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室】
.受解聘與經議決一定期間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公立學校教師之權利救濟途徑/陳信安
.代位權之行使/姚志明
.辯護人對於被告羈押處分之準抗告
──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林鈺雄
.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中的「統計數字」/蘇凱平
.股份借名登記(人頭戶)/戴銘昇
.保證保險、責任保險與訴訟費用之約定/陳俊元
【法學論述】
.同審判權對同一私法關係裁判歧異時行政機關之角色
──行政機關之「風險留置義務」/劉建宏
【法學思維導引】
.合意管轄之種類與推認原則
──以支付命令經異議後視為起訴而聲請移轉管轄為中心/楊智守
【實務選編】
.公法類
國家保護義務與少年最佳利益原則
(115年憲判3)
.民事法類/曾品傑
遺囑指定遺產分割之債權效力
(最高院114台上1798)
.刑事法類
締約詐欺與財產損害
(最高院114台上2218)
【時事直擊】
.可不可以開除工會幹部?
──淺談不當勞動行為之裁決程序
【編輯手札】
憲法第16條所規定之訴訟權係保障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依正當法律程序請求法院救濟,其訴訟救濟之具體內容,則由立法機關制定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序相關之法律。訴訟救濟相關之主題貫起本期文章之脈絡。林鈺雄老師以「辯護人對於被告羈押處分之準抗告─115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一文,以案例方式解析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之合憲性。其從區辨羈押裁定之抗告羈押處分之準抗告,探討準抗告權人之範圍以及辯護人準抗告之代理權性質以及其瑕疵補正,讀者應可從其論述,理解憲法法院之判決內容。
陳信安老師以「受解聘與經議決一定期間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公立學校教師之權利救濟途徑」一文,對於依據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以及行政法院判決之見解,將公立學校不續聘、解聘或停聘教師以及教育主管機關核准一定期間不得聘任教師的法律關係分別定性為聘任契約之意思表示以及行政處分,而影響後續救濟管道,加以探討。
劉建宏老師則以「不同審判權對同一私法關係裁判歧異時行政機關之角色─行政機關之『風險留置義務』」一文,先分析行政訴訟法第117條規範結構與制度功能,其次探討行政機關受民事法院裁判之拘束,再論及國家高權主體間相互尊重原則,最後參照比較法,得出行政權在裁判歧異時之角色,提出其風險留置義務概念作為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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