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藝術治療倫理》是臺灣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的藝術治療倫理專書。它的出版對臺灣表達-創造性藝術治療領域具有相當重大的意義。這本書是寫給藝術治療學生、藝術治療師,以及表達性/創造性藝術治療專業工作者。書中所探討的議題雖以藝術治療師為主,但也可以應用於其他以超語言治療模式的專業領域,包含:視覺藝術、音樂,戲劇、舞蹈動作、詩歌和遊戲治療。
此書雖是基於美國藝術治療師倫理守則與倫理、行為和規範程序準則來編著,但整體內容對在臺灣執業的各類型藝術治療師們仍十分有助益,包括:倫理思維模式、藝術治療師的倫理責任、專業倫理界線、研究參與和臨床執業、照護體制與自我照顧、文化敏感和多樣觀點,以及遠距醫療與數位諮商等的倫理考量,尤其是每個章節後面所建議之多元的藝術活動和討論問題,均能發人深省,值得參考。
作者簡介
譯者簡介
吳明富
現職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專任副教授
臺灣表達-創造性藝術治療學會 第一屆理事長
經歷
臺北市立大學 視覺藝術學系碩士班藝術治療組專任副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兼任副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心理輔導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美國紐約希望之門青少年中心藝術治療師和督導
學歷
美國聯合大學跨域整合研究藝術治療博士
美國路易維爾大學表達性治療碩士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初等教育學士
文苑
現職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美術學系兼任講師
註冊表達性藝術治療師暨督導
國教署生命教育學科中心講師
天主教光仁中學、光仁社會福利基金會及國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從事表達性藝術治療工作
經歷
國教署生命教育學科中心暨專業發展中心諮詢委員
天主教徐匯中學輔導主任
國立三重高中國際交換學生帶領教師
學歷
瑞士歐洲研究所表達性藝術治療碩士和博士候選人
江佳芸
現職
加州西海岸兒童診所 兒童青少年心理治療師
經歷
美國藝術治療期刊評閱員
美國北加州藝術治療協會公共關係委員
美國加州安樂居長者照護中心(舊金山/聖荷西)學生研究員暨志願藝術治療師
學歷
美國那慕爾聖母大學藝術治療博士
美國路易維爾大學藝術治療碩士
美國福特赫斯州立大學心理學學士
江嘉珮
現職
行動藝術治療師
臺灣表達-創造性藝術治療學會第一屆理事
經歷
臺北女子看守所 專案藝術治療師
兒童及青少年安置機構 專案藝術治療師
輕輕說心理諮商所 藝術治療師
樹菓聯合治療所 藝術治療師
張老師基金會(臺北) 專案藝術治療師
學歷
臺北市立大學 視覺藝術學系 藝術治療組碩士
香港教育大學 視覺藝術教育榮譽學士(副修音樂)
蔡定洲
現職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講師
Hearken傾聽工作室藝術治療師
經歷
景文科技大學學生輔導中心資教職涯輔導員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諮商輔導組特教專任人員
學歷
臺北市立大學視覺藝術學系藝術治療組碩士
亞洲大學心理學學士
顏華葵
現職
美國西雅圖東區健安銀髮活動中心講師
美國西雅圖東區Recovery Beyond講師
美國加州美華慈心關懷講師
臺灣宜蘭愛加倍關懷協會專員
經歷
美國伊利諾州Heartlinks藝術治療師
美國伊利諾州East St. Louis文化整合專案專員
美國ACNielsen大數據行銷顧問
美國HSBC風險評估分析師
學歷
美國南伊利諾州立大學藝術治療諮商碩士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消費者科學碩士
臺灣輔仁大學生活應用科學系餐飲管理組學士
序
第四版的《藝術治療倫理議題》是寫給藝術治療學生、藝術治療師,以及表達性藝術治療專業工作者,目的是成為藝術治療課程的教科書,其中涵蓋的主題如:專業倫理、藝術治療督導,以及當作藝術治療理論與實務課程的輔助教材。這本書希望能協助引發在藝術治療督導與諮詢團體中的討論,書中所探討的議題雖以藝術治療師為主,但也可以應用於其他以超語言治療模式的專業領域,包含:視覺藝術、音樂、戲劇、舞蹈動作、詩歌或遊戲。
在這裡所討論的倫理難題都是藝術治療師在整個職涯中普遍會遭遇到的,讀者將投入學習與深刻影響藝術治療日常實務之專業倫理問題的掙扎過程。這樣的掙扎歷程始於質疑,大概也會在疑問中結束。藝術治療師如何應付與專業實務相關之道德問題的考量?有倫理的專業藝術治療師指的是什麼?創造性藝術治療師如何維持專業的界線?是否在本質上有針對藝術治療和其他超語言模式特定的倫理問題?什麼是優質藝術治療督導的特質?藝術治療師何時需要尋求諮詢?什麼時機適合複製、展覽、出版或發表個案的作品?誰擁有藝術治療療程中所產生的作品?藝術作品是否就有其自身權利?創造性藝術治療實務中的多元文化影響和多樣性議題之重要性為何?身為藝術家、治療師,我們對自身專業和整體社會的責任是什麼?對藝術治療教育工作者來說,什麼是他們對學生和其專業的道德責任?
此第四版真正獨特之處在於我(Emily)接受我的導師,也是最具影響力和有豐富創作的藝術治療師之一Bruce Moon博士的邀請,重新編輯他主要的藝術治療參考書《藝術治療倫理議題》。我感到謙卑且榮幸能被付託如此重要的任務。在這本書中,我重新編輯,透過在段落開頭的括號中放置相應個人的名字來識別Bruce或我以第一人稱書寫關於自身的經驗。在我對章節進行重大修訂或增加新章節的情況下,我注意到我會在章節開頭用我的語調述說。
這本書有四個主要的目標:首先,Bruce和我想要提出關於許多藝術治療師所面臨倫理難題的疑問和資訊;其次,我們要呈現如何思考和解決藝術治療師們在他們的專業生命中所遭遇的棘手倫理問題;第三,我們希望這本書能被授課講師、藝術治療督導員和諮詢師們具創意的使用,當作與同儕、學生和受督者探索倫理問題的基礎;最後,我們提供一些藝術活動的建議,希望能成為解決倫理難題的創造性工具。
在一些狀況下,我們會舉例說明某個特定倫理問題也許可以如何解決;然而,我們沒有意圖讓那些討論成為針對某人的法令。我們呈現爭議,只是想要提供倫理推論的說明性例子。我們希望這能鼓勵讀者為自身的情境給予形式。
第四版提供了不少先前版本所沒有的更新,此版本包含了一個章節在討論耗竭和同理疲乏等「照顧的代價」(Figley, 2002),了解系統在支持治療師和個案上的責任。它也在督導章節中涵蓋關於發展性督導和諮詢上的資訊。於私人開業那個章節,我們增加了關於社區工作室模式的倫理訊息。在討論多元文化取向之重要性的那個章節,也顯著的補充討論關於身為藝術治療師,文化勝任是實務工作的基本素養。在探討數位年代下的藝術治療那個章節,也有大量的補充說明。
第四版中,《藝術治療師倫理守則》(AATA, 2013)常會被引用;此外,有一些概念也會根據藝術治療認證委員會(ATCB, 2019)的專業實務準則來討論。在這本書的附錄上所包含的文件,都有經過這些協會的同意。我們也提供了英國藝術治療協會(BAAT, 2013)的倫理守則給感興趣的讀者。你可以向美國藝術治療協會的國家辦公室索取AATA(2013)的倫理手冊。
American Art Therapy Association 4875 Eisenhower Ave.
Alexandria, VA 222304
Phone 888-290-0878
E-mail: info@arttherapy.org
Web Site: http://www.arttherapy.org
也可以聯絡藝術治療認證委員會取得ATCB(2011)手冊。
Art Therapy Credentials Board 3 Terrace Way
Greensboro, NC 27403-3600
Toll Free – (877)213-2822 Phone – (336)482-2858
Fax – (336)482-2852
E-mail – atcbinfo@atcb.org
Web Site: http://www.atcb.org
美國藝術治療協會和藝術治療認證委員會對與倫理困境博鬥的實務工作者來說,是相當有益的資源,但它們最終不足以解決所有狀況。實務工作者、學生、督導員和教育工作者最後還是會掙扎於職業道德的行為問題。每位藝術治療師必須決定倫理守則中的規範,如何適用於他或她所面臨的特定問題。這會是困難的、有時令人困惑,而且有時是可怕的工作;希望這本書能在這條充滿挑戰的路途上有所幫助。
在整本書中,我們提供了一些例子針對倫理難題進行課堂或督導團體上的討論與辯證,或是刺激個人進行反思的想法。課程講師、督導團體的領導者及藝術治療諮詢師可以透過自身專業經驗的深度,來示範與專業道德的掙扎如何會持續在個人的職涯中發生。大部分的章節會包含一系列與實務應用相關的問題,目的在幫助讀者審視題材,並且開始形成或釐清自己在關鍵議題上的位置。書中也提出一些可以進行的藝術活動建議,希望能幫助讀者用後設認知(meta-cognitive)、動覺、視覺和感官知覺的方式參與探討不同的主題。
本書中的圖像是一些針對所建議之活動的藝術回應,它們都是由Moon之前在瑪利伍德大學(Marywood University)的碩士生所創作出來的。我們用許多不同的風格來學習,藉由藝術創作來回應這些主題是一種深化知識的方法(Allen, 1995)。從本書在發展階段的教學經驗裡,促使我們想推薦教育工作者和督導團體的領導者,使用所建議的藝術活動當作是一種釐清和理解課堂/團體討論的方式。從我們的藝術敏感度出發,處理藝術治療專業倫理中固有的困難和令人焦慮的議題,能豐富和深化我們對這個主題的理性討論。為了讓這些藝術活動更有意義,它們必須以嚴謹和尊重的態度去參與。每一個活動對藝術治療師們來說,具有多重的象徵意涵。我們鼓勵藝術治療講師和督導員因地制宜的去使用和調整這些藝術活動,並且創造出屬於自己的引導活動。當學生和受督者在分享和展示回應所建議活動的創作時,提醒避免針對個人問題或潛在議題做藝術治療的詮釋或意見。正如Malchiodi和Riley(1996)指出:「能帶著客觀去見證作品或許是最有助益的,因此要尊重許多新手受督者(和經驗豐富的實務工作者)在與個案工作和自己身分認同的發展上相當溫和脆弱的地方。」(p. 101)就我的經驗來看,只要鼓勵藝術家自己說出作品的故事本身更有幫助。
如果你閱讀這本書是為了要尋找藝術治療師所面臨到各式各樣倫理問題上非黑即白的答案,你將感到失望,因為藝術治療專業倫理的真實世界,往往是處在灰色的光譜地帶。
E. G. N.
目次
關於作者
前言
序文
作者說明
謝辭
譯者與審閱者序
第一章 三條路徑:倫理思維的模式
第二章 對個案的責任
第三章 藝術作品的權利
第四章 藝術治療師:藝術家、治療師、凡人
第五章 在照護體制中的責任
第六章 藝術治療督導、諮詢和教育
第七章 維持專業界限
第八章 對藝術治療研究參與者的責任
第九章 藝術治療師對藝術治療專業的責任
第十章 處理倫理違規
第十一章 市場、廣告和宣傳
第十二章 藝術治療工作室:社區與私人執業
第十三章 藝術治療中的多元文化能力與多樣性議題
第十四章 遠距醫療、數位與社群媒體的倫理挑戰
第十五章 結語
附錄
書摘/試閱
第六章 藝術治療督導、諮詢和教育
督導
督導是藝術治療師培訓的基本面向。即使對經驗豐富的臨床治療師來說,它也是一個有助於維持執行專業責任能力的重要途徑。藝術治療師需要接受督導才能充分履行其專業職責。「督導在藝術治療師的訓練和繼續教育中被認為是專業精神的必要部分」(Malchiodi & Ily, 1996, p. 21)。沒有哪位藝術治療師可以知道藝術治療所有的知識,也沒有哪位治療師能擁有足夠的技能和經驗能治療所有類型的個案。督導幫助藝術治療師了解他們的個案、培養他們自我反思的能力,並加深他們對藝術治療理論及實際應用的理解。藝術治療督導的終極目標是整合這些不同的學習領域,進而培養和提升技能熟練的專業藝術治療師。這就是為什麼接受適當的臨床督導對學生和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都如此重要。
督導一詞源於拉丁文super(在⋯⋯之上)和videre(觀看、觀察)。Nefeldt (1988) 將督導定義為監督的行為、過程或職業;一種評判性的觀察及指導(例如對活動或行動方案)。
督導員是指監督他人工作並對工作品質負起一定責任的人。這些關於督導及督導員的定義裡包含了藝術治療督導的三個隱含且不同的功能:(1)行政、(2)教育,以及(3)角色模範。
督導的行政功能是指督導員有責任監督受督者所執行的工作在質和量上是否達標。
督導的教育功能是指督導員有責任透過對藝術治療臨床經驗的反思,建構並促進受督者專業知識的發展及成長。督導員致力於建構一個受督者可以從督導員的智慧、經驗及知識中受益的環境。督導的角色模範功能指的是督導員有責任為受督者樹立正面的專業榜樣。作為典範,督導員致力於營造具支持性和表達性的督導氛圍,以培養受督導者的專業能力、認同及士氣。同時,督導員展現藝術治療的專業素養,進而提升受督者的自我價值。
導師模式的個人督導
督導關係中的行政、教育及角色模範功能相輔相成。當行政、教育及角色模範功能都得到妥善履行時,督導的導師模式就被建構出來了。導師(mentor)模式督導的核心在於建立一個具支持性和包容性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導師被視為受督者重要的支持、智慧及專業知識來源。導師也同時致力於和受督者進行資訊交流。看似矛盾的是,導師/督導員是藝術治療領域的權威,既要負責監督受督者的進展,又要與受督者保持互惠的態度。導師有專業知識、經驗,以及駕馭和理解受督者紛擾複雜的情緒和認知困境的能力。督導可視為隱喻的旅程,導師既是受督者的嚮導也是旅伴。導師的使命是要幫助受督者擺脫對督導員的依賴。「智者(督導員)教導朝聖者(受督者)打破傳統,迷失自我,進而找到自我」(Kopp, 1976, p. 19)。
在許多方面,導師扮演被督者的超然觀察員的角色。Carrigan (1993) 指出「它(督導)是一種強烈的私人關係,但雙方的溝通必須維持在督導層面,這有時會導致一種把大部分責任和權力都加諸在督導員的不平等關係,實習生可能會有被剝削權力的風險」(p. 134)。在督導關係中,受督者有責任呈報臨床經驗、對個案產生的情感,以及對藝術治療歷程提出自己的看法。導師的責任是與受督者「同在」(Moustakas, 1995, pp. 84-85),提供反思,並梳理出受督者經驗的意義。
導師/督導員的角色如同是一位關心的照顧者。Boszormeny-Nagy 和 Krasner (1986) 探討了治療師的角色和督導員之於受督者角色的類比。「舉例來說,治療師和個案的關係並不如友誼那樣對等。治療也許提供了兩人真誠相遇的時刻,但雙方投入程度及期望層面一直是不平衡的」 (p. 395)。導師對受督導者表現出冷靜、客觀,但又帶溫暖且包容的態度,而受督者則沉浸於個案的圖像、行為和語言等多重訊息中。藝術治療受督者有時會同時感受到敬畏、啟發和情緒上的衝擊。有時藝術治療師會被個案的圖像、言語和行為所淹沒。此時受督者需要導師客觀的支持和引導,才能整理自己對個案的反應。
藝術治療師會接觸到個案強烈的痛苦、憤恨、孤獨、性慾及深切的渴望。無論是新手或經驗豐富的藝術治療師都可能會因遇到如此強大的力量而感到不知所措。導師的觀察視角提供一個緩衝區,幫助受督導者以中立且客觀的視角去看待這些強烈的主觀經驗。透過這樣的方式,導師為受督者創造了一個「涵容的環境」(Winnicott, 1960, pp. 140-152),並提供了藝術治療受督者在專業成長上必要的情緒安全感。
導師督導員的另一項任務,尤其是對新手藝術治療師,即在受督者於臨床上犯錯時給予他們具同理心的指導和撫慰。一個通常需要對新手藝術治療師進行同理性面質的部分,是關於受督者把自己認同為療癒者。雖然這樣的自我定位在某些方面是高尚的,但它仍然不切實際。治療師並非全能,他們無法治癒個案。終究,藝術治療個案必須為自己的療癒負責,而且幾乎沒有什麼是治療師可以做能讓個案好轉的。藝術治療個案的確會遇到挫折。有時個案提前終止治療;有時藝術治療師的個案會自殺。這些事件深刻地提醒了藝術治療師,究竟誰才是治療的主導者。那些渴望將自己視為療癒者的受督者必須在督導中重新檢視如此不切實際的自我認知,否則它們不可避免的會成為痛苦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