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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定這本書的時候,正是與一群受到家庭與身體創傷孩子相處的時候,心中五味雜陳。約翰‧鮑比給了這些孩子的處境最清楚的答案:分離是最原始的焦慮,而感受自己不被愛是最深的恐懼。孩子的失序,其實是對現世的抵抗,拒絕任何提醒他『不被愛』的所有可能。」──翁士恆(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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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中文版審定序】
最原始的焦慮與創傷,來自分離與感受不被愛
文/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英國愛丁堡大學諮商與心理治療學博士 翁士恆
審定這本書的時候,正是與一群受到家庭與身體創傷孩子相處的時候,心中五味雜陳。約翰‧鮑比的研究結果與文字,一一的應證在這些辛苦孩子的身上,這些孩子情緒壓抑而行為爆裂,既渴求愛又破壞著所有被愛的可能。矛盾又意欲撕裂的情感,在這些孩子的所有關係中一再出現。而我,是一個既被渴求又欲毀滅的客體,在每次的相處中辛苦的尋求倖存的機會。
約翰‧鮑比給了這些孩子的處境最清楚的答案:分離是最原始的焦慮,而感受自己不被愛是最深的恐懼。這些孩子很辛苦,正經歷著父母失序的困境,或者暴力的對待,對於他們來說,愛一個人與被一個人所愛是如此困難,而「覺得不被父母所愛」卻如此容易。其證據如此明顯的充斥在生活環境之中,因此他只能用盡一切不讓世間規則成形,最好是一個不用看也不用思考的世界,這樣就不用進入「不被愛」的恐懼裡。孩子的失序,其實是對現世的抵抗,拒絕任何提醒他「不被愛」的所有可能。
而最驚悚的,是他們的父母也歷經過相同的成長經驗途徑,父母不是不愛,而是不知道怎麼愛,因為沒有被好好愛過,所以不得不給了孩子「不愛」的存在證據,這樣的證據既熟悉卻漠視,從親代傳給了子代。創傷,正在代間傳遞著。
臨床工作者──醫師、社工、心理師、教師等等都希望能打破這個鎖鍊。而約翰‧鮑比認為,只進行孩子的工作或者只做父母的工作,終將徒勞無功。唯有同時工作,將親子之愛的牽絆從代代之間細心搓揉、豐富與穩固,創傷才有撫慰的可能。
重要的不是教養方式,而是彼此依戀的生活自身
這本書無疑是關心兒童發展最重要的參考資料,約翰‧鮑比更深化對於依附關係的探討,將所有有關於親子關係的研究娓娓道來,以精神分析的理論為骨架,從科學與生物學的實驗發現探討親子關係的基礎。一方面,他告訴世人讓孩子好好活著的關鍵因素,另一方面,他還原著親子之愛的根源,肯定的印證著人類甚至靈長類動物的創傷經驗之始源,來自分離。
而分離不只是來自肉身的分離,更包含著口語上關係的斷離。那可能是:
「如果你不……媽媽就不愛你了。」
「如果你……就把你送給……」
「如果你再……就看不到我了。」
也包含著以自身的身體破損或生病所造成的分離隱憂。那可能是:
「因為你……讓我頭好痛。」
「因為你……我沒有辦法好好生活。」
「你害我生病了……」
當然也包括著用「無情感」的方式面對孩子,讓孩子在互動中感覺不到所依附的對象。這本書詳細的告訴我們依附對象,尤其是母親的生活樣態如何影響著孩子。重要的,不是教養方式,而是彼此依戀的生活自身。
如何讓孩子看到依附對象可以「好好的活著」是最重要的命題基礎,這呼應著溫尼考特「夠好的媽媽」的呼籲,也連結著費爾本「尋求客體」的終極欲求。
然而,審定這本書卻也是異常困難的工作,因為它如此重要,因此需要不斷的比對譯稿內文的合適性以及與原文的一致程度。如《依戀理論三部曲1:依附》一書一樣,這本書雖然不是完美的譯本,甚至離完美還有相當的距離,但希望經由仔細的審定與校對,正體中文的版本,應該也已經是夠好的版本了。
閱讀這本書一樣會是辛苦的,但大千宇宙卻可以透過閱讀與省思而逐漸開眼,照見與凝視人我關係的核心。這本書,有著豐富的研究資料,適合教師與研究者;有著詳細的臨床應用文獻,因此也非常適合精神科醫師、社工與心理師;而最重要的,它從最客觀的細節之處提供著父母在何時、何地、何處所可能對孩子的影響,因此,若是想要從書中文字省思自我與梳理自身經驗的家長,更是案上必要之著作。
最後,真的很高興可以透過審定的過程好好的將這本書呈現在繁體中文讀者眼前,我們得以擁有約翰‧鮑比的原典脈絡,以此知識的原點豐富我們的生活。
然後,我們可以等待最後一塊拼圖──依戀理論第三部曲的終作:失落。
僅以本書,獻給所有的父母、關心孩子的人,與所有的孩子。
【簡體中文版審定序】
依戀理論,讓我們更理解母嬰關係
文/北京大學心理與認知科學院講師 易春麗 博士
追蹤早期依附關係對個體後續發展影響的前瞻理論
我在2000年之前,從發展心理學教科書上了解到依戀理論,當時並不知道依戀理論的創始人約翰.鮑比(John Bowlby)是心理治療領域精神分析科專家,直到2004年秋天參加了南京腦科醫院組織關於依戀理論的培訓。當時,主辦單位邀請了四位英國專家,培訓過程中,專家放了四段母嬰分離的影片,這幾段影片相當震撼,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後來,我找到了約翰.鮑比的這三本關於依戀理論的書,當時沒有任何中文譯本,我一直都想把英文版好好讀完,可惜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閱讀完這麼專業的英文書,還是挺難的。
這三本書是約翰.鮑比在20世紀40、50年代開始的研究,他花了30多年將各方面的研究成果轉化成三本最為經典、關於依戀理論的著作。這些書裡涵蓋了對精神分析理論的呈現、反思和批評。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用的是回顧方法,從成年個案的敘述中追溯其早年的創傷經歷,而約翰.鮑比與之相反,用的是前瞻性的方法,追蹤了早期依附關係對個體後續發展的影響。在書中,約翰.鮑比透過多種角度論證他的依戀理論,比如:透過比較心理學(透過研究動物來推演人類的行為)、發展心理學中對幼兒與父母分離的研究,還有生理基礎方面的研究,以及臨床實踐。大家都可以透過閱讀這三本書具體了解這些資料,因此我就不贅述了。
我一直希望這三本書能被翻譯成中文,以促進依戀理論的推廣與應用。當出版社編輯找到我,請我擔任審定的時候,我很高興的接受了。我知道,這段過程可以讓我好好讀完這三本依戀理論最為經典的書籍。說起來,我在十多年前曾為薩提爾家庭治療系列圖書擔任審定,深知審定的痛苦,在完成那幾本書之後也發誓不再做這種事情,可是等到依戀理論這三本書送到我的面前時,由於書的吸引力,我義無反顧的接受了這個工作。這次的審定工作花費了大半年的時間,由於參與翻譯的工作者很多,翻譯水準參差不齊,這使得審定有時候是一種純欣賞,有時候就是一種痛苦的折磨。這套書審定完成後,我很欣慰自己終於好好讀完了這些經典,也發誓不再做審定工作,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好了傷疤忘了疼,有其他可以吸引我的書。
依戀理論影片,改變了英國醫院陪床規定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天分,我對親子互動行為異常敏感,也很喜歡分析和解讀各種影片。因此,2004年看到約翰.鮑比的依戀理論影片,至今還對我有很大的衝擊,所以我在這裡還是要介紹一下當初所看到的兩段重要影片,以及這兩段影片的深遠影響。約翰.鮑比就如同一個攝影記者,以不干預的方式進入觀察環境。
第一段影片是一個3、4歲的小女孩和媽媽分離。在20世紀40、50年代的英國,小朋友住院的時候不准媽媽陪床。那段影片裡,小女孩住院大概七天,媽媽每天會有短暫的時間來探視小女孩。隨著時間推移,小女孩和媽媽見面後需要越來越多的時間,才能和媽媽進入一種比較好的互動狀態。等到小女孩出院的時候,我們看到的是兩個一大一小的背影,孤獨的走出醫院,沒有任何母女之間的親暱互動。
據說這段影片被國會議員看過之後,改變了英國不准父母在醫院陪床的規定。我還記得,90年代我在國內兒科醫院實習的時候,家長也不可以陪床,家長白天可以在醫院,晚上必須離開,相信這種住院方式也會損害中國兒童。
第二段影片也是關於分離的,時間是九天。這段影片中的小男孩大約兩、3歲,他的媽媽即將生小寶寶了。在那個年代,英國和中國不同的地方是,他們沒有親戚也沒有鄰居幫忙,爸爸也沒有假期必須上班。媽媽生產的時候正好是晚上,小男孩在睡夢中就被臨時送到了托兒所,早上一睜開眼睛就在那裡了,身旁都是陌生人。他試著引起保母的注意,但是因為保母有很多工作要做,對小男孩的情感需求缺乏足夠的關注。剛開始,小男孩還試圖和成年人接觸,後來就絕望了,他沒有辦法從保母那裡得到如父母般的照顧,等到媽媽生產完幾天後、到托兒所來接他的時候,媽媽抱起他,而小男孩在媽媽的懷裡扭動、掙扎著,就如同媽媽是個魔鬼,影片裡的媽媽看起來很傷心。這對母子在精神分析師的指導下慢慢修復關係,但是即使如此,媽媽報告小男孩在隨後的歲月裡,依然偶爾會莫名的情緒不穩定。
第二段影片比第一段影片還要震撼,它改變了英國這種生育模式,此後開始推行新的模式來幫助孩子應對母親生育時的這幾天分離。第三段影片是又有一位媽媽準備生產了,在生產之前,媽媽帶著大孩子去熟悉一個寄養家庭,媽媽準備在生育的那幾天把孩子託付給寄養家庭,因此在生產之前經常帶著孩子到寄養家庭中去玩,還讓孩子帶著自己的安撫物,就是他最喜歡的一個玩具,媽媽要讓孩子熟悉寄養家庭,並且對待在寄養家庭中一段時間有心理準備。
中國近年來因為對兒童養育的重視,開始有些親子關係類節目,很多真人秀電視節目對研究依附關係都是有幫助的。我們實驗室最喜歡研究和分析的是《爸爸回來了》。這個節目中,孩子和媽媽分離兩天,然後由爸爸替代照顧,非常有研究依附行為的味道,可惜因為有些觀眾覺得那些參與節目的真人秀家庭在炫富,結果節目停播了。當然也有其他真人秀,例如《寶寶抱抱》、《媽媽是超人》、《爸爸去哪兒》,這些以紀錄片方式錄製的親子關係類節目,都可以成為很好的分析養育技巧和依附關係的研究資料。
過早或過突然的親子分離,可能會導致孩童心理創傷
我曾經諮商輔導過一個自閉症兒童,孩子的媽媽生產的時候是剖腹產,因為兒子的頭太大了,自然分娩可能會有極大的危險。頭太大就是一個最重要的信號,人類必須為頭大付出沉重的代價,頭大是智力發展的優勢,但是為了減少母嬰的危險,人類嬰兒需要提早出生。相對很多動物一出生就具有很多技能,人類嬰兒更為脆弱,他們必須依賴養育者的餵養和保護才能夠生存,他們不僅需要養育者提供奶水,還需要養育者提供衣服和住所保護他們不受傷害,他們不得不把自己交付給養育者,而養育者的教養素養決定了兒童心理發展的品質,兒童需要和養育者形成安全的依附關係才能更健康的成長。
中國和西方文化對於分離的態度其實是有很大不同的。當年,研究者研究分離與依附的啟示來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倫敦兒童大撤離導致的親子分離,為依附相關研究提供了背景,西方這種親子分離比較少見。但是在中國文化下,親子分離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我小時候還常常羨慕那些由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照顧的孩子──不用上幼兒園,父母把孩子送到農村,等到上小學的時候再接回來,不覺得這會有什麼問題。目前,中國的大批農村留守兒童也是中國傳統跨際養育的一種放大版本;我在臨床工作中看到另外一群高級留守兒童的情況是──父母出國留學了,生完孩子就把孩子送回國由親戚撫養,而不是父母自己撫養。在臨床工作中,我一般不接成人諮商,但是會擔任諮商師督導,這些諮商師的大學生案例中大致有一半以上有早年和父母分離的經歷,當然,這可能只是我的主觀感受。
就我的臨床經驗來說,並不是只要有分離,孩子就會出問題,通常是很多因素結合起來才會出問題甚至使問題放大。首先是孩子本身的個性特徵和氣質類型,會出問題的孩子多半都是比較敏感的,尤其是在幼兒期需要父母給予更多照顧的;其次就是寄養家庭和孩子的父母是不是對孩子很好。如果兩邊都不好是最糟糕的,這對孩子來說是災難性的;如果寄養家庭很好而父母缺乏養育能力,那麼對兒童來說回歸家庭時的轉變就是巨大的創傷。最後,在孩子被寄養出去和回歸家庭這個過程中,父母是否做好了足夠準備讓孩子能夠適應,讓孩子回歸時有著必須哀悼的失落,包括失去之前依附的對象,還得面臨重新建立親密依附的未知旅程。
開始擔任諮商師的時候,我認為分離都是不好的,後來發現,有些送孩子去寄養的父母,做出寄養行為的當下並不具有撫養能力,在孩子回來的時候,破壞性的養育方式更說明他們不具有養育能力,或許他們把孩子送出去是更好的選擇。記得一個來訪者說起她的爸爸有暴力傾向,她家的三個孩子都被送出寄養,她的寄養時間最短,弟弟妹妹寄養的時間都比她長,他們在心理方面要比她更能適應一些。因此,我們也不能一概而論認為分離都是壞的。對於不具有撫養能力的父母來說,能夠把孩子寄放到有撫養能力的家庭中,對孩子來說也是一種祝福。但是作為臨床工作者,我還是強調父母應該學習一些科學養育技能,並且要對自身童年創傷或者不適做出修正,才能在養育過程中讓孩子得到最大可能的受益。
在這篇審定序接近尾聲時,我想根據多年臨床經驗提出一些建議:
第一,大家應該做好準備再生育,要有計畫,很多父母並不喜歡孩子,也沒準備好要好好照顧孩子,就把孩子帶到了這個世界,然後與他們分離,這是何其殘忍。生育是一件該負責任的事情,不是盲目的。我堅持認為媒體應該倡導負責任的生育,成為父母之前要先評估自己是否在身體上、物質上、精神上具有養育能力,不然面對幾千萬留守兒童,多少諮商師都無法替代他們做孩子需要、適當的父母。
第二,如果一定得把孩子送出寄養,還是等孩子稍微大一些再寄養,因為越小的孩子心智水準越低,他們越難以理解父母為什麼會把他們寄養在別人家,或者父母為什麼要離開。幼兒通常覺得自己非常重要,而父母的離去正是在毀掉他們這種自我感覺,他們會認為自己不重要,或者以為自己犯了什麼錯誤父母需要懲罰他們所以才離開。
第三,如果父母必須離開,那麼父母最好能讓孩子提前知道自己要離開,以及什麼時候會回來,即使只有一方離開,對孩子也是沉重的打擊,所以在離開前的交接和適應是非常重要的,並且如果可能的話,為孩子找一個替代者或許能有一定的幫助。
第四,孩子回歸,或者父母回歸家庭後,需要親子之間的再適應,父母應該以先建立良好的依附關係為主,很多家長誤以為矯正孩子的不良行為(有時候未必是不良行為,而是父母看不慣的行為)就是愛,在孩子和父母沒有建立足夠好的依附關係情況下,這些矯正會讓孩子認為父母不接納他們,而且會認為父母在攻擊他們,而不是在養育他們。
和父母的正常分離是兒童成長過程中必然會經歷的,兒童隨著年齡的增長,會越來越獨立,最後脫離父母的羽翼。但是,和父母過早分離,而且分離時間過長、分離過於突然,是兒童無法理解的,這些都可能讓兒童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約翰.鮑比的依附研究關注於母嬰分離對兒童造成的影響,希望這套書的出版能夠讓華人父母重視兒童的早期養育,也期待這套書中的理念能夠推動研究,向大眾普及相關的科學育兒理念,增加大家對嬰兒以及對母嬰關係的理解。
【摘文1】
幼兒與母親分離後的反應
自博靈漢(Dorothy Burlingham)和安娜.佛洛伊德(Anna Freud)開始記錄寄宿幼兒園裡照料嬰兒和幼兒的經驗起,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世代的遠去。在這兩本出版於二戰期間的小冊子中,她們描繪照顧那些失去母親照料的幼兒所出現的嚴重問題。她們特別強調:在幼兒園的環境下,我們不可能為幼兒提供親生母親般的替代性照顧。漢普斯特德幼兒園曾經做過一些調整,以便每一位護士可以有足夠能力照顧幾個孩子,一般是幾個幼兒組成一個小組、由特定護士照顧。她們講述這些孩子對護士有非常強烈的占有欲,而且無論何時,只要特定護士關注別的孩子,他們會表現出非常強烈的嫉妒。
「托尼(3歲半)⋯⋯不允許瑪莉護士用『專屬他的』手去觸摸其他小朋友。吉姆(2∼3歲)無論何時,只要他『自己的』護士離開房間,就會大哭起來。雪莉(4歲)會在『她的』護士瑪莉恩有事離開時出現強烈不安。」
人們也許會問,為什麼?難道這些孩子本來就該這樣?他們本來就該對他們的護士有如此強烈的占有欲?在護士離開時,就該如此深受困擾?難道是因為給了他們太多關注、太過允許他們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所以寵壞他們了?或許,一些傳統主義者支持這個觀點。抑或是與此相反,孩子離開家後就面臨過多母親角色改變,或者是在幼兒園裡,可選擇什麼樣的人臨時替代母親角色本身就有太多限制?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轉向育兒的實踐。
這些在幼兒園的孩子不但對他們「自己的」護士有強烈占有欲和嫉妒心,而且也會對她有著異常敵對傾向,或者會拒絕她,甚至退縮到情感隔絕的狀態。下面的一些紀錄,可以闡明這一點:
「吉姆在17個月大時與非常漂亮而多情的母親分離,在我們的幼兒園也有良好的發展。待在園裡的期間,他對兩位年輕護士發展出了強烈依附,這兩個護士先後照顧過他。儘管吉姆適應環境、活躍,並且善於交際,但是一旦有什麼事情是與依附相關時,他的行為就會變得令人無法忍受。他會一直黏著護士,表現出過度的占有欲,完全不願意被留下、並且不斷索求,卻無法用任何方式表示他想要的是什麼。沒有特殊的跡象時,會看到吉姆躺在地板上啜泣,表現得很絕望。直到他最喜歡的護士離開了,有時只是一下子,他的這些反應才終止。他會變得安靜、沒有情緒反應。」
「雷吉剛來到我們這裡時只有5個月大,他在1歲8個月大時回家、回到母親身邊,兩個月後又回到幼兒園,從那一刻開始,他就一直與我們待在一起。與我們在一起時,他與兩個年輕護士發展出緊密的關係,這兩個護士曾在不同時間裡照顧過他。在他兩歲8個月大時,『他的』護士結婚了、第二段依附就突然破裂了。在她離開之後,雷吉覺得被遺棄了,並且變得絕望。兩週後護士回來看望雷吉,雷吉拒絕了。當護士對他講話時,雷吉把頭轉向另一邊;但是在她離開房間之後,雷吉盯著她走後關上的門。夜幕降臨時,雷吉呆呆的坐在床上,嘴裡唸著:『瑪莉是我的,但是我並不喜歡她。』」
這些觀察結果產生於戰爭時期的壓力下,它們被當作軼事一樣記錄下來,卻大多缺少細節。但是這些紀錄仍然在許多形式的心理病理學障礙上,擲入了一些光芒,讓人們重新審視它們的本質。那些發生在成年期的焦慮和憂鬱狀態,以及心理病理性狀況,往往可以與博靈漢和安娜.佛洛伊德所描述的焦慮、絕望和分離狀態,以一種系統型式聯繫起來。爾後的一些研究者也表示,年幼孩子無論何時與母親角色長時間分離,都很容易產生這種情況,無論他是不是對這種分離有所預期,或者就失去了母親角色。然而,在往後的生活中,我們通常很難確定一個人紊亂的情緒狀態是如何與他的經歷聯繫起來,也很難確定這個狀態是因為他當前經歷,還是因為過去經歷所產生的影響。在個體出生後早期的幾年人生,情緒狀態與人生經歷的關係,通常清晰明瞭。早期生活中的不安,可以看作是之後生活中出現病理性狀態的原型。
【摘文2】
是「過度依賴」還是「焦慮型依附」
在本書第一章,我們看到一些2∼4歲居住在漢普斯特德托兒所的兒童對某個或某幾個護士表現出強烈占有行為(引自博靈漢和安娜.佛洛伊德的研究)。舉個例子,從17個月大開始就住在這裡的吉姆,先對一個年輕護士產生了強烈依附,後來又依附了之後照顧他的護士。他對於每一個所依附的護士,都表現得非常黏人且占有欲很強,而且幾乎一刻也不願意讓護士離開。其他觀察者,包括我的同事羅伯遜和海尼克都發現,在托兒所裡,只要孩子有機會和工作人員建立依附關係,都會表現出如上所述的行為。而且,這些孩子回家之後,也會和母親如此相處。
我們在每一個年齡層都可以觀察到有形或是無形的依附行為,從童年期、青少年時期一直到成年時期。許多詞語可以描述這種依附行為,用來形容他們的詞有「嫉妒」、「占有欲」、「貪婪」、「不成熟」、「過度依賴」以及「很強的」或「強烈的」依附。從科學和臨床目的來說,這些用詞都有問題,因為它們源於逐漸被人放棄的理論,或是這些詞都使用模糊的描述,但是最重要的是這些詞都帶有「負面價值判斷」(adverse value judgement),並不恰當且沒有幫助。
儘管「嫉妒」和「占有欲」兩個詞描述精確,但是帶有一點輕蔑的意味。同樣的詞還有「貪婪」,這個詞常常意味著使用者的思維受到認為「源自被餵養的依附關係」這種假設影響。
「很強的」依附和「強烈的」依附,意思也是模糊的。這兩個詞,尤其是前一個詞甚至暗示這令人滿意的關係。
「不成熟」這個詞源於退化理論,這個理論在前一章最後已經有所提及,但是該理論與現有證據相悖。
在《依戀理論三部曲1:依附》的第12章中,我們已經提過「依賴」和「過度依賴」這兩個詞的模糊之處和錯誤的價值取向。我們將持續關注用詞的缺陷並且提出替代術語。
在臨床文獻中,或許沒有其他術語比「依賴」和「過度依賴」所使用得更加頻繁。黏人的孩子、不願意離開家的青少年、結婚後還和母親保持密切關係的妻子或者丈夫、需要他人陪伴的病人,以上這些或許遲早會被描述為「依賴」或者「過度依賴」。但是在使用這兩個詞時,隱含著不贊同、輕蔑的語氣。接下來,讓我們更仔細的考量使用這些詞時的個體行為,以及我們如何評價個體。
以本文的視角來看,大部分被治療師描述為依賴或者過度依賴的人是如此──他們所展示出的依附行為,在頻繁程度和緊迫性上超過治療師認為是正常的範疇。因此,觀察者使用這些詞語時包含了自己的價值和標準。這樣就造成了許多問題。其中一個問題就是,規範和價值不僅在個體和個體之間具有巨大差異,在文化和文化、次文化和次文化之間也存有巨大差異。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一些東方國家,有些行為不會獲得人們關注,甚至是其文化所提倡的;但是這些行為在西方文化下卻會受到懲罰,被認為是幼稚的依賴行為。另一個問題在於,即使是在同一個文化之下,在沒有了解其狀況、有機體功能和環境時,也不能有效評價其行為。如果不考慮兒童的年齡、他是否正在生病、是否最近經歷過度驚嚇,觀察者的判斷會有很大的誤差。那些容易被錯誤判斷為過度依賴的孩子,都是那些看起來比實際年紀大、處於疲勞或者生病狀態,最近有弟妹出生或者最近家裡有成年人去世的孩子。另一個典型例子是懷孕中或是正在照顧孩子的年輕女子。在以上所有例子中,依附行為的表現都比其他情況下更頻繁、更強烈。換句話說,在某些特定環境中,這些行為也在正常範圍之內,並不能說明個體的人格發展具有什麼樣的問題。
但是,所有年齡層都有人表現出不尋常、頻繁而急迫的依附行為,在所有年齡層中也會有人在無法解釋的情況下持續做出這些行為。當這種傾向超過一定的程度,個體就會被認為其出現了精神官能症的特徵。
當我們開始了解這些人時會發現──這個人很明顯在他有需要的時候對自己的依附對象可得性與反應沒有信心,因此他會不斷採取和依附對象保持接近的策略,以保證能夠隨時接觸到依附對象。但是將他們描述為「過度依賴」反而模糊了實際上的問題。甚至連「分離焦慮」(separation anxiety)這個術語也不是十分恰當。更好的方法是使用「焦慮型依附」(anxious attachment)或者「不安全依附」(insecure attachment)來形容這樣的情況。這樣的描述指出了行為核心,那就是「擔心依附對象不可及或者不對自己做出反應」。正是因為這些原因,加上這個詞可以幫助我們同理,我們通常會使用「焦慮型依附」這個術語。這個術語尊重一個人與依附對象保持親密關係的自然需求,並且暗示被描述的個體很害怕這段關係終結。
目前的研究理論是──儘管其他因果因素會對焦慮型依附發展產生一些影響,但是目前最明顯的影響是關於個人在依附對象可得性的經驗,這些經驗動搖了個體能不能在需要的時候是可以得到依附對象的信心。在下一章,我們將會仔細思考其他長久以來根深柢固於人們心中的替代性理論。
接下來的資料來自兩位工人階層的母親,她們分別描述了自己的孩子「過度依賴」時的情況,這些描述揭示了過度依賴的真實狀態。這些描述來自紐森夫婦的研究,該研究調查了七百名來自英國諾丁漢的4歲兒童。
一位礦工的妻子被詢問女兒是否有時候想要被母親摟抱時,她這麼回答:
「自從我在她兩歲時候因為住院離開她兩次(每次17天)之後,她就再也不信任我了。我完全不能去任何地方,即使去鄰居家串門子或是去購物,都要帶她一起去。她也從不離開我。今天,她從學校回來的時候像瘋了一樣跑進家裡,說:『哦,媽媽,我以為妳走了!』她無法忘記我之前曾經離開她,並無時無刻都要跟在我身邊。」
詢問一位卡車司機妻子同樣的問題時(她3個月前被丈夫拋棄過),她的回答如下:
「是的,最近開始,所有時間裡──自從丈夫離開之後。(研究者詢問:『那麼妳做了什麼呢?』)如果不忙的話,我會坐下來安撫女兒,因為,你知道的,她一直黏著我,不斷問:『妳愛我嗎? 妳不會離開我的,對吧?媽媽。』因此我會停下來試圖和她談談這個話題。但是我的意思是,在她這個年齡(大約4歲),有些事情確實沒辦法解釋清楚。她以前可以自己穿衣服,但是自從丈夫走了之後,她就開始依賴我了,我得幫她做所有瑣碎的事情。現在,我大多讓她去做自己愛做的事情。我覺得她在某些方面已經很不安了,我也不想讓她更不安。我確實在丈夫走了之後把她丟進了托兒所,我覺得這樣做能轉移她的注意力、讓她不再去想這件事,但是保母勸我無論如何都要把孩子帶回家,她說孩子整天都坐著哭。孩子肯定以為我也要拋棄她,因為父親離開了,而我又把她放進托兒所一整天。因此她只在托兒所待了兩週我就把她帶回家了。但是她現在很害怕被單獨留下來,如果我去廁所也要帶著她,她甚至不敢一個人待在房間裡。她很害怕被拋棄。」
總結這些表現出過度依賴和分離恐懼的孩子的表現之後,紐森夫婦寫道:「大部分孩子對於分離的恐懼是有現實基礎的,孩子或者他們的媽媽曾經住過院或者他們身上發生過其他分離事件。」然而,還有一些具有相同經歷的孩子並沒有明顯表現出分離焦慮,也有一些孩子並沒有類似的經歷卻恐懼分離。儘管個人經歷在產生分離焦慮中十分重要,但是顯然還有其他因素影響著。
影響最大的有以下幾種因素:第一種是父母威脅要遺棄孩子,這經常被父母用來當作訓練或懲罰孩子的手段;第二種是孩子認為父母吵架會產生風險,導致父母分開。就目前的證據來看,如同薩蒂和費爾本很早以前的猜測──父母威脅要遺棄孩子,很可能是最有影響力的因素。我們也必須牢記,這種威脅之所以能對孩子有如此巨大的傷害在於「對孩子來說,分離是令人痛苦且令人恐懼的經歷」。
正因為如此,我們再一次回到我們的主題「分離」討論和母親分開對孩子來說有什麼樣的影響。
【摘文3】
了解決定一個人的發展路徑的重要因素
根據瓦丁頓的理論,我們認為人格最根本特點是其「時間擴展性」(time-extended properties),可以被想像為「一系列可供選擇的發展路徑」。個體在最初從對每一位開放的眾多路徑中選擇哪一個路徑,取決於近乎無窮多的變項。但是在這些變項中有一些更容易被識別,因為這些變項的影響非常深遠。而研究者認為,沒有一種變項比孩子在家庭中的經歷對其人格發展有更為深遠的影響:因為,從生命的第一個月他與母親的關係到兒童期和青少年期他與雙親的關係,在這段過程中,他建立起關於各式各樣情境中依附對象會如何對待自己的運作模式,而在剩下的生命裡都會將自己的預期建立在這些運作模式上。
我們可以看到,與依附對象分離的體驗(無論持續多長時間),以及失去的經歷,或是被威脅要被拋棄的經歷──這些經歷都將個體處於最佳範圍內的某條路徑上的發展,轉向另一條在該範圍之外的路徑上。以鐵路作為比喻,這些經歷就像鐵路交叉處的道岔,讓火車從主要路線偏離到支線。比較幸運的是,通常這種偏離程度並不會很大,因而個體還可以輕易的回到主要路線上。相反的,其他時候,當某次偏離的程度過大且持續時間更久,或者又再次發生偏離,那麼此時如果要回到最初的路線就變得更困難,甚至不可能做到。
不過,我們千萬不要假定──分離、分離的威脅,以及失去是可以讓個體從發展最佳路徑上偏離出來,轉向次級路徑的僅存因素。如果現在呈現在此的理論是正確的,那麼家庭養育過程中,很多其他限制和缺點可能導致相同的結果。此外,這種偏離可能發生在任何一種被個體知覺為壓力或危機的生活事件之後,特別是當這個事件發生在不成熟的個體或是已經在次級發展路徑上的個體身上時。因此,有很多事件能夠將個體從原本的發展路徑轉向另一條發展路徑,而分離和失落的經歷以及被拋棄的威脅,只會是這些事件中的一小部分,這些大量的事件會被描述為生命中的重大變化。在這個定義的範疇中,還包括在一定情形中可能會幫助個體更良好發展的事件。
為什麼研究者將注意力集中於個體的分離和失落經歷,以及被拋棄的威脅,而不是其他事件呢?其原因相當多:首先,這些都是很容易被定義的事件,在短期內對個體有可被觀察到的影響。並且,如果個體繼續在嚴重偏離的路徑中發展,其長期影響也很容易被觀察到。因此,這些事件為研究者試圖闡明人格發展以及影響人格發展的因素等極為複雜的目標提供了有價值的切入點。
其次,在一定程度上,由於這些事件的影響並不限於人類,也能在其他物種中發現這些事件的影響,這提供了機會讓研究者重新完善人格發展理論。並且,也可以藉此機會改善理論在精神分析傳統、動物行為學和發展生物學中所內化的一些偏差觀念。
最後,這些事件在兒童、青少年以及成人生活中十分普遍,在我們所知的主要壓力來源占大部分,因而更清楚了解這些事件的影響,對於以理解、治療甚至在情況允許時,能夠及時幫助以預防精神障礙為己任的臨床心理學家。
不過,雖然或許我們證明了這項工作是有用的,但是這僅僅是個開始。人類的人格可能是地球上現存、複雜系統中最為複雜的一種。要描述人格建構的主要成分、要理解和預測人格工作的方式,以及最重要的,繪製出一個人千絲萬縷錯綜複雜的發展路徑,是我們全體未來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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