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面向多數人的傳播總是較難把控的,在傳播前制定正確的策略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環節,這也正是傳達設計者所要研究的課題。面向公眾的傳達完全不同于面向個體的傳達,面向個體的傳達是建立在傳達者的個人意圖基礎之上,一對一式地交流,傳達、反饋以及傳達者在反饋的基礎上所進行的調整幾乎是同時發生或立即發生的,這是對受眾有明確的指向性的傳達,因此傳達者和受眾之間較容易達成共識。然而,面向公眾的傳達則是一種人數眾多、受眾成分復雜、普遍和更具社會性的傳播方式,這種傳達自然不可能達到個體傳播所產生的效果,但這也并不意味著我們完全無法實現個體傳播產生的效果。無論是面向個體的傳達還是面向公眾的傳達,在實質上其實是相同的——都是針對“人”的傳播。在當今的傳播環境下,讓受眾主動地參與到傳播環節中來,打造“個體傳達式”的公眾傳播將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和應用價值。一、視覺信息人類的器官感覺包括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而視覺可以稱為各大器官感覺之首。在一個普通人的一生中,對客觀世界的認知有70%以上是來自于視覺。俗語“眼見為實,耳聽為虛”,強調了視覺感知的重要性。可以說,人的絕大部分信息的獲得都與視覺息息相關。在廣告傳播中,視覺語言成為信息傳達的關鍵,受眾獲得的廣告信息80%以上來自于視覺。視覺語言具有其他語言所不具備的直觀性,同時也具有極大的感染力和沖擊力。我們常說,今天的時代是個眼球的時代,是個讀圖的時代,甚至有人說是個眼睛高度疲勞的時代。有別于以前的文字系統,圖像視覺系統更為直接、具象,人們對于編碼的解碼過程也更為迅速和準確。在以視覺為主要傳播機制的信息社會中,利用視覺語言來傳遞信息是我們現今的傳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徑。下面先談談視覺傳達中的基本內容——視覺信息。
視覺信息是視覺傳達的內容,視覺信息通過“視覺符號”表現出來,視覺符號包括文字、圖形、圖片、動態圖像等視覺形態。對于文字、圖形、圖片等視覺信息,我們需要深入地了解其特性與特征,這樣才能做到更好地在應用中對其加以掌握和把控。
任何一種視覺信息都具有可視性,即視覺上的可識別性,這就要求視覺信息應盡可能的直觀、清晰、簡潔。視覺傳達中的信息內容如果是模糊的、混沌的、模棱兩可的、易混淆的,那么我們就難以將信息的核心內容準確地傳達給受眾,更談不上得到信息反饋和信息認同了。因此,在設計視覺信息時,首先要保證視覺信息的可視性:圖形、圖像、文字、色彩等視覺信息都要清晰、明確、易識別,這是成功的視覺信息設計的第一步。視覺傳達設計不是高深的藝術,視覺信息更不是難解的公式,出現晦澀難懂的視覺信息不是受眾的識別能力的問題,而是視覺信息設計者的問題,因為視覺信息設計者的任務就是讓受眾看懂。如果出現了看不清、看不懂的視覺信息,那就是視覺信息設計者的低級失誤,怪不得別人。
視覺信息是否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能否抓住觀看者的眼球,是進行視覺信息設計時所要保證的另一個重要方面。當今時代,信息噴涌甚至泛濫,相似或相近的信息幾乎無時不有、無處不在。讓要傳達的信息在第一時間從眾多信息形象中脫穎而出,是視覺信息能否順利傳達的一個重要前提。視覺信息是否具有視覺沖擊力是關鍵,視覺沖擊力與視覺信息自身的色彩、造型、面積、風格等因素息息相關。例如,色彩純度高的視覺信息相對于色彩純度低的視覺信息來說沖擊力會更強。然而,事實并非完全如此,因為視覺信息沖擊力的強弱還會受到信息所處環境的影響。例如,在超市貨架上陳列的商品中,一件樸素、低純度的商品包裝反而能從眾多色彩艷麗、琳瑯滿目的包裝中脫穎而出。信息環境的因素增加了視覺設計的復雜性,這也使得視覺信息設計變得更具挑戰性,更加富有智慧和魅力。
視覺信息的有效性成為檢驗信息設計的終極標準。視覺傳達的過程就是受眾和信息傳達者之間接觸與交流的過程,這種接觸與交流不是一對一地發生在兩個人之間的簡單行為。在受眾和信息傳達者之間始終存在著一種對立與統一的關系,二者相互影響、相互制約。任何一方出現了問題,都將影響信息傳播的流暢性和連貫性,或者直接影響視覺信息傳播的效果。在視覺信息傳達的過程中,信息傳達者是主動采取行動的一方,但在信息接受的過程中,主動權卻始終掌握在受眾的手中——如果遇到不感興趣的信息,他們完全可以把眼睛閉上不看。視覺傳達的效率,完全是由傳達者設計、表達信息的能力所決定的。能否清晰、準確地傳達出所要表達的內容,并保證受眾的理解與傳播者的目標達成一致,是檢驗傳達效率的唯一標準。
圖像清晰、表意明確的廣告,可以使受眾準確、快速地接收和領會傳達者的意思。動態視頻圖像廣告的信息表現力更強,會把傳達者的意思表現得更加直觀、更加充分,也能大幅度地縮短受眾接收信息的時間。相反,那些語言晦澀、缺乏圖像注解或是圖像含義不清的廣告,會讓人一頭霧水、不明所云,這種廣告甚至會引發受眾的抵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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