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基礎、組織、人員、作用、救濟五大部分。就篇幅最大的作用部分,論述內容除尊重以行政處分為中心之既有研究成果外,並強烈呼應以人權保障為重心,重視正當行政程序的現代行政法學思緒。因此,除傳統行政法議題之介紹外,行政指導、行政契約、行政計畫、行政資訊公開、行政判斷與預測、行政聽證、行政調查等皆有所著墨。就公務員法制部分,則特別分成數章個別探討,期望在揮別「特別權力關係」時代之後,能激發從事行政實務工作者之自我權利主體意識,進而重視行政法之研究,發揮鞏固實質法治國的關鍵力量。
本書較重視體系、架構及思考合邏輯的鋪陳,不鼓勵訓詁或背誦式的學習,從而表達想法或說理的方法傾向開放性,而非一定要追求或複製權威的見解,可能有悖於一般人習慣上從教科書尋求「標準答案」的期待。也因如此,對於許多學者之高見、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與裁判、各個大法庭裁定,以及行政法院裁判見解等,縱尚待釐清、探討或沈澱,仍盡可能的加以引用,期有助於提高讀者研習、思辨行政法之視野與效果。
學歷/
中央警官學校(中央警察大學前身)學士、碩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經歷/
司法院大法官(2007.10.01-2015.09.30)
國立政治大學、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
私立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法律系教授
著作/
1.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以憲法未列舉權之保障為中心(2007年9月二版)
2.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2020年3月五版)
3.警察行政法論——自由與秩序之折衝(2020年9月五版)
4.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義(與蔡庭榕教授等合著)(2020年9月三版)
5.集會遊行法逐條釋義(與陳正根教授等合著)(2020年7月初版)
本書前版迄今三年半來,有關行政法總論的法令增修不少,內容更動幅度較大者,例如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員懲戒法、懲戒法院組織法,以及行政訴訟法等,且不乏已排上修法議程者(如行政程序法、國家賠償法等)。至於本書援引頻繁的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含憲法法庭裁判),在兩版之間已累積逾五十則新的實例,而其準據法已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易名為憲法訴訟法,並新增令人矚目的「裁判憲法審查」類型。此種規範變動不羈的現象,正足以反應法治社會的多元需求,並彰顯行政法學尚可發展的寬廣空間。
以上理論與實務交互激盪下的變易與更新,指涉特別權力關係的隱沒、判例制度走入歷史與大法庭的設立、軍公教年金制度興革、都市計畫審查程序納屬行政訴訟的新案型,以及不斷強化憲法原則在行政法領域的適用等引起廣泛迴響的議題,皆是本版與時俱進所需面對與關切的課題。
考量論述體系的關聯與邏輯性,本書將前版的第十章納入第八章而併稱為「行政作用之分類與一般法律原則」,並調整後續章次,其他架構則大致維持原貎。改版工作雖仍得力於妻子的鼎力協助,以及三民書局編輯同仁的專業把關,但因作者力有未逮而可能導致的缺失部分,必所難免,尚請讀者方家惠予指正,無任感激。
李 震 山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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