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得政績卓著謙稱“羊”王俊得(1386—1437),字大本,明代黟縣西遞珠川村人。
王俊得為人溫潤秀朗,氣宇軒昂,識者皆以為必成大器。
水樂十二年(1414),王俊得中舉,參與預修《永樂大典》,遂與四方名流交往,學問大進。十三年登進士第,初授南京都察院,改任福建道監察御史、山為;道巡按。洪熙元年(1425),巡按云南,治理政事不寬不猛,妥善處理民族關系。時云南黔國公沐晟權重一方,于王俊得則十分敬重。后王俊得巡按浙東,時有豪強劣紳恃強凌弱,誣陷民眾及無辜者,王俊得為此微服私訪,查知實情,遂予以嚴懲,百姓無不拍手稱快。九年任滿,政績顯著,王俊得升任河南按察副使,奉旨參與赤城治理都督軍事,繼而升任廣東布政司左布政使。
王俊得以為:“政理之要,體有輕重,敘有先后,用有緩急,早作夜思,汲汲不可暇逸;安民莫先于吏治,其有疏慢必糾正之;化民莫急于風俗,其有薄惡必革易之。”王俊得理政期間,操行端正嚴明,見識謀略宏遠,遇事傾心竭力,嶺南十多個郡縣政局穩定,百姓得以安居樂業。傳說,王俊得因政績卓著,曾被皇帝召見。通常官民,面對皇帝,誰能稱“王”?故當皇上詢及姓氏之時,王俊得靈機一動,應口答道:“臣乃姓‘羊’,為無頭無尾之‘羊’。”皇上一聽大笑,稱其聰慧敏捷,無人能及。
時至今日,西遞珠川人一直稱王俊得為“羊布政”。
明英宗正統二年(1437),王俊得卒于任所,終年五十一歲,著有《留芳集》。
孫遇減免苛稅除民憂孫遇(1404~?),明代山東福山人。正統六年(1441)至徽州任知府。
孫遇自小聰慧過人,十一歲見官府告示即能誦讀如流,聲音洪亮、頓挫有節。為人謙和慎行,廣于學識,過目不忘。素懷遠志,自信“時來高步蟾宮里,始見龍光射斗牛”。宣德十年(1435)鄉試中舉,正統元年(1436)人京會試,賜進士出身,授戶部主事。
孫遇于戶部兢兢業業勤政五年,深得上司賞識。
正統六年(1441),經英武殿大學士、內閣首輔大臣楊傅舉薦,英宗朱祁鎮召見孫遇,甚為贊賞,擢升徽州知府。
徽州自古文風昌盛,人才輩出,并因歷代為朝廷貢墨而聞名。明代中葉徽商‘崛起,更為徽州大地增光添彩。孫遇初至徽州,大力扶持徽商發展壯大.減免諸多賦稅,更為貧民提供資助,解除衣食之憂。
孫遇責令各縣將官田逐一丈量成冊,盈余官田分予無田可種之貧民,徽州庶民歡呼雀躍,尊其為“青天父母官”。
孫遇在徽州任職期間,其父母相繼去世,依當朝官吏制度,孫遇本應回鄉為父為母丁憂各守三年,然屬地官吏及百姓卻兩次聯名懇留“奪情”,兩次均得朝廷恩準。孫遇只得匆匆回鄉辦完父母喪事,復又匆匆回至任所處理公務。
孫遇在徽州府歷任二考,政績卓著,于天順八年(1464)擢升為江西右布政使,成化元年(1465)轉為河南布政使。后因李秉案被誣告為朋黨,憲宗皇帝聽信讒言,遂罷孫遇。
孫遇罷官回鄉,開設孫氏私塾,親為子弟授課,精心培育后代。孫遇共有四子,其中登進士第者有三,時人無不稱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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