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愛戀、我的憂傷、我的夢想
一
我的求學生涯,從高中到大專正式畢業,橫跨一九六○年代。一九六○年代,台灣的留學風氣正盛,有人仿國小一篇課文:來來來,來上學;去去去,去遊戲。改編成:來來來,來台大;去去去,去美國。流傳甚廣甚久。
出國留學進修(以美國為主),是台灣高等學府(以台灣大學為主)優秀人才心嚮往之的憧憬聖地,依各自條件而有國內公費留學考試、申請外國大學獎學金、及自費留學(匯存定額保證金)等方式、管道。當然還有一些特權開方便之門,例如男生必須服完兵役才能出國的法規,某年突然修改為高中畢業,未服完兵役也可出國,原來是為幾位在朝權貴子弟而服務,只實施二年即取消,又恢復原規定。
我大哥在我高三那一年,一九六三年自費赴美留學,我熟識的幾位大哥同窗好朋友,也先後出國,臨走前都殷切鼓勵我,和我相約「五、六年後在美國相見」。
大哥當然希望我能仿效他,我自己似乎也認定那就是我該走的理想路途。
我高中畢業考取屏東農專,二年級時和一位學妹相識進而相戀。屏東農專雖然不是「一流」學校,還是有人出國進修,何況這位學妹課業成績很優異,她的二哥、二姊也是「留美」,也希望她去美國。我們理所當然一起編織遠走天涯,浪漫的留學夢。
但我其實頗為掙扎。
在我專一那年寒假,父親因車禍猝然逝世。而大哥已出國、二位姊姊已出嫁,弟弟妹妹還在求學,如果我也出國,勢必繼續獨留母親一人耕作田地、撐持家計。正是不知民生疾苦的做夢年少,突然面對接連而來的債主催討、法院查封、借新債還舊債的窘困家境,逐漸領受生活的艱苦,我「理所當然」的留學遠景、天涯作客的浪漫情懷,逐漸動搖,終而打消念頭。
我曾虛擬了無法說服女友而分手的情境,寫了一篇哀怨而「雄辯」的文章,題目「遠行」,刊登在校刊上,堅定宣示:「你說我沒有夢想、沒有開創精神、沒有闖的勇氣。然而,所謂夢想等等,並非一定要『飄洋出海』才能證明。我的夢想,就在我們生於斯、長於斯的故鄉。」
這份青春歲月的「聲明」,果然決定了我此生安身立命的所在,便在自己的家鄉。
事實沒有預想中那麼衝突,雖然有不少爭執,女友終究還是接受我的決定,只是心有未甘,退而求其次,追尋縮小版的流浪到「世界盡端」的夢想,一畢業刻意遠去東部宜蘭教書。
隔年我修滿學分,正式完成學業,趕緊搭上「求親之旅」,轉車再轉車,遠赴宜蘭三星,將女友帶回彰化溪州的家鄉,就是我的子女的母親、我的孫子孫女的阿媽。我們一面教書、一面耕作,一輩子定居溪州農鄉,安於平淡的幸福。
一系列扎根鄉土情感的詩作〈吾鄉印象〉,以及描繪農村風貌的散文,在安定的勞動生活中,在寧靜的鄉村夜晚,就這樣自然而然孕育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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