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清代沒有專門用於“苗疆”的系統成文法,針對苗疆的條款散見於各種文獻中。苗疆條例多數是根據諭旨和地方官員關於苗疆的奏議而制定的,內容包含有刑事法律規範、行政法律規範和民事法律規範,統一適用于苗疆。《大清律例》有關苗疆的條例,對苗疆的各少數民族都有效力。改土歸流後的苗疆地方土官被視為國家官吏,《吏部則例》規定了他們的職責獎懲等。清《聖訓》、《雍正朱批諭旨》、《大清高宗皇帝實錄》、《(光緒)欽定大清會典事例》、《(雍正)新例要覽》、《則例便覽》中有關的苗疆法律條款,內容涉及行政法、刑法、軍事、民俗等諸多方面。
處理苗疆善後事宜的“章程”是清朝政府制定的一種比較系統的法規,涉及到了行政、職官、司法、土地、賦役、戶籍、兵器管理等方面。
另外,從《清經世文編》中摘錄了有關《蠻防》、《苗防》的內容;並在《苗防備覽》、《苗疆屯防實錄》、《湖南苗防屯政考》中選錄一些屯防方面的章程、法規,體現了清代國家力量進入苗疆之後建立統治秩序,實施法規的過程。苗民的習慣法也是重要的法律內容,《貴州有關各少數民族的鄉規民約》,《廣西民族問題碑刻選》,《雲南、海南、福建等民族地區官禁民約》包括了地方誌、碑刻、契約、民間文書等資料,有官府發佈的法令碑刻,也有以漢字記載的“鄉規民約'等。《諸苗考》、《苗俗記》、《蠻苗列傳》等古籍記載的苗俗,涉及到了苗民的部分生活習俗,可以做為習慣法參考。
作者簡介
張雙智,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是清代邊疆民族史,有專著《清代朝覲制度研究》(學苑出版社2010年版),主持編纂過《清代新疆政策法規彙編》(18冊)(學苑出版社2015年版),曾擔任副主編編撰過《民國藏事史料彙編》(30冊)(學苑出版社2004年版)。
陳洪毅,南寧市人民政府地方誌編撰辦公室助理研究員,研究方向為清代少數民族史、廣西地方誌等。
目次
第一冊 清代有關苗疆法律條文
《欽定大清會典事例》
《欽定吏部則例》
《大清律例》
《(雍正)新例要覽》
《則例便覽》
第二冊 清《聖訓》、《皇朝經世文編》選輯
清《聖訓》
《皇朝經世文編》
第三冊 苗疆善後事宜資料選輯
第四冊 清代苗防屯政史料
《苗疆屯防實錄》
《苗防備覽》
《湖南苗防屯政考》
第五冊:清代苗疆習慣法
貴州有關各少數民族鄉規民約
廣西民族問題碑刻選
雲南地區官禁民約
海南地區官禁民約
福建地區官禁民約
臺灣地區官禁民約
第六冊 清代苗疆風俗史料
《黔書》
《黔記》
《罪惟錄》
《諸苗考》
《苗疆聞見錄》
《苗防備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