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亞歷克斯.強森(Alex Johnson)
亞歷克斯.強森是位記者,著有《書籍清單》(A Book of Book Lists)、《不可思議的圖書館》(Improbable Libraries)、《書架》(Bookshelf)和《棚屋:另類工作場所革命》(Shedworking: The Alternative Workplace Revolution)。目前和妻子、三個孩子,以及來自世界各地的大量書籍,住在倫敦的聖奧爾本斯。他經營網站 Shedworking(網址為 www.shedworking.co.uk)和 Bookshelf(網址為 www.onthebookshelf.co.uk)。
繪者簡介
詹姆斯.歐瑟斯(James Oses)
詹姆斯.歐瑟斯是來自倫敦南部的藝術家和插畫家,在密德薩斯大學(Middlesex University)任教。他喜歡描繪有趣的地方,擅長使用水墨和水彩創作。作品發表在《紐約客》(The New Yorker)、《衛報》(The Guardian)和《廣播時報》(Radio Times)上。 其他客戶包括 Borough Market、Marks & Spencer 和 Poetry Society。
譯者簡介
杜蘊慈
身兼作家與譯者,史地旅行著作有《地圖上的藍眼睛》、《迭里溫‧孤山》。J. R. R. 托爾金著作系列詩歌譯者,參與譯作包括《魔戒》、《精靈寶鑽》、《貝倫與露西恩》、《剛多林的陷落》、《險境奇談》等。另譯有《西班牙美食史:西班牙料理不只tapas》、《法國美食史:行家知識與風土認證》等書。
前言
「與其他人相比,作家在自己的物品上留下的印記更加無法磨滅;桌子、椅子、窗簾、地毯,都融入了他們自己的形象。」
──維吉尼亞.吳爾芙,《偉人的故居》(Great Men’s Houses,1911)
作家喜歡儀式。每天早上現削一盒鉛筆。一整天灌下大量的咖啡。或者以葛楚.史坦為例(見第一五二頁),則是為了靈感而追蹤一頭溫馴的母牛。不過,最重要的也許就是轉換場所,去一個特別的地方寫作,這是一項儀式。
在封鎖期間,許多人發現自己真正需要的是特定的工作空間。或者就像維吉尼亞.吳爾芙在一九二九年一篇演講中那句著名的「自己的房間」。對作家來說,一個隱密、安靜、舒適的地方尤其重要。
這些空間都是迷人的,我們蜂擁而至,就為了看看湯瑪斯.哈代在甚麼地方創作了《黛絲姑娘》(Tess of the d’Urbervilles),J.K.羅琳又是在哪裡召喚出《哈利波特》(Harry Potter)。事實上,文學旅遊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兩百年前,而作家本身也對其他作家的房間感到著迷。一八六五年,亞弗烈德.丁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在德國威瑪參觀了歌德故居,對這位德國作家的「神聖書房」極為癡迷。一八九七年,其子哈勒姆.丁尼生(Hallam Tennyson)為這位桂冠詩人撰寫的傳記中追述道:
「這個低矮昏暗的房間,令他充滿敬畏與悲傷,這無法以言語解釋。書房很窄,但是很長。中央有一張桌子,桌上放著一個靠墊,歌德總是把手臂靠在上面。一張帶座墊的椅子,有時候歌德坐在那裡,不過他的習慣是來回踱步,一面向祕書口述。房間一頭靠牆有一座書櫃,高度大約是牆高的三分之二,裡面放著他的手稿盒子。書櫃裡還有像帳單一樣串在一起的名片;歌德的酒瓶,空的,舊的,殘酒在瓶中留下霜花一般的圖案。房間另一頭有一份日曆,上頭記著報紙上令他印象深刻的內容。」
正如丁尼生感受到的,某種令人著迷的東西,有待人們體驗,存在於作品誕生的房間裡,存在於喜愛的作家眺望的窗外景致、他們安坐的椅子、他們創造的氛圍中,而這樣的氛圍又反哺了他們的創作。這些地方為好奇的旅人提供的,不只是一窺主人室內設計品味的機會,還有傳記式的幕後觀察,進而了解他們在最隱私的空間裡,哪些事物對他們來說具有深刻意義。在本文開頭引用的文章裡,維吉尼亞.吳爾芙認為,住家與個人的房間對主人的個性有很大影響,因此在故居中參觀一小時可能比一整排傳記能夠揭示更多事物。
參觀這些房舍,讓我們有機會成為這些作家生活的一部分,我們能夠看看他們書架上的書,他們的書桌上也堆著雜物,讓我們感到熟悉並放鬆。如果仔細觀察朋友的住所是一件有意思的事,那麼身處詹姆士.龐德初次躍然紙上的那個房間裡、坐在那把椅子上,這就更有意思了。這些物品與空間見證了某些真正了不起的事物。你可以徜徉穿梭在作家的過去與空間中,感受他們在現實世界中如何運行,對他們凌亂的書桌、吱嘎作響惱人的門感同身受。我們可以接近他們的心靈,更了解他們的房間與習慣如何影響其工作。我記得自己第一次站在蕭伯納的旋轉花園小屋外,感到自己不知不覺進入了他非凡的寫作生涯(其後每年重遊時,我依然有一樣的感覺)。
不只是私人住所可以提供完美的寫作空間。數百年來,圖書館也一直是作家的思考與研究空間。曼徹斯特的切姆塔圖書館(Chetham's Library)如今仍虔誠地照看著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與卡爾.馬克思(Karl Marx)在一八四五年一起工作的書桌和角落的房間。馬克思的女兒埃莉諾(Eleanor)在大英博物館圖書室完成了《包法利夫人》的第一個英譯本。雖然實際上在圖書館裡完成的書籍並不多,不過其中之一就是雷.布萊伯利的《華氏四百五十一度》(Fahrenheit 451)。
這種魔法是否會減損呢?聰明人與我們面臨同樣的挑戰,而他們解決了;如果這些屋宇內的作家(或者以D.H.勞倫斯而言,是樹下的作家――見第九十八頁)能夠發展出成功的創作儀式,也許我們也能採用一些,幫助我們自己創作?不過也許不是德國詩人弗里德里希.馮.席勒(Friedrich von Schiller)的儀式,他相信自己只有聞到爛蘋果的氣味才能寫得好,所以在書桌抽屜裡放著一些精選的爛蘋果。
那麼,我們是否能夠從偉大作家寫作的處所,學習到普世公認的真理呢?雖然每位作家都有自己的小癖好與要求,但看來特別重要的有三個要素。
首先,無論是在小屋、臥室、圖書館還是汽車裡,作家都喜歡建立一個至少是部分免於打擾的寫作空間(不過E. B. 懷特也指出,總是有令人分心的事物,因為人生就是充滿了令人分心的事物――見第一七二頁)。有些作家,比如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 ,乾脆切斷所有網際網路連接;有些作家,比如馬雅.安哲羅(見第十四頁),直接擺脫自己的家,待在無名的寫作「安全屋」――她的安全屋是至今未曝光的旅館。
這就把我們帶到了下一個要素: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安東尼.特羅洛普(Anthony Trollope) 在上下班的通勤火車上創作了《巴徹斯特大教堂》(Barchester Towers)的大部分內容,他用鉛筆在自製的膝上小桌板上寫作,他說他發現這和傳統的攜帶型寫字盒一樣方便。寫作小屋可能是最極端的藏身處,不過露易莎.梅.奧柯特還是在臥室牆上的下拉式桌板上完成了《小婦人》,這個桌板是她父親製作的,雖然小,但是能派上用場。
最後一點,無論你在哪裡寫作,盡量在早上寫。即使是那些熬夜出名的作家,雖然絕對不是早起的人,通常也務必在午飯前完成當日工作。
這是一本關於這所有人與所有房間的書,故事就從這些房間開始。
伊莎貝.阿言德
與一本書的約會
寫作工作室,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聖拉菲爾(San Rafael, California)
在祖國智利發生軍事政變之後,伊莎貝.阿言德 (一九四二-)流亡到卡拉卡斯。她在當地一戶公寓廚房裡以打字機寫出第一本書,《精靈之屋》(The House of the Spirits);主要是做完了白天的工作及烹煮晚餐之後,在晚間寫作。她後來寫書的地點則是改裝過的衣櫃、咖啡店和汽車,不過在二○○一年,她在加州的聖拉菲爾建了新家,可以俯瞰舊金山灣。在後花園裡,她還給自己建了一座「小屋」(casita),本來的計畫是做成帶浴室的泳池小屋,但後來成了她的專用寫作工作室,她在此完成了十幾本書,直到離婚並在二○一六年出售這處房產。
這座「小屋」主要是寫作室,任何人都不可以進入,甚至不允許進入打掃――她稱之為自己的「神聖」空間,她走到這裡的三十秒通勤時間則是前往另一個世界的旅程。每一次寫作,她都將干擾降至最低,這裡沒有電話和網路,以確保氛圍寂靜以集中精神,她把這種狀態比做冥想。她的「謝絕訪客」規定只有一個例外:這裡是她的「永久障礙姐妹會」(Sisters of Perpetual Disorder) 的定期聚會場所,這是一個全女性的祈禱團體,幾十年來,她們每兩個星期見面一次,進行祕密討論與互相支持。
這裡擺滿了有意義的物品,其中有一盒盒珠子。阿言德熱愛製作首飾,在寫作的時候,以及她發現自己的字句暫時停止流動的時候,就以串珠抵禦疲倦、澄澈心靈。此外還有她為女兒寶拉做的兩只布娃娃,這是她當年懷孕的時候縫製的。在一九九四年的回憶錄中,她記錄了寶拉不幸早逝的遭遇,這本回憶錄也以寶拉的名字命名。寶拉的一只白色嬰兒鞋也一直放在這裡,還有她在結婚證書上簽名時的一張照片。她母親幾十年來的來信,也收藏在衣櫥裡。她覺得這些物品、這些照片與她工作的證據,在她寫作時是極大的支持。
房間裡的書籍數量頗為節制:書桌上有一些辭典,書架上是她每本作品的初版,其中包括各種不同文字的譯本。還有智利詩人暨政治家巴布羅.聶魯達(Pablo Neruda)的作品集,以及一套莎士比亞的西班牙文譯本,這是祖父送給她的禮物。
阿言德的每一本小說都是在一月八日開始寫作,她稱這一天為「神聖的日子」,因為她曾經在這一天給不久於人世的祖父寫了一封信,而這封信演變成《精靈之屋》(雖然現在她用電腦寫作,但是她把寫這封信的打字機放在書桌上,當作紀念)。在這一天,她早早起床,在遛狗和抽出時間冥想之後,喝一杯茶。她點燃鼠尾草與蠟燭,請求寶拉的靈魂和先祖繆思們協助她創作這本新書,然後開始工作(在前一天,她把所有與新書無關的物品從視線中清理掉,把所有為上一本書做準備的書籍都捐給慈善機構,以此為新書提供一塊乾淨的調色盤)。
隨著工作進展,除了週日,她每天都在書桌前,早上八點半開始――這是在她已經遛狗、運動,冥想之後――傍晚七點結束,下午休息一下,散散步。這樣的作息持續到完成第一稿,通常是在五月。
瑪格麗特.愛特伍
誰需要寫作室?到處都可以寫
並不是每位作家都需要特定的工作室來寫作,也並非每個人都有分毫不差的每日寫作時間表。對於寫作過程中的基本細節,有些作家採取放鬆的態度,加拿大小說家暨詩人瑪格麗特.愛特伍(一九三九-),《證詞》(The Testaments)及《劍羚與秧雞》(Oryx and Crake)的作者,就是其中一員。
首先,她不是每天都寫,她也沒有一系列準備儀式。當她感覺寫作已經停滯,就走開去做一些其他的事,尤其是一些重複性的、與寫作無關的事,藉此清理思緒。雖然愛特伍沒有固定的寫作作息,不過通常是先手寫,然後在電腦上謄寫二三十頁(在早期她用的是打字機),接著繼續手寫。她把這種方法稱為自己的「移動彈幕」法(rolling barrage),原本指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一種砲兵戰術。她的當代經典《使女的故事》(The Handmaid’s Tale)就是以這個方式完成,用的是一架租來的德國大型手動打字機,當時是一九八四年,柏林圍牆還未倒下,她在西柏林住了一年。
她每天的目標字數是一千至兩千字,新書開始時,每天寫兩三個小時,但隨著進度,每天工作時間逐漸增加。她在二十多歲的時候有幾份兼職,經常在夜間寫作,不過逐漸成名之後,她的寫作時間移到了早上,然後在女兒上學的時間裡,從上午十點寫到下午四點。
愛特伍和其他到處奔波並寫作的忙碌作家一樣,在各式各樣的地點都可以寫,從旅館房間和咖啡店到飛機上。她說過,「其實我並沒有一個寫作空間」,不過她喜歡盡量靠窗,而且她的確有一間書房,也經常在裡面寫作。書房裡有兩部電腦:一部在書桌上,有網路連結(她喜歡推特,不過她限制自己每天使用十分鐘左右,以防過度分心――見第一四六頁,關於莎娣.史密斯),還有一部在另一張書桌上,刻意沒有連結到網路。不過愛特伍並沒有科技恐懼症,在二○○四年她提出了第一個遠距簽署文件方式的構想,也就是Long Pen。
除了使用書桌,她還躺著或者半蹲著寫作。不過有一件事是她不會做的,就是在播放音樂的環境中寫作。
愛特伍喜歡用筆記本與拍簿紙,最好有頁邊空白及寬行距,這樣就有空間寫註釋。這件事情上她的原則是,如果買了一本太美的筆記本,就會不忍心弄髒它。她隨身攜帶筆記本,在床頭也放了一本。她承認自己的書桌上有許多筆,包括用自己收集的羽毛製作的筆。書房裡還有許多書,但沒有她所說的「神奇物品」,也就是激發她靈感的東西。
不過她的確堅持著一項作家傳統:咖啡在她的工作日裡占有重要地位――她以小說成名前,曾在一家咖啡店工作――她甚至與加拿大連鎖咖啡店「巴爾札克」(Balzac’s)合作,推出聯名的中度烘焙混合咖啡(「柔和優雅的底蘊,襯托出最後的輕快焦糖香」)。這款咖啡有鳥類友好認證,因為愛特伍是活躍的環保人士,長久以來參與鳥類保育。
村上春樹
音樂的地位
寫作辦公室,位於東京
村上春樹在辦公室裡寫作,位於東京青山區(Aoyama)一棟不起眼的建築六樓。這個樸素的空間最引人注目的是擺滿了一萬張黑膠唱片,占了一整面牆,主要是爵士樂。村上通常在寫作時聽音樂。他也的確談到過音樂與寫作的共通之處,以及節奏、旋律、和聲及自由即興這四大支柱。
當年村上開始寫作的時候,還在東京經營一家爵士樂俱樂部,用的是一部奧利維提打字機,最初只能在凌晨俱樂部打烊之後才找得出時間。現在他在清晨四點左右開始寫作,在辦公桌前全神貫注寫上五六個小時,一邊啜飲咖啡。下午則做運動,跑步、游泳,接著閱讀或聽音樂,他說音樂給予他寫作的能量;然後在晚上九點就寢。
他的桌子上有各種紀念品,其中有一只木製的腳,上面刻著一隻蜘蛛(在寮國旅行時得到的);一座大理石雕刻,頂部有一隻黃蜂(來自斯堪地那維亞);一隻貓的雕像;一只簡單的馬克杯(來自瑞士,上面有瑞士國旗);一塊紙鎮,上面有亞弗烈德克諾夫出版社(Alfred Knopf)的商標(來自紐約);一只巨大的花生狀容器。他稱這些是自己的「護身符」。
他用削好的黃色鉛筆手寫,鉛筆都收在幾個玻璃杯裡,玻璃杯是他經常光顧的一家唱片行的禮物,上面印著《與邁爾斯.戴維斯五重奏一起做飯》(Cookin’ with the Miles Davis Quintet)《與邁爾斯.戴維斯五重奏一起放鬆》(Relaxin’ with the Miles Davis Quintet)兩張專輯封面圖案。滑鼠墊的圖案則是嚕嚕米漫畫(Moomintrolls),桌上還有棒球投手小川康弘(Yasuhiro Ogawa)的小模型(村上十分醉心於這項運動)。
阿嘉莎.克莉絲蒂
一張不搖晃的桌子,一部打字機
幾處不同的房間,包括在倫敦以及牛津郡沃林福德的家(Wallingford, Oxfordshire)
身為全世界最受歡迎的偵探小說作者,而且是有史以來最暢銷的小說家,她說自己從來沒有特定的房間或者場所供其寫作。阿嘉莎.克莉絲蒂(一八九○-一九七六)在一九七七年的《自傳》(An Autobiography)中寫道:「我需要的就是一張不搖晃的桌子和一部打字機。」
話雖不錯,但只有部分是真的,因為她在倫敦的幾處住所中的確有個房間,她坐在這些房間裡使用筆與打字機;還有她在牛津郡沃林福德的家,她的後半生都住在那裡。她在克萊斯維爾廣場(Cresswell Place)的兩層小住宅(mews home) 也是如此,這裡是她的一九三七年短篇《巴石立花園街謀殺案》(Murder in the Mews)的靈感來源,她花了不少心血,加蓋了略顯格格不入的迷你樓層,專供寫作使用。
一九三四至一九四一年,她與第二任夫婿、考古學家麥克斯.馬洛溫(Max Mallowan)住在雪菲爾廣場(Sheffield Terrace),在這裡她當然有專用的寫作室。她在這裡完成了《尼羅河謀殺案》、《美索不達米亞驚魂》,以及《東方快車謀殺案》部分內容(不過伊斯坦堡的佩拉宮飯店〔Pera Palace Hotel〕也說四一一號房間是她創作《東方快車謀殺案》的地方,並把它變成了向她致敬的聖地。)
她要求雪菲爾廣場的寫作室是一個不被打擾的工作,尤其不要電話。但是她在房間裡放了一架史坦威三角鋼琴,以及她所謂的「堅固的大桌子」和「打字用的硬木直背椅」,還有一張舒適的沙發和一張扶手椅可供放鬆。這裡的確比從前倫敦坎普登街(Campden Street)的房子好得多,那裡比較小,沒有專用的書房空間。
除了寫作室,克莉絲蒂也利用機會計畫新書,隨處寫作,包括陪同夫婿在中東進行考古挖掘時住的帳篷。她說自己經常在泡澡的時候以及吃很多蘋果的時候想出寫書的點子,部分原因是這種時刻沒有受到干擾;而且她也承認,「不搖晃的桌子」法,其實用臥室的洗臉檯大理石桌面、飯廳的飯桌,都和用書桌一樣容易。
一般說來,她在一月開始寫新書,大約在春季完成,寫作過程中參考自己不斷記錄想法的大量筆記。在工作生涯的大部分時間裡,她同時寫兩本書,這就是她著作豐富的原因。市場行銷也是她成功的關鍵,從一九四○年代末開始,她的最新作品都在聖誕節前出版,打造出「聖誕節的克莉絲蒂」(Christie for Christmas)的傳統。她最喜歡的打字機是一架雷明頓Victor T型(Remington Victor T)。她嘗試過將故事口述給助理,結果發現這個過程很困難,直到後來她手腕骨折那段時間裡才使用錄音機。
與克莉絲蒂關係最密切的住宅是德文郡的綠徑屋(Greenway House in Devon)。在一九五六年出版的偵探白羅小說《弄假成真》(Dead Man’s Folly)中,這棟房子稍微小說化了,成為事件的中心。不過綠徑屋是度假屋,她並沒有在這裡寫作。但是她的外孫馬修.普里查德(Mathew Prichard)曾經提到,她向家人們朗讀《黑麥奇案》(A Pocket Full of Rye)的章節,要他們推斷出「是誰幹的」,以此來測試這篇故事的效果。
史蒂芬.金
書桌的大小要正好
閣樓,位於緬因州,班哥(Bangor, Maine)
寫作的習慣並非一成不變,如果沒有效果,就可以――而且應該――加以調整。以《魔女嘉莉》(Carrie)、《寵物墳場》(Pet Sematary)、《鬼店》(The Shining)聞名的加拿大小說家史蒂芬.金(一九四七-),對他的書桌、他的音樂癖好、甚至他的寫作工具,都做過重大改變。
金的目標是一天用三四個小時寫六頁或兩千字,每天早上八點喝杯茶、開始工作,通常在午後一點半左右結束(除非他寫得特別快)。現在他用筆記型電腦寫作,從前一直用奧利維提及安德伍德打字機,但有時仍然手寫。他說,手寫的好處是讓他有時間思考,可以打磨第一階段的草稿;缺點是這樣慢得多。每天的寫作時間結束後,其餘時間就用來與家人相處、閱讀,或者做點家中事務。
他的寫作習慣十分有條理:坐在同一個座位,文件放在同一個位置,他說這樣可以幫助他集中精神在手頭的工作上。他相信,無論作家的每一段工作時間最後字數是多少,都要有明確目標。他認為重要的是要有一個可以盡量避免干擾的工作房間,要有可以關上的房門,以防止人們進來,這就表明你在你的聖地「工作中」,不應受到干擾。他的目標是製造一個環境,有利於他所說的「創造性睡眠」,這個環境裡有著可以重複的要素,成為一套儀典,讓你為寫作的儀式做好準備,這就像你的睡前習慣可以幫助你入睡一樣。
金認為自己成功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自己選擇的書桌。當年他是胸懷抱負的年輕作家,非常希望擁有一張巨大的書桌,與露易莎.梅.奧柯特在臥室寫作《小婦人》時使用的下拉式桌板完全相反。
他果然在一九八一年買了一張大書桌放在家裡,當時他已經是成功的知名作家。但是接下來的幾年裡,他發現這張大書桌對於自己的寫作完全沒有任何幫助(不過當時他也正經歷一段濫用藥物的混亂時期,這也不可能有任何幫助)。
戒除酒精與藥物之後,他扔掉了那張書桌,並且把自己的寫作室弄得更有家的氣氛。首先他把一張新的――而且小得多的手工書桌放在一個不怎麼起眼的角落裡,遠離窗戶,在屋簷下,而不是把它當作寫作室的重點。接著加上幾張小地毯、一張沙發、一部電視機,讓這裡在他的子女眼中顯得平易近人,他也鼓勵他們進來和他一起看運動節目或電影。正如他在一本關於寫作藝術的書中所說:「生活並不是寫作的後援系統,而是反過來的。」
還有一項改變,就是他對音樂的態度。年輕的時候,他在寫作時聽音樂,部分是為了激勵自己保持節奏,但現在他通常只在寫作接近結束的時候才聽音樂,一面檢查上午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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