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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塊叉燒好過生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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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商品簡介

我卻是我媽唯一真心的朋友

假鑽亮片羽毛,大嗓門華麗登場,
鬼故事教養法,傳遞麻將桌上的人生課題,
總是嘲笑羞辱,還用算命跟風水勒索我!
可是,在她囂張啼鳴的嗓門,我聽見寂寞,
在她跋扈無禮的行為,我看見未癒的傷痛。
她,是我人生的榮耀。

妳走路永遠都要像大象喔!真正的女人才不會躡手躡腳進房間呢!

如果妳為自己的身體感到丟臉,就是羞辱自己。你羞辱自己,每個人也會羞辱妳。

下一次妳決定要倒貼人家的時候,最好先確定,讓全世界都知道也無所謂。如果妳沒辦法接受,那是妳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

妳為什麼需要這麼多讚美?把事情做好,為什麼妳還不滿足?難道妳每放個屁,我就要開趴慶祝嗎?

幸福要過來以前,難道還要先通知妳喔?還是妳寧可預先知道困苦時期什麼時候會來?我的工作是要教妳做好面對困苦時期的準備。我的工作是要教妳怎樣盡可能避開困苦時期。

我批評你,永遠出自於愛。可是,隨著你逐漸長大,批評你的人並不會愛妳。他們會為了傷害妳而批評妳。我是在替妳暖身,準備面對以後來自妳敵人的批評。

如果妳能把自己最慘的經歷說出口,妳就永遠不會被迫噤聲。

天底下沒有免費的東西。如果起初它們看來是免費的,妳最終還是得付出代價。

漂亮又怎樣?漂亮眨眼就不見了啦。

如果他驕傲到不去尊重妳的父母,那他又會有多尊重妳?

如果妳覺得我犯了錯,那麼妳為什麼不試著做得更好?至少我會搞出爛攤子,都是有理由的。我來自一無所有的背景。我沒什麼本錢可以發揮。妳明明有那麼多可以發揮的才能,卻還是把自己變得一無是處。

妳這輩子都會感謝我的。

加拿大知名八卦網站主持人雷若芬,父母皆為來自香港的移民。她說她的一生皆是母親的精心策劃,一切行動都必得與母親商量,連旁人都流露同情目光對她說「妳被妳媽控制了」。她的母親不曾讚美她的美貌,因為與其「貌美」不如自己獨立自主;不曾以甜言蜜語顯露母愛也吝於給予讚美,因為母親的任務就是協助孩子認識現實的艱險並學習應對;總是在她犯錯時極力羞辱,要她正視自己的錯誤,預防再犯;也在她未犯錯時「預防性」羞辱她,以免誤入歧途。此外,她的母親從不說夢幻的床邊故事,而是以各式各樣香港鬼故事告訴她什「不可以亂撿街上的物品回家」、「不可以在天黑後去醫院」;也告訴她從麻將桌上學習到的經驗,像是「不可以在麻將桌上連打四張西風」,作為人生的指導方針;還以風水與算命,嚴格規定她買房子的價碼、三十歲以後不能剪瀏海、每天早上一定要吃木瓜。

雷若芬的成長過程,是一場與母親的競賽,每當她想耍小聰明──蹺課、約會,卻總是被母親詭異又神準第六感準確預測。她惱羞成怒、她生氣、她想反抗,甚至偶爾想偷懶,不想對母親開出的行為守則照單全收,卻總是再度栽進母親的「陷阱」,最後只得回到母親的懷抱,她的人生總是在母親的全盤掌控中。

母親生病後,為了激勵母親對抗病痛,她寫出了母親的故事。從她在香港掙扎奮鬥的少女時期,頂替不負責任的雙親扛下養家重任,遭到痛苦經歷後浴火重生;移民至加拿大後一人兼兩份工作為了求生存,又因為家族問題而離婚,她呈現了母親精彩的生命。她終於了解,在母親如雞啼般的大嗓門、看似永遠不會感到害羞卻總讓親人尷尬不已的行為背後,是不肯向命運低頭的強悍;母親的多疑與尖銳,是受到多次辜負的防禦。母親用自身的勇敢與誠實,教會她面對挫折;而那些母親做不到的、失去的特質與情感,卻在她的身上更完整地體現。她傾聽母親,理解她的故事,並且學習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因此,雷若芬說:「我全心全意仰賴著她。」

【目次】

序言
1. 學大象走路,學雞咕咕叫
2. 絕對別從街上帶傘回家
3. 要給我的錢呢?
4. 妳這輩子都會感謝我的
5. 生塊叉燒好過生妳
6. 香港小姐是妓女
7. 過了三十歲不要剪瀏海
8. 妳為什麼要跟三角頭約會?
9. 好低級
10. 妳只需要一個真正的朋友


【推薦序】
1.〈給母親的情書〉 Emily(知名港籍圖文作家)

每一個女兒跟每一個母親,都有她們專屬的故事,沒有任何一對相同。若說女兒是爸爸前世的情人,我相信女兒更像媽媽前世的冤家,愛恨交織,欲割難捨,一言難盡。所以旦凡真摯傾吐的母女故事,必然精彩。我偏愛以風趣筆觸書寫的母女故事,欣賞作者怎樣舉重若輕,用尖酸刻薄帶出深情,用黑色幽默超渡傷痛,讓人讀著嘴角微笑,內心戚戚。本書就是這樣的故事。
書中的主角雷媽媽,一輩子用各種羞辱的方式「栽培」女兒,卻又同時以氣魄驚人的愛與坦誠,去牢牢包覆保護她。整段親子關係在這恐佈平衡中茁壯成長,最後開出一朵奇花。「溫馨」的是女兒完全得到媽媽真傳,寫這本書也用爆料與打臉的方式去歌頌母愛,多麼可愛又恰當的致敬。
作者這樣形容母親先發制人的人生智慧:「雖然她有些秘密很恐怖,但是她的秘密成為了她的真理,因為她會搶在其他人之前大聲呱呱、公諸於世;她在那些秘密佔有她之前,搶先宣布自己對它們的所有權。她的這種作法教會我:如果妳能把自己最慘的經歷說出口,妳就永遠不會被迫噤聲。」所以女兒也頂天立地的暢談自己從小到大的糗事,包括十六歲時如何被父母在鄰床做愛氣得瘋掉。
她明瞭母親的自私、野蠻、虛榮,也洞悉華人的孝道是個世紀大騙局:「不是一天,也不是一年,而是永永遠遠,孝道是個終身的要求。尊重父母、撫養父母、替父母帶來驕傲與榮耀,是每個孩子應盡的職責。孝道把負擔放在孩子身上,而不是父母身上。……而依照我媽經過客製化的孝道信條,她孩子的幸福只是在確保她自己幸福之後的紅利。」我佩服她清晰尖銳的批判思考,但更佩服她溫柔堅定的愛和善良,能夠排除萬難,消化任何曾經有過的傷害,長出智慧和高度,心甘情願地照顧母親。
原作用英文書寫,想像鬼佬鬼婆讀著應該對華人的風水命相、教養文化嘖嘖稱奇。同樣是經歷香港八○年代的華人,我讀來卻另有深刻親切的趣味。香港小姐高麗虹、翁美玲演的《射鵰英雄傳》、打麻將的「四人歸西」傳說、不能從街上帶沒人要的雨傘回家……讓我覺得跟作者的童年有許多共鳴。
最能引起共鳴的是,我也有一個犀利強悍的母親,她也會肆意放屁和打嗝、熱愛吹噓炫耀、過份實際且欠缺同理心。我媽也為了替家人治病,熬過「神奇烏龜」湯,那些畫面和氣味我到現在想起仍覺噁心。我也被罵過「生塊叉燒好過生妳」,被媽媽瞪視會魂飛魄散,也曾目睹她得勢不饒人地霸凌弱者,那份震撼與不安至今猶有餘悸。當作者說她「絕望地希望能換個人當我媽」,真想抱抱那個童年的她說:「我懂。我也是。」這就是閱讀私小說的療癒之處,作者狠狠自挖傷疤的同時,也替讀者的舊患放膿排毒。
作者跟媽媽的關係不單只是母女和朋友,在我眼中她們簡直是某種情人。當作者說她不打算生育,彷似在宣告這段關係只有我倆,保證不會有第三者。她樂於當母親唯一的朋友,用一輩子的忠誠和專一,回報這個她在世上最心疼的女人。這多麼像愛情,卻似乎比愛情更堅固。女兒把母親的人生用文字重新經歷一遍,處處也是愛惜體諒。笑稱媽媽是「尖叫雞」(squawking chicken),卻又敬愛她如鳳凰,自嘲被母親「風水勒索」卻又甘之如飴,豈不像打情罵俏。媽媽傳授的迷信,像一條隱形的臍帶,成為女兒在大世界裡闖蕩、人生險途上永遠的平安小錦囊。
女兒事業有成、給她錢、請她坐遊輪,按照她的吩咐用厚厚一疊二十元美金在眾親友面前表演結帳,固然讓雷媽媽很有面子。可是女兒用洋洋灑灑十萬字為她寫下這本情書,現在更翻譯回中文,這份無價的心意,應該遠比任何禮物更加珍貴和威風。關於母愛,女兒說「她父母不曾為她做的,她都為我做到了」,讀完這故事我卻覺得,媽媽沒有達成的人生功課,例如原諒、同理、溫柔和謙厚,這女兒也為她圓滿補足了。

【書摘】
(節錄)

1.〈學大象走路,學雞咕咕叫〉

如果世界是以靜音模式來運作,你會覺得我媽看起來跟任何華人女性沒有兩樣——比平均身高矮了點、骨架細小,但穿著品味相當可怕。想像一下全身上下佈滿假鑽的模樣,如果不是假鑽就是亮片,要是沒有亮片就有羽毛,有時三種還會同時出現。她最愛的裝扮就是牛仔褲套裝,背部跟整條褲腿都縫綴了鑲有假鑽的布片。她會刻意將衣領翻高,最後再用一雙金銀混色的COACH 運動鞋,來替這套華人婦女版的貓王打扮做個收尾,這就像糟糕透頂的歌曲裡,會有那種讓你無法抗拒、一聽就琅琅上口的魔音段落。
我們結伴出門吃港式飲茶時,當天要是我福星高照,外頭會是一片豔陽天。她會戴著墨鏡走進餐廳,整顆腦袋藏在亞洲人常戴的巨型遮陽帽底下。大家不禁納悶, 她是電影明星嗎?還是在賭城搜刮了捐獻箱的遊民?等她終於摘下墨鏡跟帽子,就會露出那張漂亮到近似裝飾品的臉蛋。換句話說,單從外表看來,我媽看起來人畜無害。
只消把音量轉大,天地就為之變色。只要一聽她講話,你就永遠忘不了她。重點在於她的嗓門。她在香港的成長期間,那副嗓門替她掙得了「倀雞」 咕咕雞的綽號。沒錯,她的音量刺耳至極。你無法想像那麼響亮的聲音會這麼毫不費力又毫無預警地冒出來。咕咕雞不會給你時間好好適應她的高分貝,她的音量只有一個等級,而且是全面進擊。此外,還有語氣的問題——銳利、尖刻又急促,不是那種降落之後會留下一片靜寂的轟隆呼嘯,而是會侵襲心靈的哀鳴警報,有點像是灌注大腦、造成永久傷疤的酸劑。
媽大多用廣東話(香港主要講這種漢語方言)跟我交談,偶爾為了誇大效果,而摻入一點殘缺的英語字彙。
這裡有個例子。下面的句子除了一個例外,用的全是廣東話。看看你能不能聽懂她的意思:「我不喜歡這件毛衣。喀里 好差。」什麼是「喀里」?提示:「喀里」不是「衣領」(collar),「喀里」指的是「品質」(quality)。
媽不只會用「喀里」形容無生物跟服飾,也會拿來形容人。有一回我們去買吸塵器,銷售員對她很不客氣。「他有什麼『喀里』啊?竟然用那種態度跟我講話!」翻譯為:「這男人沒資格那樣對我說話。」
她不得不說英文的時候,動詞時態就會出紕漏。我刻意忽略這個問題,不主動去糾正她。我讓媽到處去跟人說:「我好刺激(exciting)唷。」
她真正的意思是她好興奮(excited)。從她嘴裡跑出來的句子,娛樂效果高多了,尤其想想她嗓門有多大。
媽不知道要怎麼低調講一通電話,更不曉得電影開演之前該怎樣在影廳裡悄聲對話。她不只在生理上缺乏輕聲細語的能力,也從來就不想要輕聲細語。媽的理念是高聲說話、大聲走路。拳王穆罕默德‧阿里像蝴蝶一樣飄飛、如蜜蜂一般刺擊;但媽走起路來像大象,跟雞一樣咕咕叫,而且她向來教我有樣學樣。看到有人鼓勵女生輕聲走路跟說話,媽就覺得心煩。
某次在我姑姑家的家庭聚會上,媽就把這點攤開來講。當時是晚餐時間,我們都被叫到餐桌那裡。我表妹麗茲在樓上,我們聽到她腳步很重地下樓,砰砰砰一路走到廚房。她爸大喊:「麗茲,走路別那麼大聲!走路要淑女一點!」
媽對這個姑丈本來就沒什麼好感。她淘氣地轉向我說:「我阿爺從前都交代我,走路要跟大象一樣,才能把鬼嚇走。阿女 啊!妳走路永遠都要像大象喔,真正的女人才不會躡手躡腳進房間呢!」
華人傳統意在培養可愛又雅致的女生。笑容要拘謹,要是笑出聲的時候要記得遮嘴,彷彿大笑表示妳太愛社交,不僅有失優雅,對女性來說也不體面。在華人文化裡,女性常被當成幼兒看待,也時有被物化的情形。男人在談正事的時候,會要求女性離開現場,也不會有人想徵求她們的意見;要是她們提出意見,就會害男伴覺得難堪。大家教女生不要表現出粗魯的樣子,教她們舉手投足要秀氣、性情要溫柔。永遠不該語出冒犯,華人「好」女生永遠不會出口成髒。在西方社會,聽到有人亂飆髒話會挑起強烈反應,但在華人文化裡會惹出更大的爭端。在那個文化裡,髒話用得很節制,而且使用者通常僅限於男人,以及咕咕雞。媽從來不遵守「僅限男生」能罵髒話的性別限制,她想罵就罵,隨口都能拋出F開頭或C開頭 的髒字,尤其是在跟人吵架。對媽來說,沒有謹言慎行這回事,她的雙腳跟嘴巴永遠也辦不到。
這隻咕咕雞不管到哪裡,從來不曾輕聲走路,也從來就不怕被人聽到。她這個世代的亞洲婦女,很多人都輕聲細語、舉止拘謹,但是我媽不一樣。即使周遭的人都相信女性應該柔和謙遜,她依然總是搶先提出意見、搶先暢所欲言。在她所成長的社會裡,傳統文化鼓勵女性表現得屈從恭順,但我媽從來就不是縮在角落、隱藏想法的那種女性。
多年下來,有些人覺得她的態度、聲音跟儀態惹人生厭,而比較喜歡那種愛組小圈圈、溫順過頭而不會跟男人對嗆的女性。可是,從年少時期在香港跟幫派份子同桌賭博,一直到在多倫多教中年猶太主婦打麻將,媽不管在什麼環境裡,向來都是自信滿滿。無論如何,她的咕咕雞態度始終如一:她相信自己可以融入任何地方。對我來說,她總是主場事件;不論時空如何,她都會霸佔焦點,她是終極的搶戲高手。

媽從位於香港西邊的城鎮元朗起家。當時,香港的活動大多集中在半島南區的九龍。在媽成長期間,九龍是「市中心」,是個光鮮亮麗的大城,對比之下,元朗是純樸的鄉下,得坐一個多鐘頭的公車跟火車才能抵達九龍。當年的元朗,公寓大樓還在陸續興建中,居民大多住在樸素的石屋或木屋裡;房子在幾個村莊裡聚集成群,跟元朗主要道路相隔十五分鐘的步行距離,那是一條通往幾家在地酒吧、餐廳跟露天市場的石鋪街道。在那個年代,住九龍的人都把元朗的居民當成鄉巴佬。但是,咕咕雞從來就不覺得自己是鄉下人。雖然她在元朗出生,卻總是端出來自九龍的架子。巧的是,隨著她邁向成人之路,元朗這個區域也漸漸都會化,彷彿是她用念力要它成長茁壯、變得更能跟世界接軌似的,彷彿這樣它才配得上她。
咕咕雞是那種困居小池塘、橫衝直撞的典型大都市女生,而那個小池塘從來就不把女生當一回事。不過,一九六○跟七○年代的元朗,在女生中只有她有那種膽量,敢跟男生坐下來玩骨牌跟打麻將。她常常把他們打到落花流水,贏得了他們的敬重。她的作風凶猛,有些男人還因為不想跟賭技相當、罵人更兇狠的她有所牽扯,最後竟然還開始躲她。媽所處的社群不鼓勵女性自我肯定,她卻反其道而行;每當有女性不懂得為自己挺身講話時,媽就替她們咕咕發聲;有個朋友拖繳保護費的時候,自願去找當地「三合會」(華人黑手黨)的老大協商的,就是我當時還年輕的媽。
咕咕雞在一九五○年出生,是六個孩子當中的老大。她的雙親沒有穩定的職業,有一搭沒一搭地工作著,在她人生的頭幾年裡,都把她留在老家的村落裡,由祖母帶大。媽的母親在各個餐廳進進出出,負責洗碗或包餃子;她父親則替當地的幫派打點零工,在客戶遲交保護費的時候去討債。他們把賺來的錢都花在麻將桌上,結果大多數時間都陷在欠債的狀態裡,但是偶爾也能夠過得好一點。媽的父母在特別春風得意的那段時間裡,回到村裡的老家吹噓炫耀。她們祖孫倆很親,她把祖母當成「真正的」母親,也就是培養她人格的人,所以她並不想離開祖母身邊。可是,既然父母的手頭現在寬裕起來了,繼續住在村裡而不跟父母同住,感覺就是不合體統。
賭博的好手氣從來就不會持續太久,而且家裡總是有新生兒來報到。媽每天放學之後就要照料弟弟妹妹,父母則因為前晚徹夜打麻將還在補眠。可是她很愛上學,即使她父母從來都不支持她唸書,她也記得自己當年是個伶俐又認真的學生。她只有趁家裡的小孩都就寢、父母出門上賭場之後,才有時間唸點書;又因為父母禁止她「浪費」電,所以她得到街燈下面去讀書。(西方的祖父總是喜歡說:「我當年上學一趟,就要跋涉十英里的路程,雪都積到膝蓋這麼高了。」我媽這種狀況,就是那種比喻的華人版本。)
不久,她不得不輟學。她才剛上十年級,父母就注意到她出落得相當標緻,可以開始去當服務生替家裡賺點錢了。於是媽被送到當地一家不大可靠的夜店,平日的來客大多是在地幫派的小嘍囉,他們對她的幽默感、神氣活現、老娘我最大的態度越來越有好感,會用豐厚的小費來對她表示心意,也會在能力所及的範圍之內多多關照她。
差不多在這個時候,她母親跟男人私奔了。媽的父親跑出家門,開始一連失蹤好幾天,狂喝酒狂打麻將。媽必須仰賴鄰居的幫忙,有時也要靠她的幫派死黨,才有辦法照料五個弟弟妹妹。幾個月之後,她的母親被情人拋棄,懷著孩子回到家裡。媽的父母復合了,要求她替他們保密,而媽也幫忙母親撐過墮胎的休養時期。在我外婆的復原期間,媽一邊照顧弟弟妹妹時,一邊扛起家務,還得向那些對她家表示好奇的鄰居跟親戚撒謊編藉口。多虧有長女盡責的付出,我外公外婆才能若無其事地繼續生活。媽很高興自己是父母的好幫手,她毫無怨懟地順從父母的要求,認為經過這番磨難之後,他們會很感謝她。
可是,不久之後的一個晚上,媽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遭人強暴,她的那些人脈都不在身邊。她的衣服被扯得破爛,嘴巴淤青、手掌割傷。當她踏進家門的時候,父母卻不曾表示同情。既沒有主動說要報警,更沒有幫忙她清理身體。媽既羞愧又心灰意冷,於是當晚吞藥自殺。她記得在昏昏沉沉之際,聽到父母在討論要不要幫她一把、要不要帶她就醫。他們最後決定不要,為了省錢也為了保住顏面,因為媽是唯一知道他們所有秘密的人──知道她母親的外遇跟墮胎,知道她父親愛拈花惹草而且還酗酒,知道他倆積欠未還的債務。她要是走了,就不會有人知道這些事。就在當天晚上,我媽咕咕大叫起來。她硬逼自己開始嘔吐,吐完之後,扯開嗓門發出尖銳刺耳的叫聲。
幾年之後,媽帶我回香港,大家老會跟我提起媽開始尖叫的那個夜晚,就像一則傳奇似的,烙印在眾人的記憶裡──她的尖叫聲傳遍了元朗,她使勁又激烈地尖叫著,彷彿像要召喚神祇來審判她的父母,像要指出父母的罪孽。結果他們那晚沒上賭場,而是躲在家裡閃避鄰居,他們知道別人會認定他們有罪。媽放聲尖叫,是為了遺忘自己受到的侵犯;她放聲尖叫,直到父母的背叛在她心中留下的傷口,結成了疤痕,永遠轉變了她的靈魂;她放聲尖叫,是為了宣布自己的重生。
翌日早晨,她跟父母說生活模式應該要改變了,而也真的改變了。從那天開始,她只要用奇怪的眼神看他們,他們就會趕緊屈服退讓。就是在那個時候,她開始掌控自己的人生。當時她十五歲。
你知道嗎?鳳凰是某種會按照固定循環、成長蛻變的鳥禽。媽就是在成長蛻變,她搖身長成了咕咕雞。



2. 〈要給我的錢呢?〉

媽每年生日的時候,我都會打電話祝她生日快樂。我每年生日的時候,我也會打給她,祝我自己生日快樂。每逢我生日,媽並不會打電話給我,我才該打電話給她。這當然是有原因的,而這個原因我永遠都不可能忘記。不過,有好幾年為了好玩、為了想聽她再說一次,我就會問她為什麼。
「妳生日,我為什麼應該打給妳?妳才應該在你生日的時候打給我,感謝我把妳生下來。好了,要給我的錢呢?」
要感激媽生下我,沒有比送她錢更好的方式。看到我的時候,她劈頭就說的頭一件事如果不是這個,那麼,從她嘴裡吐出的第二件事也絕對會是這個:「要給我的錢呢?」
大多數人會在父母生日的時候,請他們出去吃飯。這很正常,對吧?我結婚之後,隨著事業越來越有起色,我從生日祝賀電話,升級到了生日宴會。既然我現在擁有事業以及穩定的收入,眾人會期待我不只是替媽買單,還要替她京劇社團跟佛教祈願圈的每個人付費(即使他們彼此並不大熟)。
每年,媽都會舉辦宴會來為自己慶生。她會在中式餐廳預定好幾桌的座位,而且也訂了包廂。她跟她的賓客一開始先吃港式飲茶當中餐,飲茶過後,就會轉移陣地,到包廂裡打幾個小時的麻將,最後再出來享用晚餐。晚餐點的都是上等菜色:乳豬、北京烤鴨、龍蝦、螃蟹──基本上就是中式婚禮上會有的精緻佳餚。一年只有一次,就在三月九日,媽彷彿再當一次新嫁娘,最後再把帳單交給我。
不過,媽並不會表現出是她自己替宴會買單的樣子。她會讓每個人都清楚知道,我才是出錢招待她跟她朋友的人。我們根本無法低調處理帳單,因為我根本不曾用信用卡替她慶生過。華人機構都偏愛現金,而媽也更喜歡我用現金付帳,她總是在活動的前幾天就開始催我快點準備。
「別忘了帶現金唷!最好都帶二十元紙鈔。」
「為什麼要二十元紙鈔?」
「用二十元紙鈔付帳,比較花時間。妳必須在現場好好數鈔票。」
過程是這樣的:吃完點心之後,她會告訴餐廳員工我們準備要結帳了。他們會拿帳單給她。然後她跟爸就會仔細檢查每個項目,確定自己沒被坑錢而且有百分之十的特別折扣。除非拿得到折扣,否則媽不可能到任何一家中式餐廳吃飯。(我不曉得她是怎樣要到折扣的,我只知道,等她帶我到她目前興趣正濃的中式新餐廳吃飯的時候,事先都已經談妥折扣,而且他們總是知道她叫什麼名字。我曾經試著問她,她吃折扣過的飯會不會覺得反胃。她告訴我,協議過的東西吃起來往往更可口。)
等我父母對帳單表示滿意之後,媽就會裝腔作勢把帳單傳給我,然後對著所有的客人宣布,買單的會是我。這時,就在眾目睽睽的狀況下(約莫四十雙眼睛),輪到我笑容滿面抽出皮夾,取出我那疊二十塊錢紙鈔,一張接一張地數算清楚。我第一次做這種事的時候,表演焦慮症突然上身。那就是一場表演沒錯,表演替媽的生日宴會結清帳款,扮演慷慨盡責的女兒角色。頭一次我的雙手不穩,把黏在一起的兩張紙鈔扯開時,動作稍欠優雅;等我把紙鈔擺在桌上的時候,已經皺巴巴的了。媽在事後批評我的動作缺乏協調,並說著慷慨仁慈的人在付帳的時候,動作會平順又優雅,而我卻一副小氣巴拉、不甘不願的模樣。搞不好我在無意識之中就是這麼想的吧,畢竟是一筆為數不小的花費啊。隔年我的技巧就有了進步。我之所以知道,是因為她沒再提起。
生日宴會的買單儀式,是媽每年炫耀一次的機會。不過,她的炫耀並不限於生日宴會,因此,我要幫她買單的事情也不只有生日宴會。
當媽打電話來,我總是能辨別她身邊是否有聽眾。首先,她當著別人的面跟我講話的時候,語氣總是和藹可親。當我說「和藹可親」,意思是指「自我克制」。要我媽從咕咕雞調整為她自認甜美的聲音,是很耗精氣神的,尤這麼一來,她聽起來反倒像是被掐著脖子講話似的。某天她跟朋友出門的時候,撥了通電話給我。「女兒啊,我跟京劇課的阿姨說,妳要出錢請我參加遊輪之旅,現在他們也都想一起來了!我們打算去歐洲!」
我從沒主動說要送她去搭遊輪過,不算有。我們前一天晚上講電話的時候,她抱怨自己好久沒回香港,即使SARS 疫情在幾年前(二○○三年)已經過去,但她還是很怕回那邊。所以我跟她說,她應該改去歐洲走走,跟爸一起度個假。她說她不想去歐洲,因為活動起來不是很方便,而且語言障礙會搞壞她的心情。於是我跟她說,搭遊輪去玩會比較輕鬆,因為這樣會有固定的行程可以遵循。她說她會考慮看看。
事隔不到二十四個小時之後,她不僅考慮過了,而且現在還得由我付費。我默默留在電話線上,讓她自己把我們的對話講完。她回答了我沒問的問題。「噢,女兒,沒關係。媽媽會自己處理保險的問題,那個妳不用操心。對,女兒,我一定會跟妳說要多少錢,這樣妳就可以打電話給旅行社。不用,女兒,我不用搭頭等艙。我跟阿姨們一起坐經濟艙就可以了。」
我掛掉電話的時候,我先生問我,媽是不是又當著朋友的面跟我講電話了。到了那時,他已經習以為常了。可是起初他覺得好怪,那些在非華人家庭裡長大的人就會有這種感覺。旁觀者就會自動判定我媽既貪婪又很機會主義,會利用女兒的資源牟求私利,滿足虛榮跟自我。
可是我父母並不需要錢。他們向來工作勤奮,付得起自己的生日宴會。每個與會者都明白我父母有能力自己支付,我替她的生日宴會買單並不是剝削行為,而是榮譽問題。我出錢幫母親舉辦生日派對,是非常公開的榮譽。那是展現榮譽給社群看,也體現了華人社會裡最重要概念之一:孝道。


3. 〈妳這輩子都會感謝我〉

我第一次為了媽花錢,是買一對大圓圈金耳環。當時我十二歲,父母已經離婚了。他們在我七歲生日以前分道揚鑣,媽搬回香港再婚,把我留給父親照顧。我耶誕節、春假跟暑假的時候都會去探訪她。
那年,她回加拿大參加友人的婚禮,我們跟幾個親戚在購物中心買結婚禮物。當時我才剛開始對打扮產生興趣,想買件完全不實穿的昂貴洋裝。她不肯幫我買,於是我跟她說,我想用自己的「利是」跟生日禮金來買。她還是不肯,因為她說那樣亂用自己的儲蓄很傻。當著別人的面被拒絕,讓我怒火中燒又難為情。我跟她說,她沒有權利告訴我該做什麼,因為她拋下我跟別的男人跑了。我等了六年好不容易才有機會這樣突襲她。
父母離異之後,我吃了不少苦頭。起初,媽離開以後,都會定期打電話給我,而每隔幾個月,就會從香港寄來裝滿玩具跟衣物的大箱子。我得等一年,才能再見到她,因此在那段空檔裡,我在我們家的裡裡外外都感覺得到她的缺席。我當時的年紀,是父母積極參與孩子學校生活的時候,學校會舉行親師會議、演奏會跟耶誕音樂會。其他孩子一直都有兩個人在等他們,雖然有幾個小孩的父母也離婚了,跟我一樣,可是來學校接他們的都是母親。那時,也就是一九八○年代早期,社會上普遍都假設小孩擁有雙親,假單上總是列著「父母」的字眼,而從來沒有現今越來越普遍的「家長或監護人」這種措辭。如果出於任何原因而特別指明家長之一,指的往往都是母親。像是「妳今天晚上回家的時候,要提醒媽媽明天是烘焙日,是慈善活動要用的。請她在替你打包午餐的時候,多放一塊餅乾進去。」爸屬於當時出現的第一波單親父親。現在把他想成是開路先鋒,酷是很酷,可是當時只會讓我跟別人更不一樣。我是班上唯一的華人女生,而班上的女生當中,家裡只有爸爸的,又只有我一人。
可是,身兼父職跟母職的那些年間,如果爸覺得很不自在,他也沒表現出來。他不曾遲到、不曾雜亂無章、總是到場參與;他是個盡責的父親,必須用愛來填補咕咕雞留下的缺口。
所以那天在購物中心,媽不肯讓我買洋裝的時候,我會發那頓脾氣,部分原因出於青春期的憤恨之情,還有加上對家長的偏心。直到那個時候,我的輸誠對象都是爸,能夠傷害她,感覺起來很不錯。
媽瞇起眼睛。難得這麼一回,咕咕雞沒有咕咕大叫。當咕咕雞不叫的時候,她要不是就快斷氣,不然你就知道你麻煩大了。我的其他家族成員都自動消失了。媽驟然轉身,知道我會跟上去。她帶我去一家咖啡館,點了杯咖啡,問我要不要也來一杯。我說要,這樣感覺很大人。確實,我們有了一場非常成人的對話。媽決定把她跟爸之間的關係史,還有她離開他的理由都告訴我。

媽十年級的時候,為了養家而輟學了。在沒有正規的教育之下,她能從事的行業相當有限。起初,她到賽馬場替人下注並收取小費當作收入。當地貿易商會到賭場去消磨時間,她跟他們建立起關係之後,就在檯面底下替他們工作,安排裝貨單跟船期,將西方的貨物透過黑市運進中國。後來,她在房地產公司找到工作,專門販售海外資產,佣金豐厚。她開著BMW逍遙來去、在九龍採買服飾、在亞洲四處旅行,每週還有足夠的錢可以寄回家。
媽是正在發光發熱的單身女郎,而爸只是才剛剛起步的小伙子。他是來自荃灣的窮苦農家男孩,荃灣這個小鎮距離元朗有半小時左右的路程。他在十個孩子中排行老六,個性害羞又單純。他童年跟少年時期的導師是個和尚,和尚教導他佛經,讓他理解努力工作跟不屈不撓的價值。他曾經考慮要進入佛門。但在認識了媽之後,一切都為之改變。
爸當時在元朗的法院擔任書記,他的上司賴先生(最後變成我的乾爹)看出了他的潛力,打算安排他升遷。賴先生跟太太是咕咕雞的好友,平日都會一起打麻將,而媽偶爾會到法院去拜訪賴先生。她會開著BMW過去,昂首闊步穿過辦公室,彷彿那裡是她的天下。她咕咕宣告自己的到來,彷彿眾人都該因為她的大駕光臨而拋下手邊的工作。爸立刻為她痴迷。或者,她的說法是,「妳老爸連作夢都沒想到,會認識我這麼不可思議的人。」既然爸沒勇氣約她出去,賴先生就一直幫忙撮合他們。媽把這件事當成行善的機會,將僅此一次的善意賜給戴著眼鏡、書呆子打扮的鄉巴佬。第一次約會之後,她就不肯再跟他出去了。咕咕雞的社交生活很活躍,她冰雪聰明、人脈廣闊,既受歡迎也懂得打扮。家庭風波不斷的那些年過去了,家裡的狀況終於穩定下來。她充滿了機會,她有很多計畫。而爸是徹底的書呆子──羞赧又彆扭,不僅打扮傻氣,儀態也很鄉土。「你老爸只知道怎麼吃雞!只有雞肉配飯!我的內衣比他整個衣櫃的東西加起來還貴。」他融不進她的世界。
可是他就是不肯打退堂鼓。於是,有天晚上他站在她窗外的對街,好讓她看到他,一路從晚餐站到隔日早晨,只是為了展現他的熱情。人們路過的時候,頻頻嘲笑他。他看起來很可悲──為了不登對的女生而傷心憔悴的怪咖,看不懂暗示、搞不清楚狀況的窩囊廢,簡直就是一部約翰休斯 電影。但是這招起了作用,爸終於突破了她的心防,讓媽覺得自己好像是全世界唯一重要的女人,彷彿她值得大家競相追求。他們在她雙親的反對之下陷入愛河。當時,她父母已經順勢漂白了自己的人生,不再酗酒買醉,也不再拈花惹草。她父親是個公車司機,她母親在家裡照顧媽的弟弟妹妹,基本上就表示成天在家打麻將,而媽負責撫養他們並支付家庭開銷,她父母也很享受她的慷慨大方。她飛黃騰達,讓他們顏面有光,所以他們希望她可以結交有錢的生意人,這樣到時也能夠金援他們。所以,當他們發現她竟然跟打扮糟糕、沒有車子的鄉巴佬交往的時候,相當失望。他們認為爸高攀不上她、高攀不上他們。

可是媽相信爸的資質。她知道他很頑強也很勤奮,還鼓勵他到夜校進修,在政府的雇用系統裡力爭上游。他們認識一年之後結了婚,搬進位於好地段的一間樸實但舒適的公寓。他們年輕興奮,而他的事業前景看好。他的收入夠多,媽不用再繼續工作,她從沒這麼快樂過。
接著家庭義務卻造成了干擾妨礙。爸的大姊蘇是他們十個手足裡的老三,隨著先生移民到加拿大。他的手足能在香港發展的機會少之又少,其中有好幾位都想跟隨蘇的腳步,到海外建立自己的未來。蘇帶著三個孩子在多倫多安定下來後,準備幫忙其他的家庭成員辦理移民。照我媽的說法是,即使我父母對於留在香港根本毫無怨言,但爸是蘇最喜歡的弟弟,她希望他最先出國去。我父母的社經地位都比爸原生家庭裡的其他人來得好,並不打算移居他方。媽生活過得逍遙自在。爸去上班的時候,她就跟朋友去吃港式飲茶,然後打麻將打到晚餐之前。他們當時還有個管家。每逢週末,兩人就會前往大嶼山或澳門共度浪漫時光,這兩個地方只要搭短程渡輪就到得了。爸找到了自己的公主,而她帶著他去享受他從沒料到自己能夠體驗的事物。媽終於找到自己可以完全信賴的人,而他現在是她的家人了。可是媽宣稱說,當時爸的原生家庭(就是雷家)相信,爸要是拒絕了蘇的提議,會讓蘇感到受挫,之後可能將不大願意幫忙其他的兄弟姊妹。爸覺得壓力很大,認為非得追隨蘇到加拿大去不可,媽也沒表示反對。在那個世代裡,女人總是嫁雞隨雞,緊跟丈夫的腳步。況且,媽當時對家裡也沒有財務上的貢獻。最後,我父母做了對家族其他人來說最好的決定:打包行囊、移居加拿大,在新國度裡白手起家。「我當時才二十一歲。」媽在咖啡店裡告訴我,依然攪著早已冷卻的咖啡,湯匙掐在她修長的紅指甲之間旋繞不停。
媽從百般受寵的家庭主婦,到加拿大變成了身兼雙職的人。突然間,她在餐廳刷起了碗盤,指甲有了裂痕也變軟了,拚命想要聽懂英文。吃港式飲茶的時候,不再有人領她去坐上好的桌位,下午也沒麻將可打,雜貨店裡沒人認識她。她除了工作跟回家,無處可去,最後甚至又多兼了份當服務生的差事。
可是她以前就有重新塑造自己的經驗。她是曾經從強暴灰燼中飛騰而起的浴火鳳凰,而她有如鳳凰的特質在這裡也同樣起了作用。就像在新國度裡因為新文化而大受震撼的眾多移民,她的適應能力也很好,她學會怎麼換到馬路的另一邊行駛 ,也忙著在多倫多當地的華人社群裡創造新的朋友圈,麻將就是團結他們的力量。(媽有麻將雷達,可以在方圓十五個街廓的範圍裡,嗅出麻將牌友。)她會跟朋友一起去採買北美的商品,然後寄回香港,也會寫信給朋友跟家人,提到她新穎又徹底現代的加拿大生活風格。咕咕雞佔領了加拿大!她永遠報喜不報憂,不管現實生活有多麼艱辛,都不能讓家鄉的人知道。在老家,咕咕雞的神話完好無缺。
我父母抵達多倫多之後,過了兩年我就出生了。媽說她知道我會是個大嬰兒,因為某天她在吃一碗櫻桃的時候,感覺到一組新的妊娠紋正蔓延橫越她的肚皮。
「打從一開始,若芬總是想要更多,」只要大家問起我當初是個多大的寶寶時,她就喜歡再三複述,「她害我的肚子變得好醜。」
媽在牛年的凌晨一點二十三分生下了我。媽說:「凌晨一點的時候,牛通常在幹嘛?睡覺,對吧?」多倫多的時間比香港晚十二個鐘頭,要是我在香港出生,就會是在中午,而那個時間,牛通常就在田野裡辛勤工作。媽再次藉機邀功,說她給了我輕鬆的人生,彷彿我會在夜半出生是她親手策劃出來的。
在這段時間裡,爸的其他家人開始在加拿大安頓下來。他的父母隨著最後一批家人抵達,他們是在我出生不久之後過來的。媽回想,當時他們開了場家庭會議,要決定我祖父母的去處。人人都在找藉口,說在拿到永久居留權以前都不方便收留祖父母。最後,責任落到了我父母身上,他們搬出了舒適的公寓,買了更大的房子以便容納長輩──又是孝道起了作用,媽相信他倆有責任收留兩老。
於是媽在我才幾個月大的時候,就回去工作了。到了那時,她在五金行做全職的工作,然後開車到市中心的旅館去當服務生。她會把我留在我爸的父母身邊,等她回家的時候,我早就睡了。購買那棟新房子展現了他們的野心,爸必須延後自己的進修,先到電腦公司的會計部湊足工時,才有辦法準時支付房貸。他的人生規劃為了原生家庭的要求而時時改弦易轍,讓他備感挫折。是媽替他們的決定找台階下的,是媽拒絕沉溺在憤恨情緒,堅持把心思集中在目標上。她發現自己又站上了熟悉的位置──重蹈少女時期的覆轍,當時她必須照料每個人,卻覺得沒人感激她。
原來她很容易被人當成標靶。咕咕雞就是咕咕雞:嗓門大、坦率又誠實。她不像雷家其他的媳婦跟女兒,在男人霸佔中心的同時,被驅逐到房間的角落裡,咕咕雞也屬於中心。可是,媽的行為跟溝通風格讓雷家人心生畏懼。媽晚一步才意識到,原來他們一家都缺乏自信,覺得受到她的威脅。他們把她的音量誤解為傲慢,他們因為缺乏安全感,所以看不出媽的出發點向來是善意的,他們就是沒辦法克服她的嗓門──還有指甲。
有天晚上,媽下班之後又累又餓,卻被叫進了客廳,被迫面對我叔叔的指控。我的祖父母平日不得不看顧我,早已積了滿肚子怨氣,而且認為媽不夠感謝他們。在她自己的家裡,在她咬牙支付貸款的房子裡,在她買下來好讓公婆住得舒適的房子裡──即使那表示很多時候都無法陪在我(她的獨生孩子)身邊,他們竟然命令她跪下來道歉。起初,媽拒絕了。可是沒人替她撐腰,就因為爸無力採取行動,他認為自己能力不足而覺得羞愧,同時也克服不了自己的不安全感跟軟弱個性(他跟他的親屬都有這樣的特質)。那時候的他,是個無法挺身捍衛自己妻子的男人。他躲在地下室猛抽菸,一面痛恨自己,卻又因為恐懼而動彈不得。在放眼不見盟友、無人替她撐腰的情況下,咕咕雞別無選擇,只好跪了下來。爸的無所作為,讓媽無力可施。這是她這一生裡,第二次遭到家人背叛。
在那之後,我父母的婚姻逐漸走下坡。接下來的六年期間,咕咕雞被迫噤聲不語。直到某天晚上,跟爸大吵一架之後,她意識到必須再讓自己浴火一次。鳳凰正要蛻變。她已把一切獻給了他的家人,自己一無所剩,連我都不屬於她。她忿忿難平,不快樂到絕望的地步,直到身體健康開始亮起紅燈。她既沒有存款,也毫無前景可言。她不可能把我帶走,她覺得自己別無選擇,只能將我留下,隻身返回香港。她不想攪亂我生活,更不想影響我在加拿大更好的發展機會。這個決定讓人心碎、苦不堪言,不只因為她必須暫時放手讓我走,也因為在歷經那麼多風波之後,她依然深愛著爸,可是情勢已經走到了無以為繼的地步。她離開的那天跟爸說了兩件事:「如果你敢傷害我們的女兒,我就跟你沒完沒了。」還有,「如果你出人頭地,我就會回到你身邊。」
然後她就拂袖而去了。
我跟爸正在適應沒有媽的生活時,媽也在香港重建自己的生活。她跟爸正式離婚之後,隔年就開始跟我的繼父約會。他為人善良慷慨,並且向她承諾,他也會供應我的生活所需。她掙扎了多年,受到我父親家人的羞辱,並且一肩扛起自己原生家庭的醜聞。經過這些風風雨雨之後,她終於能過點舒服自在的生活。她一安頓下來,就要我過去找她。大家事先就說好,學年期間,我就跟爸住在加拿大,但是所有的節日,我都要跟媽、繼父在香港一起過──耶誕節兩個星期、春假兩個星期,還有整個暑假。我的繼父對我就像對她一樣,仁慈又慷慨,他信守了自己的承諾。
「對於剛剛的指控,妳現在有什麼想法?」媽講完故事的時候問我。「如果妳想說,我跟別的男人跑了,妳想我是為了誰才這樣的?」
那天在咖啡館裡跟她隔桌對坐,聽著媽把她種種決定背後的道理,以及她在做出這些決定之前的自我犧牲,向我娓娓道來,我終於明白她是為了我才離開的。她一離開,我父親因為現在必須為我負責,而成了更有責任感的人。他必須獨力撫養我,而這點成了他非得出人頭地不可的動力,而他也真的實現了。我也明白,最終,爸本人以及他的成就,都讓我媽引以為傲。
「我什麼都不後悔。」媽下了結語。就是因為她做了那些事情,所以我才有更好的發展。
接著她把自己的咖啡喝完,去找當初結伴來購物中心的幾位成員,留下我去思考自己剛剛獲知的真相。她把自己的出場弄得相當戲劇化。她平日就習慣把讓手錶鬆垮的套在手腕上,所以永遠都會搖晃它,讓它回到正確的位置。這一次,當她起身離開座位的時候,她把手錶搖得特別起勁,手指往外撐開,加上那些紅色指甲的長度,使得她的雙手更加修長;接著她把頭髮往後一甩,裝腔作勢地邁出咖啡館,非常老派的好萊塢風格。回顧當時,那就像一場她早已排練多時的表演。那一刻,我覺得好過意不去,我知道我搞砸了。不過,於此同時,我也覺得自己好像頭一次認識媽似的。那是我頭一次感覺心頭湧出真實又成熟的愛意──不是對照料你吃飯喝水基本需求的媽咪,所感到的親暱之愛,而是對向你展現如何當個真實的人的母親,所感到的那種深刻之愛。這種愛,唯獨當事人母女才能體會,而這兩人過去一向彼此相連,未來也將永遠如此下去。當時我並未意識到,但我現在可以告訴你,那是一顆覺知的種子:就是深深領悟到,我這輩子的各種人際關係裡,跟我媽之間的關係會是最了不起,也是最重要的,而我想要為了這份關係向她致謝。
我去了趟珠寶店,花掉了原本想拿來買洋裝的錢,我只買得起大圓圈金耳環。我選金子,因為那是她的最愛。然後我去找她,她正跟其他成員在購物中心出口等候。我在大家面前把禮物呈獻給她,我為了自己的行為致歉,然後告訴她,為了彌補我糟糕的態度跟恐怖的控訴,我希望她收下這副耳環。她把耳環從我的掌心拿起來,用紅指甲慢條斯理又鄭重其事地將鉤子打開,然後將耳環分別戴在兩邊耳垂上。
「妳喜歡嗎?」我問她。
「那妳喜歡嗎?」她反問我。
我說我喜歡。然後她就說:「很好。我喜不喜歡倒是無所謂,妳喜歡才比較重要。妳喜歡,並且記得妳感謝我的時刻,才是最重要的。妳這輩子都會感謝我的。」


5.〈生塊叉燒好過生妳〉

毒品對家庭具有毀滅性的影響,這點媽親眼見識過。她最大的恐懼就是我會嘗試毒品,進而毀掉自己的人生。她的五個弟妹裡面,兩個患有毒癮。她在元朗的童年友人有不少人也是。就像小吉特,他們整個人生都浪費掉了。她的女兒絕對碰也不能碰毒品。我們在美景公園鄉村俱樂部吃甜點的時候,如果那時恰好有人稱讚我──哇,若芬長得越來越高了。皮膚好漂亮啊。──她就會莫名其妙地提起這件事。
「如果她吸毒,就不會這麼漂亮了。就會跟我妹一樣,滿臉都是毒蟲的痘疤。」
我們到賴叔叔、賴嬸嬸家吃晚餐的時候,他們家完美漂亮又聰明的女兒珊卓帶了排球獎盃回家。媽會先指指珊卓,再指指我,然後無來由地說:「如果你吸毒,就永遠都沒辦法跟珊卓一樣了。你會變成百分百的廢物,全身上下都很噁心,沒人會想靠近你噁心的手。毒蟲的手都醜得要命。」
我都把這種狀況叫做呱呱雞的「預先羞辱」。媽時時刻刻都在預先羞辱我,讓我事先出醜,讓我害怕那種恥辱,於是我永遠都不會笨到自取其辱。媽用「預先羞辱」讓我因為恐懼而遠離毒品。她毫不手軟地將這個觀念敲進我的腦袋裡:毒品會造成我的毀滅。「預先羞辱」有點像是媽個人版本的巴夫洛夫制約反應──要是我將來做了違背她心願的事,到時會淪落到什麼下場,藉此讓我先稍微試嚐一下那種後果的滋味,目的就是要防止我真的去做。當我年紀大到能夠接觸毒品文化的時候,我早已練就一身絲毫不受誘惑的功力。
媽除了用羞辱來增強我對毒品誘惑的免疫力,也用羞辱來建立我的自信心,尤其是我對自己身體的自信。女人時時都因為對身體的自我觀感掙扎不休。我們想要更纖瘦、更有線條、更高或更矮、胸部更豐滿、臀部更豐美,這種掙扎永不止息。我從沒見過有女人像呱呱雞這樣,對自己的外表這麼滿意的。除了生病期間之外,她向來都很欣賞自己的體態。她身材健美的時候,就會開口炫耀。她體重增加的時候,就會加以慶祝。當她坐在沙發上,小腹從長褲褲頭擠出來的時候,她會一手抓起層層肥肉,一面得意大笑,說長在她肚皮上的東西,正好讓她保持皮膚的光滑。「老女人太瘦不好。」她會對我先生說。
當他回答:「媽,你看起來很棒喔!」她的回答肯定都是:「我看起來一直很棒啊!」
也許那是因為在強暴事件過後,她必須重申對自己身體的擁有權。也許因為在經歷過那麼多場健康危機之後,她對那些仍然正常運作的身體部位滿懷感激。不管原因何在,她這種表現並不是虛張聲勢,而是真心認為自己看來一直都很好。不過,我還是少女的時候,她早早就看出來,我對自己的外表很沒安全感。身為在北美洲成長的中國女孩,四周淨是金髮跟棕髮女生,眼眸或藍或綠或棕色,鼻子又長又直,頂著變化多端的波浪或鬈髮,我好希望自己不是「異族」。我很討厭自己的身份,對自己的外表感到羞愧,為了自己的體態覺得慚愧。於是媽藉由羞辱我,讓我別再繼續自我羞辱。這種作法看起來違反直覺,而且跟北美洲兒童心理學家可能推薦給家長、希望藉此建立孩子自尊的那些呵護支持技巧,當然也不一致。不過,中文有句俗諺叫以毒攻毒──「用毒藥來對抗毒藥」,也就是西方「以火攻火」的中文版本。媽藉由公開羞辱我,來對抗我對自己身體的恥辱感。
有什麼事情會比頭一次去買胸罩還要更窘的?當時我十歲,身體起了異狀。我漸漸長出胸部,開始意識到乳頭會透過棉衫顯形。住在對街的金髮女生珍妮佛比我大一歲,已經開始穿胸罩了,而且喜歡炫耀她的肩帶。我決定等到夏天再買胸罩,因為我不希望在學年過一半的時候開始穿。那時我父母已經分開住了,我留在爸的身邊。媽在香港,我暑假的時候會去看她。我在接機區一跟她會合,她就嚴厲指責我沒站直身子。我跟她說我需要胸罩,而且不想讓別人看到我的身體。她跟我說,如果有人挑我身體的毛病,那是他們的問題,不是我有問題。隔天她就帶我上百貨公司去。
媽立刻走到女售貨員那裡,打聽少女胸罩的事。我緩緩移開腳步,躲進貼身用品部門的遠端角落,想弄清楚該怎樣用絲襪勒死自己。突然間,彷彿透過擴音系統廣播似的(只是並不是廣播),媽用她那該死的大嗓門叫我過去,而且還故意撂英文,因為媽喜歡在香港炫耀自己有個會講英文的女兒。
「若芬,I幫YOU……找……到……NEW的……胸……罩了。」
每個人都轉過頭來。在那層樓購物的每位客人都知道我需要胸罩,知道我是胸脯出了狀況而必須處理的女生。我衝到媽的身邊、抓住她的手,趕緊把她拉進更衣室,哀求她安靜一點,懇請她不要公開宣揚我剛剛萌芽的胸部以及關於胸罩的需求。我的反應惹得她怒氣衝天,她用英文氣呼呼地發表了這段演說,目的就是為了確定我能以自己平日用來思考的語言,來理解她的話:「你的身體,這麼自然。胸罩,你需要,也這麼自然。你幹嘛為了自然的東西丟臉?你為什麼要為自己的身體丟臉?如果你為自己的身體丟臉,就是羞辱自己。你羞辱自己,每個人也會羞辱你。」
媽敦促我面對自己的身體跟身體的變化,進而面對青春期的真相。在我青春期的期間,她一次次用屈辱來幫助我接受現實、接納自己真正的模樣。她幫助我看清自己真正的樣貌,這樣我就不會再拼命想跟別人一樣了。
八年級結束之後,我頂著染成銅色的頭髮,回香港過暑假。我一直在用某種產品噴頭髮,噴完只要加熱一下,就可以讓髮色變淡。這個產品原本應該可以讓頭髮變成金色,但是既然我的自然髮色是黑的,頂多只能達到橘色的效果。不過,我還是繼續使用下去,這樣只要有人問起,我就可以謊稱我爸媽之一是白人。媽連續羞辱我好幾個星期,就像當初她處理翁美玲跟維持器的事情一樣。她一直說那是「紅色妓女頭」,因為在夜店工作的妓女總是會染頭髮。不管我們到哪裡去:「你知道若芬為什麼有紅色妓女頭嗎?因為她以為自己是鬼妹〔白人女生〕!我跟亞蘭德倫 共度一夜春宵,我們就有這個私生女了!」他們聽了全都哈哈大笑。
回首過去,這種作法當然很侮辱人。媽的無情羞辱讓人很難承受。可是她羞辱我不是為了好玩,她也並非以此為樂。身為在北美洲成長的中國女生,我一直跟自己的文化認同掙扎不休。身為移民者的第一代孩子,我沒有模範可以追隨;我屬於新品種。而呱呱雞是我生命中唯一的中國力量,可以協助我在環境與傳承之間找到平衡。媽羞辱我,如此一來,我就不會因為試著成為自己永遠不可能變成的人,而壓抑身上屬於中國的那部分。雖然我永遠當不成北美洲的白人女孩,但我可以當個有中國背景的北美洲女孩。我可以不再因為自己是個有中國背景的北美洲女孩而覺得丟臉。
這種事要花上好一番功夫才能做到。北美洲的影響力有時大到難以招架。我青少年時期,周圍都是白人朋友,我身上屬於中國人的那一半就像蠟,在我想要融入大家的慾望熱度之下,變得綿軟又容易塑形。每次我想戴隱形眼鏡讓眼珠子變淡,或是買彩妝粉底時挑錯了深淺度,媽就會及時現身並出言羞辱我──沒錯,但實則是為了提醒我我是誰,是為了重建我的信心。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Elaine Lui(雷若芬)
出生於加拿大多倫多,父母皆為來自香港的移民。她經營加拿大廣受歡迎的「雷妮八卦」部落格(http://www.laineygossip.com/),該部落格每個月有將近一百五十萬人次造訪,同時也主持加拿大電視台的娛樂節目。並於2013年受邀至TED演講,分享自己長期從事八卦行業的觀察與想法。她與先生、兩隻米格魯現居多倫多。本書為她的首部著作。她的推特:https://twitter.com/LaineyGossip

譯者簡介
謝靜雯
荷蘭葛洛寧恩大學英語語言與文化碩士。非小說譯作有《最後的演講永不完結:送別蘭迪,擁抱新夢想》、《這堂課:愛過的人教我的事》、《生還者希望你知道的事》、《死亡的益處》、《一隻貓,療癒一個家》、《莫札特與鯨》、《預知生死的貓》等。其他譯作請見:http://miataiwan0815.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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