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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歷險記【珍藏獨家夜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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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定價
:NT$ 299 元
優惠價
9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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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單可得紅利積點:8 點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文學價值突破《湯姆歷險記》!
海明威讚譽為美國現代文學的起源!

他試著學習文明,但感覺被囚禁。
大人世界太複雜,他越來越困惑。
最難熬的是寂寞和恐懼,
與其如此,不如鼓起勇氣逃跑……

自從和湯姆經歷那場轟烈的冒險後,厄運就緊緊跟著哈克。先是被道格拉斯寡婦收為養子,每天要上課、禱告,寡婦的妹妹華森小姐更是不斷挑他毛病;更可怕的是酒鬼老爸突然出現,向法官要求把他領回家,其實只為了貪圖兒子的錢財。哈克決定蹺家浪跡天涯,這時遇到華森小姐家的黑奴吉姆,他一心想幫助吉姆脫離奴役生活,於是兩人一起踏上險象環生的旅程。當湯姆知道這一切後,更是義不容辭地加入,想出一堆天馬行空的逃亡計畫。其實哈克並不想當英雄,甚至曾懷疑自己是否違背上帝的旨意,但他最終堅持幹到底,就算要使壞、耍詐、下地獄!畢竟他只是渴望為吉姆、為自己找回自由……

藉由頑童看待世界的掙扎與反思,審視種族、倫理、階級等社會狀況,使本書當年頗具爭議,但日後直至現今卻備受評論家推崇,足見經典禁得起時代考驗,陳腐的價值觀絕對會被淘汰。而儘管蘊含許多議題,本書仍不失大文豪獨特的詼諧筆調與狂想情節,讓讀者再一次享受到冒險的樂趣!

本書特色

◎美國文學之父經典作品,文學價值突破《湯姆歷險記》!
◎海明威讚譽為美國現代文學的起源!
◎早期被列為禁書,現為美國大部分學校的必修書!

作者簡介

馬克.吐溫 (Mark Twain)
【美國文學之父.幽默大師】
本名薩繆爾・朗赫恩・克萊門斯,出生於密蘇里州的貧窮家庭,在四歲時全家遷往密西西比的港口城市,此地也成為了《湯姆歷險記》和《哈克歷險記》中聖彼得堡小鎮的靈感。
吐溫曾經當過印刷工、船員、記者、礦工,豐富的經歷和想像力使他創作出包含小說、劇本、散文、詩歌等體裁的大量作品,其幽默、諷刺、機智的風格影響二十世紀的美國文學風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曾說:「馬克.吐溫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湯姆歷險記》的情節很多來自吐溫自己的童年經歷,主角湯姆勇敢、純真、智慧,並充滿創意的冒險精神,被評論家認為是建立起美國的民族新形象。而《哈克歷險記》的文學氛圍與議題,則令他成為更著名的偉大作家,曾被列禁書而現今列入美國大部分學校的必修書,海明威並讚譽:「所謂美國現代文學,就發源於馬克.吐溫的《哈克歷險記》。」


郭庭瑄
紙本書成癮,喜歡文字,喜歡想像,喜歡探索不同的人事物。現為自由譯者兼專業貓奴。譯有《清秀佳人》、《彼得潘》、《有毒姻親》、《被剝削的童年》、《解碼梵谷》、《帶戈壁回家》等書及多部繪本作品。

說明啟事:
本書使用了數種方言,包含密蘇里州的黑鬼方言、西南偏遠地區極端粗鄙的方言、派克郡的普通方言,以及派克郡普通方言的四種變體。這些方言之間存在著細微的差異,但這些差異並非隨意捏造或憑空臆測得來,而是根據可靠的資料及個人對上述語言的了解悉心描繪的成果。假如沒有詳加解釋,許多讀者會以為這些人物都試著用相似的口吻說話,卻仿效失真,故特此說明。

書摘/試閱

時空背景:
密西西比河谷
四十到五十年前

1
要是你沒有看過一本名叫《湯姆歷險記》的書,你就不曉得我是誰。不過這沒關係。那本書是馬克.吐溫先生寫的,他說的是真人真事,大部分都是。有些地方有點加油添醋,但絕大多數都是實話。其實是真是假也沒什麼大不了。我從來沒見過有人不說謊,大家偶爾都會撒個一兩次謊,除了波莉姨媽、寡婦,或許還有瑪麗例外。波莉姨媽(就是湯姆的波莉姨媽)、瑪麗和道格拉斯寡婦都在《湯姆歷險記》裡面提過了。那本書有九成都是真實故事,當然啦,就像我剛才說的,有些描述是有點誇張。
那本書的結尾是這樣:我和湯姆找到了強盜藏在洞穴裡的錢,這下子我們發財了,一人分到六千塊錢,全都是金幣喔!那麼多金幣堆在一起,看起來好驚人、好壯觀。柴契爾法官替我們把這筆錢拿去放債,接下來一整年我們每人每天都可以得到一塊錢利息,多到不曉得該怎麼花才好。道格拉斯寡婦收我當養子,說要好好教化我,可是這種從早到晚一直待在屋裡的日子真不好受。寡婦的行為舉止一板一眼、正經八百,什麼都要照她的規矩來;我一直忍,忍到有一天再也受不了,就蹺家溜走了。我穿回以前的破爛衣服,再次鑽進那個裝糖用的大木桶,這才覺得自由自在、心滿意足。但是湯姆.索耶又找上我,說他打算組一個強盜幫,如果我願意回寡婦家,讓自己變成一個體面又值得尊敬的人,他就讓我加入,所以我又乖乖回去了。
寡婦一看到我就放聲大哭,說我是可憐的迷途羔羊,還用一大堆有的沒的字眼臭罵我一頓,但我知道她絕對沒有惡意。她又把那些新衣服套在我身上,好像緊箍咒一樣,我完全沒轍,除了流汗還是流汗。接著又是那套老規矩。晚餐前,寡婦會先搖鈴提醒大家吃飯,她一搖,你就得及時趕到,可是到了餐桌前又不能馬上吃,要先等她低下頭,對著食物咕咕噥噥地囉嗦幾句。其實這些飯菜沒什麼問題,什麼毛病也沒有,只不過每一樣都是分開煮,要是所有雜七雜八的東西都放在大鍋子裡一起煮,味道就不同了。各式各樣的食材混成大雜燴,湯湯水水的,吃起來會更好吃。
晚飯後,寡婦拿出她的書,講摩西和蒲草人的故事[1] 給我聽。我急著想知道關於摩西的一切,可是過了好久她才說摩西早就死了,於是我再也不想管他,也不想知道他的事,因為我對死人沒什麼興趣。
過沒多久,我想抽菸,便請求寡婦讓我抽,但她不准。她說抽菸是糟糕的壞習慣,又不衛生,叫我以後盡量別再抽了。有些人就是這樣,很愛批評自己不懂的事。就拿摩西來說吧,你看,一個早就死掉、對社會毫無用處的人,跟她又沒什麼親戚關係,她卻一直為他瞎操心,現在我想做一件明明有點好處的事,她就偏要找碴。再說她自己不也在吸鼻菸嗎?當然啦,吸鼻菸就合情合理,完全沒關係,因為吸的人是她嘛。
她的妹妹華森小姐,一個戴著眼鏡、瘦得皮包骨的老小姐,前不久才搬來和她一起住。現在華森小姐拿著拼字課本逼我苦讀,過了將近一個鐘頭,寡婦才要她放輕鬆,不要盯這麼緊。我真的快撐不住了。緊接著又是死氣沉沉的一小時,搞得我心浮氣躁,如坐針氈。華森小姐老是說,「不要把腳放在那上面,哈克貝利」;「不要彎腰駝背,哈克貝利──挺胸,坐直一點」;過沒多久又說,「不要那樣打呵欠伸懶腰,哈克貝利,有點規矩可以嗎?」然後她提到什麼地獄,又講了很多關於這個「壞地方」的事。我說我巴不得到那裡去。她聽了暴跳如雷。可是我沒有惡意啊,我只是想去什麼地方走走看看,想換個環境而已,至於去哪裡我倒無所謂。她說,我剛才說的那些話很缺德,她無論如何都不會說出那樣的話,她這輩子規規矩矩地活著就是為了將來可以去天上那個「好地方」。好吧,我真的看不出來她要去的那個地方有什麼好,所以我下定決心,絕對不會為了這種事努力,但我從來沒說出口,因為說了只會惹麻煩,一點好處也沒有。
話匣子一開,華森小姐便沒完沒了地說個不停,告訴我關於那個好地方的種種。她說,人在那邊什麼都不用做,只要整天走走逛逛,一邊彈豎琴一邊唱歌,直到永遠的永遠。我覺得那種生活沒什麼意思,但我也沒說出來。我問她,在她看來,湯姆會不會去那個地方?她說不太可能。我聽了好高興,因為我希望能和湯姆在一起。
華森小姐一直挑我毛病,我覺得好厭煩、好寂寞。過沒多久,她們把那些黑鬼叫進來一起禱告,接著大家各自上床睡覺。我拿著蠟燭走上樓,回到房間,把蠟燭放在桌上,在窗邊的椅子上坐下來,努力想點開心的事,可是無論怎麼想都沒有用。我覺得好孤單,巴不得死掉算了。天上的星星一閃一閃,林間的樹葉沙沙作響,聲音很淒涼。我聽見遠處有隻貓頭鷹正為某個死去的人嗚嗚低鳴,還有一隻夜鷹和一條狗在為瀕死的人哀嚎;風兒似乎想悄聲對我說些什麼,可是我聽不懂,只能全身打冷顫。接著我又聽見遙遠的樹林裡傳來某種聲響,是鬼魂想吐露心事的聲音,但又說不清楚,所以無法躺在墳墓裡安眠,非要每晚跑出來四處哭號遊蕩。我怕得要命,心情低落到極點,好希望有人跟我作伴。過沒幾分鐘,一隻蜘蛛爬上我的肩膀,我用手指把牠彈開,正好落在蠟燭上,我還來不及搶救,牠就燒成一團焦炭。不用說我也知道,這是天大的凶兆,一定會帶來什麼倒楣的厄運,嚇得我差點把身上的衣服全都抖下來。我站起來原地轉三圈,每轉一圈就在胸前畫一個十字,然後拔下一撮頭髮,用線綁起來,好趕走巫婆。其實我也不確定這個方法到底有沒有效。通常是撿到馬蹄鐵又沒有釘在門框上、反而弄丟的時候,才用這個法子消災解厄,但我從來沒聽說過弄死蜘蛛也能用這種方式避邪。
我坐回椅子上,從頭到腳不停發抖。我拿出菸斗抽了幾口。此時此刻,屋裡一片死寂,大家都在夢中酣睡,寡婦不會發現我抽菸。過了一會,我聽到遠處鎮上的大鐘「噹——噹——噹——」地敲了十二下,天地萬物再度陷入沉默,比剛才還要安靜。緊接著,我聽見有根小樹枝啪地一聲折斷了,一定有什麼東西在幽暗的樹叢裡騷動。我靜靜坐著,豎起耳朵仔細聆聽,果然聽到下面隱約傳來「喵!喵!」太好了!我也盡量壓低聲音喵喵回應,然後把蠟燭吹熄,匆匆爬出窗口,翻到屋棚上,再溜下草地,慢慢爬進樹林裡。沒錯,湯姆正在那裡等著我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譯註:典故出自《舊約聖經.出埃及記》。當年埃及法老王擔心做為奴隸的以色列人造反,又聽信預言說以色列人中將有救世主誕生,於是便下令殺害所有以色列新生男嬰。嬰兒摩西被家人安置在蒲草編織的籃子裡,放進尼羅河中順水漂流,結果被法老王的女兒拾獲,收養了摩西。此處哈克口中的「蒲草人」就是以色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我們踮著腳尖,沿著樹林小徑朝寡婦家後院花園的盡頭走去,而且一路上一直彎著腰,免得樹枝刮到腦袋。經過廚房外的時候,我被樹根絆了一跤,發出聲響。我們立刻蹲下來趴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華森小姐那個身材高壯、名叫吉姆的大個子黑鬼正坐在廚房門口。他背後剛好掛著一盞燈,所以我們可以清楚看見他的一舉一動。只見他站了起來,伸長脖子環顧四周,仔細聽了一會。
「是誰?」他說。
他又聽了好一陣子,接著輕手輕腳地走過來,正好站在我和湯姆中間,差點就要碰到我們了。時間一分一秒過去,周遭半點聲音也沒有,我們三人都靜止不動,靠得好近好近。就在這個時候,我的腳踝突然一陣發癢,但是我不敢抓;接著我的耳朵也開始癢,後背也跟著癢,就是兩個肩膀中間那裡,要是不抓我真的會癢死。喔對了,我注意到從那之後有好幾次都是同樣的情況。每次有重要人物在場,或是參加葬禮,或是該睡卻又睡不著的時候——反正無論在哪裡,只要是不能隨便抓癢的場合,全身上下就會有成千上萬個地方發癢。不一會兒,吉姆在說:
「喂!你到底是誰?」吉姆再度開口。「你躲在哪裡?要是我沒聽到啥,那才是活見鬼哩!好啦,我知道該怎麼辦。我就坐在這裡等,等到那個聲音再次出現為止。」
於是他席地而坐,就坐在我和湯姆中間。他背靠著一棵樹,雙腳直直往前伸,其中一條腿還差點碰到我的腳。我的鼻子開始發癢,癢得眼淚都流出來了,可是我不敢抓。接著我鼻孔裡也癢了起來,然後換成屁股癢,癢得我快撐不住了。這種慘狀持續了六、七分鐘,但感覺就像六、七個小時那麼久。我身上同時有十一個地方在癢,覺得自己一分鐘也熬不下去了,但我還是咬緊牙關,打算努力抗戰。就在這個時候,吉姆的呼吸聲逐漸濃濁,開始打呼,我才鬆了一口氣。
湯姆用嘴巴發出一點聲響向我打暗號,我們便手腳並用爬著離開。爬了大約三公尺後,湯姆低聲說,他想把吉姆綁在樹上,這樣一定很好玩。我說不行,他可能會醒過來,引發一場騷動,這樣寡婦她們就會發現我溜出來了。湯姆又說,他帶的蠟燭不夠用,想溜進廚房多拿幾根。我勸他別這麼做。我說,吉姆說不定會醒來回廚房去。但湯姆就是要冒這個險。於是我們溜進廚房拿了三根蠟燭,湯姆還掏出五分錢放在桌上,算是蠟燭的費用,然後才離開。我急得滿身大汗,想趕快溜走,可是湯姆說什麼都要爬到吉姆那邊捉弄他。我在旁邊等了好久好久,整個世界一片寧靜,滿是寂寞冷清。
湯姆一回來,我們就繞過花園圍籬,沿著小路走,沒多久就爬上房子對面那座陡峭的山丘頂峰。湯姆說,他剛才偷偷摘下吉姆的帽子,掛在他頭頂的樹枝上。吉姆動了一下,還好沒有醒。聽說這件事情過後,吉姆到處宣傳,說有女巫對他下咒,讓他進入催眠狀態,還騎著他飛遍整個密蘇里州,最後把他放回樹下,並將他的帽子掛在樹枝上,好讓他知道究竟是誰幹的好事。吉姆第二次講這個故事時又改口,說女巫騎著他一路飛到紐奧良;後來他每說一次就誇大一次,最後告訴人家,女巫騎在他身上飛越全世界,害他累得半死,整個背都磨到起水泡了。吉姆對這件事自豪到誇張的地步,甚至不把其他黑鬼放在眼裡。黑鬼會大老遠地跑過來聽他講述這段經歷,他也成了這個鄉下地區最受人尊敬的黑鬼。外地來的黑鬼會站著聽他說故事,同時張大嘴巴上下打量他,彷彿見到一個傳奇人物。黑鬼老是喜歡躲在廚房爐灶旁的暗處談論女巫之類的話題;只要有黑鬼聊起自己遇上這些怪事,表現得好像無所不知時,吉姆就會過來插嘴說,「哼!你懂啥女巫啊?」那個黑鬼就像被軟木塞堵住嘴巴一樣,默默退到後面的座位去。吉姆用細繩把那枚五分錢硬幣串起來掛在脖子上,說那是魔鬼親手交給他的護身符,還告訴他這個錢幣能治百病,只要對著它唸唸咒語,就能隨時召喚女巫;但吉姆從來不透露到底是什麼咒語。黑鬼會從四面八方來到這裡,把自己僅有的好東西送給他,只為了看一眼那枚神奇的五分錢;不過他們不敢碰,因為這枚硬幣被魔鬼的手摸過了。吉姆認為自己曾見過魔鬼,又被女巫騎過,於是開始跩了起來,變得自以為是,完全不是一個僕人應有的樣子。
湯姆和我來到山頂邊緣俯瞰村莊,只見遠處閃爍著三、四盞燈光,大概那些人家裡有人生病吧。天上的星星閃耀著燦爛的光芒,村子下方橫亙著寬約一點五公里的大河,既肅穆又壯觀,令人萬分敬畏。我們走下山丘,前往老舊的皮革廠,找到躲在那裡的喬.哈波和班.羅傑斯,還有另外兩三個男孩。於是,我們就解開一艘平底小船,順著河流划了四公里,來到山坡旁一處崎嶇的大礁岩,上了岸。
我們走進一片矮小的灌木叢,湯姆要每個人發誓保密,接著帶大家來到一個山洞口,洞口就隱身在樹叢中枝葉最濃密的地方。我們點上蠟燭,手腳並用地爬進去。爬了大約兩百公尺後,洞穴中豁然開朗,變得非常寬敞。湯姆在一條條隧道間摸索了一陣,突然低頭鑽到一面山壁底下,原來那裡有個洞口,平常不會注意到的那種。我們穿過一條狹窄的通道,走進一個類似房間的地方。那裡濕答答的,到處滲出小水珠,又冰又冷。我們停下腳步。
「現在,我們要組一個強盜幫,」湯姆說。「就叫湯姆.索耶幫。想加入的人都要立下重誓,用血簽下自己的名字。」
大家都願意參加。於是湯姆掏出一張紙,上面已經寫好了誓詞。他把誓詞唸給我們聽,內容是每個成員都要誓死效忠本幫,永遠不得洩漏祕密;若有人傷害本幫成員,不管指派誰去殺死那個人及其全家,他都得照辦,而且殺掉他們後還要在他們胸口劃下本幫的十字標記;除非完成任務,否則不准吃飯、不准睡覺。凡非本幫成員,一律不得使用這個標記;如果有人盜用,我們就要告他;再度盜用,就要殺了他。本幫成員若對外洩密,就要割斷他的喉嚨,燒毀他的屍體,到處亂撒他的骨灰,再用血把他的名字從名單上抹掉,幫裡從此不准再提起這個人,他的名字會被咒罵、遺忘,直到永永遠遠。
大家都說這個誓約寫得漂亮,問湯姆是不是自己動腦想出來的。湯姆說有些是他自己想的,其他則擷取自海盜故事書和強盜故事書,還說每個高水準的強盜幫都該有這樣的誓詞。
有人認為,若是洩露祕密,就應該要把洩密者全家趕盡殺絕。湯姆說這個建議很好,便提筆把這一條加進去。
「那哈克.芬恩呢?」班說。「他又沒有家人,你們要拿他怎麼辦?」
「咦,他不是有爸爸嗎?」湯姆說。
「沒錯,他是有個父親。可是這段時間都沒有人看到他。他以前老是喝得爛醉,跑到皮革廠和豬睡在一起。但最近一年多來他都沒出現啊。」
他們七嘴八舌地開始討論,打算把我排除在外,理由是每個入幫成員都一定要有親人或家屬可以處死,不然對其他人不公平。唉,大家想了好久就是想不出辦法,所有人都被這個問題難倒,只能呆坐在原地動也不動。我急得快哭出來了。就在這瞬間,我想到了一個解決辦法。不是有華森小姐嗎?他們可以殺她啊!
「喔對耶,她可以,她可以。那就沒問題了。哈克能加入了。」大家紛紛同意。
我們各自用針刺破手指,擠出血來簽名,我還在紙上畫了一個自己的專屬標誌。
「那我們這個幫要走什麼路線?」班問道。
「就殺人和搶劫啊。」湯姆說。
「可是我們要搶什麼?打家劫舍?搶奪牲口?還是……」
「聽你在放屁!牛羊牲口根本不是搶劫,是偷竊,」湯姆反駁。「我們又不是小偷,當小偷太沒格調了。我是攔路行劫的俠盜,要戴著面具在大馬路上攔住公共驛車和私家馬車,把人殺了之後搶走他們的錢和手表。」
「我們一定要殺人嗎?」
「喔,當然啦。這樣最好。雖然有些老手不以為然,但大多數都認為最好全部殺光,除了少數幾個押回來山洞拘留的人之外。那些人要關在這裡等人來贖。」
「贖?那是什麼意思啊?」
「我也不知道,不過他們都是這樣做。我在書上看過。所以我們當然也要這樣做。」
「可是我們連那是什麼都搞不懂,要怎麼做啊?」
「少囉嗦,反正我們非這麼做不可。我不是說過了嗎,書上都是這樣寫啊。難道你們打算做得跟書上不一樣,把事情全都搞砸嗎?」
「喂,湯姆,你說得倒容易,要是我們根本不曉得贖人是怎麼回事,那要怎樣才能讓這些傢伙被贖?我要搞清楚的就是這個。在你看來,贖到底是什麼意思?」
「好啦,我也不知道。我猜大概是這樣,應該是我們扣留這些人,一直到他們被贖為止,也就是說,扣留到他們死為止。」
「嗯,聽起來有道理。好啦,問題解決啦!你之前為什麼不早說呢?我們會扣留他們,直到他們被贖死為止。可是到時他們也會變成累贅耶,像是把糧食吃光,老是想逃跑之類的。」
「班,你在說什麼啊!有守衛看著,他們怎麼逃得掉?誰敢亂動,就殺了他們。」
「守衛!哇,還真棒呢。所以要有人整夜值班不能睡覺,牢牢看守他們是吧?我覺得這樣好蠢。為什麼不在他們被抓來時就拿根棒子贖了他們呢?」
「因為書上不是這樣寫,這就是為什麼。班,我問你,你到底要照規矩來還是不要?反正現在就是這樣啊。你想想,難道寫這些書的人會不曉得什麼才是對的嗎?你自以為比他們更厲害是嗎?才怪!先生,我們只能照著規矩走,用老方式贖他們。」
「好吧,隨便啦。但我還是要說,不管怎樣,那個方法真的很笨。喔對了,我們也殺女人嗎?」
「唉,班,就算無知也不要表現出來好不好?殺女人?才不呢!從來沒有人看過書上寫這種事。你把女人抓回山洞裡,客客氣氣地對待她們,過沒多久她們就會愛上你,再也不想回家啦。」
「好,這樣我就贊成。但我還是不信那一套。山洞裡很快就會擠滿女人和一大堆等著被贖的傢伙,我們這些強盜就沒地方活動了……算了,就這樣吧,我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這時,小湯米.巴恩斯已經睡著了。我們叫醒他的時候,他嚇得哭了起來,說要回家找媽媽,再也不想當什麼強盜了。
大家嘻嘻哈哈地取笑他,叫他愛哭鬼。他氣得不得了,還說他一回家就要把祕密全抖出來。湯姆趕緊塞了五分錢給他,當作封口費,然後要我們各自回家,下禮拜再見,開始動手搶劫殺人。
班說,他禮拜一到禮拜六不太能出門,因此他主張下禮拜天再聚,不過其他幫派成員都說禮拜天幹這種勾當太罪惡了,只好暫時取消。大家同意另外約時間,盡快敲定一個日子。接著我們推舉湯姆.索耶擔任本幫大幫主,喬.哈波為二幫主。大家各自解散,踏上回家的路。
我趕在清晨破曉前爬上屋棚,鑽進窗戶回到房間。新衣服上沾滿了油汙和泥巴,我也累得跟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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