也許可以對天文學提出同樣的反對,因為事實上,有關天體的實驗是相當困難的,天文學家只能求助于觀察。不過,維也納的研究者實際上已經開始了有關夢的象征作用的實驗。早在1912年施羅特(Schr?tter)博士就發現,假如指示一個被深度催眠的人夢見性的材料,則這些在夢中出現的性的材料已為我們熟悉的象征物所替代。比如,讓一個婦女夢見和一個女性朋友性交。在她的夢中,這個朋友是攜帶一個旅行包出現的,包上貼有“女性專用”的標簽。貝特海姆(Betlheim)和哈特曼(Hartmann)1924年進行了一個更令人印象深刻的實驗。他們對那些患有柯薩科夫(Korsakoff)紊亂性精神病(confusional psychosis)的患者進行實驗,給他們講述一些粗魯的性行為故事,然后要求他們復述,并觀察復述過程中的歪曲。結果,那些為我們所熟悉的性器官和性交的象征物再次呈現,其中還有階梯的象征物。關于這些,正如這兩位實驗者的公正評論,它們從不可能通過有意識的歪曲愿望來形成。
西爾伯勒(H. Silberer,1909,1912)的一系列有趣的實驗說明,在夢的工作將抽象思想轉化為視覺影像時,一個人可以控制夢的工作。當他處于疲憊和昏昏欲睡的狀態之中,如果勉強自己做一些理智工作,那么思想就會消失,而由一種顯然是其替代物的幻象所替代。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西爾伯勒說:“我考慮過必須對一篇論文中的一段不通順的文字加以修改。”其幻象是:“我看見自己在刨平一塊木頭。”實驗中常發生這種情況:幻象的內容并非是被思考的思想,而是他正努力著的主觀狀態——這種狀態替代了思考對象。這種情況被西爾伯勒描述成一種“功能性現象”。一個例子就可以使你馬上明白這種現象的含義。這位作者力圖比較兩個哲學家關于某個特殊問題的觀點,但在他處于睡眠的情境中時,他總是忘記其中一個觀點,最后產生了幻象:他正在向一個伏案的冷漠的秘書打探消息,而這個秘書開始是不理睬他,然后又厭惡地白了他一眼表示拒絕。進行實驗的條件自身就可能解釋了為什么實驗所引起的幻象如此經常地代表一種自我觀察的活動。
象征問題的討論還沒有結束。有些象征,我們相信我們已認識它們,但它們仍然困擾著我們,因為我們不能解釋這種特殊的象征物怎樣變成了那種具有特殊意義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來自于其他領域諸如語言學、民俗學、神話和宗教儀式的證實必然受到特別歡迎。外套或斗篷(德文“Mantel”)這一象征物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我們說過,在女人的夢中,這代表一個男人。 賴克(T. Reik,1920)為我們提供了如下信息,你們會對此留下深刻的印象。賴克說:“在貝陀因人(the Bedouins)的極端古老的結婚儀式中,新郎把名為‘Aba’的特殊斗篷披加到新娘身上,嘴里說下述禮節的話語:‘從此以后,除我外,不許有他人給你披戴。’”[引自艾斯勒(R. Eisler,1910)]我們也發現了幾個新的象征物,至少可告訴你們其中兩個。據阿伯拉罕(Abraham,1922)說,夢中的一只蜘蛛象征著一位母親,但這是兒童的陽具欲期的母親,是我們所害怕的母親;故而對蜘蛛的恐懼,表明了害怕與母親的亂倫及對女性生殖器的恐懼。或許你們知道,神話的創造物,美杜薩(Medusa)的頭,能追溯到怕被閹割的同樣動機。 我想告訴你們的另一個象征物是橋,費倫茨(S. Ferenczi,1921,1922)曾對此做過解釋。首先,它意指男性生殖器,該生殖器在性交中使父母相聯結;但此后,它從第一個意義中派生出更深一層的意義。由于男性生殖器的功勞,我們才能夠脫離羊水而來到這個世界上,故而橋即成為從另一個世界(未出生狀態,子宮中)到這個世界(生命)的通道;而且,由于人們也把死描述為回歸子宮(回歸水中),所以橋也獲得了某種通向死亡的意義;最后,在與其原始本意更遠的意義上,橋代表在一般情況里出現的過渡或變化。所以,它與下述情況相符:如果一個女人沒有克服成為男人的愿望,她就經常會夢到橋很短,以至于達不到彼岸。
在夢的外顯內容中,我們經常發現令人想起童話、傳說和神話中的那些熟悉題材的畫面和情景。因此,對這些夢的解釋,有助于理解創造這些主題的原始興趣,盡管同時我們不應忘記,隨著材料在此期間的改變,其意義理所當然也發生了變化。這樣說吧,我們的解釋工作就是揭示這種原始材料,它經常足以在最廣泛意義上被描述為性的性質,但在后來的諸種適應當中得到非常多樣化的應用。這類溯源容易引起全體非精神分析的學者對我們的憤恨,好像我們試圖否定或低估后來建立于原始基礎上的一切。但是,這種種發現是有意義的和有趣的。追溯雕像藝術中特殊題材的起源,情況也是如此。比如,艾斯勒(M. J. Eisler,1919)受其患者的夢的啟發,就對普拉克西提(Praxiteles)創作的雕像《赫爾墨斯》中描繪的那個與小男孩戲耍的年輕人進行了精神分析性解說。最后,我要指出,我們經常用夢的解釋闡明特殊神話題材的含義。例如,神話中的迷宮可被看作是肛門出生的象征:彎彎曲曲的小路是腸子,阿里阿德涅(Ariadne) 線團是臍帶。
隨著研究的更加深入,夢的工作(即數不勝數令人眼花的材料)所采用的各種表征方法也越來越為我們所熟悉。我再給你們舉一些例子。例如,夢中刺激物的重復象征著頻繁性。下面是一個年輕女子的典型的夢。她夢見自己走進一個大廳,并發現廳中有個人坐在椅子上;這種情景反復出現了6次、8次或更多次,而每次這個人都是她的父親。根據該女子提供的一些補充細節,在我們的解釋中,發現這個大廳象征著母親的子宮,那么,這個夢就易于理解了。該夢是少女們常有的幻想:認為當她的母親在懷孕時,她們的父親就參觀了子宮,故而在她們處于胎兒期中就已遇見過她的父親了。在夢中有些東西是顛倒的——其父的“進入”移置到她自己身上了,你們不要被這種情形所迷惑,順便說一下,這種情形自身也具有一種特殊意義。父親形象的反復出現僅可能表明,有關事件是反復發生的。最后,我們得承認,夢在通過反反復復 表示頻繁性時,其自身并無多大意義。我們只須找出后一個單詞的原始意義;現在該詞在我們看來意味著時間上的重復,而它卻來源于空間上的堆積。的確,在一般情況下,只要有可能,夢的工作都把時間關系轉變成空間關系,并這樣表述它們。例如,在夢中一個人可見到這樣的情景:其中兩個人看起來非常小,并且離我們很遠,就仿佛是把望遠鏡倒過來所看到的情景。在這里,空間上的微小與遙遠具有同樣的意義:所表示的是時間上的遙遠;并且我們應該懂得,這個情景是來自遙遠的過去的。
你們也許還記得,在早期的演講中,我就已經告訴你們(并用例子闡明事實),為了我們的釋夢工作,我們甚至已學會利用顯夢的純形式特性了。這就是,將它們轉化為來自內隱的夢念的材料。 就像你們已經知道的,凡同一夜晚所做的夢都屬于同一體系。但是,對夢者而言,這些夢是連續一貫的,還是被分成幾個部分及分成多少部分,這都不是無關緊要的事。這些部分的數目通常與內隱的夢念的結構形態中分離聚點的數目一致,或與夢者心理生活中的各種斗爭傾向相一致,這些傾向的每一種都可在夢的某一特殊部分獲得主要的、但又非唯一的表現。一個短小的序夢與一個緊接它而來的更長的主夢的關系通常是條件與結果(條件從句與結果從句)的關系,在舊的《精神分析導論》中可找到非常鮮明的例子。 實際上,一個被夢者描述為“莫明其妙插進來”的夢可能相當于夢念中的一個從句。亞歷山大(P. Alexander,1925)對成對夢的研究表明,若把同夜的兩個夢合起來考慮,則它們是在兩個階段上實現對欲望的滿足,從而分別完成夢的任務的,盡管每個夢獨立時并不產生這種結果,但上述情況并不少見。例如,假設夢的欲望在其內容中對某個特定的人要做出非禮的行為,則在第一個夢中,此人將毫無偽裝地出現,而對其欲采取的行為則被羞羞答答地暗示出來。在第二個夢中就完全不同了。這種行為將毫無偽裝地顯現,但該人或者無法辨認,或者被另外的毫不相干的人所替代。你們會承認,這種情形給人的印象確實巧妙。我們還可發現聯成對夢的另一種類似關系:其一代表懲罰,另一個代表罪孽深重的對欲望的滿足。這就相當于說:“如果一個人愿意為此接受懲罰,那么他就可以繼續放任自己做出那種遭禁忌的行為。”
關于這些一般的發現或釋夢在精神分析工作中的應用的討論,我就到此為止吧。我相信你們急于聽到,我們對夢的性質和重要性的基本觀點發生了什么變化;我已經提醒過你們,正是關于這一點,我幾乎沒有什么可說的。在夢的整個理論中,爭論最激烈的一點就是關于所有的夢都是對欲望的滿足這一主張。門外漢不可避免地,而且已經提出反對:但還有這么多的焦慮夢呀。我想我可以說,關于這一點我在早期的演講中已經徹底論述過。 盡管我們把夢分為愿望的夢、焦慮的夢和懲罰的夢,但我們仍保持著理論的完整性。
懲罰的夢也是對欲望的滿足,盡管它們滿足的不是本能沖動的欲望,而是滿足內心的批判稽查和懲罰機構的欲望。假如我們面前有一個純粹的懲罰的夢,那么一個簡單的心理推演就能將它還原為愿望的夢,因為懲罰的夢是對它的告誡性反駁,而且,由于這種指責,這一懲罰的夢被顯夢所取代。女士們,先生們,正如你們所知,夢的研究首先有助于我們了解神經癥,并且你們將會發現,關于神經癥的知識反過來又可影響我們關于夢的觀點,這是很自然的。不久你們就會知道 ,我們不得不假定,在我們內心存在著一種特殊的、批判的和禁止的機構,我們稱之為“超我”。由于認識到夢的稽查也是這個機構的一種功能,我們還應更加認真地思考超我在夢的構成中的作用。
夢的欲望滿足理論僅有兩大困難。盡管已很深入探討這兩個困難,我們仍未得出完全滿意的結論。
其中第一大難題表現在下列事實中:那些經歷過震驚、有過嚴重的心理創傷(trauma)——常見于戰爭中,并且是創傷性癔癥的基礎——的人們,在夢中通常倒退到創傷性情境中。依據我們關于夢的功能的假說,這是不應該發生的。以這種方式倒退到那種極端消沉的創傷性經歷可能會滿足什么樣的欲望沖動呢?很難推測。
在精神分析工作中,我們差不多每天都遇到第二個難題,它所含的對我們理論的反駁并不如第一個那么重要。你們知道,精神分析的一個任務,就是揭開隱藏于童年最早期的遺忘癥的面紗,并獲得早期幼兒性生活的種種現象的有意識記憶。兒童的這些最初性經驗,是與焦慮、禁忌、失望和懲罰的痛苦印象相關聯的。我們能理解它們是正被壓抑的;盡管如此,我們仍不能理解,它們是如何自由地進入夢的生活的?是如何為如此之多的夢的幻想提供形式的?是如何使夢被那些來自童年景象的復制品和對它們的暗示所填滿的?必須承認,這些性經驗的令人不快的性質與對夢的工作中欲望的滿足這一目的好像是相互排斥的。但也可能是,我們在這種場合中將這種困難人為地夸大了。畢竟,所有能消失掉卻又無法滿足的本能欲望,都與這些相同的幼兒經驗相關,這些本能欲望終生為夢的構成提供了能量,并且我們毫不懷疑,這些欲望有可能伴隨著把另外的令人痛苦的事件的材料有力地推向表面來。另一方面,這種材料的方式和形式的再現清楚地說明,夢的工作會努力通過扭曲的方式直接否認不愉快,并將失望轉化為成功。
就創傷性神經癥而言,情形就不同了。在這些情形中,夢通常以焦慮的產生而告終。我認為,我們不必害怕承認,在這里,夢的功能是無效的。我不想借用例外證明規律的說法:對我而言,這種說法的明智與否是值得懷疑的。但毫無疑問,這種例外沒有推翻規律。如果我們為了研究而把某種特殊的心理功能(如做夢)從整體的心理機能中分離出來,那么,我們就有可能發現那些其所特有的規律;但若我們再次把它放回到整體關系中,我們就會發現,這些規律由于與其他勢力相沖突而變得模糊不清或被削弱了。我們說夢是愿望的滿足,但假如你們想要考慮到上述后兩種相反情況,那么你們也可說夢是滿足欲望的一種企圖。凡是能正確理解心理動力學(dynamics of the mind)的人,都不會認為這兩種說法有什么差別。在特定情形中,夢僅能獲得極不完全的欲望滿足,甚或完全拋棄這種意圖。夢的功能的最大障礙好像是對創傷性潛意識固著。雖然睡眠者不得不做夢,但由于夜晚壓抑作用的削弱,從而使創傷性固著得以進行向上沖的活動,這樣夢的工作功能就失效了,而不能把關于創傷性事件的記憶痕跡轉化為欲望的滿足,在這些情形中,可能出現下述情況:一個人將會失眠,并會因害怕夢的功能失效而放棄睡眠。這里,創傷性神經癥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極端例子。但我們也得承認,兒童期的經驗也具有一種創傷性,而且,如果在其他情形中,夢的機能也出現一些比較細微的干擾,我們也不必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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