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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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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說,殺人比撒謊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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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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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榮獲歐洲最佳犯罪小說獎
各國書評家與讀者一致叫好:「這是我讀過最好看的犯罪小說!」
德國犯罪現場王牌編劇跨界處女作.轟動全球27國
好萊塢改編電影.重金推出

真相,毀滅幸福愛情;謊言,扼殺風流愛情。
他,豈能全身而退?

亨利是成功的暢銷小說家。
他風流倜儻,慷慨又聰明,充滿致命的吸引力。
人前是擁有廣大粉絲的大作家,人後是寡廉鮮恥的騙子、冒牌貨。
他與妻子過著令人稱羨的優裕生活,文壇名聲如日中天。
不妙的是他的情人懷孕了,說實話會毀掉這一切,
他想,何不除掉那個麻煩的人……

作者簡介

沙夏.亞蘭果(Sascha Arango)
一九五九年出生於柏林,德國知名編劇,獲獎無數,曾兩度獲得格林姆獎(Der Grimme Preis)。他為德國長春警探電視劇《犯罪現場》(Tatort)寫的劇本都有高收視率。住在波茨坦附近。

書摘/試閱

「你老婆不會做出什麼事吧?」
「我希望不會。」
「她會有什麼反應?你會跟她說是我嗎?」
「跟她說妳是什麼?」亨利原本想這樣問。不過他沒說出口,只回答:「她若是問,我就會說。」
瑪莎當然會問。任何得知自己遭到設局誘騙的人都會想知道原因、被騙了多久,還有誰是共犯。這是人之常情。大家都想解開欺騙這道謎。
貝媞拿著菸的那隻手放到亨利的腿上。「親愛的,我們已經很小心了。我的意思是:我們原本也不想要有小孩,不是嗎?」
這一點亨利再同意不過,也完全感同身受。他確實不想要小孩,尤其不想跟貝媞有小孩。她只是他的情婦,她永遠不會成為一個好母親。她寧可花時間在自己身上,根本沒心當母親。跟貝媞生小孩只會讓自己被她駕馭,她會撕掉他的假面具,不斷對他施壓,直到事情不可收拾為止。亨利早就考慮要去結紮,可是有不明原因讓他遲遲下不了決定。也許,他希望能和瑪莎生個孩子。
亨利說:「小孩自己想跑出來,我們也沒辦法。」
貝媞笑得脣瓣打顫。亨利這句話正戳中她的笑點。
「我覺得這胎會是個女生。」
貝媞覺得亨利不高興。但是他才剛剛下決定要改變自己的人生和離婚,冀求他高興也許是要求太多?雖然兩人的婚外情已經好幾年了,貝媞對亨利的認識依然如鳳毛麟角。她只知道:亨利不是個愛家的男人。
在她身旁的亨利心中在想:這女人已經心急如焚了,等不及我為她放棄一切。可是他無意將自己無憂無慮的隱居生活拿去跟有小孩的家庭生活交換。那樣的生活根本不適合他。在跟老婆大自白後,他就必須找到個新身分了。創造出一個新的亨利,只為貝媞存在的亨利,要辦到可要大費一番功夫。光想像這件事就讓亨利厭煩。
「我能做些什麼嗎?」
亨利點點頭。「把菸戒掉吧。」
貝媞抽了口菸,彈開菸蒂。「這太可怕了。」
「沒錯,會很可怕。等結束後我打電話給妳。」
貝媞打入車檔。「你的小說進度如何?」
「剩沒多少了。」
亨利彎身湊近貝媞,她身邊的車門正開著。「妳有跟任何人提過我們的事嗎?」
「絕對一個都沒有。」她回答。
「那小孩是我的,沒錯嗎?我的意思是,那小孩確實存在,妳會生下來吧?」
「對,小孩是你的。我會生下來。」

早在第一次認識貝媞時,亨利就對她冷靜、實事求是的個性留下深刻印象。凡是喜歡的東西,她都要手到擒來。她活潑機靈,擁有一雙長長的美腿,甜橙般渾圓的胸前長了些雀斑,還擁有翠綠色的眼眸和一頭金色卷髮。初次與她見面時,貝媞穿著一件洋裝,上面印著瀕臨絕種動物的圖案。
他們的不倫戀從相遇那一刻就開始了。亨利得到她完全不費吹灰之力,不需要裝模作樣,也不需要爭討貝媞歡心。他只是跟平常一樣,不用動一根指頭就擄獲了她的心,因為貝媞把他當成神。所以她完全不在意亨利已婚,而且不想生小孩。反正一切都是時間的問題。她開門見山地告訴他:她一直以來就在等亨利這樣的人。貝媞認為大部分的男人都沒有足夠的高度,但是她也沒解釋「高度」的定義。
在與亨利交往的期間,貝媞當上了莫雷安尼出版社的總編輯。她入行時做的是助理性質的工作,這對已經唸完文學學位的她而言是大材小用。大學課程大多很無聊,害她後悔自己沒聽父母的話去讀法律。雖然她的條件很不錯,可是出版社的升遷機會相當有限。午休時她會溜進總編輯的辦公室,隨意翻找可供消遣的東西來瀏覽。有一天她純粹出於無聊,從一疊不請自來的投稿中隨手抽出亨利的打字稿,打算帶到員工餐廳邊吃邊讀。亨利為了省郵資,文稿未附說明就以書籍郵寄的方式寄出。他當時還在過著入不敷出的日子。
貝媞連續讀過三十頁左右,連午餐也擱下不吃了。她匆忙跑進出版社創辦人克勞斯.莫雷安尼的辦公室,把他從午睡中挖起來。四個小時後,莫雷安尼親自致電亨利。
「您好,我是克勞斯.莫雷安尼。」
「真的假的?我的天。」
「你寫的東西很不錯,真的很棒。版權已經賣了嗎?」
版權當然沒賣。亨利的處女作《法蘭克.艾利斯》(Frank Ellis)全球賣了上千萬本,被形容為一本帶有大量暴力,沒有任何歡樂氣氛的驚悚小說。故事敘述一個自閉症患者為了找出殺害親姊的凶手而當上警察的故事。首刷十萬冊在一個月內銷售一空,想當然耳也有那麼多人在第一個月就讀了這本書。此書的獲利讓莫雷安尼出版社免於破產。八年後的今天,亨利已是個暢銷書作家,作品在全球翻譯成二十種語言,獲獎次數多到數都數不清。這八年間,莫雷安尼出版社為他出版的五本書本本暢銷,本本都改編成電影或舞台劇,《法蘭克.艾利斯》還被學校列為教材採用。幾乎可以稱之為經典了。亨利依然和瑪莎維持著婚姻關係。
除了亨利本人外,只有瑪莎知道,這些小說沒有半個字是他寫的。

§

作家在濕滑馬路上慘死。一個打滑,一段人生回顧的走馬燈,接著就進入永恆。亨利從懸崖開車回家經過一片絢爛的黃色油菜花田時,腦中滿是這個念頭。若是受無情命運撥弄而意外死亡,死得最不幸也最不公平。可是這種死法挺適合他。
亨利四十四歲了,成就如日中天,死亡將會讓他永垂不朽,而瑪莎絕對會保守他的祕密。他死後,瑪莎會繼續寫作,所有稿子會被放在地下室裡發爛。這樣的想法讓他平靜許多,雖然亨利無意比妻子早逝,但在這一刻,他希望能就此死去。要向瑪莎招認自己搞大了別的女人的肚子,還不如死掉容易一些。更別說懷孩子的人是貝媞。
亨利預見這兩個女人站在他的墓碑前。瑪莎,亨利名聲背後不為人知的正主,看來如此纖細又高深莫測,站在她旁邊的是貝媞,是他長了雀斑的維納斯,也是他孩子的母親。但願這兩個女人可以和平相處不起紛爭,她們的個性是多麼截然不同。他的孩子會夾在兩人中間。瑪莎一定會馬上認出這孩子跟亨利有多神似。她真的能原諒他嗎?貝媞有能力當個好母親嗎?看來應該不行。但他又何必為此操心?會有許多人在他的墳前哭泣,有的人甚至會哀痛欲絕,還有人會衷心為他高興。可是最棒的是:他,亨利,不用再受人評判,不會再問心有愧,再也不用偽裝,更無須恐懼。太棒了。
可惜路面十分乾燥,道路兩旁看不到一棵樹。亨利的深藍色瑪莎拉蒂配備各式安全控制系統,ABS、EPS,所有想得到的都有。安全氣囊會緩衝他衝撞時的力道,遇到爆炸時安全帶會自動繫緊。這輛車不會讓亨利輕易告別人世,亨利覺得自己像是靠人工心肺裝置維生的垂死病人。這幅想像畫面真可怕。亨利加速催開油門。最好的防撞安全系統遇上時速兩百公里也發揮不了作用,現在只企求能有一棵樹。
這時手機響起,打來的是莫雷安尼。亨利把腳移開正在加催的油門。
「亨利,你現在寫的進度到哪了?」
「三百頁了。」
「噢,太好了。太好了!」莫雷安尼喜歡把好聽的話講兩次。亨利覺得他很多此一舉。
「可以讓我看嗎?」
「再等一下就好。我預估大概再二十頁就完成了。」
「剩二十頁而已?太棒了,太棒了。還要多少時間?」
「你指的是等我回到家繼續動工還要多少時間的話,答案是二十分鐘。」
莫雷安尼聽到亨利的回答後笑了出來。
「亨利你聽著,我已經決定要起印二十五萬本了。」
亨利知道莫雷安尼的錢不是來自銀行,莫雷安尼也不想要銀行的錢。他每次都為亨利動用所有的私人財產,以負擔印刷與宣傳的費用。
「在你把房子再拿去抵押之前,難道不想先讀過嗎?」
「嘿,亨利老弟,拿房子抵押這件事我覺得可行就好,而且我今天興致特別高。知道為什麼嗎?裴芬科佛等不及了,央求我先讓他試閱。他真的是在『求』我。你覺得呢?」
寫出「每句話都像堅不可摧的堡壘」的裴芬科佛簡直是書評界的萬磁王。他有著跩出壞作品,並對好作品慧眼獨具的能耐。少有作品能讓他感動,從來沒有作品能讓他跌破眼鏡,所有原創於他也都沒有新意。不管別人對他抱持什麼想法,他能看出一本書的精華,釋放出它的美,讓它發光。裴芬科佛向來待在幕後,沒人知道他的長相,也沒人知道他是不是還跟媽媽住在一起。
「裴芬科佛可以等,等你先看過再說。」
「當然了,你說了算!書名已經定了嗎?」
「還沒。」
「我們會一起找出最棒的書名。對了,我什麼時候可以讀到你的新作?」
亨利看到油菜花田中有一隻鹿。車速在他控制下越來越慢。「你又來了,克勞斯。你自己說過不要給我壓力。這樣下去你搞不好會失望。」
「我看過才知道。」
亨利把車子停在路邊。「克勞斯,我還沒決定好故事的結局。」
「你每次寫的結局都恰如其分。」
「這次比較棘手。」
「你和貝媞討論過結局的走向了嗎?」
「還沒。」
「跟她談談吧。打電話給她,跟她見個面。」
「船到橋頭自然直,克勞斯。」
「只剩二十頁而已。我超興奮,超興奮的。交稿的時間……八月中如何?」
「八月中沒問題。」

§

六張以打字機寫好的文稿放在橡木製的廚房中島上,一頁接一頁地整齊排放。這是瑪莎於前一夜寫成的第五十四章的第三部分。直到清晨,他都還聽到打字機的喀噠聲。亨利把車鑰匙扔上吧檯,從木盤裡拿了根胡蘿蔔咬一口,然後開始讀稿。瑪莎的字句清楚筆直地排列在紙上,不容文字插入,也不容刪除一字,否則會壞了她的風格。這一章的內容與前一章緊緊相扣,故事不似出自刻意安排,而是像植物自種子萌芽一樣自身發芽生葉,明確地朝結局匯流而去。亨利百思不得其解,她打哪裡學來這些智慧?是否有亨利聽不到的聲音在告訴瑪莎故事的走向?
讀完瑪莎的新進度後,亨利打開每日經過出版社挑選後轉寄來的讀者信函,為幾本《法蘭克.艾利斯》簽名,索求簽名的大部分是女性。簽過名的書也許過幾天會出現在拍賣網站上,價格連亨利都覺得太誇張。有些女性讀者會附上自己的照片,有的還附贈壓花,更常收到的是脣印。亨利一再收到讀者夾在書中的頭髮,就算所有媒體都宣布過他已婚,求婚的請願還是沒斷過。
好吧,跟貝媞的事該如何啟口?醜事先說前面,先說他們有孩子了。也許先略過不提,不要一次全部招供?他對貝媞的感覺不是愛,而是週期性的索求,每個男人遇上了性渴望的對象都會難以把持。他跟貝媞在一起多久了?從他們第一次邂逅算起,還是要從他們在海邊摩鐵海洋微風第一次發生性關係開始算起?瑪莎會問這一切到底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最嚴厲的考驗務求無可指責的答案,這是亨利欠瑪莎的。亨利帶著信件進書房,想找出他背叛妻子的時間證明。若決定講實話,就要講得精確。

觀景窗前的自動百葉窗升起將亨利打醒。時間應該已是傍晚。亨利已經把一切都告訴了瑪莎。完完全全且毫不留情,都跟計畫中的一樣。他採用了鐵石心腸的版本,這樣要離開老婆比較容易。
親愛的妳聽著──亨利這麼開頭──我現在要離開妳,因為我要的是別的女人,不再是妳。我其實也受不了這個女人,但這不重要。我愛妳,但妳對我來說已經不再是個陌生人,因此我們的愛只是友情而已。長久以來都只是友情而已,我一直無法輕視妳,所以對妳的渴望很膚淺──我們之間已經沒了刺激感,事實上刺激感也從沒存在過。而且那一個女人比妳年輕貌美。我跟她已經認識很久了,其實妳也認識她,就是貝媞。對,就是她。她是我的戰利品,我的謬思女神,也是我的女奴,我輕視她。我跟她是共犯,我獸性的低下本能讓她心蕩神馳,我崇拜她的腳,她要我跟妳說她很抱歉。我也覺得很抱歉,不過別誤會,我對妳深情不移。我尊敬妳如女神,一直想要保護妳。我已經盡我之力做了,但現在不意之中有了變故。貝媞懷了我的孩子。妳不想要生小孩,我也不想要有小孩。我完全不想要養育小孩,妳也知道我有多受不了小孩子哭鬧,而且貝媞跟我的這個小孩一定會整天哭鬧──但就是這麼一回事。我感謝妳為我做的一切,我也可以向妳承諾,我這輩子都會為此良心不安。
亨利講到有孩子的時候,瑪莎輕聲喚了他的名字。接著海浪灌進房裡將瑪莎捲走了。
亨利從皮革沙發裡站起來,右腳沒有知覺。亨利按摩著右腳,直到血液回流到腳趾尖,他昏沉的視線穿過房屋正面窗戶望向田野。海浪已不見蹤影。
他一拐一拐地走進廚房,想為自己煮一杯義式濃粹咖啡。那該死的海浪不該把瑪莎捲走,被捲走的應該是他才對。他真的很愧疚曾對瑪莎說過那些話,他鑄成了大錯!為什麼沒談到他對瑪莎的尊重與感謝,對她的讚嘆,以及他從未在其他人身上感受到過的情感?他不光是沒有,甚至還像拔除野草一樣狠狠挖出她的心。瑪莎肯定永遠無法走出這份傷痛。
亨利單腳站在咖啡機旁等待開水煮好。他明白整件事必須用委婉的方式解釋,最好壓根都別提到孩子,要不然她的理智會完全斷線。但如果刻意隱瞞孩子的事,又何必跟她坦承婚外情?過去一切不是都好好的?亨利越往下想,就越明白他要珍惜妻子,反而得跟貝媞攤牌才是。貝媞是個硬骨子,承受挫折的能力也比瑪莎強,她有辦法展開新生活,替腹中的孩子找到父親,她這個人是為了生存下去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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